青春奇妙物语漫画:一年一度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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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教师节  

2011-09-03 16:56:43|

 

一年一度教师节

毛群益

 

一年一度教师节,到时照例要热闹一番。评几个模范,开一个座谈会,领导象征性跑两个学校,电视台和报纸上鼓噪一下,老师学生放一天假。皆大欢喜!

有位伟人说过:“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我当教书匠到今年八月已经38年了,但我没有“弹指一挥间”的成就感和愉悦感,只觉得历程漫长,辛酸满腹。平心而论,我是一个自诩为“职忠志诚,步勤行廉”的孺子牛,为从事的职业付出了青春、才华和心血,也收获了许多快乐和荣誉。但是,我并不自豪,并不幸福。我感觉教师这个职业既是伟大的又是平凡的,既是高尚的又是猥琐的,既是光鲜的又是屈辱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更是窝囊的。

首先,教师的定位就显得不伦不类。教师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职业,在国民生产和国民经济中有何地位?国家颁布的《教师法》并没有具体的界定。从领导讲话和媒体宣传来看,教师好象等同于国家干部。就个人经历来看,早年经常填写“干部履历表”,近年必须参加干部理论考试,俨然就是国家干部。可是,教师身份背后还有一条光辉的尾巴――事业单位人员,自然不能享有国家干部的政治及经济待遇。教师戴上“国家干部”的紧箍咒,只是尽忠履责的需要,绝不会有任何丝毫的特权。教师的工作又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对当地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当然也不可能获得社会发展的优惠和利益。这种尴尬的境地,使教师自始至终处于进退维谷的状态,不能有任何的恣意和懈怠。人们只要求教师不断的奉献,不考虑教师哪怕是危急自身存亡的一点点诉求。诚然,教师应该效仿孔夫子成为圣人,但圣人也有七情六欲,也需要生存的空间。

其次,教师酬劳逆差出人意料。在老百姓眼里,教师拿的是皇粮国库,应该是衣食无忧。殊不知,一个年轻教师的经济收入只相当农村半个小工。我是文革期间参加教育工作的,当时教师是臭老九,其地位可想而知。我参加教育工作时,按行政级别是24级,工资29.5元。那时,农村一个大工每天一元,论盘算我基本相当于一个大工。38年后,我的工资两千多元,农村大工每天百元,除了几个家务日,相比之下还是相当。而年轻的教师工资不足千元,相比农村小工每天70元只有一半左右。这样盘算,我真的看不出到底是社会进步了还是退步了。难怪,一个家长对一个年轻教师说:“我每月给孩子一千五百元,比你的工资还多,但孩子还说不够用。你当老师的,为什么不管紧点。”呜呼,老师能说什么呢?家长高高在上,学生也高高在上,老师的职业谁也瞧不起,但老师的作用谁都可以利用。一个青年教师走访归来,气得不吃饭。我问怎么了,他说:“一个女学生只考两百多分,我走访她家动员去读理工中专。她爸爸说,理工中专不就是往年的罗田师范吗?我女儿不读师范,不当老师,去打工随便能搞三四千一个月。”呜呼,我彻底崩溃了。不光罢了劝说青年教师的念头,连自己也吃不下饭了。又一位伟人说过:“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不错,这是真理,但必须一个前提条件――牛必须有草吃啊,而且至少要吃个半饱,否则怎么挤奶啊?

第三,师生到底是什么关系?教育的责任应该怎么明确?师道尊严的古传统当然落后于时代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观念早已被社会抛弃。精通经商之道的精英们说,学生是上帝,教师是仆从。但学校不是经商,教师不是老板,学生也不是顾客,老师并没有从学生那里获取任何利益。一味遵从上帝,对未成年人来说是利多还是弊多?有人说,教师和学生是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但《未成人保护法》没有如此规定。每一个学生与生俱来都有自己的监护人,除非他的监护人不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教师本身也是一个社会成员,不具备充当广泛意义的监护人资格,因此一个教师不可能成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把教师当作监护人,实际上一些真正的监护人推卸责任罢了。学校是教育后一代的场所,学生的安全历来是首要保障的。但是,近几年来,国家越是强调这方面的工作,制定的框框条条越多,学校事故也越多,社会不满意的也越多。对学生的教育,学校没有自主权,教师丧失了教育的尊严,把握不了尺度,必然是信马由缰。纵观目前的学校教育,小心谨慎,惟命是从,保持维持会的状态,奢谈什么创新教育和特色教育!

一代宗师钱学森临终疑问:“为什么中国教育出不了一个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一代人后,也许国人都会说:“为什么中国教育再不出一个钱学森?”

当年,邓公力主设立教师节,提出三个面向的教育方向,倡导尊师重教,其目的是要发挥教育和科学的生产力作用。而现在,改革开放使国家初步富强了,但教育的根基却消弱了。但愿一孔之见能引起相应的共鸣和重视。

 

20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