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官员11刀自杀”事件专家为何“信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31:10
对“官员11刀自杀”事件专家为何“信了”

2011年09月02日 08:21
来源:红网 作者:三刀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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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公安县纪检官员11刀自杀的新闻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网友纷纷对此表示惊诧。记者采访了知名犯罪心理学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和知名法医学专家、华东政法大学的闵银龙教授,两位教授分别从心理学和法医学角度进行了专业分析,认为人在极度痛苦,一心求死的情况下,是有可能采取自虐式的自杀方式的;另外,11处刀伤也并未罕见,国外最多有100多刀的案例,自杀者也有能力完成。(9月1日《东方网》)

坦白说,这件事太匪夷所思,即便是《CSI》和《神探狄仁杰》的忠实粉丝,也会认为“身中11刀而自毙”太悖于情理,所以公众对官方给出的“前10刀为试探性自杀伤”的说法难免有所疑问;而面对公众和家属的质疑与追问,公安县警方以“没有义务调查自杀动机和原因”为由试图给“自杀事件”盖棺定论,无疑又留下无限猜测的空间,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因此,对这样一个警方拒绝进行深入调查的有悖人情常识的“自虐式自杀”事件,一般人的第一反应当然是质疑;然而专家不是一般人,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信了”,然后在“信了”的基础上再寻找理论支持。比如以“激情杀人”说闻名于世的李玫瑾教授,就从心理学的角度提出:一个人在极度痛苦,一心求死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自残11刀的,尽管她并不能肯定“自杀者”是否存在“极度痛苦”。

翻看目前的新闻跟帖,李教授的的言论再次引起骂声一片。我相信紧接着,李教授会再次大叫“委屈”,再次声明自己是在坚持“理性”。因此,我想提前一步对李教授说:不用叫屈,网友骂您,不是因为您说了什么,而是因为您为什么这么说。换句话说,您说的也许没什么错,可是您的态度立场却足以让“专家”这个称谓蒙羞,让大众深深失望。

事情的真相是一回事,对待真相的态度又是一回事。有了质疑,才有追寻真相的可能,历史才有进步;只有奴隶不质疑,然而奴隶社会最黑暗。理论上讲,在现代社会,一般民众往往是盲从的,具有质疑精神的,往往是以专家教授为代表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代表着社会的理性和良知。然而中国的情况有些不一样,专家学者对于公共问题要么不感兴趣,“躲进小楼成一统”,要么背道而驰,对于“辟谣那些事儿”情有独钟,鞍前马后,忙得不亦乐乎。

所以,我很想问李教授:难道在您看来,这件事就没有丝毫可疑之处?即便您不假思索地“信了”,可是您作为一个知识精英,难道没有义务呼吁官方对官员“自杀”的动机进行调查,以消除大众“误会”,促进社会和谐?甚至,哪怕仅仅为您的“自圆其说”考虑,出于一个学者严谨的治学态度,您难道没有必要和“极度痛苦”较真一下吗?

11刀太少,100刀不多?

2011年09月02日 06:44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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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湖北纪检官员11刀自杀的消息,公安大学李玫瑾和华东政法大学闵银龙教授认为,人在一心求死的情况下有可能采取自虐式自杀方式,自杀者有能力完成多刀自杀。11处刀伤也并不罕见,国外有最多100多刀的案例,国内也有自杀者割断喉管后行走一公里的案例。(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08版)

两教授都是权威,熟谙自杀心理及自缢方式。在这样的权威面前,11刀自杀的可能性简直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国外100多刀没捅死自己的事实当然无可置喙,但问题是,在“11刀事件”的背景下,核心是“几刀自杀”的问题还是“真伪自杀”的

纠结呢?我终于明白学院派专家为什么遭人恨了:不是鸡同鸭讲,而是太善于“和稀泥”了。

这几日,有网友模拟出了“11刀自杀”的动作,称“难度系数非常高”。如今专家的说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难度系数其实并不高,11刀是有可能自杀的。顺着这个逻辑,因为是自杀,所以没义务查动因,但自杀论也得经得起民意的考量吧?即便专家说11刀自杀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仅仅论证可能性,并不能证明必然性。换言之,这依然不能作为“认定自杀”的证据。一个纪检干部,又可能牵涉反腐疑云,“自杀”得如此耸人听闻——相关部门果真就没有厘清真相、直面诘问的责任?

常识是个中性的东西,在不同的心灵驭使下,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立场、利害和是非。这个年代不缺专家、不缺喜欢说话的专家,所缺的是听得懂民声、触得到民意的话语。11刀太少,100刀不多?这是专家的说法,尽管无关真相,却已然让人心凉。 □邓海建(江苏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