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哪里好玩又便宜:为何中国人有钱就不讲“礼”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40:26

有礼走遍天下,包括礼仪、礼节和礼俗在内的礼,是人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稍加留意,便不难发现,在人生庄重的场合,最不可或缺的便是礼。

但在今天崛起的大中国,不是“衣食足,知礼节”而是“衣食足,失礼节”。现在走遍全世界,就看到当年日本人的影子,恨不得买下全球,搬到自己家里去。所有的好名牌几乎都被中国人购走了,所有好的车都被中国人开起来了,所有好的酒店都被中国人占据了....但中国人走到哪里,喧哗到哪里;走到哪里,脏乱到哪里;走到哪里,失礼到哪里。

不久前,日本一家杂志把中国人的失礼行为编了个特集,看后让人真感到难为情。题目就是:中国人有钱了,你还讲“礼”吗?昨天,日本一位议员就说深有感触的说:中国人财大气粗礼不顾,走到日本各处,撒下金钱,丢掉礼数,这哪像孔子所代表的文明之国呀?

要知道,孔子的礼,它使政治家在礼炮轰鸣中享受到如登临群山之快感;它使企业家在协定签署后享受到弯弓射雕般的喜悦;它使艺术家在鲜花和掌声中享受到如鹤立鸡群般的自豪……礼,是民族文化中只会更新,不会枯萎的绿叶,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和处世规范。正如宇野精一所言:“据于传统最中心的,就是礼。”

通过礼,我们可以追溯人类历史的踪迹,窥见民族文化的特征。例如,四目相投、两唇相接的吻礼即源于人类祖先四百万年前从树上爬下来,在非洲草原“浪漫”时的接吻。

虽然这一“传统”已几乎被整个人类所接受,并成为体验情爱的重要一步,但它所反映出的民族性却依然鲜明:发明蒸气浴的芬兰部落人虽然允许男女裸体共浴,却视亲吻为淫亵。非洲一些部落民族之所以装饰、切割、伸长嘴唇,就是为了使之畸形而无法接吻。即使在西方文明地带,吻被划入礼的范畴,其历史也并不遥远。

欧洲艺术权威人物珍卡杜根指出,十九世纪以前,西方画中很少有接吻的场景。十七世纪北欧画家笔下的作品虽有农人喝酒作乐、亲吻的场面,但这显然是在暗示,光天化日之下接吻是非上流人所为的“非礼”行为。

在中国,礼的含义和表现也历经变迁。礼,最初起源于对神和祖先的祭祀,是一种崇神敬祖的行为。古代中国的宗教仪式包括祭天、郊祀、宗庙礼拜等。这些仪式中,与神所主宰之对象的重要性相对应,牺牲的数量,祭器的数量、种类等均有严格的规定。也就是说,礼,自古以来便和等级密切相连。

礼的原义是一种酒器。据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的考证,最初人们将祭祀神祗、祖先用的器物称为“豊”,之后将祭祀神祗、祖先的酒称为“醴”,最后将整个祭祀仪式通称为“醴”。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也提出,所谓“醴”(礼),是以后的文字,在金文中曾写作“豊”。

至先秦时代,礼不仅是一种宗教仪式,而且成了一种人们须实践躬行的社会法则和划定尊贵卑贱、长幼秩序的严格规定。我现在正在编辑《孔子全集》,在被收进书中称为“三礼”的《仪礼》、《周礼》、《礼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清这一点。

例如,在《礼记》中得到详细解释的“乡饮酒礼”规定,六十岁者获敬酒三杯,七十岁者获敬酒四杯,八十岁者获敬酒五杯,九十岁者获敬酒六杯。这种敬酒礼数的多寡,不仅是一种敬老的表现,更是一种等级秩序的反映。

正如历史学家杨宽所指出的:“它不仅是酒宴上某种敬老的仪式,而且还具有元老会议的性质。也就是说,他们在我国的古代政治权力机构中占有某项位置。”

《论语·颜渊》中,有一段被视为封建秩序典范的对话——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答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李泽厚认为,“孔子的话,是对礼极为出色的定义。”宋朝以后,随着理学的兴起,礼更是被衍化为天理。按照朱子的定义,礼是“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就是说,礼是天然的法则和人类行为的规范。

在《说文解字》中,许慎将“礼”解释为“履”,即必须履行的一种规则,实在堪称是一种绝妙的解释。而且,由于礼“居于传统的中心地位”,因此,它对后世的影响也最为深远。在早已结束了封建时代的今日中国,虽然作为封建时代基本社会特征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已经作古,但是,礼作为区分尊贵卑贱和等级秩序的功能却并未消失。虽然“面圣”要行三跪九叩之礼早已成为历史,甚至连鞠躬和作揖等中国传统礼俗也日渐受到冷落乃至遗弃,但是,曾作为“天理之节文,人道之义则”的礼,依然不失其原始和本质特征。有人将礼之变化比作衣服之款式:虽常见翻新,但御寒、装饰、遮羞,却始终是其最基本的功能和不变的本质。笔者对此比喻深表赞同。

中国人对神祗、祖先可不必祭祀、崇拜,但心底里依然祈求他们的佑护。中国人对为尊者可不必问安叩头,但在言语上依然不敢冒犯、不恭;“四抬大轿”、“八抬大轿”虽已“寿终正寝”,但“劳斯莱斯”、“凯迪拉克”却正焕发青春;“顶戴花翎”、“运交华盖”虽已难觅踪迹,但“处级调研员”、“局级巡视员”却将官本位的传统继承依旧。中国人十分强调“以理服人”,但是,人微言轻,据理力争往往被认为是无理取闹。

中国人不难体会以“礼”服人,因为在人治往往取代法治的场合,“官大一级,重如泰山”。中国人大都已不知道何谓“礼教”,因为“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非礼勿行”的信条早已成为古董。但中国人十分清楚何谓“礼遇”,因为“礼遇”无非就是根据“礼”而享受的待遇。中国人大都不甚了解“礼”的古义,不知它原先曾是一个“酒杯”,但中国人大都十分清楚“礼”的今释,它能吃、能喝、能用、能……其中也可以包括“茅台”。致礼须分等级,送礼要分贵贱,只能重视,不能无视。

需要说明的是,礼作为一种对等级秩序的规定,本身无可厚非。问题是,我们应该以合理的不平等反对不合理的不平等,以能力划定等级,以法律规范秩序,赋予“礼”以新的含义。

想起当年有一个小品叫《打扑克》,表演者以“名片”作为扑克,形象而生动地揭示了中国社会以“级别”取胜的问题,并一举夺得金奖。依笔者愚见,这个节目之所以得奖,就是因为它具有当代《礼记》的“说教”——尽管以讽刺的方式表现。这是人们对“礼”的认识,更是人们对“礼”的评价。古人曾担忧“礼崩乐壤”,今人却希望不合理的“礼”早日消亡。不是吗?自《日中大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