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41所待遇:不回家的交警有可能出于道德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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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家的交警有可能出于道德误判(2011-08-16 10:58:15) 标签:

杂谈

         8月14日媒体报道,孙震是一名负责大运会安保的交警。8月12日上午仅68天的孩子不幸夭折。孙震没有把事情告诉领导,而是坚守岗位。直到领导知晓此事命令孙震回家看看,孙震仍然坚守岗位并且说:“ 大家付出了这么多,等的就是这一刻,孩子没有了已经很是遗憾,不能因为工作没完成再留下一个遗憾。”

         我认为,当事人孙震已经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他本人不应该被批评和嘲笑。我们不赞成和反感的不是个体做出的选择,而是某些宣传机构对这样的选择所持的态度。我一听到这件事情马上想起前段时间,重庆那位母亲去世不去送葬,而坚持赴京唱红歌的易如国老人。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舍小家为大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以至于这种教育根深蒂固到了缺乏人性和基本人伦的程度。所谓“大家”的利益是由无数个“小家”的利益共同构成的,如果所有的人都“舍小家”,那个“大家”的利益又何以体现,又有什么价值?

        忠于职守是美德,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忠于职守”和亲情人伦并不冲突和矛盾,事实上绝大多数岗位并没有要求人们抛弃亲情和人伦。我就不相信,面对儿子夭折,深圳交警部门的领导能不准假;我也同样不相信,重庆某个唱红歌的组织不允许易如国老人奔丧。而是他们主动选择了“不请假”、“不送葬”,我觉得应该尊重个人的选择,如果这种选择足够真实的话,但恰恰我认为问题就出在这里。

        孙震为什么不请假?易如国为什么不奔丧?他们都是天生的没心没肺和冷血冷漠吗?你信不信我不知道,反正我不信。问题出在,政府把他们为之工作的事情宣传得过于崇高、伟大和神圣了,这种极其不恰当的宣传使得当事人在进行权衡的时候毫无知觉地被道德绑架了。我们不是当事人,很难准确地判断他们内心的真实感受,但是一场运动会、一场歌唱比赛往往被当地政府当做至高无上的事情,一切都要服务于此,唯此为大,因此完全有可能使得孙震、易如国们会认为,孩子夭折、老母过世都不能和大运会、唱红歌的伟大意义相比,不能因为他们个人的情感妨碍大运会和唱红歌的伟大事业的进行。他们理应为这么伟大神圣崇高的事情做出牺牲,他们因此也完成了内心某种质朴的崇高。如果我们仅仅把大运会、唱红歌当成一件日常的普通工作和活动,他们还会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