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娱乐超短裙美女热舞:南京劫持案人质遭误伤 警方开枪决定遭质疑(新京报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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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劫持案人质遭误伤 警方开枪决定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1日04:03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晗 甘浩)昨日,南京大巴人质劫持案中,人质之一李某的家属向本报记者证实,李某脸颊受枪伤,于江苏省人民医院外科ICU病房接受治疗,现李某伤情有所好转。

  昨日,有知情人士称,人质李某在警方的逮捕行动中,被警方开枪误伤,击中脸颊,伤情严重,正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外科的ICU中接受治疗。17时许,记者与一自称是李某姐夫的吴姓男子取得联系。

  吴先生称,李某确实受了枪伤,子弹由左侧面颊打入,由右侧面颊穿出。李某面部骨折,现已经由钢板固定,数颗牙齿脱落。李某的喉咙插了一根呼吸管,不能说话,但意识清醒。吴先生称,南京警方已向家属承认,李某的伤是警方开枪误伤所致,并表示李某治疗产生的费用由警方支付。

  昨日,记者试图联系南京警方,但南京市公安局宣传处芮(音)姓处长、许(音)姓科长及浦口分局宣传部门王姓主任均未接听电话,记者所发短信也未收到回复。

  ■ 质疑

  “警方击中人质,营救就算失败”

  公安大学警体战训部副主任尹伟称,隔着玻璃对目标进行打击要慎之又慎

  警方到场耗时70分钟?

  媒体报道 当日12时30分,大巴抵达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收费站北出口,这时并不见有警察。至少40分钟后,才有交警、特警陆续出现。南京警方通报称,8月30日“12时许,南京警方接宁波警方的相关通报。”

  以此计算,警方在得知客车过境消息70分钟后才出现在现场。记者查看地图发现,距离大巴停车地,最近的派出所约有6公里路程、浦口区分局约有12公里路程、刑警支队约有30公里路程、特警支队约有48公里路程。

  搜捕是否可以更隐蔽?

  媒体报道 警方出现在现场时,有警员身穿防弹背心、手持冲锋枪。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刑侦局长钱胜春称,当时警方以检查危险品的名义,对大巴进行检查。

  警察对车辆进行搜查时,是否应该采取其他更隐蔽的方式?昨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伟称,如果从事件结果来倒推,当然是采取更为隐蔽的搜查方式有可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但由于并不知道事发时,南京警方面临着哪些突发状况和限制,因此,并不能完全用倒推的结论否定实时采取的措施。

  开枪决定是否合适?

  媒体报道 在警方与疑犯阳兵对峙约100分钟后,下午2时50分许,警方第一次开枪。这颗子弹并未打中劫犯,却打在了人质李某脸上。随后,李某下车,被送往医院救治。在第一枪后约25分钟,警方发现阳兵情绪激动,再次开枪,击中阳兵颈部。

  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认为,公安机关处置劫持人质行动中,确保人质安全、避免激怒劫持人,是最起码的要求,警方第一次开枪,没有击中劫匪,却射到人质的面部,是典型的失败行动,并很可能因此激怒劫犯,危害第二名人质生命安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体战训部副主任、教授尹伟称,解救人质时,要以保证人质安全为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警方开枪击中人质,这次营救就可以算作失败了。

  隔着玻璃开枪是否合理?

  媒体报道 警方第一次开枪时,狙击手与劫犯间隔着大巴的玻璃。人质李某的姐夫吴先生称,这一枪穿过玻璃后,并没有击中劫犯,而是打在了李某的脸上。

  尹伟称,隔着玻璃对目标进行打击,要慎之又慎。原因在于,子弹在穿过玻璃后,飞行轨迹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偏转,很难预计子弹是否能够打中目标。理论上,隔着玻璃对目标进行打击,可由两名狙击手配合。第一人先开一枪,击碎玻璃,紧接着,第二人开枪,透过第一枪造成的弹孔,对目标进行射击。一般来讲,警方可采取其他方式将玻璃摇下、取下或者击碎,再由狙击手进行射击。

  北京警方的特警狙击手,曾在多次演练中成功展示过“双枪合击”。即两名狙击手同时瞄准玻璃后的目标,通过默契的配合,在前颗子弹击碎玻璃后,第二颗子弹紧随其后击中目标。

  ■ 说法

  “嫌疑人属于情绪性犯罪”

  疑犯阳兵劫持小女孩时,当身旁的人质被警方狙击手开枪击中后,阳兵没有做出过激举动,此后,警方再次开枪击中阳兵颈部。

  就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初步分析认为,疑犯阳兵本质不是特别坏。通过上述细节,李玫瑾分析,阳兵在宁波涉及重伤致人死亡案,是打架殴斗造成,并非谋杀。而作为外乡人,在造成严重后果后,所想的或是逃离躲避,或是投案自首。阳兵选择逃离,而在遇到警方检查时,劫持小孩这是嫌疑人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行为,属于情绪性犯罪,也就是冲动造成的。

  “一时冲动造成错误也许还有挽救余地,但一错再错,就很难再有机会。”李玫瑾说,阳兵在伤人致死案发生后,该主动去承担责任,投案自首,而不是逃亡并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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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京8月30日电(朱晓颖 申冉)“警察一上车就说,都不要动,检查身份证,女同志和小孩先下车。”今天下午五时许,记者在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珠江派出所前,采访到了乘坐皖D21897大客车从杭州萧山前往安徽的陈女士。在经历了惊魂一刻之后,她心有余悸地向记者描述了大客车被劫持时的现场情况。

  今天下午,南京三桥收费站以北,一辆从安徽淮南开往浙江萧山车牌为皖D21897的红色大客车被劫匪劫持,车上一名11岁小女孩被劫匪作为人质用刀抵住,南京警方立刻封锁现场。数十分钟对峙后,南京特警开枪狙击劫匪,安全救出人质和车上乘客。

  陈女士在采访时回溯,“当时我坐在车上第四排,下午大约一点多钟,大客车抵达收费站附近,有警察把车拦下,说是有超载现象。几名警察上车后,要查身份证,要求所有人都不要动,女同志和小孩先下车。下车的人很快就被转移到别处了。”

  据陈女士回忆,“劫匪是四个大概20来岁的年轻男子,中途在萧山西许村上的车。(他们)中间一个人抓住了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小女孩,当时小女孩的妈妈可能因为晕车先下车了,然后小女孩想下车的时候被劫匪截住。”

  “(我们)下车没多久,就听到了两声枪响,中间间隔了几分钟,大家情绪都有点紧张。”陈女士回忆,“不一会看见一名穿紫色衣服的人被打伤,满脸是血的下车了。这个人是坐在后排和劫匪挨的比较近的。”

  据记者在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珠江派出所了解,今天下午被劫持大客车上的40余名乘客均被安置在此休息,警方给他们提供了方便面和矿泉水,一方面安抚情绪,一方面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下一步这些乘客将被如何安置,民警表示将听从市局统一安排,派出所门口有5辆警车和一辆绿色的大客车待命。(完)http://news.sina.com.cn/c/2011-08-30/1748230768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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