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少爷恋上我第二部:陕死亡矿工调查:"慈善企业家"瞒报多起矿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8:24:10

慈善和矿难,两个反差巨大的词汇,同时出现在一个"成功"的企业家身上。而善和恶,并非只在他一人内心纠结。忙于赚钱的人们需要认清的是,慈善是财富的归宿,而非罪恶的救赎。

①(左上图)8月26日,永兴煤矿的坑口已经没有往日工人忙碌的身影,一年来,十多名矿工没有"平平安安回家",他们要么遇难,要么伤残甚至瘫痪。

②(左下图)8月20日,子洲县中医院的病房里,永兴煤矿工人彭连学因交不起医药费陷入绝望之中。病历显示,他在今年6月18日被顶板压碎脊柱,腰下肢截瘫。

③(右上图)8月20日,宁夏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警察在研究陕西子洲县矿工的死亡证明,那份证明上盖有和他们派出所名称一样的公章。

④(右下图)8月19日,小雨,离子洲县城70公里的永兴煤矿一片泥泞,这里的矿工多为川渝农民。

■ 本报记者 郝成 陈江宏 文/摄

■核心提示

助学、修路、扶贫……公开报道中,他是当地受人尊敬的慈善家;但在他曾经的雇工看来,他却是置生产安全于不顾、瞒报多起矿难、恶意拖欠工人薪酬……一个唯利是图、了无社会责任的煤老板。

近日,《公益时报》记者调查发现,陕西省子洲县永兴煤矿去年末以来发生的三起井下死亡事故及十数起工伤事故,均未上报。这些死难的矿工来自贫困乡村,他们遇难后尸体被拉到外省火化或土葬。

盖有宁夏警方印章的死亡证明,让在陕西遇难的川渝矿工遗体得以在宁夏首府银川火化。殡仪馆接尸运输的联系人,是煤老板堂兄的名字和手机号。

贫苦出身、艰苦创业、事业有成后热心于慈善事业--陕西煤老板刘生东的这一历程,由他的姐姐刘小玲写成六千字的《黄土地上绽放的奇葩》,至今挂在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这篇网文称,"刘生东事业成功以后,致富不忘家乡,热心公益事业,用创造的收益积极回报社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但今年7月,近百名川渝籍矿工联名向当地政府反映:刘生东任董事长的子洲县永兴煤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为提高产量置生产安全于不顾,导致三起死亡事故和十数起工伤事故,且均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公益时报》记者调查发现,三起死亡事故确实存在,且牵涉多地多部门官员。8月19日,子洲县副县长康锦宏向《公益时报》记者证实,永兴煤矿从未向政府报告这些矿难,"我们也是前几天听说,现在正在调查".

子洲县政府文件显示,7月末,县里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并责成县安监局调查矿工反映的"安全事故"问题,但在一个月的调查之后,尚无任何消息。

 

 

矿工讨薪牵出死亡事故

65万、56万、48万,是三起事故中三位死亡矿工的"身价"。

子洲县位于陕北榆林市南部,全县31万人,2010年县级财政收入仅为3000多万元,系国家贫困县。永兴煤矿位于县域边缘,距离县城约70公里。在矿上务工的多为重庆、四川、山西籍农民。

2011年7月25日,近百名川渝籍矿工联名向子洲县政府反映,永兴煤矿恶意拖欠工资,要求政府督促该矿董事长刘生东、矿长高毅立即支付拖欠钱款。

事实上,在此之前矿工即已开始讨薪,但进展甚微,且其中发生多次冲突,双方关系日渐绷紧。因此,矿工中有人想起今年6月27日在井下发生的一起死亡事故,向有关部门提及后,发现这一事故竟被瞒报,遂开始举报包括这一矿难在内的三起矿难。

矿工反映的三起矿难分别为:2010年10月5日下午,重庆永川籍矿工谢应友,因冒顶事故被当场压死;2010年12月3日凌晨,山西忻州籍矿工韩红林,被运煤车上翻卸的煤块当场砸死;而今年6月27日下午,四川平武籍矿工谷兴全,又因冒顶事故当场死亡。

三起事故中,两次事故为冒顶,即生产作业面顶部塌陷,一次为井下交通故障引发的运煤车辆倾覆事故。《公益时报》记者在调查中获得的三份矿方与死者家属签订的"协议"显示:三次事故赔偿金分别为65万元、56万元、48万元。三位死者除忻州的韩红林被带回原籍土葬外,另两位均被运往宁夏银川市火葬场火化。

有矿工认为,赔偿金额逐渐降低,或因矿方对死亡事故愈加淡漠。多位矿工表示,这三次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并未停工,哪怕是半天。

而记者调查发现,矿方选择与无任何井下建设、生产资质的包工队伍签订协议,且协议只强调产量递增,却将安全责任及资金投入等全归于包工队,这被下井农民工视为上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公益时报》记者经多番努力获得的一份《生产承包合同》显示,永兴煤矿董事长刘生东与一名包工头在2010年7月21日签订五年期协议,其中规定生产设备由包工头购买,更规定了逐月递增的产量具体吨数,而在发生矿难时,"不论在地面和井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大小工伤均由乙方全权处理和承担费用,与甲方(永兴煤矿)无关。"另外,若"造成矿井不能正常生产或停产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处每日100000元(注:10万元)的罚款".

这份董事长刘生东签名的《生产承包合同》显示,"永兴煤矿的采煤生产工作全部承包给乙方(系重庆籍农民卢某),乙方负责掘进和生产出煤所有设备的投资".合同约定,承包期间乙方需完成的产量从2010年7月的6000吨,逐月递增2000吨,到12月须出煤16000吨;2011年开始,乙方年产煤须在30万吨以上,"每季度不得低于7.5万吨".

《生产承包合同》同时显示,"如乙方不能完成季度产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如乙方不能完成年度产量,由乙方向甲方承担100万元的产量损失费".

"这是已经不单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就是一个火坑啊。可为了生活,我们能选择吗?"一位重庆籍矿工说。

在子洲县城,矗立着革命先驱李子洲的塑像。上世纪初,来自陕北的李子洲带领京师学生火烧赵家楼的故事在小城中家喻户晓。有矿工说:"那个时候烧赵家楼,反对的就是不平等条约,谁知道李子洲的家乡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合同!"

事实上,永兴煤矿至今仍不具备生产出煤的条件。8月19日,子洲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苏仲米告诉《公益时报》记者,永兴煤矿前身是一座年产3万吨煤的小矿,后来扩产为年产9万吨,之后煤矿就开始技改建设,2008年的时候经过整合其它煤矿资源,产能定为年45万吨。"它一直在建设,没有生产许可证,按理说不能生产,只允许出少量工程煤。"

子洲县工业商贸局副局另有官员称,永兴煤矿正在进行年产60万吨的矿井生产设计,最终的目标是年产90万吨原煤。

子洲县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刘生东和高毅合股获得了这座煤矿的全部股份,刘生东担任董事长。

苏仲米亦证实,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子洲县工业商贸局从未得到永兴煤矿上报任何伤亡事故。

有矿工见证,在瞒报的这三起矿难善后过程中,刘生东任命的矿长高毅及副矿长刘生虎(为刘生东堂兄)都曾亲自参与事故"处理".

"矿老板只要产量,不抓安全"

矿方炮制"抢救无效死亡".与无资格生产队签订协议。设备及工具均由承包者购进。

8月28日下午,在忻州市忻府区董家村镇,记者见到了韩红林的家属。据韩红林的妻子苏美娥回忆,她当时和丈夫同在永兴煤矿,她给矿工做饭,丈夫则下井挖煤。

"事故前几天,我恰好回了忻州老家。结果12月3日凌晨我妹夫张光成打来电话说出事了,我们第二天下午赶到靖边县人民医院,矿上的人说我丈夫是在抢救后没了的。"苏美娥的这一说法,也在签订的赔偿协议中出现,协议中写明"乙方因工作受伤在靖边县医院大夫抢救无效死亡".

但据同时抵达医院的弟弟韩宏忠回忆,当时因为哥哥的"连襟"张光成也同在该矿打工,且事发时也在井下,后来又与矿领导一同前往医院。"我当时就想,为啥不直接送子洲医院抢救呢?为什么要跑几百公里到靖边县?我后来在医院太平间看到,我哥的后脑勺没了,头上放了一些卫生纸,用一个塑料袋罩着。尸体运回忻州下葬时,其他亲戚也注意到了。这说明当时早就死了,根本不是运到靖边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韩红林的妻子苏美娥和韩宏忠回忆说,她一天后拿到了矿上赔偿的56万元钱,"是一个开着白色轿车的高个子男子亲自去银行取的钱,他说的是陕西话;矿上的一个重庆工头也在场".

据多位知情矿工透露,与刘东升签订协议的包工队,并无矿井下生产所需资格证,而后期包工队因财力所限,在安全方面投入不足,也是导致这一系列矿难发生的原因之一。

"你想,包工头才有几个钱?挖矿用到的设备、材料数量大,金额高,这两项稍有不足,就是安全隐患。再加上矿上不断逼着加大产量,必然会出现矿难。更何况这些人都没有资质,有的矿工来了也没有任何培训。"有矿工分析说。

记者获得的多份"子洲县永兴煤矿出入井检身表"显示,今年6月27日死于矿难的四川省平武县农民谷兴全,恰是他到该矿的第二次下井。和之前已经在井下死亡的谢应友和韩红林一样,谷兴全这次下井后,再也没有活着出来。

8月20日,躺在子洲县中医院病房里48岁的四川民工彭连学告诉《公益时报》记者,他在永兴煤矿打工时被顶板压坏脊椎,已经在医院躺了整整两个月,医药费已近10万元。"矿上现在不给医药费了,我得不到治疗……"子洲县中医院一位医生拿出病历私下表示:"这个病人(彭连学)腰部以下截瘫,想再站起来基本无望。"

彭连学说,他到永兴煤矿打工只有几个月的时间,没有听说过劳动保险,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老板只要产量,不抓安全……".

陕西邻省一位谙熟煤炭生产的安监部门官员向《公益时报》记者解读此类现象时称,因为煤炭生产危险时刻存在,一些煤老板为逃避风险,与"包工队"签署安全"全包"协议,认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全是包工队的责任。其实不然。煤矿的安全生产,董事长、管理层是首要责任人,那些农民工需要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且仅是提供劳务。"煤老板只管卖煤挣钱,死活都是农民工的事?即便有这样的合同,在煤炭安全生产管理上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