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华浓属于什么档次:招标人对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逐项备案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7:16:27
招标人对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逐项备案时

(1)对于具备招标前置条件的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入场登记,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
规划许可证;
项目单体回执单。
(2)对于不具备招标前置条件,即提前进入招标程序的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入场登记,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提前进入招标程序的书面报告(附有关领导批示意见);
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见提前进入招标程序的书面报告,如有时应提交);
规划意见书(见提前进入招标程序的书面报告,如有时应提交)。
(3)对于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项目入场登记,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
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
(4)对于专业工程承包监理招标项目入场登记,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如有时);
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如有时)。
二、招标人对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时


对于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的非政府、非国有资金投资招标项目入场登记,申办人应提交《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项目开标与评标时间和地点登记单》(表18)(一式两份)。

三、发包人对项目直接发包时

(1)对于直接发包的施工项目入场登记,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直接发包情况说明(附有关领导批示意见);
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及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及其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规划许可证;
项目单体回执单(其中在建工程追加的主体加层工程除外)。
(2)对于直接发包的监理项目入场登记,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直接发包情况说明(附有关领导批示意见);
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及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及其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


备注:上述文件资料中,对于“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体回执单”和“规划意见书”,申办人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申办人;对于其它文件资料,申办人应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