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源深度往深延伸:通号集团董事长马聘突发心脏病去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9:24:48
通号集团董事长马聘突发心脏病去世
【财新网】(记者于宁 曹海丽)昨天(8月22日)上午,7·23事故检查组到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下称通号集团)检查时,董事长马骋心脏病突发去世。马骋是通号集团前任总经理,去年底集团改制后成为董事长。他被业内认为是中国高铁信号技术的带头人。7·23事故中,列控中心数据采集驱动板出现软件逻辑错误,致使列控中心不能实时、正确地接收数据并发送正确命令,是导致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而通号集团是甬台温的列控设备提供商,旗下的全路通信信号设计院(下称通号院)正是软件设计单位。事故后,通号集团成为众矢之的。
“压力过大,责任过大。他原来没有心脏病史,现在诊断为心脏病突发。他是信号的老前辈,我很悲伤!”一位熟悉马骋的人士称。据悉,马骋是恢复高考后第二届大学生,毕业于交大信号专业,在通号领域干了近20年,是个比较勤勉、实干的人。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闻知马聘的遭遇,颇为感慨。“可怜的信号人!信号在整个高铁中不过九牛一毛,现在因为温州动车的事被推到了前台,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决策者!谁在那个位置上都得干,不干就得下来。”
现在,高铁大跃进的后遗症已经逐渐暴露,甬台温动车追尾事故更令铁路业内上下备感高压。现在不仅通号集团,其他通信信号公司的人也非常紧张,“谁敢保证产品百分之百没问题?如果出现比雷电还严重的诱因呢?”另一家研究铁路信号的专业研究所人士称。就在马聘去世当天,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做客新华网时表示,7·23“确实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可以避免和防范的一起责任事故”。
他称:“通过初步的分析我们感到,这起事故既暴露出信号系统设计上的缺陷,从而导致雷击造成的故障问题,同时也反映出故障发生之后,应急处置不力以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律师说法:通号院若涉罪 当事人最高可判10年
多位律师认为,如果安路生所言被之后调查结论证明确实如此,那么通号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具体到承担何种责任,律师界基本达成共识的是,通号院将面临“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指控——除非是现今科技水平不能发现存在设计缺陷。《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刑法规定,对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实行“双罚制”,既处罚企业,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委员会副主任魏汝久指出,在本案中,通号院是犯罪主体,是单位犯罪。具体处罚方式是,对通号院要判处罚金,对此公司中的直接责任人比如直接领导者和设计者既要判处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判处罚金。
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彭剑指出,按照法条规定,“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此案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最高判刑将达到10年。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山介绍,司法实务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要适用于追究建筑领域犯罪,在此案中用此条追究通号院刑事责任,有些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