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队球员数据:月饼税的联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1:57:20
月饼税的联想   
   

    以往八月十五时单位作为福利发给职工的几个月饼,现在也要纳税了。我听着都新鲜!

    今天的消息说,中秋节快到了,“单位发月饼缴个税”的消息出现的时候,让许多人都“很受伤”。但是税务官员面对采访,对此并没有避讳,而是明确表示,单位发放的月饼、提供给员工的免费一日游之类,均应作为应税所得与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税。理由是单位给员工发放的月饼,虽然不是货币,但事实上省去了员工为购买月饼而增加的支出,等于为员工增加了一笔收入。从经济角度来看,也是一种财富转移。税务部门振振有词地说:这些收入虽然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形式发放,但不属于免税范畴,也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这个逻辑推理,我看,该纳税的就远不止这区区几个月饼了。

     首先,当今最为流行的公款吃喝该不该纳税?那些官员上顿下顿地用公款胡吃海塞,实际上省去了自己买菜做饭的支出,也等于增加了一笔收入。这是不是也该算是“财富转移”?

     还有,当今大小官员出入都要配公车,不管办公事还是办私事都要公家出油钱。这同样是为个人省下了打车或刷卡的开支,实际上也等于增加了一笔收入,这算不算也是“财富转移”?

    再有,执法人员的着装。就拿税务部门来说吧,每人一身制服,一顶大沿帽,为自己省去了多少身T恤、夹克和西服(除了解放军,其他人也就不必说了)?按理说这也等于增加了一笔收入,这些是否都该算是“财富转移”?是否都该记入本人工资而纳税?按照此逻辑,其他该纳税的还很多,暂且不一一列举了。所以说,按照“财富转移”的逻辑,该纳税的首先不该是百姓,而是官员和公务员。问题是,税务部门敢向他们去收税吗?让他们从自己的工资里扣除“服装税”、“吃喝税”,他们愿意吗?拿税法当手电筒照别人是可以的,拿它当镜子照自己就不那么容易了。

    再回过头来说说月饼。本来月饼就是可吃可不吃的东西。特别是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血糖、高血脂患者随处可见;而月饼又是一种高糖高油的食品,是很多人(特别是中老年人)的禁忌食品。君不见,现在的月饼销售趋势越来越差。前几年还听说中秋节一过,大量月饼就成了猪饲料,都拿去喂猪了。在这种月饼越来越不招待见的新形势下,税务部门还拿月饼说事,硬要征收什么“月饼税”,这不是在扼杀民族传统吗?这不是扼杀食品行业的生财之道吗?食品行业,特别是糕点行业都指望着借着中秋节能小小地火一把,谁料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借着收税趁火打劫,这不是明抢吗!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老百姓是否有权拒绝吃月饼?我不吃月饼,或者说我不享受这份福利是否就可以不纳税了?百姓应该有自主权和知情权,企事业单位也要有自主权和选择权。即谁愿意享受月饼福利,谁就纳税;不享受者就可以不交税。这个话应该向职工讲明白,让职工自主选择。可以想象,如此一来,谁还会选择享受呢?

   昨天的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当前淘宝网上月饼模子和原料卖得非常火。不少七零后、八零后,甚至九零后的女同志热衷于自己在家烤制月饼。他们认为,一方面这是一种兴趣,能够享受一种成就感;另一方面,自己制作放心,踏实,不会有任何不放心的添加物;再有就是既省钱又不浪费。随吃随做,吃多少做多少。此风一刮,还会有多少人享受单位的月饼福利呢?再加上税务部门跟着起哄架秧子,可以想象今年的月饼市场将会是怎样一幅惨象。也许中秋节过后,农村的“老猪”们该高兴了,因为他们又该有口福了。只可惜当今养猪赔钱,养猪户已经越来越少了。我看,剩下的月饼就是喂猪,也没人要了。那么我们就该问一句了:造成这种赔本赚吆喝的局面,税务部门就没有责任吗?

   如果说收“月饼税”有法可依,那么食品行业受到的损失让税务部门来补偿,是否有法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