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二黑暗世界:中国人为什么没有正义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52:48
中国人为什么没有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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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严立真

  中国人自古以来都不懂正义为何物,在原始社会更别提,那时的人跟动物一样,谈正义是不可能的。因此中国人自以为是的正义,是从孔孟讲的仁义起。其实孔孟讲的满嘴仁义,也不是正义,只是很大的美丽谎言。

  要论证这个论点,论据是很充分的,在此我就简明扼要地论证一下。

  孔子讲仁义是东拉西扯的,没有给仁义下个普遍规律的定义,说白了孔子的仁义只不过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讲鬼话的玩意。其实这是骗子行为,或者说是傻子行为。因为在无普遍规律的仁义下建立的制度,奴隶主可以对奴隶说:我是奴隶主,我当奴隶主你当奴隶是天命所为(孔子的天命论),你要安分当奴隶,各安其位,这才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比如被孔子视为仁人的微子、箕子、比干、叔齐、伯夷。他们面对暴君的暴行不是反抗,而是采取持不同政见的不合作主义,他们要么逃跑,要么佯狂,要么死谏,要么以死明志。在孔子看来这些懦夫和蠢驴都是“克己复礼为仁”的仁人,他们都被他封成仁人。而像晋赵穿杀了晋灵公这种极端的暴君的反抗行为,却被孔子视为是违礼的“犯上作乱”的暴行。孔子的仁义思想说穿了,就是帮统治者搞专制的愚民工具。因为孔子说仁义的实质是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其合于礼的规范,而礼却是为统治者的专制服务的。

  孔子的仁学思想,对上级领导的暴行没有任何制约力。上级领导有德行还好说,他还能“克己复礼为仁”地与部下相安无事地过安稳日子;要是上级领导一旦残暴不仁,部下就只有要么赶紧逃跑,要么佯狂,要么死谏,要么以死明志,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合乎仁和礼的标准了。什么仁义道德,暴君是不会吃这一套的;那只是孔子的良好愿意,并不现实,也不实用。中国第一个文人执政者王莽,他老人家以为儒家这一套很管用,便用来统治江山,结果他事与愿违把国家弄得一团糟不说,自己也被众人分尸,他的舌头都被人吃了。我估计吃王莽舌头的这家伙是想吃啥补啥,因为王莽就是靠那三寸不烂金舌起家的,就像当今官场众马屁精一样的套路。

  继孔子之后的亚圣孟老先生,他见至圣已经被孔子讲仁义捞去了,当至圣是没门了。但他左思右想后,终于发现孔子仁讲得让他无话可讲,义却讲得让他觉得有必要进一步阐述一番,如果义讲得令主子满意,他当亚圣是不成问题的。当然他同时也知道前提是决不能学墨子那一套“兼爱”和“非攻”,不然会被统治者灭掉。于是乎孟老先生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其实他对义的这番进一步阐述都没有普遍规律,都是东拉西扯的美丽谎言,什么是“果”的原则?什么是舍身取义的原则?到底义的原则是什么?比如孟子在仁义基础上提倡的“仁政”,它的前提是——“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离娄上》)。君主在不违礼的情况下所主持的“仁政”政策,并没有消除对百姓的奴役,他们只是让百姓有“暂时做稳了的奴隶时代”(鲁迅语)。“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滕文公上》)这就是剥削。孟子讲的义明显违反了自由平等的普遍规律,换言之就是违反了普世价值观。孟子讲义跟孔子讲仁一样,都是因人和事而异的,其实质内容好比我前面讲的那个奴隶主跟奴隶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比喻一个道理。

  一个没有普遍规律的仁义怎么可以行得通,就像和谐跟河蟹一样,如果两者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谐又不具备普遍规律,对一些人优待对一些人虐待,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和谐就是河蟹,河蟹就是和谐,都是横行霸道。

  那么什么是普遍规律呢?

  普遍规律用康德的话说就是:“我们必须能够愿意我们行动的准则能够成为普遍规律。”比如说奴隶主奴役奴隶时他认为这是天命,他愿意这样做,如果让奴隶同样奴役他时他不愿意,这就不是普遍规律,因为这不自由平等,说通俗点这是不人道的,所以说在普遍规律上每个人的权利必须是自由平等的,不能搞特权,有特权就不是普遍规律。

  由此可见,我们就可以看出孔孟的仁义其实是不道德的美丽谎言,因为这种仁义不具备普遍规律。不具备普遍规律的仁义怎么可以说是正义的呢?有些迂腐的学究会嗤之以鼻地说人家西方学究目前只能解释我们的仁,还不能解释我们的义呢。当然你们眼中的叔齐和伯夷“不食周栗”是仁的,武松替兄报仇血溅鸳鸯楼杀死无辜人也是义的,其实吧,这仁义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阿Q精神。

  那么什么是正义?正义的原则又是什么?正义为什么能够成为人类的普遍规律?回答这些问题,其实很简单。

  罗尔斯在论述正义的原则中提出正义两个原则,我很认同。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2)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因此有人把中国人千百年来满嘴的仁义视为是正义,这是荒谬的。所以我们看到在不是正义的仁义文化教育下成长的历代中国人,他们一个个不是“满嘴仁义道德,实则满肚子男盗女娼”,便是满腹经文的自欺欺人的呆头鹅。

  在一个没有正义感的民族里,什么罪行和荒唐的事情都能搞出来。因此我们翻开中国特色的历史,只能看到两字——“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