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布朗多和宇宙大皇帝:文衡圣帝功过律上下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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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衡圣帝功过律上下卷
本堂主席关恩师 登台圣示:天命下降,玉诏临堂,命本堂福神十里外,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恭迎赉诏钦差大臣圣驾,其余神人排班候驾。
钦差大臣诸葛上相降诗曰:
颁来玉诏到斯堂。大命皇皇不敢忘。
天意无私宣凤藻。愿期了悟启灵光。
圣示:宣读玉诏,神人俯伏。昊天玉诏天玉诏钦奉
玉皇大天尊玄灵高上帝诏曰:
朕居尊而鉴卑,无时不以苍生是念,诸天圣神为救渡苦海生灵,不辞辛劳,下凡挥鸾阐教,冀为滚滚红海、浊浊尘世开一觉路,怎奈世人每每不知为善纲律,不明为恶之禁条,天性之善不彰,劣性之恶迭萌,善恶重轻,不晓计累,茫茫失依,苦海深陷。朕不忍坐视苍生一味沉沦,今有﹁南天直辖武庙明正堂﹂应天承运,开堂阐教,奉旨代天宣化,神人合一,同心协力,普化黎庶,代 朕分忧,特将﹁文衡圣帝功过律﹂圣书一部,颁布天下世人周知,使恶者知悟悔过,日履善律;善者更益坚其心志,精修进道。特请五教教主期期降鸾述着,命明正堂明笔为主着正鸾,自天运乙丑年正月廿五日开着,为期六个月着成缴书,神人各尽厥职,功成之日,论功行赏。勿负朕意  钦哉勿忽,叩首谢恩。天 运 乙 丑 年 正 月 十 八 日
本堂主席关恩师 登台
诗曰:恭承降旨感光荣。寿世扶鸾志不更。玉帝从兹颁玉律。天恩浩荡表深情。
圣示:世道人心不古,为善者渐失其本性,为恶者渐逞其乖势,所憾者,天律功过不明所致,故特颁此部圣书以惕世人,扭转迷失之本性。又自天运庚申年八月十八日已颁布之天律改为现世报,如再不加以警世,则苍生更为可悲也。又示:本堂沐恩着此部圣书,实为可喜可贺!希本堂诸贤生尽力效劳,完成天命。
太上道祖轩辕黄帝 
降圣示:吾今夜特降为﹁文衡圣帝功过律﹂上卷作序:
嗟夫!世风日下,人心愈变,恶乱愈重,愈陷愈深,难以制之,虽有国法,祇能治律其事发罪露,刑而罚之。在于人心隐微之情则难以遏抑,此乃律法之治所不及也。盖人之念动于心,心藏于身,人不我见,须察其念而知善恶,则善恶方见,以观其心而知祸福,则祸福可明。﹁文衡圣帝功过律﹂此一部圣书披露于世,在弥补法之不行、之不及者,诛人之心,惩人之念,动念之间而生警畏,弭犯罪于无形。二上天爱世人之心也深,处处挥鸾,开堂阐教,降着无数善书经典,以拯世人本善之心,但悟者自悟,迷者自迷,更有甚者不信善恶因果之报,悲乎哉!﹁文衡圣帝功过律﹂与一般之善书迥异,一般善书只言果报之理,不列果报之条,功过律则纲张其目,律列其条,分判善恶,昭明赏罚,处处针对人心,层层着重念头,诛人之心,咸心震怯,警懔之意,削却恶行,使阅者能自鉴己心,警惕终身而自新,更能如痼疾之人,忽逢仙药饮之而病自愈。同登道境,庶不宝山空回,更盼此书之出,能视为稀有,发深信心,寻文揣摩,实地践履,道心精进,勉之!
太上道祖轩辕黄帝序于 南天直辖武庙明正堂
天运乙丑年正月廿五日南天功过总司主尊 降诗曰:
善恶两途相对照。吉凶祸福皆难料。果能勘破是非门。道理条条诚奥妙。
圣示:玉皇慈悲,欲度世人同升道境,永享万世逍遥之乐,特将﹁功过律﹂此部圣书颁布之。冀期遵循善律,摒除恶规,精进道途而成仙、成佛、成圣。吾今夜特降,颁布善恶、升神、降恶等级分述之。善恶、升神、降恶等级等级善恶等级:
善纲律分五级:即:得、善、功、德、道。
十得为一善。百善为一功。百功为一德。百德为一道。
恶条律分五级:即:失、过、罪、恶、刑。
十失为一过。百过为一罪。百罪为一恶。百恶为一刑。
善恶两分,功过可抵,极善极恶,即刻分处,善恶律条,全类分明。同功再造,功将倍加;同恶再犯,罪加一等。功可积累,过莫乘迭,日神监察,夜神明视,劝尔黎庶遵循律条,宜明宜慎,勤修勤得。
升神等级:
一、五道功以上,升立为下界神祇。
二、十五道功以上,升立为中界神祇。
三、二十道功以上,升立为上界神祇。
四、百道功以上,证果理天,依愿可成仙、成圣、成佛超脱轮回
降恶条律:
依人功过总结,恶者魂降阴司,按阴律处刑。
玉清真王青华大帝 降圣示:吾今夜降着﹁文衡圣帝功过律﹂。
赏善条律办法
第一条:全力刊印流通│殷实善心之家,全一人、一家财力布施流通,不假襄助,不假集资,独立办成:百部,增寿三载。五百部以上,增寿半纪。千部以上,增寿一纪。
二千部以上,随其轻重,祈福赐福,求愿遂愿。五千部以上,版在一日,功在一日,可超先荫祖,福佑儿孙记十德。
第二条:集资合股,刊印流通│善心之士集资合股,翻印流通,倡首刊印,每百部记廿善,酌应所祈。倡首者,赏加一等,赐禄。
第三条:劝募刊印流通│有志之士因财力不足,首倡劝募,集资刊印流通,以财力之多寡,酌予赉赏:每千元,记十善。万元,记十功。倡募者,锡加一等。贫困者,加倍。
第四条:恒久刊印流通│积德、积善之家,为使恒久流通不断,每岁刊印一、二次,子孙代传不替,其功善广远,其福亦流远,享福无穷,永赐福禄寿算。
第五条:演讲流通│有心之人,在家恭存一部,一有空暇,演讲于父母、兄弟、妻儿等,或演讲于亲戚朋友等,或在家中,或在庙宇,或在道堂,每讲述律条一则,记一善。讲满全书,记十功。静听者,每听一律条,记一善。听满全书,记十功。听者与演讲者同功。听者和演讲之人,如能遵行善律,改除恶律,则吉神随时拥护,随处清吉。
第六条:祈福消灾,刊印流通│孝心之人,为父母祈寿,或为己身祈福,或命运乖舛不畅,为求顺意,或为买卖称情,或为求功名利禄,或为一切所求资助刊印,酌应所祈:每百部,记廿善,可随力建功,积存善德,所求所祈均可如意。
以上赏善条例,可依每人心力随机而变,以求完功,希勉之!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进退原为善恶关。是非审诀正天寰。更加奋发修持力。合道欣然格圣颜。
圣示:吾今夜降述﹁文衡圣帝功过律﹂。
进退辨道
 夫道者,理也,事所必经之途径,君子观其邪正,能明辨是非,是非相推,就可知进退。进则观其是而审其非,退则究其非而审其是。是非者,得失之关键所在,能明辨是非,进则无疑,退则无忧,知进退可以言道。在事之先,能明辨是非,事后则无疑惑,当进则进,当退则退,运用存乎于心,为所欲为,则如江河奔驰,难以挡其势。进则观其机,可免失足之忧;退则观其时,可免丧失己身之德。立德之机,本乎于此,功过之道,亦本乎于此。正道│顺天理、合人群、不自欺、不自慢、正直坦率、刚贞坚毅。
邪道│逆天理、拂人情、悖伦理、乖道义。
现述律条于后:
一、进退明决,不为情迁之善│注一道功,在世增福增寿,营业称情,富贵平稳,毕世安和。
二、进退自然,随在合道之善│注十道功,富贵如意,生受寿考,死后受南宫炼度,分品级授级。
三、进退勇敢,不畏权势之善│注二道功,增福晋禄,子孙贤孝显赫,富贵豪盛。
四、进退自然,修身不欺之善│注六道功,生受福禄平安报,死后受天曹考校,分别为神。
五、进退合道,临节不改之善│注十道功,增寿晋禄,死后受南宫炼度,分品叙级。
六、进退高明,不为摇惑之善│注二道功,增福增寿,营谋称意,子孙贤孝显赫。
七、进退正直,一生不苟之善│注一道功,福寿骈臻,子孙发达,福禄寿考齐全。
以上各条,如行一事,受一福报,如行及国家大事,受终身显赫报。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邪径原同暗室看。不欺不骗叙功宽。无私正念通天地。福报长垂见一端。
第二章 明德守基
君子怀心慎行,知不履邪径,不欺暗室,免履而坠陷、而负亲,故每于念动身履之时,无不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水,暗而不昧,慎乎其独,坚守德基。明德之要义│不履邪径,不欺暗室,坚定持久,卓立持正,操持一念,永矢一生。邪径暗室之目│私自邪淫,败坏道德,私结权贵,陷害忠良,私通关节,贿赂往来,私结党羽,潜伏悖逆,私受贿赂,枉屈害人,暗存阴私,谋营陷人,私吞财物,暗贪欺人。毕生不履邪径之人,其心正、身行亦正,得以功名报,子孙贤孝。每行一事,得一美报。数十事不邪者,报以一家。一家不邪者,报以三世。然不欺暗室之报,比不履邪径者更佳。
一日而不欺者,注十功。
十日无一念自欺,注百功。
百日不自欺者,延一算。
一年无一念自欺者,延寿半纪。
如托负不欺者,以财物之多少计算:
每百元,一功。千元,十功。万元,百功。
至数万及千万,以累计注其寿算,并录富籍。
如他人危困,己身亦属困厄,其功加升:
百元,注十功。千元,注百功。万元,延其寿算,并注功名报。
现录重要律条如下:
一、毕生必恭,  不慢之善│注二道功,富贵骈臻,儿孙贤孝。
二、忠信不欺,廉洁自守之善│注五道功,列入三品神职,子孙昌达报。
三、力拒邪淫,坚持正念之善│注二道功,富贵双全,门户显隆报。
四、力拒贿赂,廉洁清白之善│注二道功,福寿双全,门庭显赫。
五、力持正念,一生不苟之善│注三道功,子孝孙贤,福禄寿全报。
以上诸条,各行一事,分别大小轻重论之,每行一事,得一美报。大者,得一福报。如毕生坚行不怠者,以神职仙籍分别考校之。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积德累功存厚道。天心仁爱暗相孚。 慈悲当享无疆福。勖尔群生应惕须。
第三章 功德仁行
功德系一人心之所志,行于身,而利于物。心之所向,志所成也。积德之人,其报久而远;厚德之人,其报广而宏。积与累是功德之基,仁与慈是功德之本。故积之、累之、仁之、慈之,天自佑之,无有不利者也。功德之要义:成物之道为之功;成己之道,有得于心为之德。胞与仁物,德化无穷。
现述律条于后:
一、忠信不欺,仁及群众之善│最上者可注二十道功,莅上界神祇,福禄寿贵,门庭焕耀报。
二、创立善政义举之善│注六道功,家门福禄吉庆平安报,莅下界神祇。
三、买物放生、施茶、舍药、赈济无量之善│注六道功,福禄双全快乐平安报,殁后受天曹考校,分派下界神祇叙用。
四、印赠善书、立庙建寺之善│注三道功,吉庆福寿骈臻。
五、存心仁厚,毕世不改之善│注三道功,福寿双全,子孙显耀报。
六、博施普济,不为人知之善│注二十道功,莅上界神祇,贵禄显赫,子孙昌隆报。
七、心性纯和,正直坦白之善│注二道功,富贵隆盛,家门永享平安快乐报。
八、参成鸾务,一生不退之善│注三道功,除其宿业,福寿齐全家庭和顺平安报。
以上诸条,又区分为三等,大小不同:大者│每成一事,注一道功。中者│每成一事,注五十德。下者│每成一事,注三十德。如积累至各层次,依所积功德分别奖叙,如其所积之功德为百年不朽者,可超先荫祖。另如居于仁心之善,例救人命、造桥铺路、参着鸾书之善、促成鸾务等,依轻重大小,分别奖叙而积累之。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忠主孝亲兼友悌。慈悲和乐德同济。
                     荣华富贵寿频添。端本心田康玉体。
第四章 忠孝明伦
尽己之谓忠。诚敬奉养之谓孝。敬爱兄弟姊妹之谓友悌。这些一切之根本,完全发自内心,自然而然而不做作,将发自我内心之至善行为表达于外也。
忠:有公忠、精忠、孤忠、大忠之不同。
公忠│洁身自爱,奉公守法,一丝不苟。
精忠│委身于国,坚贞不屈,临危不辱,至死不变。
孤忠│处变不惊,临事不屈,不失大节。
大忠│匡君垂政,立式为国,不改节志。
孝:有纯孝、仁孝、至孝、达孝之分。
纯孝│身遭不幸,诚笃于异父母,逆来顺受。
仁孝│居处恭敬,诚心奉养,不使双亲操劳。
至孝│继承父志,诚敬侍奉,毫无厌言。
达孝│显扬父母,垂于后世。
友悌是孝之推延,忠是孝之流源。
忠,有忠于国,与忠于事之不同。其报亦有大小、轻重之分。公忠,则报以富贵;精忠,则注四?六道功,或为鬼仙,或莅神职;孤忠,可莅任中界神祇;大忠,可叙派上界神祇。孝之纯孝、仁孝、至孝、达孝,其最上者,可莅上界神祇;中者,报以富贵寿全;下者,报以富裕隆盛、快乐平安。友悌,可比照孝之报条,比例报之。
现述律条于后:
一、临难不屈,殉身报国之善│注六道功,增以厚福,殁莅下界神祇,考校叙用。
二、正言直谏,正义达道之善│注二道功,增以富贵,子孙越名报。
三、不避内外,不计亲疏公忠之善│注三道功,己身显赫,福寿双全报。
四、立身成道,显扬父母之善│注三道功,己身隆盛,子孙峥嵘报。
五、兄弟无争,和乐之善│注二道功,福禄寿全,清闲平安报。
六、厚待兄弟,不听妻言,不受蛊惑,不重钱财之善│注二道功,福禄寿喜全,子孙贤良报。
以上诸条,只述其纲,其余善条,诸如:忠于事、义于家、义于友、及友悌同胞等细目繁众,不待详述。凡以上诸纲,能终身不怠者,可按其功报于一世、二世、三世、甚至于数世;半生不怠者,报以富贵禄寿全。下者,分别记录,由此可知上天不会亏待善人也。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孤寡堪怜合恤周。天人同悯自相投。
尤怀一念存仁道。积德当然后福收。
又诗: 昆虫草木亦天生。何忍伤残任视轻。爱惜慈心收福报。吉祥安泰振家声。
第五章 仁人爱物
无父无母,孑然失其所依,谓之﹁孤﹂,当慈悲其无所靠而爱怜之。无偶索居,谓之﹁寡﹂,当悯其无依而周恤之。孤寡乃系天地造化之不足,世人当体天意,矜孤恤寡而体天之德。天地之间,所有万物乃秉天地阴阳之气而生。人乃是万物之灵,是故对宇宙万物不可轻而弃之,一切万物之生灵,端赖世人为之爱惜与保护,而扩天之仁德,世人亦须爱物以尽天地覆载之恩。将上天之仁广大之,发挥上天仁之至德。上天不负仁心之人,如能救一命,延一算。救数命,延数算。多者,可增其寿一纪、二纪、三纪,甚至于数纪,依其所累救之性命而计。如救数万命,甚至无量数命,可得功名报,或依其功果以仙籍报,更可莅神祇。
现述律条于后:
一、全人节义,矜孤恤寡之善│可注六道功,全福禄寿,莅三等神祇,分别考校叙用。
二、赈济衣物周全,矜孤恤寡│注二道功,家道丰隆,富贵骈臻报。
三、亲视如子,保护周全,佑孤敬老之善│注三道功,福寿齐全,子孙贤良报。
四、不妄攀折,不妄践踏,爱惜生物之善│注三道功,己身福禄隆盛安乐报。
五、买物放生,爱惜生物之善│注三道功,富贵如意,子孙越名报。
六、己身仁慈,爱惜养护生物之善│注一道功,平安富贵如意报。
七、如全一卵生,注十德。全一胎生,注一道功,如牛马犬之类。全一卵胎生,注一道功。如全一灵物,注二道功,灵物亦还报之。
八、如全人一命,注五道功,莅下界神祇。
以上诸条,及其大纲,如能每日心存仁道,不忍杀生之善,亦能以功律记述,世人勉乎哉!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凶象丛生急制周。悬崖勒马可回头。心田广种无疆福。遗德将来功果收。
第六章 正心合道
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者,天降以福;恶者,天降以祸,诚不虚也。善与恶,全在于动念之间。善恶均有言、念、行等不同之分。恶者,凶象当丛生;善者,芳香满布。为人当常存善行以外,更阻止凶恶,助长乐善之德,急制其凶,悯救其恶,使执迷不悟者能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以天心为心,以天道为道,合道成真则善德莫大矣。仁德之人,因能合天心,能合天道,天必佑之、福之,赐予寿禄、寿考、平安称意。凶恶之人,因违天心,悖逆天道,天必惩之、祸之、降之灾厄,处事困苦,家门殃灾不断。
现述律条如后:
一、见凶恶之人,能悯其愚昧之善│注二道功,增以福禄,家门平安报。
二、见凶恶之人,能阻其起恶念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门庭显耀报。
三、见行善之人,乐如己得之善│注三道功,福禄寿考全,家门广盛报。
四、见人有善,乐如己得,并全力成之之善│注七道功,注贵籍,福寿骈臻,莅下界神祇,殁受天曹考校分别叙用。
五、见人有善,乐如己得,赞耀之善│注六道功,增以寿禄,子孙贤良报,莅下界神祇,殁受南宫考校分别选用 。
六、见人有善,乐如己得,自勉思齐之善│注七道功,增以福禄,可莅中界神祇,殁受天曹考度分级叙用。
七、见人死丧,随力周济之善│注五道功,富贵大裕,家门昌隆报,可莅下界神祇,殁受考度叙用。
八、见人有急,随力周济,措置妥当之善│注四道功,门庭显赫,大富大贵报。
九、见人有急,家遭水、火、盗、贼之际,生死关门之际,随力周济之善│注四道功,子孙峥嵘,富贵兴隆报。
以上诸条,只述其要,未能备全,凡念其一善,得一福报,如积累可超一代、二代、三代、甚至于九玄,己身如前所述报,更可荫子孙一世、二世、三世,甚至于延至数世。盼世人自勉,莫因善小而不为,恶小而为之。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人短何须擅揭扬。不宜炫耀己身长。光阴易逝如驹隙。精进工夫学义方。
第七章 修持克己
不彰人短,不炫己长,乃修持克己之最上功夫。若彰人短,己身必危;若炫己长,必忘其形。攻人者,不明为人之道理,长此以往,其命必轻,惟有不彰不炫,才能明哲保身。保身之道,常养性于和平,平而无争则己身不会受害矣。己身有短,恐人彰之,人之有短而彰之,不明之人。他人有长而抑之,己身有长自炫之,不公之情。故彰人之短,炫己之长,乃违乎常情。彰人短者,人必亦短之;忌人之长者,人必忌其长。欲道德精进,所学有成,应不彰不炫,合乎自然之常情也。不彰不炫,是世人所难为也。人之有短而匡助之,义心也:其报久而远。人之有短而隐讳之,仁心也:其报广而深。己之有长而自讳之,虚心也:其报宏而博。己之有长而自抑之,乃精进心也:其报绵而厚。见人之有短,不以为短,自躬反省;有己之长而不以为长,与天下共长之,乃至人也。至人者:存,为贤、为英;殁,为神、为真。
现述律条于后:
一、本性纯良,不彰人短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清闲、寿考炽盛峥嵘报。
二、克己存理,不彰人短之善│注六道功,莅下界神祇、增以寿禄、富贵双全,如意平安报。
三、本性纯真,明理达义,不彰人短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富裕隆盛,家门显耀报。
四、人我浑忘,不炫己长之善│注六道功,莅下界神祇,增以寿禄,福贵臻身,门庭显赫报。
五、敬重尊长,不炫己身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名利显扬,求谋如意报。
六、恭敬谦让,不炫己长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子孙贤良,己身富贵显达报。
七、德行坚定,不炫己长之善│注四道功,增以寿禄,富裕清贵,隆兴显达报。
以上诸条,乃录其大要,小则以此类推之。每行一事,得一福报,增一寿禄,事事如是,除增以寿禄外,并注福禄显达报,如化及子孙,家人代代如是,则注以仙籍,同时可荫及子孙。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
推多取少善持修。见利休思不义求。得失荣枯前有定。无贪报以道功收。
第八章 至诚推让
财物利禄,人之所心恋向往。遇有财物,心念即变,多取之则喜,少取之则怨。交相争占,贪得无厌。利禄更令人心昏目眩,甚至于变节,败坏己身品德。然而多与少,命中自有定限,故世人当知取予要重义,不可过份,乐天知命,适可而止。众人恋恋,我独淡淡,先天下而让,后天下而取,以敦厚德。财物利禄,皆由天道主之,不贪取而背理忘义,使己身品德乖戾,诡计欺天,当少取行义,知命行平而心正,推及善心仁心,付诸施行。人之得失荣枯皆由前定,何况乎财物利禄,贪妄取得者,报以非横。诡计取得者,报以耗散。不为人知取得者,报以不昌。强行取得者,自取灭亡,都有罪条。如以正当方式取得,或仁心推让取得者,计其数而记其功。推让常人者,以平安报。推让于变乱者,以奇福报。己身贫困,推让他人,贫困者,以大富大贵报,并延寿算。己身富贵,推让解困厄者,富贵加一等。如能济救国家民族者,福禄寿考,子孙高官厚禄报。是故,取和予之间,厚福之报,有其大小之区别也。
现述律条于后:
一、仗义行仁,推多取少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富裕,日臻求谋快利报。
二、怜贫恤困,推多取少之善│注二道功,增以寿禄,富贵双全,门庭焕发报。
三、正直好义,推多取少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富贵清闲,门户兴隆报。
四、慷慨好义,推多取少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富有,日臻求谋畅利报。
五、仁慈好善,推多取少之善│注二道功,增以寿禄,子孙贤良,门庭勃发报。
六、富贵好义,推多取少之善│注四道功,增以寿禄,富贵兴盛,子孙延久报。
七、贫穷好义,推多取少之善│注三道功,增以贵禄,富贵双全,福祥自至报。
八、廉介自守,推多取少之善│注二道功,增以贵禄,子孙显赫,门庭吉祥报。
以上诸条,如念起未行者,每念注五功。一时之义行,以其事之大小注其功。如受人鼓励而行者,注二十功并累计之。如功果甚大,除己身安享富贵外,并可荫子孙也。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受禄原来宠若惊。坚修道德莫横行。
                     省身克己须端正。不失其真福乃成。
第九章 端正守己
曲邪谄媚,圣人所弃,骄淫放肆,君子所忌。所以世人当以道德为重,不计名利之高低,要脚踏实地,而不求名之上下,要重义礼,不迷心利益,如遇有名位利禄,反躬自省,干干惕惕,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小心翼翼,所以盈而若虚,才不匮用,满而不溢,方珍其用,居高而不危,长守其贵,功成名遂,知机而止,知足常乐,此即是大智之谓也。名位利禄,为世人所欢乐,虽得来不易,却难以常住,易受他人所毁,人常为名位利禄,交相猜忌,能不恐惧乎?又为了名位利禄,己身能力不足,能不忧虑乎?又为了名位利禄,己之道德不足,能不惭愧乎?因此,要能慎德,居官以敬,励精图治,才能把持名位利禄;要能勤德,执事以敬,奉公守法,才能留住名位利禄;要能敬德,居处以恭,临事谨慎,才能守住名位利禄;要能恒德,居高不危,临行不乱,荣名而不替,才能永远长住名位利禄。希世人了悟其理,勉励自己。
能慎德者,报以增福,利禄实在。能勤德者,其报长福,福远不退。能敬德者,报以厚福,禄位长存。恒德者,报以恒福,荣名不衰。因而可见上天对于有德之人绝不亏待,其报丝毫不爽也。
现述重要律条于后:
一、廉洁不污,谨慎恐惧之善│注三道功,智慧长盛,富裕丰隆报。
二、守正不阿,谨慎恐惧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富贵清闲,门户阀阅报。
三、坚行修德,谨慎恐惧之善│注六道功,莅下界神祇,增以寿禄,清贵平和报。
四、德坚神明,谨慎恐惧之善│注七道功,可注仙僚,三曹考校储佐,增以寿禄,显耀清贵,门庭昌达报。
五、谨慎恐惧,危行自检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福贵丰盛报。
六、谨慎恐惧,励精图治之善│注七道功,注仙籍,三曹炼度考校,仙班列位,增以寿禄,子孙贤孝,门户显耀报。
七、谨慎恐惧,至诚守正之善│注六道功,莅下界神祇,毕生安闲,子孙峥嵘报。
其余,如每遇一事,以比例类推报之。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施与予怀出自然。人心积德感苍天。
                     内涵至性精微理。了悟遵行意可穿。
第十章 正道施予
施与予,情虽不同,理则一也,事虽有异,道则同也。施给他人,反求报答,则必生怨,亦必反仇,即违反原本之心意,并非进道积德之途。所以,有见而施予者,有求而施予者,有际遇而施予者,有无心而施予者,有怜恤而特别施予者,情况虽不同,理则相同也。有意施予而忘情者,正德也;无心施予而无心者,仁德也,果能如此,则仁心正德全备矣。多藏必厚亡,刻薄终遭殃,古有前鉴。善积财者,必能知散财。多施予者,其心必乐。不善施予者,则必招怨。多施予,必蒙天眷。多济人,其德愈见。无人亦无我,无我必无怨。苍天无心,而万物生焉。圣人无心,而万化成矣。天不知其高,而愈见其大。圣德无圣,则德恒泰矣。积德累功之道亦不过如此,则仁德必存。如能全一人,得一福报;能全一事,其报一福;能全一家人者,其报恒福;能全百人或千人者,则予三世峥嵘报,按纲略述。
现述细纲律条如下:
一、施济随力,不求报偿之善│注四道功,增以寿禄,大富大贵,家庭远发报。
二、施予随事,不求报偿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注大富裕,子孙显荣报。
三、仁德浑厚,施恩不求报之善│注七道功,增以寿禄,注下界神祇,子孙显达报。
四、德济施仁,施恩不求报之善│注二十道功,增以寿禄,注仙籍考校,仙品录用。
五、博济万民,功垂一世,施恩不求报之善│注二十五道功,增以寿禄,注上品仙籍考选储佐选用。
六、道济天下,功建万民,施恩不求报之善│注三十道功,增以寿禄,注玄品仙籍,或受南宫炼度,注上界神祇,分别考校任用。
七、全义仗人,施予不求报之善│注四道功,增以寿禄,己身寿考大显贵报。
八、舍己为人,施予不求报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己身富贵,子孙越发报。
九、视人如己,施予不求报之善│注三道功,增以寿禄,全家平安,己身富甲一方,子孙峥嵘报。
以上诸条,只述大要,凡能依条行善者,皇天不负有心之人也。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功过相行例举登。观其善恶作规绳。
                     是非不爽惟心造。果报分明有二层。
第十一章 全德果报
上等之人,进退能辨是非,行为能辨邪正,处世能知好坏,行止能端其身,家庭敦伦理,其心能达知命是也。善人者,贵在能有恒行善,进退能辨是非,践履能辨邪正,善之始也。其人能修德,功善于社会,知己身而达天命,善之终也,神人同敬。善之报,有其轻重大小之分,果报亦复如此,一身善者,报及一身,全家同善,报及全家,如善能及国家社会者,报注仙籍,如善能及万世不朽者,报注仙籍加一等,并增福禄寿考,子孙绵延报。
功德等级:
一、施济功德:
平常施济,百元记一功。
因人施济,因劝施济,二百元记一功。
因求告再施济者,三百元记一功。
因再三求告,再施济者,五百元记一功。
因偶尔施济者,百元记一功。
己身贫乏艰难而施济者,百元记十功。
己身贫困仗义施济者,百元记十功。
如因他人贫困施济,逼追或因重利高贷,且因逼追又使他人陷于困境,念其施济初心,万元记五功,复记其五十过。
劝人资助,全他人之事者,己身虽不出资,以他人出资之数注之,百元记一功。他人不愿出资,尽力相劝者,一元记一功。以上,富者,以上述记之;贫者,以上所注加三倍。
二、捐印善书功德:
每捐印百元,记一功。
每捐印千元,按百元累之,并加记五功。
每捐印万元以上者,按前二项累记之,并增记五十功。
另:善书流传之功德,书在一日,功在一日,由合资捐印者,分叙其功。
又:因捐印之善书,能渡化他人向善,甚至成道者,亦由捐印者共分叙其功。
再:捐印经书,功德除比照前项记之外,诵念者所得之功,分记其功十分之一,予捐印者。
三、造桥铺路功德:
每捐助百元,记一功。
千元、万元、捐助按等次记功。
独资捐助完成,并尽己身全力完功者,按其利于人行功之长短,累记其功,最上者,可注仙籍。
四、捐建庙宇:
每百元,记一功。
千元、万元,按比例累计之。
另:捐建庙宇之功,除按前项记功外,每千元可得一福报,每万元可赐一福愿。且积累之功,达一道功以功名报。
又:塑造仙佛金身,其功德比照捐建庙宇之功,三分之二记之。
再:庙在一日,功在一日,金身塑造之功亦同。
五、参着鸾务,功德分级:
不论时地,每参赞一次,记一功。
参着善书,每完成一部,视其轻重分别发布记功之大小。
临时因缘参著者,每次记二功。
鸾堂之鸾生有别于前项记功之等级。
鸾生参着善书完功不退者,功加一等。
鸾生参着完功,但因间断怠惰者,功同前项记之。如又因己身心志欠坚定,鸾期不到,游手好闲,不思上进者,每缺一次,记五过。
另:鸾堂之鸾生,因系经典、善书完成之主源,其流传之功,与捐印者有异,增以二倍之功。且其因流传,渡化他人向善,或助他人因而成道者,功亦加倍。以上乃先举功德等级之要则,每积百功︵一德︶,增寿六月,增禄三月。如所积之功,达一道功者,增寿一年,增禄半年。累积之功,达二道功者,增寿半纪,增禄三年。功达三道功者,增寿一纪,增禄半纪。功在三道功以上者,寿禄比例同三道功,增以子孙贤孝,一门阀阅报。所积之功,须先与宿世业障或祖人前愆对质,功过抵消后,方能以福报之。
大成至圣先师孔 降诗曰:功功过过例相推。等级分明总有规。
                     善小莫因而不做。由卑至上力修为。
第十二章 功德等级
善例之大纲:
一、以财济人者。
二、以力济人者。
三、以德化人者。
四、以功垂世者。
五、以德化天下者。
六、以德化天下而垂万世者。
功德之分类:
功有:一、元功。二、世功。三、公功。四、一家之功。五、社会之功。六、国家之功。七、民族之功。八、一世之功。九、一时一世之功。
德有:一身之德。一家之德。交易不欺之德。谦和进退之德。推让忍耐之德。恕人责己之德。正身行化之德。仁民爱物之德。宽裕温柔之德。敏事慎言之德。明积暗行之德。息事之德。息讼之德。排解纠纷之德。隐恶扬善之德。推己及人之德。明理达道之德。忠言敬上之德。事亲敬长之德。敬老怀幼之德。不求报偿之德。承先启后之德。继往开来之德。维护民教之德。垂世之德。垂万世之德。本文缩二功德之分,不止于此,比类相推。
施报大小轻重:
一德报以一福。五十德报以寿禄之重。
一道功报以一身及一家。三道功报以三世。
报偿之对等:
一、值人夫妻乖离,以财力完全者,报以贤淑之妻︵贤善之夫︶,有妻者︵有夫者︶,报以贤良子孙。
二、救婴孩者,救女得女,救男得男。
三、值他人父子︵母女︶离间,兄弟︵姊妹︶不睦,调和完全者,报以延寿一纪,生贤良子孙。
四、仗义保护孤寡者,报以延寿一纪,得贤良子孙。
五、值人贫困,全力资助者,延寿一纪,禄一纪。
六、值人名节交关之际,全力保全者,己身有科名者,科名加三等;己身无科名者,注以科名,延寿并成一美事。
施报迟速前后:如己身有百功,父母有百罪,以五十功除之,祖上有百罪,以四十功除之。如己身有百功,己身克享者,本身以六十功享之,分四十功予子孙;己身不克享者,报以子孙,并报加一等。
元始天尊 降诗曰:福应随祥百瑞行。全凭道德善功成。
               若能矢志修天道。保卫飞升上玉京。
第十三章 保卫福应
神灵嫉恶而好善,众邪喜恶而畏善,天道痛恶而好善,福禄亦因而趋于向善之人,天而佑之,吉行无不利也。
善德之人,神人共偿,玉帝有令,保佑善人,凡值日轮流司值众司,当全力负有保卫之责。人之好恶好善,以人头上之气分之:功过两平者,其气或青或白,皆不混浊;过多功少者,其气暗而黑,甚者,如烟如雾;功多过亦多者,其气清而混浊;功多过少者,其气白多浊少;功德浩大者,节义者,其气清;刊印善书,宣解圣典,以教化人者,其现清光;救人性命,慈悲博济者,头现红光。以上人头上所现之气,均随着人之心地而变化,在其气之所现,神明均能即刻知之,故凶善之报,亦随人头上所现之气而感应之。
神明保卫善人之条例:忠孝者。忠义者。卫国卫民者。保卫社会者。纯良者。善德者。一家全德者。仙子住世者。忠孝节义之人皆须尽全保卫之责。
神明应变保卫善人条例:忠孝者,受恶类无故侵害。孤孀节妇,无故受恶类欺凌。住世仙子,受恶类欺凌甚至性命交关。凡是平常之人,无故受败类欺凌。有德之人,受恶霸强占风水。忠孝节义之人,受无名之害,甚至于名节性命交关者。
以上各条,凡是值日星宿,应轮流执事司监,当随时随地护佑,尽职者,晋三级,未能保全而受害,降三级,甚至于性命无保者,罚降人间,受魔考。如能尽职保全,土地升里域,里域升司监,日夜游巡神司监升地祇,地祇升虚空游巡神,依次递升,比类而上。
元始天尊 降诗曰:所作终须抱志诚。解危默助有神明。
               只需一念坚金石。何患求谋事不成。
第十四章 善果遂志
所谓﹁大德成于行,大功成于志﹂,志之所至,金石为开,天地为之致,功德为之济,事为之遂矣。欲有所作为,尤应慎立于始,励志而进;欲有所成就,尤贵恒于终,事遂成矣。行之于志,事之于遂,志必锐,锐必进,进乃克成,行必恒,恒必久,久乃克成,是故,世人如能坚毅行之、进之,恒而守之,坚贞成之,天下事无不成矣。皇天常喜善人,欲世人能有所作为,有所成就,天必助之、成之,然而是否有所作为,当视世人自身勉之。有者中道而废,有者有始而无终,未能恒之,有者功亏一篑,未能守成,如此者,上天必先清其业孽,磨其心志,劳其身,苦其心,以整其心志,待其业清、心坚、行坚、念坚、志坚,而后必有星宿神司以护其身,善德齐备,则事可成矣。
现述律条于后:
一、维护名教,提倡纲纪之善│注五道功,求谋称意,遂志其成报,注下界神祇︵九品神职︶。
二、承继道脉,纠正圣学之善│注十道功,如意称心,子孙延绵报,注中界神祇,该星宿神司随在保全,驱除不祥,以遂其志。
三、精修大道,广积功德之善│注十道功,增以寿禄,所作称意,财物丰隆报,注中界神祇,该星宿神司,随处拥护,默助其道,以遂其志。
四、发愿善果,独立修崇之善│注五道功,所谋如意,所求如愿报,注下界神祇,该星宿神司,于其发愿处,随力保卫以遂其志。
五、发愿济世,广救利民之善│注十道功,财利丰盛,所在称情报,注中界神祇,该星宿神司,于发愿处,随时保全,扫除不祥,以遂其志。
六、发愿著书立说,刊经传世,修造庙宇,振修道路,以及一切利人利物之善│注五道功,所求如愿,财物俱足报,注下界神祇,该星宿神司,随在保护,以遂其志。
七、发愿施茶舍药,创立善举之善│注十道功,如意称心,子孙峥嵘报,注中界神祇,该星宿神司随所在拥护,驱除恶类侵害,以遂其志。
以上所述,在在都有神司星宿保护,以遂成其善,凡属心志未坚者,当魔考其心志,以完其功。该轮流管事执日星宿神司,山川五岳之神,井泉沟渠,宅、舍、城、里、巷、路、道,凡阳立祠典之神,当须分神保全,违者降罚,遵者晋秩。凡业孽已清,心志已坚,当随力默助,以全遂其志,而成其事。
元始天尊 降诗曰:神仙可冀在功勋。德行周圆自不群。
               只要心田存善念。无边道果似凌云。
第十五章 证圣希仙
圣贤为神仙之本体,神仙为圣贤之超脱也,然神仙与世人所不同者,在于其有出世之功德,而世人无法做到,因此而有所差别。
以明德为始,至诚行之,善守之以至德成,立身存德,存心养性,此是神仙之开端;忠孝成于己,言行示范于世,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神仙之成也;浑乎人我,忘乎荣辱,功德及于世,仁爱推于物,此乃神仙之用也;归天命而赞化育,穷然浑化,此乃神仙之终也。世人往往不能探其道,谓之自弃也;世人也往往不能造其道,谓之自暴也。自暴自弃,所以不能成圣贤。神仙之种类繁多,难以枚举,大略分之:有住世神仙,及出世神仙二者。尽忠孝,敦仁伦,功德存于世,此谓之住世神仙,然而住世神仙又因其功德大小之不同,种类亦多。
出世神仙,略分:有炼度神仙、天仙、地仙、鬼仙、人仙。
人仙│功德完备,轮转富贵,福寿聪明,人中殊胜。
鬼仙│修道未成,气数已尽,或在世时,修心养性,少私寡欲,功多过少,殁入冥福,英灵团结者。
地仙│功德齐备,服食异物,引导神气,三宝充足,留行住世。
天仙│三千八百功果完备,白日飞升。
炼度仙│尽忠、尽节、尽孝、尽义,正气长存,录入南宫炼度而成仙者。
以上所述之神仙,或千年、或五百年、或三百年、或百年、或五十年、或十年,天福享尽,尚需轮回。神仙亦分有圣仙、金仙、化仙,此即是天仙以上者,玄之又玄,妙之又妙,同时,神仙又有神仙状元、神仙进士、神仙秀才等之分,此皆以出世功德之大小高低而分者也。希世人能依以上所录,广造己身功德,且能一一遵行,则神仙可冀矣。
元始天尊 降诗曰:希仙希圣本无奇。造德立功最适宜。
               正大光明勤道本。他年证果上瑶池。
第十六章 证圣希仙
一、功行满二道功者|注鬼仙籍,冥曹分别选用,鬼仙籍满,生于人中,得五品富贵。
二、功行满三道功者|注鬼仙籍,冥曹佐司选用,鬼仙籍满,生于人中,得四品富贵。
三、功行满四道功者|注地仙籍,或在人中,或在山林,精修大道,以分别擢用。
四、功行满五道功者|注水仙籍,能隐出现,若无大功行,年满三百,生于人中,得三品富贵。成精修大道,分别擢升。
五、功行满七道功者|注神仙秀士籍,神仙籍满,生于人中,得二品富贵,子孙豪盛。
六、功行满十道功者|注神仙举人籍,中曹叙用,神仙籍满,生于人中,得二品富贵,门庭炽盛,子孙昌达,荫及二世。
七、功行满二十道功者|注神仙进士籍,上曹下品选用,神仙籍满,生于人中,得二品富贵,荫子孙二世。
八、功行满二十五道功者|仍注神仙进士籍,上曹中品叙选,神仙籍满,生于人中,得二品富贵,荫及子孙三世。
九、功行满三十道功者|注神仙第三品籍,上曹二品神职选用,有道心者,精修大道,无道心者,炼度后,以上曹二品神职叙用,荫及子孙三世。
十、功行满四十道功者|注神仙三品籍,有道心者,精修大道,无道心者,炼度后,以上曹二品神职叙用,荫及子孙四世。
十一、功行满五十道功者|注神仙一品籍,有道心者,精修大道,无道心者,炼度后以上曹一品神职叙选,荫及子孙六世。
十二、功行满六十道功者|注神仙状元籍,有道心者,精修大道,无道心者,炼度后以上曹一品神职叙选,荫及子孙七世。
十三、功行满百道功以上者|得证果位,分别品级选叙。
以上各条,均以道功之多少为量,神仙籍满,炼度后仍须轮回,若不轮回,希功德盖世,或大忠、大孝之类,证天仙果位,永不下凡。
元始天尊 降诗曰:神仙也要以功行。善德金丹相辅成。
               修道高低恒毅志。归真总是论公评。
第十七章 证圣希仙
神仙之纲目:
一、金仙│精修大道,发大善愿,普渡众生,道行圆满,白日飞升者。
二、天仙│苦修大道,积功累德,功行圆满,举升成仙者。
三、忠孝神仙│即有大道,更有忠孝,兼有功德,德行圆成,拔宅飞升者。
四、解尸仙│住世或住官,济世利物,勤立功德,内修大道,外尽人事,功行两圆,解尸成仙者。
五、住世神仙│人事即周,超然出世,一点金丹,即成大道,举升成仙者。
六、炼度神仙│尽忠孝节义,以死殉节,一身多积善功,虽不能精修大道而正气腾升,得炼度成仙者。
七、神道│尽忠孝节义而亡,正烈英威之气,精灵不灭,得炼度以成神职者。
八、水仙。九、地仙。十、鬼仙。十一、人仙。
以上诸仙详见第十五章,证圣希仙之释说,不再赘述。
炼度之所:
一、炼度斗牛宫│忠孝正烈,功盖下者。
二、炼度桂香宫│文华盖世,英威正烈者。
三、炼度南极丹台府︵南宫︶│功德籍满,而无大道者。
四、女中正烈,炼度瑶池为上品,炼度须弥,或炼度斗姆宫为中品,炼度普陀宫者为下品。
神仙品级:
一、上品│金丹大道,白日飞升者。
二、中品│功德圆满,点化修真者。
三、下品│即已为仙,再行修功积德,以成仙职者。
以上诸品,先修功德,再谈炼道,功德修行双全者为贵。
神仙之轮转:
世间以行迹分五教,上界以德行为尊,神仙星宿之转轮下世,以上天核示运数缘分,应命而生,有儒而转佛道,更有佛道而转儒者,而不纯以五教分之,且非世间之谬论,更导致五教相互鄙薄,相互争强,妄干天怒,即使有莫大功德,亦枉然矣。
元始天尊 降诗曰:造功立德证无为。大小随心积善基。
               一志纯真登至极。成仙成佛可堪期。
第十八章 无量至极
欲求神仙,必先立功德,功德既立,神仙可得。功无大小,惟要能积,随时随地,随事随力,随心随志,随意可获也。意动志念,要以善为目标,心善事善,言善行善,随在而无不善,谓之尽善,神仙之道成功可期矣。善者,无量至极也。一事可能,终身可能;一念可能,念念可能;一人可能,人人可能;事事皆善,时时皆善;无地而不善,无往而不善,善者岂可量乎?何可限其极乎?念无邪思,意皆端正,此心善也;口无择言,事无择行,此身善也,立事成敬,使无缺遗,此事善也;言行为他人之典范,功及于天下,永垂不朽,此功善也,亦即所谓止于至善。全人一事,即一善。救人一厄,一善。解人一危,一善。一事成之,百事亦成,此即是大善,人亦共成之。德立于天下,他人受其善,不朽于后,天下后世,皆受其善,此即是至善,至极而不可量也。圣贤之道,亦即是神仙之道。立功行德,并不必在家,亦不必不在家,惟能行功而积其数,神仙之道即可成矣。一念之善,神司录之,一事之善,神司鉴之。日有鉴察,月有考校,神司报以三官,三官以岁统计,报呈玉廷,或增福寿,或增纪算。三官分别发下,北斗落死,南斗延算,东斗上升,西斗纪名︵即功名利禄︶,分下各曹施行,是故,世人知穷通祸福、福禄寿考,皆因一人之功德定之也。
元始天尊 降            
过律绪言:天赋于世人,有厚薄清浊之分,故世人受之有贫贱福禄之不同。天赋厚且修之厚者,故有福禄寿考之休。天赋清且修之清者,故有智慧显荣之达。薄也者,前业多,宿德少,故受之贫苦穷贱。浊也者,前恶重,天性昏,故受之有愚昧痴呆之苦。天赋于世人有不同之分,皆因宿世不同,故受之亦异也。前世所作,今世受者是;今之作者,受之于将来。天赋于世人虽有穷通祸福之不同,然而良知良能则一,人之初生,本性皆善,无任何善恶之不同,相去不远,及其情窦初开,习性移焉,本性异焉,相去则远矣。自此之后,就在其本性上,以及所作所为上,相距远矣,善恶所作亦因而分矣,上天赋于世人者,也因此各所受之也。一天赋厚者,如不加善修,其福也因而渐薄矣;一天赋清者,如未能善修,则亦将入浊,而减其福矣。一薄者,如能醒悟,勤加修持,薄也转厚;一浊者,如能回头善修,出于污泥,则亦将自清,安享其福。天赋于世人,皆以其作之善恶定之,不以原本天赋之性而赐福之,故此而知善恶所作,至为紧要,不可失修而自造深业,也不可愚痴,不知醒悟,永久沉迷,自甘堕焉,故希世人修之、明之、勉修之。
元始天尊 降诗曰:律法昭彰果报明。警惩恶辈畏心生。
               人间天上相通应。一念之中早觉萌。
第十九章 遵礼守义
动则合义,行则合理,可免事后愧疚,动行义理,当勇于为守,非义悖理,罪恶之首。动当以义,行当合理,行在于事,动在于念,欲正其行,先正其念,念正则行必正,事则无罪恶矣。善恶无漏,迟速无差,丝毫不爽,神司时时监察。
东方有青衣童子九万人,衣青衣,执青旛,持青黑册,记人间善恶之事,气通于肝,甲乙卯寅,生人属之。
南方有赤灵童子三万人,披红衣,执红旛,持红黑册,查记人间善恶罪福之事,气通于心,丙午丁巳,生人属之。
西方有皓灵童子五万人,衣素衣,执素旛,持素黑册,查记人间功过罪福等事,气通于肺,庚酉辛申,生人属之。︵素者白也︶
北方有玄灵童子七万人,衣玄衣,执玄旛,持玄黑册,查记人间生死罪福之事,气通于肾,壬癸子亥,生人属之。
中央有黄灵童子十三万人,披黄衣,执黄旛,持黄黑册,查记人间一切善恶罪福之事,气通于脾,辰戌丑未,生人属之,将人间一切善恶呈报三官,三官奏于玉廷,以定劫数。
五方童子布满于人之五脏,故善恶之念起,五方童子即可感应查察,是而,人之一切善恶,随时随地均有神司监察也。如有善者,即记其功,罪大恶极者,记其罪业,以送呈冥府治罪。
元始天尊 降诗曰:六道轮回永不休。生生死死似川流。
               凡间勿作亏心事。难得人身莫怨尤。
第二十章 灭理纵恶
善恶:根于心,生于身,发于言,行于事,出于己,而加于人者也。恶者,天厌神瞋,绝义灭理,殃必及身。恶不可纵,念起必先抑绝之,不可萌也。绝义灭理,即是灭天,天者岂容灭者乎!律法昭然,罪有难逭。是故,世人应知善必常守,恶必及时去绝,不容小恶,时时警惕,刻刻反省,以建功为其首要,根基己身。
现述恶律条如后:
一、诡谲心奸之罪│十五刑,生受官刑亡躯,恶极坏体。死入金刚地狱,金锤塞心,铁丸吞服,五体焦然,转世残废,贫穷下贱,再转世为牛、马、猪、羊,再转世为田鸡、螺蛳、蛤蚧,永失人身。
二、峭凸心险、心阴之罪│十五刑,生受官刑,身体残缺。死入屠割地狱,铁杖乱打,铁锥刺心,割截五体零落,转世为贫苦无依,身体缺陷。心险者,再转猿猴、獐、麋鹿,再转世山丘蝼蚁;心阴者,再转世为鸡、鸭、鹅、犬,再转世为水族虫蛆。
三、残刻心狠之罪│十五刑,生遭奇祸,五体不全。死入铜柱地狱,铜蛇铁狗吞吃其心,溶铜灌口,浇烧五脏,再转世为柴虫、木虫,再转世为蝼蚁、山虫。
四、蛇蝎心毒之罪│二十刑,生遭绝症,恶疾患体。死入普掠地狱,再转世为水虫、蛀虫、木虫,永被固压。
五、豺狼心忍之罪│二十刑,生遭困厄,绝症染身。死入镬汤地狱,油汤烹煮,沸油淋身,再转世为田鸡、鱼、、鳝、鳗。
六、绝傲心凶之罪│十五刑,生受手足断坏,恶病淹死。死入金刚地狱,五体坏烂,铜钉钉体,金锤塞心,转世为田鸡、鳅、鳝、蚯蚓。
七、恶毒心妄之罪│十五刑,生受恶疾。死入火翳狱,猛火焰烧,转世为蝼蚁山焚。
八、酷烈心暴之罪│二十刑,生受残刑,恶疮绝症,疯狂癫倒。死入火翳狱,火焰烧灵,转世为痴呆懦弱,五体不备,六根不全,再转世为饥豺饿虎,再转世为蝎、蛇、蜈蚣、蝣虫、蜻蜓、蜘蛛。
九、陷曲心毒之罪│十五刑,生受心痛绝症。死入屠割狱,拔舌抽肠,割体零落,五体不全,转世为女人娼妓,产厄,再转世为狐狸、兔、貉。
十、外表仁慈,内心狂毒之罪|十五刑,生受恶病,身遭飞祸。死入溟冷地狱,寒冰冻水,身体冻裂,肢体臭秽,转世为溷虫、蛆虫。
十一、阳为保护,阴实陷害之罪│十五刑,生受恶毒绝症。死入火车地狱,体分裂,转世为炭虫、柴虫。
十二、弒兄长上君王之罪│无量刑,生受惨烈之刑,百毒恶症染身,永无了时。死后打入阿鼻地狱,永不翻身。
由以上诸恶律条可知,善者,上天赏之也深;恶者,上天罚之也重。善有善报,恶食恶果,必然之理也,世人何不去恶从善者乎?
元始天尊 降诗曰:彼心比己济时艰。狠毒伤残岂等闲。
               天理昭彰存道义。森严律法制凶顽。
第廿一章 狠毒残忍
人物同化,人我同体,岂可相残相害?好生恶死,相同之理,己之不欲,岂忍心加诸于他人?如心狠毒,祸将至矣,是故,应以天为心,以物为己,以理为心,长存仁义之心。二人与物同化,皆由天而生之,天有好生之德,人心亦相同也,如存心害理,将自取灭亡。苍天好生万物,人心当亦然也,如彼害己,情何以堪?己之害彼,彼情又何以堪乎?天生万物,育之、养之、抚之、恤之,如人心残毒,即是伤天,伤天者,天必教化之,天必惩之,如不能痛心悔之,天必灭之也。
现述恶律如下:
一、失意残害之罪│二十刑,生受恶疾困厄,怪病之苦。死入镬汤地狱,油釜烹煎,五体焦黑,沸汤热体,身体焦烂,再入屠割地狱,锯之断截,身肢零落,依生前残害之数刑之,转世为牛、马、猪、犬可食之畜,再转世为田螺、鳅、鳝、螺蛳。
二、率意残害之罪│二十刑,现世拖衣落食,贫困之苦。死入火车地狱,火车裂体,巨石压身,再转世为水族、蛭虫、蚹虫。
三、恣意残害之罪│三十刑,现世恶疾绝症染身,受飞祸凶死,恶疮背痈,无药可治,溃烂秽臭凶死。死人普掠地狱,铜丸铁丸吞服,铜蛇铁狗刑之,肢身焦烂,再转世为鱼、虾、蟹、水蛇、螺蛳。
元始天尊 降诗曰:残害之心不可存。定伤寿纪及儿孙。
               贪功罪与阴谋罪。一入幽冥再断魂。
第廿二章 心狠残害
残害之类别有二:一是人,一是物。残害之情亦有二:一、致命,二、未致命。物命均有轻重、贵贱、厚薄,有失意残害者,有率意残害者,有恣意残害者,以残害大小之命,分别以过失罪恶分记之,至多数者,以大恶论。残害人者较重,未致命者,一命百罪,致命者,减寿一纪,对报填还。关系忠孝节良者尤重,未致命者,一次减寿一纪,致命者,一命减寿二纪。现世疥、癞、痈、疽、疯、,四肢瘫痪,并对报填还。以大刑论。
现述律条于后:
一、贪功残害之罪│三十刑,现世极刑拷打,凶症、绝症,鬼魂追索,现刑于前,疯狂自杀。死入金刚地狱,金刚拷打,再入风雷狱,飞刀拷打,震雷霹雳,转世疥癞,蛆虫攒死,七世牛,九世猪,再转世猛兽、毒虫、蟒蛇,再转世蝼蚁、蚊、蠓、虫。
二、阴谋残害之罪│三十刑,现世贫困挫折,官刑牢狱。死入镬汤狱,猛煮猛烹,身体溃烂,转世六根不全,愚痴贫贱,对报还之,再转世牲畜填还,再转世蝼蚁、田鸡、蟪、蛞、虾蟆、蟾、虫。
三、强横残害之罪│三十刑,现世痈、疽、恶疮,官刑屈死。死入普掠狱,再转世恶症缠身,恶疾虫食,再转世山禽、莺、燕、鸷鸟、鸠鸟。
四、乘机残害之罪│三十刑,现世疥、癞、痈、疽致命,绝症无医。死入屠割地狱,粉身碎骨,大石压身,转世为狐、兔、蝼蚁、山焚。
五、纵火残害之罪│三十刑,现世贫苦潦倒,恶疮蛆虫攒身。死入火翳狱,猛火焰烧,肢体焦枯,再入铜柱地狱,铁床、铜丸、铁丸塞心,再转世为五体不全,残肢败体,聋瞎,再转世黄鳝、鳅、虾、蛙、水族、蚌。
由以上各律可知,同胞物与,何来残害之心?何由忍之心也?上天有好生之德,况乎人欤!故此,为保物命,任意残害者,惩之也重,更盼世人警之。
元始天尊 降诗曰:贼良害善昧天心。报应轮回罪更深。
               惟德而行堪辅正。无私大道福来临。
第廿三章 贼良害善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小人无行,排挤背义。邪正不能相容,背理无常,是故,意念之起,当必慎之,以天心为心,以天德为德,正道是行,莫可包藏祸心,心含阴毒,祸心其罪也深,以毒其罪也酷,应循正途,天纲恢恢,何复其漏哉?报应迟速也。阴毒之心,以为人所不知,其恶以为可幸,以为天可欺也。贼害之行,以为可遂其志,以为其奸计可得逞,以为天可侮也。欺天侮天,天岂可容之乎?自取灭亡。
贼害之类别区分有二:一为常人,一为大忠大孝之人。其情亦可分为三:一为未致命,一为致命,一为已致命并波及全家者。贼害常人,未致命者,折三算;致命者,折寿一纪,扣贵籍一等。贼害大忠大孝者,未致命者,折寿一纪,扣其福禄三等;致命者,折寿二纪,扣尽其福禄;贼害并波及全家者,折尽寿算以为报对,削尽其福禄。
现述律条如后:
一、助长、迎凑贼良害善,助其成者,其罪与首同,三十刑。
二、明知其阴毒害善,随声附和,助其成者,加罪首恶一等,三十五刑。
三、明知其贼良害善,能止而不止者,共计陷害,助其成者,罪与首同,三十刑。
四、无中生有,贼良害善,阴谋陷害之罪│三十刑,现世为奇祸非刑。死入镬汤地狱,烹煮溃烂,再转拔舌狱,铁犁耕舌,铜刨刮面,再转世为鹞、凫、鸥、鴃等,为枪击箭射以对,再转世为飞蝇、蚊虫、蟋蟀。
五、借机为友,贼良害善,阴谋残害之罪│三十刑,现世官刑牢狱,非刑拷打。死入镬汤狱,沸汤烹煮,碎体碎心,再转世为五体不全,手足挛缩,再转世为山禽、獐、兔,被人射杀以对,再转世为蝼蚁、飞虫、蚊虫、猛落汤热。
六、因小事微过,嫁祸贼害之罪│三十刑,现世冤陷牢狱困苦,怪病绵延。死入普掠狱,拷打乱撞,铁杖乱拷,刀山剑叶,攀缘困苦,油山滑跌,毒蛇吞食,转世为树蚁、山禽。
七、借故逞机,假公贼害之罪︵此私嫉未辨,假公权迫︶│三十刑,现世qi祸,仍以公事败露受折磨。死入金刚狱,金锤塞心,铜蛇铁狗,挖心噬食,再转世女身受凌,再转世懦弱愚痴,受人贱辱报对,再转世虫、蠓虫。
八、诈行移祸贼害之罪│三十刑,现世遭贼掳掠,奴仆苦劳,生受贱虐。死入火翳狱,猛火焰烧,铁床、铁丸、铁汁、铁球,诸苦备历,再转世女身奴仆,遭辱拷打,再转世牛、马、羊、鸡、鸭,遭砍杀转卖。
九、不论人祸、己祸、移祸,贼害之罪│三十刑,生受株连,官刑拷打,流离落魄,或遭枉死。死入金刚狱,金石碎体,大石压身,再转世龟鳖鱼虾,枉遭残杀,枉打。
十、同谋共计,串奸贼害之罪│三十刑,生遭奇祸屈死,备受株连。死入溟冷狱,寒水万顷,冻水淹没,再转世孤独困苦,屡遭贱辱,再转世猿、獐、兔、鹿,群遭网害,再转世水族。
由以上诸律可知,一报还一报,丝毫不爽,意念不可生,虽不易见,但苍天眼如电,报赏分明,绝不漏遗,盼世人明而知善,则德可进也。
元始天尊 降诗曰:欺心暗侮有刑条。祸福无门只自招。
               修道昧中人不晓。老天报应岂相饶。
第廿四章 欺心暗侮
暗者不明也,侮者执意侮视也,欲将己心之毒加诸于他人,不敢明而为之,欺心蓄意暗害于他人,故此,暗侮欺心者,其罪业尤深,其所加诸罪尤重,明者易防其害,暗者不易避其毒,故此类行径,人虽不知,但苍天则明察秋毫,加诸之刑条亦因而深重也。暗侮于个人,其罪虽也重,但有者暗侮于家,暗侮于社稷,暗侮于国,暗侮于民族,则其毒害则尤甚,故之,暗侮罪孽之深,难于饶恕,否则延漫整个社稷,国家必将混矣,各个勾心斗角,深蓄相害,则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伦德丧矣。
现述律条于后:
一、藐视君亲,其慢之罪│三十刑,削其寿禄,注恶症籍,现世贫穷潦倒,凶死。死入碎心狱,玉石碎心,再入普掠狱,受尽诸般苦楚,再入无间地狱,受苦五百劫,再转世牛马,再转世水族、湿生。
二、庸视君亲,其亵之罪│三十刑,削其寿禄,注恶死籍,现世孤苦无依,恶疾缠身,凶恶而亡。死入金刚狱,刀山碎体,诸刑备历,再转世牛犬三世,再转世猪羊九世,再转世山禽鸪鸠等。
三、内恭外诽,其侮之罪│三十刑,削其寿禄,注恶疾症,现世孤苦至极,受人卑视,凶疾而亡。死入溟冷狱,寒冰冻水受苦三百劫,再转世牛马鸡犬,再转世狗豕。
四、知罪不究,其侮之罪│三十刑,削其寿禄,注恶死症,现世恶病不绝,终至恶死,凶死。死入金刚狱,金刚碎身,受尽刑楚,再转世羊、山鹿、獐、兔,再转世食虫、炭虫。
五、明知暗侮,不究之罪│三十刑,削其寿禄,注凶死籍,现世凶死,恶症不断。死入火翳狱,猛火焰烧,百体焦烂,再转世五体不全,残肢凶死,再转世蜉蝣、山羊、水虫,再转世湿生、水族之类。
六、见积过成罪,其溺之罪│二十五刑,削其寿禄,注饥饿籍,现世凶死。死入溟冷地狱,寒冰冻水,臭秽淹身苦恼,转世为愚痴不全,再转世为山甲、山禽、兔獐鹿等兽。
七、见积罪成恶,其纵之罪│三十刑,削其寿禄,注凶症籍,现世贫寒饥身,绝恶疾症不断。死入风雷地狱,飞刀拷掠,诸苦备历,再打入阿鼻地狱,历五百劫或千劫,甚之不复,历五百劫者,再转世终身寒苦,五体不全,再转世三世牛、九世猪,再转世蝼蚁、水族、湿生等。
八、阴心挟怨,其狠之罪│二十五刑,削其寿禄,注落魄籍,生时受非刑拷打,恶疾遍身。死入普掠狱,钢刀飞戬刺身,铁丸铜汁吞服,焦炭其身,再转世愚呆瞽等,再转世牛马羊犬,再转世水蛇、鱼、虾、蚯蚓等。
九、逆爱阴怨,其悍之罪│三十刑,削其寿禄,注恶病籍,现世诸事不遂心,处处受阻,莫明之疾缠身。死入火车狱,五体分肢,临焰烧身,焦苦其身,再转世为盲痴呆愚,受人欺凌,再转世为山禽走兽,飞鸟,再转世为鳖蛇等胎卵生物。
由以上诸条律,可知阴心之罪恶,其惩甚重,重者可至万劫不复,轻者亦不易翻身,苍生能不以此为戒乎?善行多积,恶念莫起,功德大焉。
释迦牟尼佛 降诗曰:亲师侮慢罪非轻。天律条条岂徇情。
                 夺纪削名遭挫折。循环报对必偿清。
第廿五章 慢长逆亲
生我者亲,教我者师,此乃道之脉也,亲与师训诲以成身,教导以成事,言语与命令,应循循终身,岂可慢逆者乎?慢之罪,有言语,有失礼超越之慢者,亦有心慢,身慢,误慢者,除误慢者可恕之外,余者均有律条之治其罪也。
现述律条于后:
Yi  师教不严,误人子弟之罪│三十刑,一次一过,三百罪夺一纪,削其禄一等,生受贫苦落魄奇祸。死入大合闹地狱,受苦百劫,再转世贫穷下贱,愚痴憨呆。重者,或毒手误杀其徒,或陷逆,一次百过,折一纪,削禄二等;轻者,或教徒不严使之不精,一次十过,三百罪折一算,削其禄一等。
二、贪视财物,怠教使误终身之罪│三十刑,生受官刑奇祸凶死。死入砍截狱,飞河狱,粪尿狱,大石压身狱,再转世肢体不全,愚痴,再转世化生。
三、私自邪淫,收徒淫盗之罪│三十刑,生受奇穷落魄凶疾恶死。死入焦沽狱,饥饿狱,飞河狱,粪尿狱,大石压身狱,再转世为鸱鸪鸮鸽等。
四、弟子不敬亲师之罪│一次十过,折算,削禄,重者,一次百过,十罪折寿一纪,削禄二等。
五、高慢亲师,侮逆之罪│三十刑,生受非刑奇祸。死入火车狱,火车裂体,诸小地狱,诸苦备历,再转世卵生。
以上诸条之罪,如富贵高慢者,削其富贵。如身慢者,诸恶疮穷生。如口慢者,舌疮,牙,齿疼。如心慢者,心气痛,此阳报也;金锤塞心,此阴报也。愚痴憨呆,贫苦下贱,此转世报也。
续着诗曰:背义皆由一念摇。天条密密岂能饶。
       森严阴律诚无爽。地狱沉沦永不超。
第廿六章 忘恩背义
事主之要,不外乎道与理也。奴仆之事主人,部属之事长官,臣之事君,应以道、义、仁为重。不义则不仁,不仁则乱,乱则违道矣,故人不可不忠、不义、不仁,则将背义违道而行,其必昭然触罪天条,造下不可饶恕之罪业也。﹁受人点水之恩,当必泉涌以报。﹂此即忠义之理也,常思回报,则近仁矣。如忘他人之恩,背理忘义,此心必戾,无以为人也,是故天律有条惩治背义之罪。
现述律条于后:
一、受恩不报,反心生害之罪│三十刑,生受挫折,官刑不断,奇祸凶死。死入镬汤狱,鼎釜烹煎,焦烂其身,再转世牛马猪羊犬。
二、受恩不报,反慢之罪│三十刑,生受落魄潦倒之苦。死入火翳狱,猛火烤焦,焦炭其身,再入诸小地狱受苦,期满再转世为湿生。
三、受恩不报,狭隘害主之罪│三十刑,现世奇祸凶死,贫贱孤独。死入溟冷地狱,寒冰冻水,淹没其身,再入诸小地狱,受苦百劫,期满再转世为山禽,蝼蚁等。
四、受恩不报,蓄意卖主之罪│三十刑,现世走投无路,穷苦贫贱,奇祸官刑拷打。死入镬汤狱,滚油热汤煎烹其身,再入云沙黑暗大地狱,再入诸小地狱受苦五百劫,再转世蟑螂蚊蝇及诸卵湿生等。
五、通敌卖主求荣之罪│五十刑,现世奇祸凶死,官刑拷打,恶症毒死。死入灰河狱,火翳狱,火车狱,及九大地狱受诸苦,及各小地狱备历,再打入阿鼻地狱,永不超生。
以上诸律,以其大者述之,如忘恩背义罪轻者,比例惩治,丝毫不怠,亦按其轻重,比例惩处也。
释迦牟尼佛 降诗曰:虚伪欺无识。天罗默默张。四维皆密布。骗术必终亡。
第廿七章 虚诳害世
言语欺骗之事,其途径各有不同,其报也因而有异,天网恢恢,岂有疏漏者哉!庸俗无识之人,易于蒙昧,当诱导之、劝之,以开其识,补天之化,功莫大焉。反之,以言语蔽而害之,则必逆天,逆天者必亡也。虚诳之士:有以言语不实欺骗者,有以虚幻不实欺骗者,有以邪僻欺骗者,有以假货欺骗者,有以假道欺骗者,有以伪术欺骗者等,或以杀机陷入,或流祸害世,则罪莫大焉。
现述律条于后:
一、言语欺诱无识|以填偿报之,削寿禄,夺算纪,生受非刑凶横,枉屈毙刑。
二、铜铁假银,诳害之罪│二十刑,生受非灾凶死。死入镬汤地狱,油釜烹煎,肢体焦然,再入炉炭狱,火烧狱,沸汤淋身狱,熔铜灌口狱,以尽其罪,再转世癃身痈疽,肢体不全,再转生卵生。
三、邪僻怪术,诡谋诳害之罪│二十刑,生以其本身之术杀之。死入火翳狱,再转世化生蛰虫,火焚。
四、假药假货,诳言贩卖之罪│二十刑,生受奇穷落魄。死入火车狱,五车裂体,肢骨粉碎,再入各小地狱受苦,以尽其罪,再转世贫穷下贱,乞讨饿莩,再转世湿生,遭踏而死。
五、指山卖木,假纸欺骗之罪│三十刑,生受奇祸极刑。死入屠割狱,割碎脔截,再转世畜生填报。
以上所述,乃其大纲,虚诳轻者,皆以律条比例惩治之。
续着诗曰:律法明条治谤诽。世人何苦昧心机。
       仰天自问身无愧。免被谤言反取讥。
第廿八章 误己谤人
世人往往因他人成德胜己,而诽谤之,也因嫉妒他人才能而恶之。谤人者,终必无成,因己身之不修,不学无术,徒谤他人,于事无补。又不因此事自责,当然必无所成,且将加诸己身,罪不免矣。行己以恭,不谤人,克己以笃,检身精进,以进不以退,以诚而专,以默而入,则必诚而积德矣。
现述惩治律条于后:
因诽谤之罪,依关系轻重而分之,若不败于事,不伤于命者,一言一过,百罪折算一春。事大者,以倍计,一言十过,一罪折一算,十罪折一纪。其致命者,一言百罪,折寿一纪。关系天下国家者,一言万罪,削尽寿禄,绝其子孙,愚痴不肖。
二、谤言致命之罪│三十刑,生受极刑非灾,削尽其寿禄,绝子孙,凶横暴毙。
三、嫉妒才能,诽谤同修同学之罪│二十刑,生受流亡。死入火翳狱,再入铁犁耕舌狱,刺嘴狱,拔舌狱,以尽其罪,再转世愚痴聋瞎。
四、无中生有,捏词诽谤之罪│二十刑,生受奇穷贫贱。死入屠割狱,刀山剑树砍截,再转世愚呆喑哑。
五、言误国是,依诽谤之罪定之│五十刑,现世非祸灾刑。死入屠割狱,再入溟冷大地狱,备受其刑后,再入阿鼻地狱底,永不超生,如遇恩赦,再转世水族,永失人身。
以上律条,只述其大者,世人莫随张祸口,造己之罪,当默慎己言,以防造己过,俗云,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事所然也,亦即是世人最易犯之通病也,能不惧乎哉?释迦牟尼佛 
降诗曰:刚强狠戾伤天处。律法条条岂可恕。
     作事谦恭抱至仁。将来福禄多思虑。
第廿九章 干天不仁
狠戾伤仁,刚强伤义,干天者不善,则必有祸,则神必嗔,必殃及己身也。狠戾则伤人不留余地,刚强者不仁,则必殃及善良,如人不仁,则必任性自用,狠戾者不义,心必自暴,不仁者自戕,不义者终必亡也。
现述律条于后:
一、狂言暴语,伤人之罪│二十刑,生遭横祸,舌疮、喉。死入屠割狱,再入拔舌诸小狱,罪满,再转世残弱,喑哑。
二、漫言辱骂,伤人不留余地之罪│三十刑,生遭凶症恶疾,凶毙。死入屠割狱,再转入拔舌碎心诸小狱,罪满,再转入无间地狱,受苦五百劫,再转世癃残、痈疽。
三、狂言唾骂,不顾尊长之罪│二十刑,生遭奇祸,凶症。死入风雷地狱,再入诸小狱,受苦三百劫,再转世残废,孤苦乞讨,众人嫌恨。
四、气暴心狠,无故殴人之罪│二十刑,生遭横祸极刑。死入普掠狱,罪满,再转世五体不全,六根不备,残废者。
五、迫财迫利,心狠暴戾之罪│二十刑,现世诸恶症,毒疮不绝。死入火车地狱,再转入诸小地狱,受苦满后,再转世水族。
以上诸律,指其大要,小者之过,比例惩之,世人当慎己行止,否则败德败身矣。
续着诗曰:天律诛心不爽毫。岂容伪诈逞凶刀。
       条条惩治谁能过。巧计高来报亦高。
第三十章 是非诈伪
是者是也,非者非也,不可是非不明,颠倒正理,如心存不义,念必有非,心将邪恶,世人当明性见己正心,是非自清矣。伪者不实,虚幻自己,则当必损己正念。诈者,必花言巧语,使人误信其理,祸必殃及,使人陷于不仁不义之途,罪莫大焉。
现述律条于后:
一、心地不明,是非妄用之罪│二十刑,生遭贫病凶祸。死入镬汤狱,再转世山虫。
纵任己性,是非误用之罪│二十刑,生遭奇祸非刑。死入普掠狱再     入诸小狱,受苦百劫,再转世夭折,再转世飞禽。
三、心地暗晦,是非滥用之罪│二十刑,现世贫病恶毒诸症备历。死入溟冷大地狱,再转入诸小地狱,受苦罪满,再转世湿生、水族。
四、心地狠毒,是非颠倒之罪│二十刑,生遭横死,恶凶毒症。死入火车地狱,五车裂体,再入诸小狱,罪满,再转世牛马猪羊犬。
五、误言国是,是非横逆之罪│三十刑,生遭奇刑恶毙,落魄无依。死入屠割地狱,焦炭焚烂,再入诸小狱,罪满,再转入无间狱,受苦百劫,再转世鸰、鸽等。
以上诸条,如轻者按律治之,如伤及人命者,倍加治之,故世人言行岂能任纵,否则罪必深矣。
九天玄女仙师 降圣示:吾今夜降着:文衡圣帝功过律︵上卷︶跋。
天好善,人好恶,人心与天心不同;天好生,人好杀,人性与天性相殊。夫春生秋杀,天好生,实非无杀,生者机也,杀者数也,此乃阴阳之消长,造化流程之至理,非善恶迁移之所致也。人常与天反之,虚伪、诈骗、暧昧,以丧天良,狠戾诈伪,自戕天性,暴殄杀残,干天怒而自贼,蓄恶业于奸贪酷虐之流,甘死必以永迷,弃生机于不顾,振发不知,教化不行,谴责不畏,天宽而益横,于是乎降灾厄劫以惩报,警之、惕之。然而,世人有貌善而心隐恶者、有貌恶实则行善者、有小事善而大事恶者、有初心善而终恶者、有夙善而今恶者、有夙恶而今善者。引申触类,善恶因而征微,赏罚方能有明确之鉴别,报应丝毫无差,语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报应不差,如影随形。﹂念动善恶,报应如响。文衡圣帝功过律之颁述,乃引发世人惟善之心,诸恶莫作,自邀天眷,自求多福,天律虽严,凶祸何有之哉。齐勉之!
九天玄女跋于 南天直辖武庙明正堂
天运乙丑年九月廿七日
玉霄清虚大帝降圣示:
吾今夜特降为文衡圣帝功过律下卷作序跋 :人之初,性无不善也,情炽即开,受四害五漏之染,渐受其害。夫酒色与财气非迷人者也,亦是人不可无者也,乃因不知节制而致迷也。四害亦非寻乎于人,实人自寻其害,时运变迁,如浮云无定,人心之机变,万状无端,机变即生,则奸贪残忍之念起,祸害随之而至,循环无所间断,其流害无所休止也。人之念起,人所不知,人不知则奸私欺罔之意随之而来,诈伪相仿,争夺相向,祸乱之根随之而兴矣,如不以天律之条治之,则寰宇之博广必不可为也,于是人心之黑暗而有黑暗之狱,人心险恶而有险恶之刑。阳报以水火盗贼、口舌官非、疾病死亡之横祸;阴报以诸狱之拷掠之苦,以当其罪。世人莫以阴报之不可见,其有不见之阳︵现世︶报也,考校无不爽焉,司过之神,无不漏焉,报对轮回,无不幸焉,千万莫存侥幸于不可见,天网恢恢,岂能逃之者乎?人之巧,非巧也,天之巧,非人所能及也,人所不能,怎能逃天之巧情者,然而天亦非巧,实乃造化之自然,随应而当,随人心之变而施,适中世人之心而应者也,希世人常惕醒之,是为序。
玉霄清虚大帝序于 南天直辖武庙明正堂
天运乙丑年十月初六日
释迦牟尼佛 降诗曰:天理人情相应同。审其向背适其中。
                 明知顺逆颠颠倒。律有条条治秉公。
第卅一章 亲疏向背
事有当行与不当行者,当行之事应向之,不当行者应去之,情与理须适乎其中,当顺道向义,莫悖逆而乖道,审其所背,明其所向,则近道矣。不当向而向之,不当背而背之,皆非所宜,非其所宜则必乖戾,乖戾则必不仁,不仁则祸必临,天律必惩之。
现述律条于后:
一、弃顺效逆,背亲向疏之罪│十五刑,生遭奇祸异灾。死入火车狱,并入诸小狱,转世六根不俱,五体不全,怪症而夭。
二、绝情弃理,向非背是之罪│十五刑,生遭奇祸非刑。死入镬汤狱,再入碎心地狱,转世边夷癃残疥癞。
三、明知顺逆,故乖向背之罪│十五刑,生遭祸败。死入屠割狱,并罚诸小狱,转世聋瞎乞讨。
四、不知顺逆,妄乖向背之罪│十五刑,生遭挫辱。死入火翳狱及诸小狱,转世跛驼残缺。
五、无情背理,向非背是之罪│十五刑,生遭恶症瘟疫。死入风雷狱,再转世目瞶、目疮、目疾。
以上诸条,以心犯者,以心疾报,口犯者,以口舌疾报,以身犯者,身受刑辱挫折报,以眼犯者,目脓、目疮、目瞶等目疾报。
诗曰:虐下贪功以自私。身虽荣耀祸将随。
须知冒罪遭天怒。律有明条法宪垂。
第卅二章 贪功虐下
皇天生我,以配天人,国家养我,以治人民,德全显贵,必施诸仁,执行诸法,当必是真,功与过者,惟心是凭,公则义近乎于仁,不公则必私,私必贪嗔,贪嗔者必不仁,残忍不仁,凶祸必临。取功以为荣,人之本愿,无可厚非。劳瘁报国以为公,其功可赏。政治和而人民乐于为公,其功可嘉。立善德为万世法,立善政为万世则,其功可敬。虐民而取功,实非功且有罪也,虐下以冒己功,则干天怒,贪功虐下,天有律条诛之,杀无赦。
现述律条于后:
一、苛征剥民,虐下取功之罪│二十刑,生遭倾覆挫折。死入溟冷狱,受苦五百劫,再入剥心抽筋地狱,转世牛马填还,再转世鱼、鳅、鲈、鳝。
二、苛政刻民,贪功虐民之罪│二十刑,生遭奇祸非刑。死入风雷及火翳大地狱,再入诸小狱,转世牛马填报,再转世虎、狼、毒兽。
三、变法奇术,创造苛政,贪功虐民之罪│三十刑,生遭陷逆刑戮。死入镬汤狱及普掠狱,再转入阿鼻狱底,俟其法尽,再准出狱,永世水族。
四、任意屠杀,贪功虐下之罪│二十刑,生遭挫折刑戮。死入风雷狱及溟冷狱,再入诸小狱,以治尽其罪,并视所害性命,填还报对,再转世卵生。
五、刻意屠杀,贪功虐民之罪│三十五刑,现世恶症刑毙阵亡。死入九幽诸地狱,再转入阿鼻狱底,永无赦。
以上诸条,有以财数计之,秤称其罪治之,害人性命寡者,以数填还,多者,以牲畜填报,以淫害者,以娼妓填还。
释迦牟尼佛 降诗曰:恩怨念头须打开。当休当感自心裁。
                 若抛天理违情论。必受冥刑痛苦哀。
第卅三章 私心恩怨
恩怨之来,全由心生,受恩宜思报,起怨宜念休,千万莫颠倒而迷昧己心,否则违道以终其身也。受恩不感报,因事愉悦而易忘;受怨而不休,因事拂逆而不易忘。易忘而不感,不易忘而念念不休。受恩感报者,仁心也。受怨而不念,义心也。受恩不报者,昧心也,昧心则不义,不义则不耻,不耻则祸心至矣。受怨而念不休,则心必复之,报复则乱矣。是故当受恩图报,受怨释休,何咎之有乎?受恩不感,负恩也;受怨不休,仇心也。仇恨即起,包藏祸心,自违正道,天必诛之,其报亦极,齐省之。
现述律条于后:
一、身困受济,受恩不感,昧心之罪│十五刑,生遭困厄奇穷。死入镬汤狱,再入碎心诸小狱,再转世贫困乞讨。
二、身危蒙救,受恩不感,妄心之罪│十五刑,生遭奇疮恶疽。死入溟冷狱,再入粪尿大地狱,转世猪犬。
三、事急蒙济,受恩不感,欺心之罪│十五刑,生遭挫辱破败。死入风雷狱,再入诸小狱,受苦满后,转世孤苦无依,终身挫败。
四、身贱蒙拔,受恩不感,叛心之罪│十五刑,生遭奇辱凶疾,求谋不遂。死入屠割狱,再入普掠狱,罪满,转世骡、驼、马等。
五、挟恩生怨,念怨不休之罪│十五刑,生遭异疮凶恶症。死入风雷狱,再入诸小狱受苦,再转世猪犬羊等。
六、自过反怨,念怨不休之罪│十五刑,生遭贫穷破败。死入普掠狱,再入诸小狱,转世湿生。
七、协力不从,念怨不休之罪│十五刑,生遭凶戮奇疮恶症。死入屠割狱,再入诸小狱,期满,转世猪羊犬。
八、恩将仇报,念怨不休之罪│二十刑,生遭挫败、诸谋不遂。死入溟冷狱,再转普掠狱,刑满,转世鱼、水族等。
九、恩怨不明,反生怨念之罪│十五刑,生遭凶疾缠身恶症不绝。死入风雷狱及火车狱,刑满转世鱼虾、水族,或山禽等。
十、恩怨不分,反恩结怨,念怨不休之罪│十五刑,生遭奇症、恶痈脓疽等。死入屠割狱及普掠狱,再入以上诸小狱受苦百劫,再转世猪马犬等报对。
以上诸律,以心及身口犯者,一次一过,并累计之,或夺算,或夺纪,累而惩之,终不宽贷。
释迦牟尼佛 降诗曰:枉法殃民恼上苍。天条诛戮报昭彰。
                 劝君莫作亏心事。恶到临头亦死亡。
第卅四章 枉法乱行
国有宪法,以立纲纪,法以律条,以惩其奸。夫弄奸玩法者,必以法治之,枉法者法亡,玩法者死亡,报及其身,遗殃子孙也。
贿赂以害人,其心最阴,其行最诡。卖法者其心最婪,其行最毒,立国法以惩其恶也,法界之为官,受贿以弃之,即弄法之辈也,不以理断之,而断之以财,强者生而弱者死,黠者扬而愚者屈,富者直而贫者曲,恶者莫以此为甚哉!其必干诸天,实不宜也。
二天以法以利于国,法界之以官,官乃代执天法也,以惩其奸,若违天理卖弄玩法者,必受天怒,惩其恶也,能不慎乎哉。
现述律条于后:
一、弃法受贿,屈死善良之罪│二十五刑,削其贵禄,注贫耗籍,挫败死亡报。死入镬汤狱,再转普掠狱,转世牛羊。
二、弃法受贿,屈死节孝之罪│二十五刑,削其贵禄,注流亡籍,困厄凶死报。死入风雷狱,再转火翳狱,转世癃残百病,再转猪羊。
三、弃法受贿,屈死忠义之罪│二十五刑,注贫耗籍,挫折破败流亡报,准冤索报。死入溟冷狱,再转火车狱,再转山禽。
四、弃法受贿,重强欺弱之罪│二十五刑,注凶恶死籍,困苦凶死报。死入屠割狱,再转碎心狱,再转水族。
五、弃法受贿,纵富欺贫之罪│二十刑,注贫耗籍,贫困落魄报。死入风雷狱,再转屠割狱,转世鹰、鹞、鸠等。
六、弃法受贿,颠倒生死之罪│二十刑,注挫败籍,恶症痈疽癃残报。死入火翳狱,再转溟冷狱,再转狮、虎猛兽。
七、弃法受贿,误扳株连之罪│二十刑,注流亡籍,凶症受屈株连报。死入屠割狱,再转火翳狱,再转碎心狱,转世牛马猪羊填还。
以上诸条,罪深者,以天霆报,稍次者,以火部焚烧报,次者,以水府报,前四项其罪较重,后三者次之,除受以上各条报之外,并令其本魂填还报之。
释迦牟尼佛 降诗曰:狠心手辣劫财吞。计陷身亡谋杀论。
                 惹得冤冤冥府对。重重地狱治刑魂。
第卅五章 戕义惨报
君子者,以义取财,以身守礼,一介不苟,罔义不行,何况乎杀,于心不仁也。
财为世所不离,乃人之所必用,当取之有道,杀人以取财,残忍之心也。  夫身体发肤,一丝皆痛,又何忍杀其身以取财?何忍心杀一而悲其家?杀人者,其心残忍,死者全家悲泣,是故有谋杀者、有刑杀者、有劫杀者、有阴杀者、有计陷而杀者、有乘危而杀者。己活而人死,己得而人失,己笑而人哭,残忍之至极。
财为世人所必需而不可离也,当慎取之于义,莫可罔顾天理,违天者,天所不容,惩治不贷。
现述律条于后:
一、阴谋计陷,杀人取财之罪│二十五刑,生遭枉屈刑杀。死入镬汤狱,再入刀山剑树、锯解等诸狱,再转世落魄填还。
二、乘危陷害,杀人取财之罪│二十五刑,生遭落魄凶死。死入屠割狱,再入火车狱,转世贫贱填报。
三、暮夜抢劫,杀人取财之罪│二十五刑,生遭事破刑杀。死入火翳狱,复入屠割狱,转世牛、羊、犬、猪,刑杀填报,再转山禽。
四、拦途抢劫,杀人取财之罪│二十五刑,生遭刑戮身亡。死入火翳狱,再入屠割狱,转世凶残报对。
五、权势狠肆,杀人取财之罪│二十五刑,生遭官刑杀戮。死入风雷狱,复入屠割狱及火车狱,转世、兔、鹿、野狐等,再转入山禽。
以上诸条,准令索冤,冥曹对质,若有功德不可磨灭者,转世报对,若转世不能报对者,令其世世报对清白,所取之财计其数,填还报对,丝毫无差。
释迦牟尼佛 降诗曰:潜心险恶莫滋生。阻善狂言怒圣明。
                 家破人亡身转畜。知而不作罪非轻。
第卅六章 恶心失善 
过不在于大,患乎其渐积,善不在于小,患乎其不立,善不立则恶,欲积功累德,身当力为,方能受其益,获其效也,莫知善不为,以恶为矣,自绝自灭也。过失者,悔吝之家也,忧虞之道也。善也者,合于天理,吉庆之象也,受福之道也。君子者,知过必改,改而不二,知善之不可失也,过寡而悔吝灭,善立而吉福享,善立功成,天锡其福,延于子孙,享福无尽也。小人者,以为小过无伤而不去,以为小善无益而不为,以至罪积而不可掩,恶大而不可解,自灭己身,善恶之关在于此也。
知善而不为,恶心也,恶心者,恶积而不可恕,昭昭天鉴也。
现述律条于后:
一、骨肉伤及,知而不救之罪│十五刑,削其贵禄,注破败籍,以人祸之祸祸之。死入风雷狱,转世为牛。
二、见人美事,知而不全之罪│十五刑,削其贵禄,注倾折籍,家遭破败,己身遭折报。死入屠割狱,转世贫困。
三、见人善举,知而弗为之罪│十五刑,削其贵禄,注困厄籍,家人遭困,己身受恶报。死入风雷狱,转世丑面缺唇。
四、人危力及,知而不报之罪│十五刑,削其贵禄,注破败籍,现世失意潦倒报。死入溟冷狱,转世穷困潦倒。
五、知善反谤,非议因果之罪│二十刑,削其贵禄,注破折籍,生受破败困苦报。死入风雷诸九狱,转世龟、蛇,再转湿生。
六、善举反讥,非议良善之罪│十五刑,削其贵禄,注困厄籍,三世失意困苦报。死入火车狱,及诸小狱,转世牛、猪,再转世水族。
以上诸条,以其大小及轻重,有夺算者、有夺纪者、有夺数春之分。故不可知善而不为,甚者,知其善而谤讥之,更属不该,天眼鉴之,福祸分之也。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万世昭彰道德垂。焉能擅意悖良规。
                 圣贤毁谤遭天谴。认识不清反自危。
第卅七章 讪谤叛道
达化谓之圣,入化谓之贤,立言垂万世,万邦表正,以圣贤正之,若不思齐圣、齐贤,擅意毁谤,则获罪于天,罪于万世也。
穷神达化谓之圣,造神入化谓之贤,天生蒸民,无以治之,以圣贤而治,造化有机,诗书礼乐,圣贤订之,而万民则之。有识者服圣贤之化,觉圣贤之志言,不敢乱圣贤之道;无识者,以只片文字,臆度讹说,无天无地,搜集小细以谤圣贤,造深之罪也。然而圣者自圣,贤者自贤,英灵于天地,馨香俎豆,历春秋而不替,与凡愚之言行实有天壤之别也。
现述律条于后:
一、狂言谬说,毁谤圣贤之罪│三十五刑,削寿禄,注短折籍,以凶祸短折报。死入风雷狱,再入火翳铜柱狱,治尽其罪,再转世癃残嗫嚅喑哑,再转世山丘蝼蚁。
二、污秽经籍,毁谤圣贤之罪│三十五刑,削寿禄,注水火籍,轻者,以水淹火焚报,重者,以雷殛报。死入风雷狱,再入粪尿诸狱,转世厕粪溷虫。
三、擅造谬书,毁谤圣贤之罪│三十五刑,以凶死火焚报。死入风雷狱,及粪尿饥渴狱五百劫,打入阿鼻地狱,不赦。
四、煽惑异端,毁谤圣贤之罪│三十五刑,削寿禄,注困苦籍,家遭破败,己身困苦报,重者,雷殛。死入溟冷狱,再入粪尿诸狱,转世疥癞痈疽溃烂,永失人身。
五、贱踏经籍,毁谤圣贤之罪│三十五刑,削寿禄,注凶死籍,以短折凶死报。死入风雷狱,再历九大狱,转世疥癞痈疽,五体溃烂,七世报对,再转世湿生粪溷。
六、焚毁经籍,毁谤圣贤之罪│三十五刑,削其寿禄,注病厄籍,以凶病脓肿,痛苦呻吟报。死入普掠狱及屠割狱,转世水族。
七、不惜字纸,抛弃狼籍,毁谤圣贤之罪│三十五刑,生以眼瞎困苦,落魄流亡报。死入风雷狱,及粪尿诸大狱,历五百劫,再转世湿生水族。
以上诸条,以轻重分之,轻者,备历诸苦,重者,永失人身或入阿鼻地狱,故此,世人能不慎之乎!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道高德厚钦天地。仁义双兼仰善心。
                 擅敢侵凌加侮害。锋刀考验罪根深。
第卅八章 逆理背德
上道无为,上德无争,道化之参赞,万世之准则,继往开来,万世不二,道与德为万世之准则,但邪奸者必贼之,贼则必害,害则必伤及道德,害则必炽,炽则必烈,烈则必乱,道与德被害,莫以此为甚也。理气之谓道,行道有得之谓德,道与德为治化之准则,万民尊之,始终不二,道与德,奸邪者必加以反对,因道德将使奸邪者罪恶毕露之,故道与德是奸邪之克,因而奸邪者必穷尽其计,加以毁之,故道德之为害,均系奸邪者之奸心也。
现述律条于后:
一、戏谑轻亵,信口鄙薄,侵害道德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短命籍,以轻者,短命报。死入铜柱狱,及屠割狱,转世愚痴喑哑。
二、以是为非,乱加诋毁,侵害道德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恶症籍,以恶疮肿血脓血报。死入金刚狱及屠割狱,转世缺唇暴齿,恶疮怪疾脓血溃烂,再转世化生。
三、崇信异端,乱加讪谤,侵害道德之罪|其治律与上条同。
四、以邪为正,侵害道德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火焚籍,重者以雷殛之,轻者以火焚之。死入火翳狱,火车狱及屠割狱,转世湿生、化生。
五、异术伪书,以邪乱正,侵害道德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刑焚籍,重者,以火焚之,轻者,遭刑焚。死入金刚狱,屠割狱,火翳狱等诸狱,并入阿鼻狱受苦五百劫,再转世水族。
以上诸条,除己身受报外,并零落子孙,如犯数条者,刑尽各该地狱,转世后,永失人身,如异端邪说伪书伤及圣贤道德者,书灭后,除入无间狱外,并入阿鼻狱,不赦。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残杀生灵最不仁。皇天恼恨祸频频。
                 冤冤相报何时了。尔食牠身食尔身。
第卅九章 残杀不仁
圣人之于物,取之而不伤,用之而不灭,此乃存乎仁与爱也。人与万物,生与死,灵与蠢,能无知乎?故天生万物,人当胞与,何忍伤之,与天同德也。现世之人有以猎杀为业者,杀生养命,杀害生灵,以养人命,口腹之乐,有一餐伤数命,一日伤数十命,甚者一日伤数百千命者,戕天所生,不亦过乎!然胎、卵、生禽、走兽等犹如人之父子、夫妻,其欢甚乐,何忍伤之、惊之、祸之、杀之,残忍之心其罪深矣,推而言之,罪何以逭。天生万物,同生世人,应仁而爱之,其灵与蠢并无区别,故不可忍之残杀,如此则干天怒,伤天之化,循环报对,律有明条。
现述律条于后:
一、杀不以时,食不以度,残杀生灵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瘫痪籍,生受瘫痪困苦、疾缠报。死入镬汤狱,再入普掠狱,转世癃残瘫痪,困苦无依。
二、布网密取,残杀生灵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贫耗籍,生以家破贫耗,重病凶死报。死入镬汤地狱,再转普掠狱,转世恶疾痈疽,肢体不全。
三、纵火焚烧,残杀生灵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恶症籍,生以家破恶症,五体不全,孤苦无依报。死入风雷狱,再入火翳狱,转世疯狂恶病残身困厄。
四、毒药残害,残杀生灵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疯癞籍,生以疯癞恶症,生活困厄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疯狂恶症,无依困厄。
五、病产多疾,残杀生灵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恶病籍,生以百虫钻体,恶疾不断、残身报。死入镬汤狱,再入屠割狱,转世残癃痈疽,百病丛生。
六、专攻猎渔,残杀生灵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破耗籍,生以家贫破败,百疾焚身报。死入屠割狱,再入火翳狱,转世贫穷困厄流浪无依。
七、人放我取,枉杀生灵之罪│三十刑,削寿禄,注疯狂籍,生以疯癫恶疾,贫疾无靠报。死入诸九地狱,转世化生,永失人身。
以上诸条,小者,一命一过,大者,一命百过,累而计之,夺算取纪,绝不宽贷,第七条犯者,加罪三倍,除夺算纪外,历苦诸九狱,永失人身。除受诸狱刑罚外,准予索冤报,破人名节重者,除应受诸狱刑罚外,永失人身。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婚姻宜结更宜和。破坏良缘受折磨。
                 害理昧心当报对。必遭天谴罪深多。
第四十章 亡义破婚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以成夫妇,以立人伦,富贵贫贱,定数之凭,妍丑美恶,夙前之因,岂可背亲叛离,破美好姻缘,或有相循,罚亦己身,天明其鉴也。夫妇者,乃人之大伦也,传宗接代,以为终身之伴侣,富贵贫贱,皆有其命,妍丑美恶皆有其定数,不可强也。大凡婚姻喜其成,而恶其破,愿人婚姻叛离者,不是贪色,即是贪财,设计陷害,以快其心。有以计害者,有以饵诱之者,有以言间之者,有强离之者,以一时残忍之心,破人终身之大伦,忍乎哉!
现述律条于后:
一、贪色夺娶,破人婚姻之罪│十五刑︵贪财另嫁者同罪︶,削寿禄,注刑祸籍,以刑祸倾折,家破身亡报。死入镬汤狱,铜柱狱,转世奇穷孤寡。
二、权势夺娶,破人婚姻之罪│十五刑︵嫌贫另嫁者同罪︶,削寿禄,注倾覆籍,以势倾家破,填还欺凌报。死入镬汤狱,铜柱狱,转世贫苦废缺,流亡。
三、计陷夺娶,破人婚姻之罪│十五刑︵受贿枉断者同罪︶,削寿禄,注倾灭籍,以计倾家破,凶恶死亡报。死入溟冷狱,镬汤狱,铜柱狱,屠割狱等诸狱,转世娼妓。
四、谗言离间,破人婚姻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祸籍,以刑罚枉屈诛破连连报。死入金刚狱,镬汤狱,普掠狱,转世癃残百病,脓血聋哑。
五、挑拨离间,致成冤对,破人婚姻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凶败籍,以凶败家破,困苦连连报。死入金刚狱,镬汤狱,屠割狱,转世聋瞎乞丐。
六、奸谋贪贿,破人婚姻之罪│十五刑︵贿媒计夺者同罪︶,削寿禄,注刑祸籍,轻者,以刑祸倾折报,重者,以杀戮报。死入镬汤狱,屠割狱,火车狱,转世母猪、母犬。
七、贿写离书,破人婚姻之罪│十五刑,︵行贿与受贿者同罪︶,削寿禄,注凶祸籍,行贿者,以凶祸死亡报,受贿者,以困厄连连,凶症恶死报。死入溟冷狱,镬汤狱,屠割狱,转世聋哑缺废,流亡乞讨。
以上各条,已破、未破、将破,全以破论,但依轻者大小,分别处置,以刑祸报,以杀戮报,以困厄报,除本身因受诸狱刑罚外,并殃及子孙,如破人名节,轻者,除受诸狱刑罚外,准予索冤报。破人名节,重者,除应受诸狱刑罚外,永失人身。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耗人自损意难平。刑祸随之命丧倾。
                 莫做亏心违理事。康庄大道任君行。
第四十一章 耗财侵渔
守成不易,创业维艰,散财易,聚财难,人之善恶,为情所牵,欲望愈深,则难以回头,况乎为人所诱之,更难把持而深陷,有者以情乱之,有者以赌博牵之,有者以利惑之,故此,以毕生之积蓄,千金百金,挥霍无度,顷刻倾家荡产,如系不仁而富者,理其当然净尽,但耗人者,天必罚之也。金银钱财为人人所喜爱者也,也是人人所想要者也,但富贵贫贱均有数焉,不可存非份之想,更不能以计耗人财者,是故,有计陷者,有诈伪者,有盘算者,有情诱者等耗之,他人钱财耗,而己罪业填,耗人者,只快一时之心而已,耗人者祸难逃,罪于天亦难逃也。
如以奸诈宵小之伎俩耗人财者,天不容,情难恕,则罪深难逭也。
现述律条于后:
一、诱人淫荡,损人钱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倾折破败、凶祸灭死报。死入铜柱狱,镬汤狱,转世娼妓,荡坏自身报对填还,再转牛犬。
二、诱人赌博,损人钱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刑祸籍,生以官刑牢狱、困厄凶死报。死入溟冷狱,镬汤狱,转世牛马犬豕。
三、诱人奢侈,损人钱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凶败籍,生以身家破败、倾折凶死报。死入镬汤狱,普掠狱,转世困厄破败,缺废流亡。
四、诱缀非缘,损人钱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凶恶籍,生以倾折破灭、凶死流亡报。死入金刚狱,普掠狱,镬汤狱,转世牛马驴骡。
五、诱人诉讼,损人钱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破灭籍,生以困厄破败、流亡倾折报。死入溟冷狱,普掠狱,转世牛马,再转世鸡鸭。
六、诱人嗜好,损人钱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官非刑祸报,或以官狱刑戮报。死入金刚狱,普掠狱,溟冷狱,转世野熊、野人。
以上诸条,以其轻重大小罪之,有折寿算一月、一年等,有削禄一年、二年、三年等,如致人于死者,以现世刑祸报,尤重者,以速现刑戮报之。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五谷民生赖养身。岂容散弃不思珍。
                 暗中折禄尤加罪。水火刀兵造劫频。
第四十二章 暴殄贱食
民以食为天,天以食生民,如非五谷,民何以生?五谷者,如生命也。是故,五谷岂可暴殄之,世人有纵牲畜践踏者,有任妇孺撒弃者,有嫌粗糙而轻弃者,有食以新鲜,隔餐宿而倒弃者,有饲养家畜、犬猪,遍地狼籍者,皆罪也。五谷者,天禄也,天禄当珍惜,弗折禄而罪尽,是以,天以雷殛之,以祸殃之,以瘟疫收之,以饥馑苦之,夫何憾哉!
天以五谷以育生民,民赖五谷以资生,五谷乃天禄也,天禄之多寡,有其分定,如轻视散弃,糜烂废弃,皆属罪焉。一人散弃一身报,一家散弃一家报,一国散弃,则水火刀兵、瘟疫旱馑以报,乃生民自行之,非天之降也。
现述律条于后:
一、刻忿索倾,倾倒厕溷,散弃五谷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雷殛籍,轻者,神诛火焚报,重者,天霆报。死入诸九大地狱,转世牛羊,再转水族。
二、忿倾喂犬、喂猪,散弃五谷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饿殍籍,生以沦落饿殍报,重者以天诛报。死入溟冷狱,普掠狱,屠割狱,转世乞讨。
三、撒弃五谷喂鸡犬鹅鸭,饲养鸟禽,满地狼籍,散弃五谷之罪│二十刑,注饿殍籍,生以凶祸破败饿殍报、重者,以天殃报。死入金刚狱,溟冷狱,屠割狱,转世六畜。
四、喜食新鲜,过则倾弃秽污,散弃五谷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家破倾灭报,重者,以天霆报。死入火车狱,金刚狱,普掠狱,转世牛羊,再转鸡犬。
五、任妇孺撒弃,散弃五谷之罪│二十刑,注倾灭籍,或任工人、奴仆、佣人散弃五谷者同,生以凶祸破灭报。死入金刚狱,普掠狱,溟冷狱,转世牛羊。
六、田中撒弃,不知珍惜,斗粮轻弃,任其践踏,仓库存粮,任其糜烂,悭吝不舍,散弃五谷之罪│二十刑,注破耗籍,生以凶残破败报,家人以饿殍报。死入火车狱,溟冷狱,普掠狱,转世缺废乞讨,再转世牛羊。
以上诸条,每日撒弃者,有神司记录之,十罪折一算,百罪折一纪,并以其罪积之多少,分别报之。又如市井饮业者,随时撒弃,亦以其罪之多寡分别报之。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破人家产妄贪求。财宝终仍难到头。
                 转眼填还天谴报。百般何苦结冤仇。
第四十三章 劫财盗取
财与宝,为祸之路也,世人皆以为喜,实堪虑也。钱与财,为人所喜爱,为人所羡慕,拥获钱财者,悭吝而不舍,实堪虑也,祸将临也。无钱之人羡慕之,慕则必欲得,不得则怒,必设计破而取之,构其祸也。由此可知,有者受其祸,无者构其祸,是故,钱财必适其用,可免祸端。世人之能安享富裕者,其来有自,宜于富者天富之,宜于贵者天贵之,甚者,有省俭储蓄而得者,有素有修养贮存者,并非可滥而致也。钱财者,善守不如善散,善存不必善据,真正远祸之道也。他人有之,己而羡之,羡则贪心起,欲得之心炽则祸矣。己之所有,悭而不舍,欲取之人不得,必设计中伤,破而取之,不舍之心及欲得之心潜伏,为破家之祸也。取之者妄,守之者误,犹乎自招其祸也。获产不舍,此悭吝之过也,天必有以为破。贪妄取者,必受填还,天必诛之。
现述律条于后:
一、无由取得,设计陷害,破人家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倾覆籍,以家人同遭倾覆报。死入屠割狱,火车狱,转世乞讨,再转牛马。
二、藉事侵害,破人家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枉死籍,以非祸枉死报。死入镬汤狱,屠割狱,转世手足残缺,聋瞎乞讨。
三、设计欺陷,破人家财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以家破复遭倾灭报。死入溟冷狱,屠割狱,转世牛马。
四、结伙劫杀,破人家财之罪│二十五刑,削寿禄,注刑杀籍,以坐法刑杀报。死入镬汤狱,普掠狱,转世牛马驴骡,至偿还为止,再转飞禽。
五、贪赃枉法,藉案曲害,破人家财之罪│二十五刑,削寿禄,注抄灭籍,以家口抄灭报。死入溟冷狱,屠割狱,再转世流落乞讨,再转牛马。
以上诸条,令人流离者,以刑杀报,抄灭他人家口者,以抄灭复报之。无故坐人罪者,以坐罪复报之,如系该遭破家财者,以不偿论,如不该破而遭破者,令神司以他福报之,破人妄取者,转世畜类,并殃及子孙。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富贵皆由德积来。一生祸福自天裁。
                 穷通得失惟心造。嗔怨他人必降灾。
第四十四章 嗔怨损心
心不可迷昧,昧则失真,一真既失,皆是怨嗔,一有怨嗔,则思害人,害人害己,终必祸及己身,况乎富贵有定,荣枯有数,不能因怨嗔而改变荣华富贵,顺遂己愿也,是故不可损己德而自误,以致于自锢,干天之怒,以致于无法宽恕。荣华富贵,诸谋顺心,皆是人所欲也,万般皆命,非可强而致也,每个人皆有其定,皆有其数,或祖德,或前因,德种于前,福受其后也,天给予之,天夺取之,非人之愿所能移也。德当多积,罪莫延续,愿他人破散,难道他人会因而破散乎?莫造损己之心,罪可免招矣。
故此,当智见明审,受处以顺,达观见远,德正所定,富贵得之以道,贫贱拂逆而不去,珍享荣贵富有,莫存欺妄乖戾之心,免造不赦之罪。
现述律条于后:
一、怨己贫贱,恨人富贵,愿人破散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困厄籍,生以更加贫贱困厄报。死入风雷狱,金刚狱,转世假富贵以罹祸乞讨。
二、愿己富贵,他人贫贱,愿人破散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疾厄籍,生以幻景虚华、困厄贫贱报。死入金刚狱,镬汤狱,转世虚幻自耗,拖衣落食。
三、欲胜他人富贵,愿人破散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倾覆籍,生以破散流离、自身反殃报。死入金刚狱,溟冷狱,转世贫困流离,作人奴仆。
四、求索不遂,心怀怨恨,愿人破散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困厄籍,生以凶祸凶死报。死入屠割狱,普掠狱,转世困厄,乞讨失所。
五、忘恩念怨,愿人破散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短折籍,生以刑祸纠缠、凶祸死亡报。死入金刚狱,屠割狱,转世贫病交迫,困厄乞讨。
六、心狭嫉妒,愿人破散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凶祸籍,生以非刑非祸、恶症死亡报。死入金刚狱,普掠狱,转世落魄流离,凶症乞讨。
以上诸条,皆属心罪,心之所念,未行流露,故惩心之罪从重也。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负人财货不思偿。贪念意欺咒彼亡。
                 纵尔如心终必愿。畜牲填报苦堪伤。
第四十五章 贪财欺骗
钱财令人羡,亦易令人乱,皆起由贪念。欲其可得,妄心即生,昧心则现。负人财货,而思其骗,贪念即生,则婪心深栽,祸其渐矣,天明其鉴。人之有所愿,则必有所恋,不遂其念,则必生变,昧骗不易,索求生变,变则乱,乱则命必凶,心凶则暴矣。钱财乃身外之物,虽民生所必需,负人钱财,当思其偿,久借不还,欲幸脱逃,天将惩其欺,治其罪也。欠人债,当思还,能偿则不自负,负则凶。不能偿,当愿其所生,以图其报,报则终吉。不能偿不能报,愿人身死,与禽兽何异哉!禽兽尚且能有信,人岂可无信乎!禽兽不如也。刑祸破灭,冤报相酬,四生轮回,苦恼悠悠。
现述律条于后:
一、久借不还,阴思欺骗,贪人钱财,欲人身死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祸籍,生以刑祸倾折报。死入屠割狱,火车狱,转世耕牛、驼马。
二、索求生怨,贪人钱财,欲人身死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破耗籍,生以刑祸摧折报,或灾病破耗报。死入屠割狱,普掠狱,转世牛马驴骡。
三、骗伙经营,贪人钱财,欲人身死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反破籍,生以人兴己破、凶祸恶死报。死入屠割狱,溟冷狱,转世牛马猪羊。
四、事急求济,过后忘恩,贪人钱财,欲人身死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祸籍,生以刑祸破灭、恶症死亡报。死入屠割狱,铜柱狱,火车狱。转世牛马鸡犬。
五、所托知交,遇财思骗,贪人钱财,欲人身死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恶死籍,生以恶症凶死报。死入屠割狱,金刚狱,转世人妻挣还,并遭打骂,再转牛马猪羊填还。
六、见财起意,受托思骗,贪人钱财,欲人身死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祸籍,生以刑祸颠连恶死报。死入屠割狱,溟冷狱,转世牛马猪羊。
以上诸条,均以钱财多寡记罪,多者,除罪对以外,并加倍偿之,转世畜类填还;少者,以牛马鸡犬报之。受人周济,事后忘恩负义者,则除索报外,并以畜兽填还。如以普通负债者,以父子填还之。如负众人之财或公款者,多者,以娼妓报,再转牲畜填报。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助虐为非心更非。暗中捐德事相违。
                  造成逆理难逃罪。果报循环识者稀。
第四十六章 逆理助恶
逆理谓之非,助人为恶谓之虐,助人者,人不能为非,使致其成也,或不能为,或不愿也。助使其恶,诸恶行,行险于言行之中,人之非,固有其罪,助人为非者,其罪加矣。人之有非,当劝化而止过,况乎助其长。人之非,更应设法劝阻,况乎助其长,且忍心坐视其成,故有罪险计险,心毒念毒,心诡计诡,助人为恶者,罪更深也。己之有恶,罚亦然也,况助人为非,罚之惩之更加严,人非当尤正己而化之,千万莫助其成,尔虽巧,天尤巧之,罪岂能逃者乎。
现述律条于后:
一、献媚求荣,献计策划,助人为非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倾覆籍,生以机破事败倾灭报。死入金刚狱,屠割狱,转世牛马,再世虫蛰、湿生。
二、结党弄奸,助人为非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凶戮籍,生以事破凶死报。死入屠割狱,普掠狱,转世水族湿生。
三、借机怂恿,助人为非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凶死籍,生以破落飞祸凶死报,或木土石压凶死报。死入溟冷狱,屠割狱,转世喑哑癃残,再转湿生、溷浊之物。
四、巧言激怒,助人为非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恶症籍,生以恶疮遍体、非祸凶死、恶症不断报。死入火车狱,溟冷狱,转世报对填还,再转水族。
五、盗取淫毒,抢掠取夺,助人为非之罪│二十五刑,削寿禄,注灭族籍,生以凶祸身灭、子孙牵连灭族报。死入九大地狱,备历其苦,再转铁城受苦五百劫,再打入阿鼻地狱,不赦。
以上诸条,小者,一次十过,大者,一次百过,致使人坐罪,或致人性命者,一次五十过,如伤及善良忠孝者,其罪以罪首同,如犯积满第五项者,不赦。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树木同灵天地生。应宜培植养繁荣。
                 图谋阴险伤亏损。惹祸戕身报必明。
第四十七章 残心害仁
植物之含灵,岁久育成神,这造物之化育,以涵其真,宜加护爱,勿损其身,天生天杀,惟气数之凭,岂可任意砍伐,以剥其身。夫树有其神,亦有其灵,莫可因其碍而乱伐之,杀亦及身也。
强伐古树者,必有杀身之祸,古有明证,以其岁身年久,含天地之灵,受造化之精,为鬼神之栖,不可乱伐。夫砍古树、斩巨木,以为材用,因其利,故因贪而致祸。有不因财,不因利,只因碍于己,忿于人,用药杀之,因而做出阴险暗昧行为,因人之故,而伤及于树,阴毒之心莫过于此,树不罪人,而人伤折,因损其德,故祸将接踵而至矣。
现述律条于后:
妄谈风水,误信碍己,用药杀树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折籍,生以    倾折凶死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缺废。
二、因仇相害,阴谋暗损,用药杀树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短折籍,生以凶祸短折报。死入镬汤狱,转世缺废,困厄不遂。
三、争财不遂,暗起阴心,用药杀树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败籍,生以非祸颠连,倾折破败报。死入屠割狱,转世落魄乞讨。
四、本性偏执,恶其碍己,用药杀树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破败籍,生以凶祸破败报。死入屠割狱,转世五体不备。
五、邻里不和,互相计害,用药杀树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短折籍,生以枉屈短折报。死入镬汤狱,转世六根不全。
六、存心诡曲,好作阴奸,用药杀树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短折籍,生以短折惨死报,或以倾折凶祸报。死入金刚狱,屠割狱,转世五体缺废。
七、忌人美荫,暗怀生恨,用药杀树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凶祸倾灭报。死入普掠狱,转世癃残缺废。
八、欲取人树,药杀贱卖,用药杀树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破耗籍,生以非祸连连、破耗凶死报。死入金刚狱,普掠狱,转世缺残乞讨。
以上诸条,无论树成灵与否,均以阴险之心定罪也。
耶和华教主 降诗曰:徒自妄求不悉羞。反加怨恨惹愆尤。
                 鬼神嗔怒遭阴谴。如咒相还果报投。
第四十八章 妄求恨怨
圣人无欲,贤达不妄求,故常无怨,以乐自游,无人亦无我,与天同游,守之则在己,乐哉其悠悠。夫,念动则缘起,神则外游,营营相求,故而多怨。小人多欲,故多妄求,多求则多辱,不遂则怨,咒恨生焉。是故,君子为义不为利,为守不为求,无怨亦无尤也。妄求在于能得,遂则喜,不遂则怅怅然,此常情也。怨恨也者,怅生尤,尤而怨,怨而怒,怒生咒恨。无求而无怨,无怨而无尤,咒恨何以生焉。小人多欲,欲多必妄求,不遂其愿,咒恨随之而至,咒恨即兴,罚亦随之矣。
现述律条于后:
一、穷不安份,贫不勤业,妄求不遂便生咒恨之罪│十刑,削寿禄,注饿殍籍,生以困厄加深、饿死报。死入溟冷狱,转世流落乞讨。
二、狡猾无赖,屡借不还,妄求不遂便生咒恨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恶死籍,生以遭凶恶死报。死入金刚狱,溟冷狱,转世牛犬。
三、嫖赌败家,流荡废业,妄求不遂便生咒恨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凶死籍,生以刑祸凶死报。死入金刚狱,镬汤狱,转世猪犬。
四、结党为非,招摇撞骗,妄求不遂便生咒恨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凶死籍,生以官刑牢狱凶死报。死入镬汤狱,铜柱狱,转世野兽。
五、花天酒地,懒惰倾家,妄求不遂便生咒恨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冻饿籍,生以流落冻饿惨死报。死入金刚狱,铜柱狱,镬汤狱,转世饿犬癞狗。
六、崇尚衣食,奢侈败家,妄求不遂便生咒恨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饿死报,生以凶祸颠连流落饿死报。死入镬汤狱,铜柱狱,火车狱,转世流落脓血。
七、为事多谋,专事钻营,妄求不遂便生咒恨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流落籍,生以诸谋不遂、流落凶死报。死入普掠狱,金刚狱,火车狱,转世飞禽,再转世溷浊蛆虫。
以上诸条,一求一不应,便生咒恨,一次二过。屡求一不应,便生咒恨,一次五过。如咒恨致使侵害者,加重计之。致命者,夺其纪算,并以刑祸报或以索冤凶死报,如罪及忠孝者,加三等。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体相无全受报刑。只因损德罚其形。
                   笑人残缺犹轻视。惹祸招灾未忍听。
第四十九章 轻侮天刑
体相不俱,天赋之不备,与夙因有关也,天刑之所制也,遗憾且惭愧,何堪人之笑。不怜天刑,当成笑具,更使之无地自容,招灾惹祸莫以此为甚也。体相残破,四体不全,此天刑之,夙因之所致也。艳丑美恶,瘖哑跛蹶,受之禀也,天刑之所制也,不能更改,受之者苦,体之者愧,对镜自羞,对人自愧,怜天之刑,怜天之刑所以悯天刑之苦也,故此,体相残缺者,莫耻而笑之,体相不备者,更不宜轻侮而辱,予其受天刑之苦也。
悯天刑之苦者,天福之;不悯天刑之苦者,天殃之。
现述律条于后:
一、冷言尖语,轻侮戏弄,见人体相不俱而笑之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凶破籍,生以凶折破败,没落后程报。死入溟冷狱,转世残缺流落。
二、言语刻薄,险戏伤人,见人体相不俱而笑之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破败籍,生以倾折破败穷苦没落报。死入金刚狱,转世瘖哑癃残。
三、描形绘影,供人笑玩,见人体相不俱而笑之之罪│十刑,削寿禄,注潦倒籍,生以贫困潦倒无依报。死入屠割狱,转世困厄流乞。
四、自认美好,侮人不俱,见人体相不俱而笑之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折籍,生以贫穷倾折报。死入普掠狱,转世体相不全。
五、轻意取笑,任意指谪,见人体相不俱而笑之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凶败籍,生以困厄倾折贫穷报。死入普掠狱,转世残缺不全。
以上诸条,轻意取笑,一次二过,任意辱笑,一言五过,欺侮狂笑,一言二过。积满一刑,削寿半纪,或以贫苦倾折报,或以现世体相不全报,有子孙者,以子孙报之,转世以取笑者而报之。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见人美色起心挑。蚀骨刀侵祸自招。
                   倘若怡情三宝养。修持种德福来邀。
第五十章 色害诛心
色淫为万恶之首,君子兢兢然,皆不敢一念苟且,拒防如虎,所以德能坚定以自守,为恐有丑德之来,以致于身败名裂。见人美色,虽然念起而身未为,念已驰,神已移,念驰神移,则心机必乱为矣。戒之!戒之!色者人所同好,如一物之美,人人羡之,故此色不易绝也。念起则心机动,心驰则难以自守,缘之不遇,意已乱,缘之将遇,道德则丧,德丧身则危矣。色害之防,先严己心,心勿其驰,慎于念动之先。心念即起,目为之贼,耳为之盗,贼盗内侵,身心无主。故内戒己心,尤须外防耳目,耳目既忘,心志则定,意念正,正则无邪。 诛心,严念之起,慎意之动,见人美色,起心私之,不论其犯与否,均有律诛其应得之罪。
现述律条于后:
一、闻声神移,注目留盼,窃意私窥,逐念幻想,调看斜看,迎面正观等一切耳淫目淫之罪│一次五过,四十次为一罪,一罪夺寿半算,百罪夺寿三算,降富贵一级,如无降则折寿半纪,按罪削寿禄,注潦倒籍,生以诸谋不遂、困厄潦倒无成报。死入铜柱狱,屠割狱,转世耳目疮坏困穷潦倒。
二、好讲淫词,巧言戏语,乱人心志,曲描丑态,谗言妄语,败人诬名,妄言闺情等一切口淫之罪│一次十过,二十次为一罪,一罪夺寿半算,百罪夺寿三算,降富贵一级,如无降则折寿半纪,按罪削寿禄,注破败籍,生以刑祸折凶破败连连摧折凶死报。死入金刚狱,镬汤狱,屠割狱,转世破相︵口鼻歪斜,缺牙暴齿,焦颜烂脸,突睛暴眼,口吃等︶。
三、心念手动,手做非礼,借机挨身,巧诱戏弄,搂抱调戏,手做非礼等一切手淫之罪│按其轻重分三级,三等一次五过,二等一次十五过,一等一次五十过︵夺算如前二条︶,按罪削寿禄,注短折籍,生以刑祸短折潦倒困厄报。死入铜柱狱,屠割狱,转世手足挛缩,行动不便,曲拳断指,恶疮臭手,半身不遂等。
好听淫词,自迷心志,专做邪淫,不务正经等一切耳淫之罪│按轻重   分三级,三等一次五过,二等一次十过,一等一次二十过︵夺算亦如前三条所述︶,按罪削寿禄,注倾折籍,生以凶祸不断、倾折困厄报。死入金刚狱,屠割狱,镬汤狱,转世破相︵除前二条破相例,外加如赘疣、缺唇、断齿等︶。
 以上诸条,乃指耳目手口之淫罪,而以手淫、口淫,易于败德,甚致败人名节,损人性命,故有轻重等级之分,以治其罪。
五、写作淫词,艳曲歌谣,流布淫书,刊传害世,摄绘春宫,迷乱人心,无名虚构,败人名节,捏诬淫词,酿祸害人等一切笔淫之罪│按其分三等,三等五字一过,二等一字一过,一等一字三过,按罪夺寿禄加三等,削寿禄,注绝嗣籍,一等以天刑报,二等以巨祸灭门报,三等以非祸恶症凶死报,或以潦倒凶死报,致人性命者,以索冤惨死报,或以速祸凶死报,如有妻女子孙者,以淫乱报。死入金刚狱,镬汤狱,铜柱狱,或入阿鼻狱,待流传消灭净尽,再转世女质,或转世困厄潦倒,或转世水族,生活困厄乞讨,无有善终,再转世猪母、犬。
六、邪缘未就,生幻妄心,勾计未就,生陷害心,见人美色,生迷恋心,人有己无,生不平心,人妍己丑,生嫉妒心,见人娇柔,生妄想心,等一切心淫之罪│一等一次百过,二等一次五十过,三等一次二十过,按罪削寿禄,注倾折籍,一等以摧折倾祸凶死报,二等以速祸连连困厄报,三等以非祸倾折报。死入溟冷狱,火车狱,普掠狱,转世残破流离,困厄潦倒。
七、好寻花问柳,狂妄无忌,见人美色,起心私之之罪│十刑,按罪削寿禄,注潦倒籍,生以困苦穷厄潦倒报。死入金刚狱,镬汤狱,转世女质,流落乞讨,再转水禽。
八、邪淫滥交,自逞风流,见人美色,起心私之之罪│十刑,按罪削寿禄,注疾厄籍,生以非祸恶症凶死报。死入普掠狱,铜柱狱,转世残缺脓血,乞讨流落。
九、贿赂买奸,设计诱奸,贿买套奸,等一切盗淫之罪│十五刑,按罪削寿禄,注倾折籍,生以官刑倾折报,或以非刑速祸报。死入镬汤狱,屠割狱,普掠狱,转世女质,奴婢娼妓,再转世虎狼豺豹等野兽。
十、藉势威奸,借故逼奸,等一切邪淫之罪│十五刑,按罪削寿禄,注破折籍,生以非祸连连恶症凶死报。死入金刚狱,溟冷狱,屠割狱,转世残破无依,困厄颠连,再转世水族、猛兽。
十一、掳掠强奸,结党朋奸,藉酒醉奸、逼奸、占奸,等一切邪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倾覆籍,生以倾覆颠连困穷恶症凶死报。死入屠割狱,铜柱狱,转世女质,为娼为妓,再转世牛犬。
十二、巧计逗奸,借机夺奸,等一切淫盗之罪│十五刑,按罪削寿禄,注落魄籍,生以官刑非祸落魄报。死入火车狱,溟冷狱,普掠狱,转世残缺脓血落魄,再转世水族。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修身养性要维纲。戒色淫心莫乱常。
                   败俗伤风遭劫厄。佚遵道德步循良。
第五十一章 色害诛心
修身养性,首重戒淫、戒色害,否则内必伤精,外则败行。淫色之害如快利钢刀,刮精刻骨,元气尽伤,欲修道则无以成之,甚者,败坏伦常道德,造罪尤深,可不慎乎哉。
现述律条于后:
一、违反伦常犯奸者,不赦,未成者,减一等,前、后宣淫者不赦。
二、日、月、星三光之下宣淫者,神前、佛后、神庙、佛堂宣淫者,父母生辰、忌日,强奸节妇、霜尼者,不赦。
三、玉皇大帝圣诞日犯者,不赦,父母临终日犯者,不赦。
以上不赦之罪,一次百过,夺算三年,降富贵一等,强奸者,加一等治罪,伤害性命者,加罪二等。按罪所积,一等以天霆报,二等以神殛报,三等以水火漂焚报。
以上所犯不赦之罪,可以其功德抵消之,但亦须受考惩。
四、强奸节妇霜尼破节之罪,五百罪,套计者,四百罪,和奸者,三百罪,削寿一年,降富贵一等,未成者,减一等,狎戏,百罪。
五、良妇离夫,娼妇从良,他人妻子,婢女仆妇,强奸者,百罪,计奸者,五十罪,和奸者,二十罪,削寿一年,降富贵一等,未成者减一等,狎戏,十罪。
六、眼淫,一次五过,积达十罪,夺算一年、禄六月,生以受诸眼疾之灾。死入挖眼狱,戳眼狱,转世盲瞎。
七、耳淫,一次五过,罪积十罪,夺寿禄,如前︵六︶,生以耳疮、肿毒、脓血、塞耳报。死入挖耳狱,猬虫钻耳狱,转世聋残,愚闷。
八、手淫,一次十过,罪积满十罪,夺寿禄如前,生以手疮疔毒、诸手脓疮报。死入拔手足甲狱,转世手足残缺。
九、口淫依其轻重分五等,一等一言百过,二等一言五十过,三等一言三十过,四等一言二十过,五等一言十过,罪积满十罪,夺寿禄如前,生以潦倒困厄、一切凶死报。死入铜柱狱,转世男化女质,女为娼妇,报对填还,罪满再转湿生。
十、身淫,一次十过,罪积满十罪,夺寿禄如前,生以毒疮遍体、溃烂、脓血报。死入普掠狱,转世身体缺废癃残。
以上诸条,按所犯之淫罪,罪积达某数,按罪轻重报之,故有轻重不同之罪罚之也。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罪惩忤逆降天曹。违悖伦常何处逃。
                   勿犯慈亲遵古道。良风孝友得荣褒。
第五十二章 犯上逆伦
干犯长上,悖逆伦纪,不孝之罪也。父母如天地,唯子之忧,兄弟如体,百年难已,兄为弟纲,犹如手足,或有父兄失于理者,为人子弟岂有抵触之理也,不慈不友,咎由自取,不孝不悌,罪难赦矣。父与子,兄与弟,笃爱慈之,友悌敬之,教诲成之,礼而严之,古有明训也。不慈不友,则无以为亲爱,为慈为友,生而敬畏之,无亲爱之心,乖戾生而离间,无敬畏之心,则傲慢而无理。子对父,弟对兄,当生敬畏,不可犯逆,否则逆伦悖理也。抗严厉色,口怨复诽,白眼斜视,嗔目怒视,皆罪也,甚者,恶语逆之,斗骂犯之,忤逆以行之,言詈而凶横之,伦常悖而伦理逆,人道乖而天道悖,天诛悖逆,忏悔难通。
对于长上,慢且不可,况乎抵触,乖戾之徒,律不赦也。
现述律条于后:
一、违背教训,责善反成仇,抵触父兄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天谴籍,生以天灾殛死报。死入风火九大地狱,转世牛犬。
二、不遵嘱命,悖逆胡作非为,抵触父兄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杀戮籍,生以官刑杀戮报。死入风火九大地狱,转世牛马。
三、骄傲不驯,背叛非为,抵触父兄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非祸刑戮报。死入风火九大地狱,转世驴骡驼马。
四、淫赌败德,放荡非为,抵触父兄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枉死籍,生以枉死非命报。死入金刚狱,铜柱狱,转世牛马犬。
五、败品丧德,辱身羞亲,抵触父兄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枉死籍,生以非命惨死报。死入镬汤狱,铜柱狱,屠割狱,转世母猪、母犬。
六、欺老欺弱,逆理凌辱,抵触父兄之罪│三十刑,削寿禄,注天诛籍,生以天诛刑祸报。死入风火九大地狱,罪满,再入阿鼻地狱,不赦。
七、霸占家产,刻薄待亲,阴心狠毒,抵触父兄之罪︵甚者,抡拳起足,执棍持械,逆伦殴打︶︱三十刑,削寿禄,注天诛籍,生以天灾神殛报。死入风火九大地狱,罪满,打入阿鼻地狱,永不赦。
本文缩二以上诸条,轻者一次百过,重者一次三百过,再重者,一次五百过,罪满一恶,削寿一纪,极恶者,不以记过处之,以天诛刑报,如犯此逆伦罪者,忏悔难通,除非大功善者,方除余罪。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逸乐人人之所逐。适中合理方为福。
                   若如过节止无休。禄尽灾临倾注覆。
第五十三章 过节折禄
欲寡则神健,心清则志宁,毋溢气,毋摇精,毋昏神,乃可以延龄。多欲则多淫,精耗则神昏,多乐则气溢,气散则命必倾也。养身之道,存乎养心,养心之道,在乎神宁,心清神宁,寿命不倾,淡薄不虚则心神安宁。夫德以定禄,禄以定身,德不补则尽,禄绝则命亡也。是以,当少逸少乐,少嗜少好,少思少欲,心定则神不乱;多乐多淫,多思多欲,既淫且乐,戕身折禄,逸乐过节,身家其倾。过节也者,超乎其日用之度,出乎节定之外而不知止者也。知止而有节,守富之道也;守德而不倾,修身之道也。逸乐故为人人之所欲,适中合理,享用可长;过节无度,置速死之途。
现述律条于后:
一、衣食过于奢纵,逸乐过节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祸患丛生、凶短惨死报。死入火翳狱,屠割狱,镬汤狱,转世缺残。
二、招妓宴乐,逸乐过节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短折籍,生以恶症摧折、凶恶短折报。死入普掠狱,铜柱狱,屠割狱,转世娼妓,残缺流落。
三、自用奢靡,对人刻薄,逸乐过节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瘟疫籍,生以瘟疫惨死报。死入镬汤狱,普掠狱,屠割狱,转世牛马。
四、悭吝不舍,妄费不惜,逸乐过节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短折籍,生以凶祸短折报。死入火车狱,镬汤狱,转世流落乞讨。
五、赌博流浪,荒淫无度,逸乐过节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覆籍,生以恶症连连、绝宗断嗣报,死入普掠狱,屠割狱,镬汤狱,转世残缺乞讨。
六、嗜好无休,荒时废业,逸乐过节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祸患颠连、刑祸倾折报,死入火车狱,铜柱狱,屠割狱,转世残废流离。
七、穷娱极乐,不务正业,逸乐过节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天谴籍,生以水火焚灭、摧折惨死报。死入镬汤狱,屠割狱,普掠狱,转世牛犬。
以上诸条,除了日常所用为度外,凡酒、色、财、气之品类,超乎过度皆有其罪,按日犯之轻重过之,达十罪,折寿禄一算,致一恶则折寿一纪,极恶者,天速以摧折报之,故此当多惜福,免生罪刑。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恐吓于他欺诈多。致人惊惧罪加科。
                   魂归地狱冤冤报。畜道沉沦受折磨。
第五十四章 恐吓非害
栖鸟不惊,仁及于物,推己及人,无爱不入,是故见人危急,当思救济,见人惊恐,则思安慰,逢人艰难,更须设法解之,仁心存焉。不可见人危急,设计图利,见人惊惧,借机诈骗。恐吓他人者,其念阴毒,祸临亦速矣。阴险之人,见他人愚昧可欺,恐吓其财物;见人危急,恐吓其货利;见人惊恐,恐吓其珠宝;见人不觉,阴谋图利。因其毒念起,造成祸端,律法不容,罪亦昭然。见人危急祸恶,当悯其危急,怜其懦怯,虑其惊恐,念其无措,以助其安宁,仁也。又何忍借机恐吓财利、胁迫,天夺其魄,以诛其心。
现述律条于后:
一、无故借机制造事端,恐吓他人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失利落魄倾灭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瘖哑。
二、见人失便,借机戏骗,恐吓他人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祸恶连连、失意倾灭报。死入屠割狱,转世聋哑。
三、欺人愚懦,恐吓他人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疾病籍,生以毒疮恶疾、溃烂连连报。死入普掠狱,转世肢体癃残,人所嫌弃。
四、见人不觉,借机戏骗,恐吓他人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天殃籍,生以祸难天殃刑恶报。死入普掠狱,转世牛马。
五、见人不察,借机戏骗,恐吓他人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刑祸颠连报。死入镬汤狱,转世牛犬。
六、意图赖账,欺懦诈术,恐吓他人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天谴籍,生以刑祸不断、祸恶天谴报。死入镬汤狱,普掠狱,转世狐狸、兽类等。
以上所述,一次二十过,重者五十过,如致人颠破者,一次百过,致人命死者,一次十罪,削寿一纪,如欺财者,以钱财之数定罪,如恐吓夺财致人性命死者,以命填还报之,再转飞禽畜类等,后者之罪,削寿高于前者三等。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斗合纷争诉讼伤。业深心口报相偿。
                    冤冤债债循环理。律法难逃罪更长。
第五十五章 结冤讼猎
逢怒成祸,惟祸之毒,致祸成讼,惟讼之痈,毒痈及身,害则深矣。诉讼纷争,世之愚者,为活诉讼,破产丧家,不以毫厘让之罅隙,而以膏脂屈奉于纣桀,一朝之忿,毒痈难治。
斗合争敌,成冤结讼,罪之极也,忿不忍而中伤,屈未申而家丧,情未审而毒中,好斗合者,罪固深也,好争讼者,律法难逃。
好争讼者,以忿以财,多斗合人者,以仇以利,伤及和气,以招戾气,逞獗阴心,以致诛心,以上二者皆受天刑。
现述律条于后:
一、唆使诉讼,捏造讼词,斗合争讼,致人倾败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刑祸倾灭报。死入镬汤狱,转世祸刑缠讼。
二,逗怒成祸,斗合争讼,致人破产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天刑籍,生以非祸凶死报。死入镬汤狱,转世破缺乞讨。
三、谗言诉讼泄愤,斗合争讼,致人缠累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天灾籍,生以病苦磨缠报。死入普掠狱,转世缺废苦厄流离。
四、致祸成冤,斗合争讼,致人倾陷死亡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凶祸刑戮报。死入普掠狱,镬汤狱,转世填还,再转牛马。
五、妄论是非,斗合争讼,致人离间之罪│十刑,削寿禄,注病厄籍,生以病厄刑祸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瘖哑困厄。
六、播弄虚言,斗合争讼,致人成仇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非祸倾灭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瞽聋乞讨。
七、乘机激怒,斗合争讼,致人冤对之罪│十刑,削寿禄,注刑祸籍,生以困厄刑祸报。死入火车狱,转世癃残乞讨。
以上诸条,一次三十过,重者五十过,致人性命者,十罪,好争讼者,一次三十过,致命者,填报偿还,一生好争讼者,以刑祸报之,专喜好斗和人者,以天刑报。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口是心非昧善良。上天默默降灾殃。
                   诛惩有律条条在。以儆效尤正五常。
第五十六章 背义昧心 
君子与小人之分,在于心之辨。心不可辨,以事可见,口出于心,心其可验,心口如一者,为无歧言,行无歧变,是非无其变,故其心常明,其德愈见,然小人者,心机常变,口是心非,害人于不意,逆藏心机,隐其之机,天其无不见,昧心者,天罚其厌。言行之施机,出于口而根于心,是非吉凶之机关也。君子慎密而不敢出言,戒慎恐惧而不敢欺也,是则是,非则非,心之所之,念不敢欺,口之所出,心不敢二也。小人无畏则无忌,故自欺欺人。言不可违仁义,心不可背忠信,心如一者,忠信见矣,心如二者,诈伪见矣,故此当存天良,以固忠信仁义,否则天降其祸亦深矣。君子其貌忠信,言心如一,所以人人敬而仰之、服之、从之。小人常存诈伪,害人于不虑,欺人于不觉,暗藏祸机。天明其肺肝,祸由自召,罪其不赦。
现述律条于后:
一、面作知交,暗怀心机,口是心非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疾厄籍,生以恶疾缠挫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狡兔、山甲。
二、面为称扬,背后诋毁,口是心非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横祸籍,生以横祸颠连报。死入镬汤狱,转世鴃舌。
三、面作喜允,背则矛盾,口是心非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天灾籍,生以天灾刑祸报。死入屠割狱,转世野牛、野马。
四、心无不从,背则心机暗伏,口是心非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横祸籍,生以刑祸自挫报。死入镬汤狱,转世为犬。
五、口似应允,心实背义,口是心非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疾厄籍,生以绞肠戮心报。死入火车狱,转世獐、鹿。
六、貌似德意,心藏祸机,口是心非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倾灭籍,生以祸患倾灭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猿猴山兽。
以上诸条,一次心念二十过,言一次三十过,行一次五十过,重者,一次百过,按其罪积而夺算纪,罪积满,则以天刑、雷殛、倾灭等报之,满盈者,以速亡报之。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心怀险毒业深尤。貌作慈良罪更悠。
                   莫谓欺人人未识。恢恢天网祸临头。
第五十七章 心毒伪慈
貌庄伪慈,为世之盗,心毒不露,为禽之鹞。夫心毒貌毒,人知而避之,心毒貌慈,人不知其毒也,毒藏于心,慈示于貌,人见其貌,不知其心,为人之豹也。心恶而貌毒,人知其为残也,心险而貌诡,人知其为奸也,心狠而性暴,人知其为戾也,心毒而貌慈,人不知其毒也,因见其面,无法测其心,假仁假义,巧言令色,见其人而难知其心,则必中其毒而受其害也,心毒貌慈,其祸尤深。心毒貌毒,人见其貌而防之,不中其毒也。心毒貌慈,人见其貌而悦之、亲之,难避其毒也。笑里藏刀,暗中箭簇,衣冠禽兽,仁义盗贼,大则害忠而败国,小则害众而欺群,阳惩以警世,阴罚以诛心。
现述律条于后:
一、存心险毒,貌作坦荡,心毒貌慈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险祸刑戮报。死入镬汤狱,刀山剑树狱,转世獐鹿、羚羊。
二、心怀嫉害,貌作矜怜,心毒貌慈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祸籍,生以刑祸惨死报。死入屠割狱,毒蛇食心狱,转世为蛇。
三、心存残虐,貌装仁德,心毒貌慈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横祸颠连报。死入金刚狱,硙磨碓捣狱,转世虎豹。
四、心怀狠暴,貌装温良,心毒貌慈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疾厄籍,生以恶症缠绵报。死入屠割狱,锯解狱,转世猛兽。
五、心生刻薄,貌装宽仁,心毒貌慈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刑狱惨死报。死入镬汤狱,吞火食炭狱,转世蝎蝎、蜈蚣、毒蛇。
六、心存阴狠,貌装慈祥,心毒貌慈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戮籍,生以险恶罪祸报。死入火车狱,铁丸狱,转世豺豹。
以上诸条,因事而定其罪,因罪之轻重而罚之,以惩诛其心。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公平交易莫轻量。尺度欺人暗短长。
                   纵使存心衡不实。律条难赦受灾殃。
第五十八章 多藏厚亡
度量以为衡,以秤轻重,以利天下,以适民情,以理为度,以定民心,政治以行,不可短小轻称,甘肥诸己,多藏必灭亡也。
度量衡为大小轻重之规矩也,不可贪违,图肥自己,缩人以益己,厚己以刻人,以蓄人怨,而干天怒,既干天怒,自取灭亡。
现述律条于后:
一、多敛厚藏,妄取成业,短小尺度,轻称斗升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天殃籍,生以水火焚烧报。死入屠割狱,转世饿殍。
二、喜进吝出,刻薄待人,短小尺度,轻称斗升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疾恶籍,生以恶症惨死,横祸颠连报。死入普掠狱,转世猪犬。
三、斤斤计较,不漏毫厘,短小尺度,轻称斗升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绝嗣籍,生以恶疾惨祸报。死入镬汤狱,转世牛犬。
四、狡猾经营,专用巧诈,短小尺度,轻称斗升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天灾籍,生以横祸天灾报。死入普掠狱,转世猪犬。
五、贫欺富贵,富欺贫贱,短小尺度,轻称斗升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祸耗籍,生以贫困祸耗报。死入火车狱,转世牛马。
六、工匠不仁,欺主,制造伪器,短小尺度,轻称斗升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天灾籍,生以非祸天灾报。死入镬汤狱,转世饿殍残缺乞讨。
以上诸条,一次十过,大者一次五十过,再大者一次百过,按罪积之大小,如上述律条惩治之。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相敬如宾礼义彰。谐和夫妇合纲常。
                   无端反目违天理。家败身亡致祸殃。
第五十九章 不和反目
女子舍其父母,以为家室,齐家内政,无美妍丑恶之分,以为养亲之托,延嗣之赖也,贫贱富贵有其定也,媸妍丑恶有其数也,不贤,教之以贤,不德,教之以德,男子之道也。不可煽色而听谗,狎昵而无礼,败家之道也。夫妇处之以礼,而恤之以仁,待之以义,而教之以德,不可嫌其贫贱而贱之,不可憎其丑陋而厌之,构其疑忌而虐之,狂荡凌虐以致于反目,一室乖而家变,二人构而双亲悲,不孝之罪,天刑不宽。夫以妇为室,人伦之大道也,不可悖德而败理,不逆理而构厌,背宗亲以乱纲常,悲父母而伤伦理,罪在不孝,天当必诛。
现述律条于后:
一、宠妾侮妻,不和家室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凶折籍,生以凶恶短折报。死入普掠狱,转世奴仆厄难。
二、昵妓凌妻,不和家室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横折籍,生以横逆凶折报。死入普掠狱,转世娼妓。
三、听谗虐妻,不和家室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疾厄籍,生以恶疾非死报。死入屠割狱,转世聋瞎孤独。
四、嫌妻丑陋,刻薄虐妻︵嫌贫、嫌疾者同罪︶,不和家室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祸籍,生以刑狱枉祸报。死入火车狱,转世丑劣无妻。
五、得新忘旧,负义弃妻,不和家室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刑杀籍,生以非祸刑杀报。死入普掠狱,转世犬猪。
六、烟酒待家,诟毒发妻,不和家室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饿殍籍,生以凶折饿殍报。死入溟冷狱,转世乞讨无依。
七、性情乖戾,任意虐妻,不和家室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凶折籍,生以恶疾凶折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狮犬。
以上诸条,以言辱者,一次三十过。殴打者,一次六十过。棒棍,一次百过。铁石,一百五十过。致伤者,一次三百过。致残疾者,一次千过。致命者,以刑祸报,或以非命索冤报。
穆罕默德教主 降诗曰:不敬慢夫灭纪纲。乖违妇道废伦常。
                   劝卿莫悍存贤德。可免重重惹罪殃。
第六十章 不贤慢夫
妇以夫为天,以夫为纲,合于礼也。柔阳顺正,合于理也。如夫家苍凉,当助其不及,以匡其正。如夫家祥福,更当珍惜,助其福备,不可悍逆动性,而乖妇道,其家有安祥乎。故此为人妇道家,当正意存理,可免祸殃。夫贤与不贤,敬之,不可怠慢;夫荣与不荣,敬之,不可诽谤。富贵贫贱,高分低下,定于命也,注于数也。且因前世功果,各有其定,不能一也,也不能强也。为人妇者,当以夫君为重,不可纵逆,甚有妇道,不和翁姑、妯娌子侄,百般逆叛,以致于深陷于大不孝之罪,律有明条,以诛其慢,不孝罪重,律其无赦。
现述律条于后:
一、悍逆纵性,不敬丈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凶横籍,生以凶祸惨死报。死入普掠狱,转世狮犬。
二、欺夫文弱,箝制丈夫,不敬丈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疾厄籍,生以恶症惨死报。死入屠割狱,转世母牛母犬。
三、嫌贫怨苦,欺凌仳离,不敬丈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凶折籍,生以困厄连连凶恶横逆报。死入镬汤狱,转世水族。
四、不敬翁姑,欺压妯娌,不敬丈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天刑籍,生以天灾异祸凶死报。死入金刚狱,转世为牛。
五、背夫败节,奸恋淫荡,不敬丈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疾恶籍,生以恶症缠延、恶症溃烂惨死报。死入镬汤狱,金刚狱等诸大狱,转世耕牛,再转世母猪母犬。
六、心性狠毒,秉性阴险,奴仆丈夫,不敬丈夫之罪│二十刑,削寿禄,注天刑籍,生以困厄不断、凶灾横逆凶恶报。死入普掠狱,金刚狱,转世毒蛇、蝎等毒虫。
七、不奉养翁姑,疾病不为调理,夫责反被辱骂,不敬丈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横折籍,生以横逆颠连凶恶惨死报。死入火翳狱,转世水蛇,毒虫。
八、丈夫有错,不加规劝,夫有疾病,不知调理,有违妇道,不敬丈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恶症籍,生以非祸恶疾惨死报。死入屠割狱,转世癞狗、母犬。
九、好眠懒做,诸事荒废,有违妇道诸事,不敬丈夫之罪│十五刑,削寿禄,注天刑籍,生以灾难重重、非祸横异报。死入普掠狱,转世母猪、母牛。
以上诸条,侮慢一次三百过,欺凌一次五百过,不敬翁姑之不孝罪,一次千过,积满十罪,削寿一纪,重者以速死或天刑报之。
许飞琼仙姑 降圣示:吾今夜降为﹁文衡圣帝功过律﹂下卷作跋
天下之治乱,在乎于世运,世运之升降,在乎于人心,人心之转移,则在乎于教化之行与不行,故人心之不齐,以教化齐之,教化如有不从,然后以法施之,如法有所不及,则以天律治之,如刀兵、如水火、如疫疠,虽降之自天,实人自召也,以天殃而不知省,干天罚而不知改,以致灭身而不止,实堪悲也。世态风移,人心日易,愈趋愈下,不忠不孝,尽沉沦于地狱,不识律法之深厉,乃干刑宪之綦严,遂入三涂,此际不堪回首。故此当由正己身始,而明善恶之末,行大道,惕律治心,立修为之志,而广正己化人,时时静思,是非默忖,凡事就理详阅,善恶心知,自易趋于善路,念念持以鉴照,何难不避乎恶途,厌恶而就善,渐善而善多,日就月将,积功累德,必可致福,祸乱潜消,返古道而致升平也。
﹁功过律﹂一书,即明善恶之理,更实善恶之报,览善条,迅发慈仁之心,阅恶律,急收奸险之心,是道则进,非道则退,心生觉醒,有善必为,有恶当改,预审功过于善恶之境,心符天理,治律己心,察查功过于德业之途,以冀道德之有进焉,以致于至德,是为跋。
许飞琼仙姑跋于 南天直辖武庙明正堂
天运丙寅年五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