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第一中学贴吧:方彦炎博客 - 空军领导机关 - 空六军战友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06:58

  空军领导机关

    1949年11月11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空军领导机关简称军委空军,初建时设置司令部、政治部、训练部、工程部、后勤部、干部部。军委空军是中央军委领导管理空军的业务部门,同时又是空军部队、院校、科研和工程、后勤保障等单位的最高领导机关。1953年1月,为加强空军院校建设,空军领导机关增设学校管理部。1954年5月,空军领导机关进行了整编,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军事训练部、学校管理部、工程部、军事订货部、修建部、后方勤务部、财务部、直属政治部、军法处。1956年2月,成立空军军事检察院。1957年2月,空军和防空军合并,领导机关在中央军委(总部)的领导下,负责空军的建设和空军单独进行作战任务、要地防空作战的指挥。增设高射炮兵指挥部、对空情报兵指挥部(后改称雷达兵部)、探照灯兵指挥部等。1957年6月以后,先后将财务部、修建部并入后勤部,订货部并入工程部,探照灯兵指挥部并入高射炮兵部,干部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并入政治部。先后成立了军事科学研究部和技术部。1957年月,司令部通信处改为通信兵部。1961年7月,技术部并入高射炮兵指挥部。以后经过多次调整,到1985年,空军领导机关确立了四大部体制: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航空工程部(后改为技术装备部)。
    军委空军下设军区空军、军区空军指挥所、直属部队、院校、科研试验和保障单位等。1950年8月,中央军委决定设立军区空军领导机关,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航空工程部、干部部、军法处。军区空军空军的战役军团,受军委空军和所在军区的双重领导和指挥。从1951年开始,各战役方向还相继建立了空军军和相当于军一级的空军指挥所。

空军领导机关

    1950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司令部。12月16日,根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司令部在北京成立。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干部部、军法处等机构。所有担负城市要地防空任务的部队,以及正在组建的高射炮、雷达、探照灯等部队,一律划归防空部队建制领导。1950年1月——1952年6月,华东、东北、华北、中南军区相继建立了防空司令部。这期间,还组建了上海防空司令部、广东军区防空司令部、华南军区防空司令部、安东防空司令部等。1955年5月,根据总部命令,东北、华北、华东、中南军区防空司令部分别更名为沈阳、北京、南京、广州军区防空司令部。1955年9月,驻福州原公安部队第十二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军第一军。1955年8月,防空司令部改称防空军司令部。防空部队的番号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军”,成为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经过调整,防空军领导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后勤部、战斗训练部、歼击机指挥部、高射炮兵指挥部、军械部等部门。1957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防空军空军合并,撤销防空军番号。5月17日,两领导机关合并。合并时,共有4个军区防空司令部和1个防空军军部


空军与防空军合并的有关情况及进程

1957年1月7日--27日的军委扩大会议作出空军与防空军合并的决定。
2月21日,军委正式下达空军与防空军合并的命令,保留空军番号,取消防空军建制。
3月4日,空军、防空军党委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双方机关和所属部队的归属和体制。

5月17日,空军与防空军领导机关合署办公,两军种在最高领导层次上正式合为一体。
    两军种合并以后,保留了原防空军的高射炮兵、探照灯兵和雷达情报兵指挥机构,撤销了原空军的雷达领导机构,将其并入原防空军的雷达情报兵指挥机构;保留的原防空军3个兵种指挥机构纳入合并以后新的空军司令部建制,即上文所说的“增设高射炮兵指挥部、对空情报兵指挥部(后改称雷达兵部)、探照灯兵指挥部”,但不是“增设”在空军之下,而是“增设”在空军司令部之下。除3个指挥部以外,原防空军领导机关的其他机构均并入原空军的同类机构。
原防空军和原空军所属的各级防空指挥所,均合二为一,组成统一的防空作战指挥所;原防空军所属的9所院校全部保留,所属部队基本全部保留,纳入新的空军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