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岭熊风:“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5 14:14:41
“翘尾”因素,(tail-raising factor),也称滞后影响,是计算同期比价格指数中独有的、上年商品价格上涨对下一年价格指数的影响部分。如某一商品1995年前6个月价格均为每公斤0.5元,7月份上涨到1元,一直到1996年12月份均保持同一价格,虽然1996年价格保持稳定,但计算出来的1996年前6个月的同期比价格指数却为200%,表明价格上涨一倍,这就是这一商品价格指数中的“翘尾”因素,是上年7月份价格上涨对下一年上半年价格指数的滞后影响。“翘尾”因素的计算方法很多,但由于每年进行权数调整和部分代表规格品的更换,不同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出现不同的计算结果。新涨价因素和“翘尾”因素的计量单位是百分点。     CPI同比水平的高低主要由“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两部分决定。 如果给定前述“翘尾因素”,各月的最终CPI就由“新涨价因素”的大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