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腊梅花图片:不做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不忘肩上法律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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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不忘肩上法律社会责任

2011年08月26日 06:4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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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合肥8月25日电 记者李光明 “律师不是‘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不是脱离任何意识形态的‘个体户’。在谋求个人经济利益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所肩负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今天下午,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在该省第六届律师论坛上的讲话深深撞击着每位与会律师的心。每年一度的安徽律师论坛已经成为该省在广大律师中开展宗旨教育、进行业务交流、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平台。

孙建新说,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要把握政治定位,不断提升律师业的发展境界,不能自认也不能让人们感到是“无利不起早”的商人。广大律师只有胸怀大义,把个人的发展进步同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同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结合起来,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才有高度、发展才有品位、发展也才有境界。

据悉,安徽省不断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两结合”的管理模式,积极发展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律师执业机构,不断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率先建立了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步伐。创造性地推进律师工作信息化,开启了律师管理模式转变之门,极大地提升了律师管理效能。

孙建新要求,全省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要有创新的勇气和智慧,逐个破解发展难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强化两种意识,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即强化服务意识,实现由偏重监督管理向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并重转变;强化科学意识,实现由偏重事后监督向事前引导、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并重转变。

孙建新说:“律师业务拓展取决于市场需求、律师制度、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和律师个人素质等诸多方面,在外部因素相对确定的情况下,律师的政治品质、业务素质、道德修养等个人素质是拓展业务的决定因素。律师只有恪守职业道德、崇尚职业操守、敬畏执业纪律才能赢得社会和当事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