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显卡电脑声音大:承诺“销号”更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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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销号”更务实 2011年8月22日 10:49   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   大 中 小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3日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对各部门、单位承诺事项实行抄告销号制度,即各部门、单位对承办的事项、办理时限、采取措施及办理结果进行抄送公告,问题整改后由群众测评,对群众满意的事项进行销号,不满意的不销号。
  承诺公示各部门、单位都在做,其出发点是约束、鞭策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等等。但在做的过程中,极少数部门、单位逢场作戏,只公示不践诺。他们或把承诺公示视为装点门面、制造“新闻效应”的“面子工程”;或把承诺当成文字游戏,承诺一些不切实际、无法践行的事项;或把承诺公示当做“不得不执行”的任务,嘴上说说、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就完事大吉。不把承诺落到具体行动上,而是把承诺变成飘浮的口号,变成走过场、做样子的“空头支票”,这样不但达不到承诺的初衷,还会失信于民,严重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望,降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如果承诺抄告并予以销号,情况就会大不一样。抄告承诺可以让群众知晓哪些承诺已落实,哪些承诺还未兑现。同时,通过对承诺销号不仅可以使部门、单位对未兑现的承诺事项做到胸中有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而且可以使承诺部门的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承诺抄告销号,制度虽好,在于坚持。这一制度还提示我们,要想有效杜绝一些部门、单位制订不切实际的承诺或不把公开承诺事项当一回事的发生,就必须完善相应的评价、考核、监督、奖惩机制,把公开承诺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评体系,量化践行公开承诺的标准,使承诺践行情况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公开受理部门,把践诺评议权交给群众。经常性地开展践诺“回头看”活动,对不如期兑现承诺者动真格、真问责。(陈开冬)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