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书用生宣还是熟宣:亲亲相隐:回归人伦与人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7:21:30
     这几天,关于刑诉法修改的几个方面又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别的不谈,我只是觉得其中的一项即父母子女配偶可以拒绝作证这一条非常好,一则恢复传统,二来使我们的法律回归人伦与人性。

    这条规则来自于传统是毫无疑问的。孔子在和叶公的对话中,提到“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这可算得上是亲亲相隐原则的理论源头吧,不过这时候孔子只是在阐释“吾党”所认为的“直”,应该算是一种法律的“地方性知识”。到了汉代尤其是汉武帝之后,儒家思想通过司法途径向法律中渗透,到汉宣帝地节四年直接颁布“亲亲得相首匿”的法令,允许父母子女之间、大父母与孙之间、夫妻之间首匿犯罪,使亲亲相隐原则得以法令的形式“普遍化”,自汉迄清相沿不改,两千年间,虽有少数民族政权统治,也并未动摇汉人的这项传统,而且还是该传统得到进一步完善,除唐代有同居相容隐外,更有后世的“干名犯义”之条对比进行保障。所以可以说这项传统也算得上是源远而流长了。

   建国后尤其是文革期间的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子女上交父母的“反动日记”,夫妻举报对方的枕边语,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亲人之间的关系完全陌生人化,我总以为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人道德的普遍堕落与沦丧,和这些是有关系的。

   总有人认为这是“封建余毒”,认为法律是不讲温情的,其实中国古代的法律尤其是源于儒家人伦思想的法律,正因为其有中国人或者人类共同认可的人伦亲情为基础,也才可能长久地存在。我们这会儿的有些法律原则,动辄叫人大义灭亲,试问连亲都可以灭的人,还有什么是做不出来呢?

   其实不光是我们中国人讲究这个,在那些似乎更讲法治的国家也会遇到这些问题的。记得华尔街的大骗子麦道夫被他的儿子举报,案件太大吸引眼球是一回事,还有更吸引眼球的也在于举报者与被举报者之间的关系这个事实。

   在今年比较“火”的迈克尔·桑德尔的《公正》一书中,有两个这样的故事很让人震撼。他讲了两对兄弟之间的故事,一对是伯格兄弟。威廉学习勤奋,在波士顿学院获得了一个法学学位,后来进入政界,成为马萨诸塞州的参议员主席,当了七年马萨诸塞大学校长。哥哥威蒂则因为抢劫银行在联邦监狱中度过一段时间,后来成为犯罪团伙的领袖人物,被指控犯有19项谋杀罪,成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十大通缉犯之一。尽管威廉和他哥哥通过电话,但他却声称不知道哥哥的下落,拒绝协助警方调查,“我确实对我的哥哥有一种诚实的忠诚,我关心他,我希望自己永远都不要对那些反对他的人有所帮助,我没有义务帮助任何人去抓他。”人们对他的作为表示敬佩,“兄弟就是兄弟,你会揭发你的家人吗?”由于拒绝协助调查,威廉在公众压力下,辞去了马萨诸塞大学校长一职。他其实也没有由于阻碍调查而被起诉。

    另一个故事中的兄弟,其中一个人是“炸弹客”,还在网络上发表反科技宣言。社会工作者戴维在读了宣言后,发现他非常熟悉,听起来想他哥哥的用语和观点,他哥哥是哈佛培养出来的数学家,后来成了隐士。戴维已十多年没见到他哥哥了。戴维在经过一系列痛苦挣扎后,告诉联邦调查局炸弹客可能是他的哥哥。联邦调查局据此抓获了他哥哥,并判处死刑,这让戴维备受煎熬,后来他哥哥以服罪换取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戴维的哥哥在法庭上拒绝认自己的弟弟,称他位“另一个犹大”。这一情节在戴维德生活汇总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后来他成为一个反死刑组织的发言人,“兄弟之间理应互相保护,可是我的做法,却差点儿将哥哥送上断头台”。

    假如现实中的我们遇到这样的事会怎样选择?每种选择都会让我们产生很重的心理负担,不过戴维的选择会让人觉得更不近情理,更不符合人伦和人性。其实在这样的故事中,我们每个人都无法做一个不偏不倚的评判者,因为我们都生活在其中。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比如充斥于银屏中的调解故事,斗得和乌眼鸡似的人,可能就是兄弟姐妹父母子女,为了几间房子或者一点儿补偿款或者什么利益,脸面亲情啥啥啥的都不要了,到底是什么让我们最讲伦理的中国人堕落到这个程度呢?当然,大义灭亲的立法理念只是起了一点儿作用,不过我们先从这里改起,慢慢地唤回亲情,也是法律能有根基的一个方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