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英雄之陈慧儿床戏:致新田县委书记的公开信[作者:风停雨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5:19:39

致新田县委书记的公开信[作者:风停雨骤]

    尊敬的龚书记:
你好!
我是一名在外游学多年的新田人,今年暑假,我回到了我魂牵梦绕的故乡,在我的印象中,故乡是山青水秀,安详宁静的,虽然不富裕,但民风纯朴。回来前,我一直在想,我的故乡变得怎么样了?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应该欣欣向荣,大步前进了吧!
然而,眼前的景象并非如此,在农村,烈日烤焦了土地,禾苗枯死,满目凄凉,农民束手无策,在县城里,道路破损,尘土飞扬,到处脏、乱、差,令我非常失望。
我走访了昔日的老师、同学,走访了亲朋好友,接触了新田的社会各界,他们对您和您领导下的县委、政府颇有微言,据他们介绍,您来新田工作已长达十二年,先后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身居高位,难免有人议论,这也正常,想办点事,不排众议,不得罪人是不可能的。我这样教育他们,他们倒和我辩论起来,说你倒卖土地、把持工程、买官卖官、生活腐化,为官一任,祸害一方,我更严肃地批评他们说,不能信谣、不能传谣、更不能造谣。他们带我实地考察,更有甚者,还拿出了充分的证据,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我震撼了。作为一名学者,我敢于直言;作为一个新田人,我要为家乡讲几句公道话,所以,我有了写这封信的冲动。我仅就他们反映最强烈的土地问题请教于您,至于其他的问题,我相信,清者自清,时间和历史会作出最公正的判断。有不妥的地方,请海涵。
一、关于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的土地问题。
我认为,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局。为什么这么说,先从源头说起,中国国际关爱集团有限公司本身就是子虚乌有的,张某就是个大骗子,这不仅全国人知道,整个地球人都知道。恰恰,您不知道。您和他签的框架合同,总面积达10平方公里,您知道新田有多大吗?1000平方公里,他这个工业城就要占全县面积的1%啊,不蹊跷吗?他承诺建设的日处理污水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我县有能力日供水达8万吨吗?他说的水变油技术您信吗?这样并不高明的骗子,您居然和他签了三份合同!为他们一伙套取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的土地打下了基础。
其次,循环经济工业园的461亩土地后来怎么又到了曹如通手里了呢?他成立了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法律上,它和所谓的关爱集团没有任何关联性和继承性,它怎么能在原关爱集团的框架协议内取得权益?只能是偷梁换柱,另起炉灶了,那么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取得461亩土地的合法性就有问题了。
我注意到,新田县国土资源局在2008年10月31日有一份请示报告给您,报告中提到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没有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没有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却要求确认成交,您大笔一挥:“同意先成交确认,待交清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真羡慕您,您的权力真大。一般的人这样做,那得坐牢,您可能没事。我又注意到您在此前已经和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刘晓晴签订了《工业园(北区)首期461亩用地开发建设合同》,至此,一切都明白了,所谓挂牌,只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但骗子的目的达到了,土地到手了。龚书记,您不是那种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的人吧?
再看,土地到手后,骗子们真的是拿来建厂房了吗?您在2008年12月3日与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曹如通签订了一份让人笑掉牙的合同,合同内容就不说了,在合同的最后一页,您和曹如通都签字后,刘晓晴作鉴证人签了字。您代表堂堂的新田县人民政府,刘晓晴何许人也?不就是在前一份合同上签了名的那位同志吗?他有资格鉴证新田县人民政府的合同吗?您被他们二人玩于股掌之上,也太掉新田人民的价了吧?
曹如通仅交了每亩土地2万元的10%即2000元就拿到了土地,接着,开始了空手套白狼,与人签订《商铺房销售合同》,要别人先交40%的房款,然后开始建门面房,打着建厂房的幌子,实际上是开发房地产,到后来,干脆卖地,现在,工业园内别墅都有人建了。这些把戏,一般老百姓都看明白了,书记您,还没有看明白?合同约定的二年建设期限已过,厂房未建,房地产开发正酣,他们在合同上承诺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亿元以上,第二年达到6亿元以上,其中投资过亿的企业不少于2家,工业城全部建成后产值要达到300亿以上,税收要达到18亿元以上”有哪一点实现了,或者看到了希望?难道政府没有督促履行合同的义务?不作为就是放任,就是勾结,就是失职,就是犯罪!
这块土地他们赚了多少钱可能只有司法机关才差得清了,国家亏损多少,书记您不会糊涂吧:
该宗地征地成本5万元一亩,到省国土厅报建需5万元一亩,成本就要10万元一亩,还不包括三通一平的成本,却只卖2万元一亩,仅此一项,就亏损3688万元。没有这样做生意的吧?只有政府才亏得起。
难道现在不应该采取补救措施吗?对方本身就是诈骗,骗取的土地应无条件收回,收回后作综服用地重新拍卖,现在的市场价至少100万元一亩,价值4.61亿元。一块价值近五个亿的土地,通过几份合同和违规操作,再加上您们的睁只眼闭只眼,没有引进一家像样的企业,没有产生一分钱利税,就这样白白地流到了犯罪分子手中,您这样放纵他们,又不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不理解为您和他们同流合污,还有更好的解释吗?
二、关于新田建材大市场的土地问题
我手里有一份《新田县建材大市场开发建设合同》复印件,经研究发现,该合同违明显反了2004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关于严禁压低地价招商引资的规定,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该合同第一条第(五)项约定:土地出让价款,甲方以土地成交价2523万元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考虑该项目以公益项目为主,且乙方同意将建成的不少于15亩的原木市场无偿移交给甲方的因素,为支持该项目建设,甲方同意将成交价中超过4.2万元一亩的价款全部奖励给乙方用于支持市场建设。从该约定就可以看出,名义上该土地是经过了招拍挂程序的,其实是以协议价招商引资的,而且是极低的协议价,造成了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
我们可以算一笔账:该地块共150亩,其中15亩用于建设原木市场,按2009年10月的市场价,该地块至少价值50万元一亩,总价值为135*50=6750万元,政府只得到135*4.2= 567万元,原木市场的建设费用不超过100万元,政府净亏6750-567-100=6083万元。
这样简单的算术题,您龚书记不会算?
三、这几天我上新田政府网,注意到一个新田县四星级酒店的招商公告,一共205亩土地,其中100亩建一个四星级酒店,每亩2万元,105亩配套为城镇住宅用地,按评估价起价竟拍,我仔细研究了这个招商公告,其中招商条件第一条规定:“投资人在土地招拍挂前,应完成四星级酒店及配套规划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取得土地竞买资格。”规划委对设计方案的审查以何标准衡量就是该招标中最关键的环节,谁可以入围,谁不能入围没有一个客观标准,人为操作的嫌疑特别明显,圈内人士认为这是为个别人量身定做的项目,一经围标,投资人不会超过3000-4000万元即可中标。我再帮您算一笔账:该地块现在的市场价不会低于90万一亩,总价值为205*90=18450万元,如果您把它直接卖掉,再拿出一亿元人民币(含土地价值)建设一家高标准的四星级酒店,产权永远是国家的,委托现在国内顶尖的酒店管理公司来经营,照章纳税即可,这样,与上述招商引资的效果是不是一样,政府不仅可以得到一个价值一亿元的酒店,还可以净赚18450-10000-4000=4450万元,何乐而不为呢?
据了解,在您前面的二届县委书记均有四星级酒店的招商引资项目,一个是鼎丰国际大酒店,一个是紫金酒店,紫金酒店在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已经演变成为一个房地产项目,鼎丰国际大酒店又会不会变成一个房地产项目?可以想象,这次招商的四星级酒店的用地100亩的大部分也会变成一个房地产项目。套路或者招式就是视合同如废纸,先把地拿下来,通过权力寻租,共同分脏。高星级酒店的招商引资项目是前几年开发商的惯用圈地手段,现在已经被大家透视清楚,少有走这条路了,难道您也要步前二届书记的后尘,再来一个招人病垢的酒店项目?
他们还带我考察了其他几个土地项目,在此就不再赘述了。
表面上看,整个新田县城就是一个大工地,虚假的繁荣难掩新田经济建设的乏力和疲软,真正能够带动新田经济发展的不是几个、几十个土地项目,土地永远是新田的土地,谁也带不走,早开发迟开发都是新田的,掌握土地一级市场的政府,把有限的土地拱手送给开发商,最终还是要新田人掏腰包,其结果是,把老百姓腰包掏空,个别不法分子暴富。只有藏富于民,老百姓手里有了钱,才能推动新田经济的发展。新田的物价高过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就是这种单纯依靠倒卖土地、击鼓传花式的投机经济模式的畸形表现,个别人带走了财富,中下层老百姓将更加贫困,必将引发更深的社会矛盾,政府一旦没有能力化解这些社会矛盾,新田的经济不仅不会发展,而且还会倒退!这绝非危言耸听。
“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的,”铁道部王勇平的这句话现在非常流行,龚书记,我相信您不会如此低估老百姓的智商,如此草率对待民意吧?上述几个套取国家土地的例子,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从我个人的愿望上,我更愿意相信您可能是无心之过,但国有资产的流失触目惊心,令人痛心疾首!
您能给新田人民一个合理的、可信的说法吗?
难道随着您的升迁挥手了之?
您斟酌吧。


一个关心新田热爱新田的学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致新田县委书记的公开信[作者:风停雨骤]

    尊敬的龚书记:
你好!
我是一名在外游学多年的新田人,今年暑假,我回到了我魂牵梦绕的故乡,在我的印象中,故乡是山青水秀,安详宁静的,虽然不富裕,但民风纯朴。回来前,我一直在想,我的故乡变得怎么样了?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应该欣欣向荣,大步前进了吧!
然而,眼前的景象并非如此,在农村,烈日烤焦了土地,禾苗枯死,满目凄凉,农民束手无策,在县城里,道路破损,尘土飞扬,到处脏、乱、差,令我非常失望。
我走访了昔日的老师、同学,走访了亲朋好友,接触了新田的社会各界,他们对您和您领导下的县委、政府颇有微言,据他们介绍,您来新田工作已长达十二年,先后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身居高位,难免有人议论,这也正常,想办点事,不排众议,不得罪人是不可能的。我这样教育他们,他们倒和我辩论起来,说你倒卖土地、把持工程、买官卖官、生活腐化,为官一任,祸害一方,我更严肃地批评他们说,不能信谣、不能传谣、更不能造谣。他们带我实地考察,更有甚者,还拿出了充分的证据,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我震撼了。作为一名学者,我敢于直言;作为一个新田人,我要为家乡讲几句公道话,所以,我有了写这封信的冲动。我仅就他们反映最强烈的土地问题请教于您,至于其他的问题,我相信,清者自清,时间和历史会作出最公正的判断。有不妥的地方,请海涵。
一、关于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的土地问题。
我认为,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局。为什么这么说,先从源头说起,中国国际关爱集团有限公司本身就是子虚乌有的,张某就是个大骗子,这不仅全国人知道,整个地球人都知道。恰恰,您不知道。您和他签的框架合同,总面积达10平方公里,您知道新田有多大吗?1000平方公里,他这个工业城就要占全县面积的1%啊,不蹊跷吗?他承诺建设的日处理污水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我县有能力日供水达8万吨吗?他说的水变油技术您信吗?这样并不高明的骗子,您居然和他签了三份合同!为他们一伙套取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的土地打下了基础。
其次,循环经济工业园的461亩土地后来怎么又到了曹如通手里了呢?他成立了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法律上,它和所谓的关爱集团没有任何关联性和继承性,它怎么能在原关爱集团的框架协议内取得权益?只能是偷梁换柱,另起炉灶了,那么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取得461亩土地的合法性就有问题了。
我注意到,新田县国土资源局在2008年10月31日有一份请示报告给您,报告中提到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没有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没有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却要求确认成交,您大笔一挥:“同意先成交确认,待交清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真羡慕您,您的权力真大。一般的人这样做,那得坐牢,您可能没事。我又注意到您在此前已经和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刘晓晴签订了《工业园(北区)首期461亩用地开发建设合同》,至此,一切都明白了,所谓挂牌,只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但骗子的目的达到了,土地到手了。龚书记,您不是那种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的人吧?
再看,土地到手后,骗子们真的是拿来建厂房了吗?您在2008年12月3日与新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曹如通签订了一份让人笑掉牙的合同,合同内容就不说了,在合同的最后一页,您和曹如通都签字后,刘晓晴作鉴证人签了字。您代表堂堂的新田县人民政府,刘晓晴何许人也?不就是在前一份合同上签了名的那位同志吗?他有资格鉴证新田县人民政府的合同吗?您被他们二人玩于股掌之上,也太掉新田人民的价了吧?
曹如通仅交了每亩土地2万元的10%即2000元就拿到了土地,接着,开始了空手套白狼,与人签订《商铺房销售合同》,要别人先交40%的房款,然后开始建门面房,打着建厂房的幌子,实际上是开发房地产,到后来,干脆卖地,现在,工业园内别墅都有人建了。这些把戏,一般老百姓都看明白了,书记您,还没有看明白?合同约定的二年建设期限已过,厂房未建,房地产开发正酣,他们在合同上承诺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亿元以上,第二年达到6亿元以上,其中投资过亿的企业不少于2家,工业城全部建成后产值要达到300亿以上,税收要达到18亿元以上”有哪一点实现了,或者看到了希望?难道政府没有督促履行合同的义务?不作为就是放任,就是勾结,就是失职,就是犯罪!
这块土地他们赚了多少钱可能只有司法机关才差得清了,国家亏损多少,书记您不会糊涂吧:
该宗地征地成本5万元一亩,到省国土厅报建需5万元一亩,成本就要10万元一亩,还不包括三通一平的成本,却只卖2万元一亩,仅此一项,就亏损3688万元。没有这样做生意的吧?只有政府才亏得起。
难道现在不应该采取补救措施吗?对方本身就是诈骗,骗取的土地应无条件收回,收回后作综服用地重新拍卖,现在的市场价至少100万元一亩,价值4.61亿元。一块价值近五个亿的土地,通过几份合同和违规操作,再加上您们的睁只眼闭只眼,没有引进一家像样的企业,没有产生一分钱利税,就这样白白地流到了犯罪分子手中,您这样放纵他们,又不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不理解为您和他们同流合污,还有更好的解释吗?
二、关于新田建材大市场的土地问题
我手里有一份《新田县建材大市场开发建设合同》复印件,经研究发现,该合同违明显反了2004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关于严禁压低地价招商引资的规定,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该合同第一条第(五)项约定:土地出让价款,甲方以土地成交价2523万元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考虑该项目以公益项目为主,且乙方同意将建成的不少于15亩的原木市场无偿移交给甲方的因素,为支持该项目建设,甲方同意将成交价中超过4.2万元一亩的价款全部奖励给乙方用于支持市场建设。从该约定就可以看出,名义上该土地是经过了招拍挂程序的,其实是以协议价招商引资的,而且是极低的协议价,造成了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
我们可以算一笔账:该地块共150亩,其中15亩用于建设原木市场,按2009年10月的市场价,该地块至少价值50万元一亩,总价值为135*50=6750万元,政府只得到135*4.2= 567万元,原木市场的建设费用不超过100万元,政府净亏6750-567-100=6083万元。
这样简单的算术题,您龚书记不会算?
三、这几天我上新田政府网,注意到一个新田县四星级酒店的招商公告,一共205亩土地,其中100亩建一个四星级酒店,每亩2万元,105亩配套为城镇住宅用地,按评估价起价竟拍,我仔细研究了这个招商公告,其中招商条件第一条规定:“投资人在土地招拍挂前,应完成四星级酒店及配套规划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取得土地竞买资格。”规划委对设计方案的审查以何标准衡量就是该招标中最关键的环节,谁可以入围,谁不能入围没有一个客观标准,人为操作的嫌疑特别明显,圈内人士认为这是为个别人量身定做的项目,一经围标,投资人不会超过3000-4000万元即可中标。我再帮您算一笔账:该地块现在的市场价不会低于90万一亩,总价值为205*90=18450万元,如果您把它直接卖掉,再拿出一亿元人民币(含土地价值)建设一家高标准的四星级酒店,产权永远是国家的,委托现在国内顶尖的酒店管理公司来经营,照章纳税即可,这样,与上述招商引资的效果是不是一样,政府不仅可以得到一个价值一亿元的酒店,还可以净赚18450-10000-4000=4450万元,何乐而不为呢?
据了解,在您前面的二届县委书记均有四星级酒店的招商引资项目,一个是鼎丰国际大酒店,一个是紫金酒店,紫金酒店在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已经演变成为一个房地产项目,鼎丰国际大酒店又会不会变成一个房地产项目?可以想象,这次招商的四星级酒店的用地100亩的大部分也会变成一个房地产项目。套路或者招式就是视合同如废纸,先把地拿下来,通过权力寻租,共同分脏。高星级酒店的招商引资项目是前几年开发商的惯用圈地手段,现在已经被大家透视清楚,少有走这条路了,难道您也要步前二届书记的后尘,再来一个招人病垢的酒店项目?
他们还带我考察了其他几个土地项目,在此就不再赘述了。
表面上看,整个新田县城就是一个大工地,虚假的繁荣难掩新田经济建设的乏力和疲软,真正能够带动新田经济发展的不是几个、几十个土地项目,土地永远是新田的土地,谁也带不走,早开发迟开发都是新田的,掌握土地一级市场的政府,把有限的土地拱手送给开发商,最终还是要新田人掏腰包,其结果是,把老百姓腰包掏空,个别不法分子暴富。只有藏富于民,老百姓手里有了钱,才能推动新田经济的发展。新田的物价高过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就是这种单纯依靠倒卖土地、击鼓传花式的投机经济模式的畸形表现,个别人带走了财富,中下层老百姓将更加贫困,必将引发更深的社会矛盾,政府一旦没有能力化解这些社会矛盾,新田的经济不仅不会发展,而且还会倒退!这绝非危言耸听。
“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的,”铁道部王勇平的这句话现在非常流行,龚书记,我相信您不会如此低估老百姓的智商,如此草率对待民意吧?上述几个套取国家土地的例子,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从我个人的愿望上,我更愿意相信您可能是无心之过,但国有资产的流失触目惊心,令人痛心疾首!
您能给新田人民一个合理的、可信的说法吗?
难道随着您的升迁挥手了之?
您斟酌吧。


一个关心新田热爱新田的学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