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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2:22:51
关于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议及技术的探讨
作者:陈京    转贴自:民航资源网    点击数:268    文章录入:阎铁铮
摘要:随着我国低空空域的不断开放,低空空域内的航空器将越来越密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势在必行,以提高低空空域资源使用的安全和效率。因此,本文对我国低空空域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通信、监视和导航的实际保障需求出发,对低空空域管理的改革进行探讨,并提出了一种新的低空空域管理系统。
引言
我国低空空域是指真高在1000m以下的空间范围。低空空域是国家的重要自然资源,充分利用好低空空域,对于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增长及国防建设等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持续发展,通用航空飞行的需求与日俱增,低空空域内活动的航空器数量和种类必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飞行科目和范围不断扩大,使用对象也日趋多元化,这给低空空域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目前,空域管理改革的呼声很高,国家空管部门正立足于实际,加大空域结构调整的力度,不断对现行管理方法进行改革,积极开发我国低空空域资源,改善飞行空域环境,以达到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低空空域,满足通用航空发展的有要求。只有提高低空空域的管理和使用水平,才能提高低空空域资源安全、高效利用的水平。
低空空域管理运行组织结构
1低空空域的概念
按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空域分类标准,低空空域属于除了A类(高空管制空域)、B、C类(塔台管制空域)及D类(机场管制地带)等公共运输航空主要使用的空域,以及特殊用途空域(如军航训练空域、限制区、空中禁区和危险区)之外的所有空域,通常又可以按照限制等级和服务类型可细分为E、F、G类空域。
目前,我国的空域结构包括绝对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机场管制区以及军事训练活动区。我国现阶段暂定低空空域为真高l000m以下的区域,国家空管部门的相关专家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了将低空空域划设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初步形成了我国低空空域结构框架。
从国际民航组织的空域分类标准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低空空域主要用于通用航空活动。通用航空的活动区域是指通用航空进行作业用的空间,分为机场区域、飞行区域和作业区域。机场区域是指通用航空飞机离场起飞、进入航线和进场着陆及本次活动所需的地面和空间。作业区域是指通用航空飞机根据业务的需要,在指定位置进行通用航空作业的区域。飞行区域是指通用航空飞机按计划调机、返回、或进行其他活动的飞行区域,飞行区域可分为水平区域和垂直区域。水平区域主要集中在各类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比如用于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海洋监测、航空摄影、物探、遥感测绘、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通用航空活动。通用航空在垂直区域的飞行高度在相对高度3000米以下。
2低空空域管理运行的组织结构
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是指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组织和管理及组织制度。通用航空活动通常在距离地面2000以下的低空空域活动(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除外)。但是由于空域管制,我国的低空空域长期未能开放飞行,这直接制约着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2009年l0月17日,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正式向西安航空基地蒲城通用航空产业园授牌,标志着该园区成为中国唯一的通航产业试点园,困扰中国通用航空产业数十年的低空空域开放问题率先在地处内陆的陕西找到了破冰之道。
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正处在试点阶段,根据通用航空产业园、东方通用航空公司塘沽基地和相关空管部门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吸取国外低空空域管理的先进经验,我国的低空空域管理由低空空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低空空域分类标准和低空空域飞行保障服务三部分构成。其中,低空空域飞行保障服务包括通信、导航、监视、气象、情报服务和飞行服务站,而飞行服务站的服务范围包括飞行前计划、标准天气讲解、简短讲解、展望讲解、飞行计划、飞行中天气讲解、区域预报、航站预报、高空风温预报、飞行中咨询和飞行员报告等部分。
我国低空空域管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用航空领域的需求与日俱增,这给低空空域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突出表现为对低空空域的需求急剧增加;低空空域的使用对象趋于多元化;通用航空器的数量增加且种类繁多;低空空域内的飞行活动项目增多,范围不断扩大。但是我国现行的空域管理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缺乏非管制空域,现有空域分类体系不够合理。由于我国没有建立非管制空域,任何飞行必须得到管制部门许可并建立双向通信联系,而且飞行计划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复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通用航空的发展。
(2)负责低空空域管理的空管部门与通用航空单位或个人之间尚未建立可靠的信息传输渠道,飞行计划和飞行动态不能及时通报给空管部门,不利于统筹安排飞行活动,增大了通用航空飞行顺利实施的难度。
(3)空管部门缺乏低空空域飞行的监控手段。通用航空器机载设备简陋,飞行高度低,现有的空管手段难以对其实行跟踪监控,在我国许多地区,甚至在某些机场附近,低空空域飞行监控不完善的现象普遍存在,“看不到、联不上”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国土防空和飞行安全。
(4)军航空管部门接受通用航空单位飞行计划时,由于飞行执照是归口民航审查办理的,因此军航空管部门无法直接判断其飞行的合法性,增加了军航空管部门与民航空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影响工作时效。
关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建议
1制定和完善低空空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建立健全的低空空域管理规章,结合实际对现有相关法规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简化低空飞行的申报制度及程序,由空域管理部门统一审批,通航用户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提交相关航空器资料及人员资格证明、飞行任务批件等有关文件,特殊情况由空军航管或军区空军有关部门审查,最大限度地提高低空运行效率;降低在非管制空域飞行的通用航空器准入标准要求,减轻通用航空器拥有者的经济负担,制定通用航空器适航标准,推动我国通用航空器制造业的发展;加强相关人员法规教育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应具备与该航空器相对应的驾驶执照,并且要强化从业人员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制定和完善我国通信、导航、监视方面的标准,如数据交换网、通信连接设施、电台组网、红外探测、多点相关系统、飞行情报广播服务、交通信息广播服务、移动短信监视等;制定飞行服务站相关技术标准,主要从设施飞行计划、飞行情报服务、气象广播、告警服务、信息咨询、搜寻与救援等方面提出功能和性能标准。
2提高低空空域飞行保障
低空空域中飞行器大多数以目视飞行为主,通信和监视保障的要求相对于导航的要求药高一些,所以应加强通信和监视保障网络的建设,并适当兼顾导航的功能。即是利用现有的及新建的地面通信资源,使用网络技术实现低空飞行用户、飞行服务站、空管、空防部门之间的低空飞行信息交换,支持低空飞行计划受理和动态管理、航行情报、监视、气象、告警服务等信息的交换,及时掌握该低空空域内的飞行情况,以确保航空器的飞行安全。
3一种新的低空空域管理系统
根据以上的分析,初步设计了由冲突探测与低高度告警系统、定位与通讯系统、飞行态势监视系统、低空空域综合管理系统、飞行计划系统及航行情报管理系统组成的低空空域综合管理系统。冲突探测与低高度告警系统根据定位与通讯系统传来的数据信息判断此空域内是否有飞行冲突,并与该区域控制的飞行高度比较,若出现危险或接近低高度危险飞行则系统自动报警。定位与通讯系统的功能是用先进的收发设备实现航空器定位和数据(包括经纬度、高度、速度、航向等数据)之间的格式转换,经过数据处理之后再用通讯系统传输到地面指挥管理系统。飞行态势监视系统实现仿真二次雷达的功能,以图形化的方式动态显示当前低空空域内的飞行状态。低空空域综合管理系统对系统中各种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实现系统的综合管理,完成用户管理、系统备份、数据库管理等功能。飞行计划系统对飞行计划进行编辑、修改及保存等,并实现网上飞行计划的申报管理。航行情报管理系统实现低空空域内飞行所需的相关航行情报资料的查询、录入、修改和删除等功能,为航空器器飞行安全提供其所需的航行情报资料。
结束语
随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深入,笔者对我国低空空域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通信、监视和导航的实际保障需求出发,对低空空域管理的改革进行探讨,并提出了一种新的低空空域管理系统。本文讨论的仅仅是低空空域管理的一般原则,希望能够为低空空域的管理拓宽思路,加快低空空域管理合理化建设的进程。
(作者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北空中交通管理局北京区域管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