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银行学校招生简章: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探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37:03

  (一)
  考察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相互关系,关键在于找出二者的现实结合点。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一切活动和一切关系的承担者、表现者和实现者。人既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又是道德活动的主体,以人为中介,“市场经济·人·道德”构成有效的双向传动系统。一方面,市场经济拓展了人的主体特征,促进了人的主体特征的发展,而人的主体特征的合理拓展和发展又呼唤着新的道德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新的道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则通过对人性主体特征的根本润泽,进而促进市场经济更加有效、合理、协调地运作。因此,市场经济与道德二者的现实结合点,就是从事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处在复杂社会关系之中的人。
  市场经济对人的主体特征的拓展是全面而深刻的。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属性三方面基本特征。从自然属性方面来看,人是自然存在,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必须不断地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等的交换,来掇取生活资料。因此,人在客体世界面前成为主体首先靠的不是他的理性和意志,而是向客体世界索取需要。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满足需要是主体构成的最原初的根本,追求功利和欲望的满足则是人从事各种活动最深层的驱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而市场经济则具有以获取利益为归宿的属性,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原则将经济主体的利益动力充分释放了出来,调动了人的积极性,极大地强化了人的求利心理。市场经济以交换为内容,以肯定不同的利益主体为存在前提。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利不仅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条件,而且获得了社会的肯定与保护;不仅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而且作为基本的善得到了社会道义上的辩护。从社会属性方面来看,作为从事经济和道德实践的人不是孤立的,而是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能够从一般的自然存在上升为社会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34页)还说:“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4页)而市场经济则是社会分工基本上生产社会化的产物,是高度分化基础上的高度整合,市场本身就是各种交换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复合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有被社会所承认和接受的劳动,才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因此,以交换为目的,以市场为纽带,人们相互之间确立了以互利互惠为特征的利缘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人在交易中只有对自己来说才是自我目的;每个人对他人来说只是手段;最后每个人既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它作为交换的自然条件是预先存在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472—473页)这种互为目的和互为手段的市场经济条件,决定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社会整合的要求更加迫切,人的社会化程度更高。市场经济原则要求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出备受社会欢迎的价廉物美的商品,这本身就包含着社会责任感、益于他人、以人的普遍性存在为人的个别性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等道德观念,这也正是社会整合赖以实现的基础。20世纪以来,尽管心理学、经济学、行为科学等揭示了对理性的过分崇拜将会导致独断、疯狂,甚至灾难,但是理性作为人的基本属性的观点始终没有动摇。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法制经济,崇尚理性则是它的内在要求。这种要求赋予市场主体按自己意志作出决定和采取行动的自主的自由,同时也赋予主体遵循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严格按照市场规则操作的自律的责任。自主和自律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的理性要求,它促使人们创设规则,订立制度,完善法律,并为开发人的潜能和创造天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可能和条件。

 

  市场经济拓展了人的主体特征,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开辟了道路。但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也为人的异化打下了埋伏,因为在人的主体特征中蕴含着一对同构异质的矛盾,即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矛盾,表现于外的就是自利与利他、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随着经济转型对人的主体特征的全面拓展,这种内在矛盾也将更加尖锐,甚至激化,对某一方面的过分关注或对其它方面的过分贬抑,都会导致人性的异化,阻碍人的全面发展。虽然市场经济也内在地呼唤着理性的回归,但理性的塑造则有赖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道德体系的形成。道德是基于维护社会利益、保证社会生活秩序、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是为人的全面而合理的发展服务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任务,应该是在尊重个人利益和合理权利的前提下,探索权利与义务、效率与公平、个人与社会的最佳结合点,即对人的理性的塑造。
  理性是相对于人的自然本能、情欲、激情等非理性而言的,它是后天培养起来的以正确运用智力为特征的人的高级属性。在道德生活中,理性能力表现为个体自觉自愿地接受合理的道德约束。如果把欲望比喻为一匹暴躁的烈马,那么理性就是一位技艺高超的驭手;如果把私欲比喻为奔腾不息的河流,那么理性就是一道坚实的闸门。理性的约束并不以否定个体利益为代价,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有句名言:“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理性的作用就在于对各种利益作出全面而合理的理解。如果否定个人需求的欲望,道德就会变成一句空谈;如果否定社会利益,那么便没有什么道德可言。理性通过对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合理界定,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约束在适当的“度”的范围内,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理性的塑造已经成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道德体系的关键。
  (二)
  我国目前正处在市场经济发育的早期,与之相适应的新的道德体系正在形成和构建之中,这时主体特征中的自然属性优先得到肯定,加之对过去虚伪的、抽象的道德说教的矫枉过正,使得人的自然需求受到畸型关注,导致物欲横流、贪婪攫取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的横行,而人的社会责任、公共义务、崇尚道德等属于社会属性的东西却被忽略了。但作为对立的一极,作为人性中向善求圣的一面,在理性光辉的映照下,也时常闪烁出集体主义、大公无私的光芒。于是,现实中道德观的冲撞在所难免,义与利、传统与现实、现实与理想等的冲突异常激烈。因此,正确运用理性力量对人的自然本性加以干预和节制,实现自然性向社会性、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权利向义务的转化,已成为我国道德体系建设的迫切任务,而恰恰是市场经济呼唤秩序的内在要求启迪人们的智慧,为人的理性的发展创造了机会,提供了可能和条件。市场经济拓展了人的自利与利他的双重特征,而协调二者合理发展的理性能力也同时得到了发展。

 

  理性的力量是通过理性的约束来表现的,而理性的约束则是通过他律和自律来实现的。他律是来自主体之外的力量的约束,是“必须如此”,具有功利性和工具性的特点;自律则是主体的自我约束,是“应当如此”,具有绝对性和神圣性的特点。市场经济在其运行过程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规则、法律、制度等规范。这些规范以命令、戒律等外在强制的力量使行为者服从它,并给予符合其价值取向的一切行为以奖励,给予不符合其价值取向的一切行为以惩罚。同时,理性的他律还表现为社会舆论、社会示范、社会风俗等形式,并以“社会裁判”的身份,对行为者加以赞许或谴责,表达对行为者的容纳或排斥,尊敬或鄙夷,给行为者以强大的社会压力。心理学家认为,人们服从社会需要的“最强大的动力是对孤立与排斥的恐惧”。这种外在的约束固然强而有力,卓有成效,但往往导致人们精神的失落,心态处于挫折、孤立和无保障的包围之中,背离了道德的初衷。只有把它们上升为自主体的自觉、自愿和自主的选择,才符合人性的内在需要,符合道德的标准。因此,他律必须上升为自律,从人性自利中引出的行为规范,在人们对它的服从和遵守过程中,逐渐内化为行为的自觉准则。尤其重要的是,人们在法规面前意识到自己与他人的一致和平等,并在现实的利益追求中,人们意识到只有在人际关系尤其是利益关系的协调中才能实现自身价值。这些理性的沉淀,便形成了对他人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默许,形成了责任感、义务感、信念感。由此,外在的法则便转化为内在法则,实现了自我立法,从而达到自觉自愿的道德境界。从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正是道德走向成熟的过程,也是市场经济由不成熟逐步趋于成熟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道德建设也正处于从经验到理性的转变过程之中,任重而道远。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可以相信,一种发端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止于伟大理性的合理约束,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的道德体系,必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最终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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