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考办电话号:我国规定官员滥用警械处理群体性事件将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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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官员滥用警械处理群体性事件将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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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7月26日20:27   新华网    我要评论(3382) 
辽中县群众自发送别累死在工作岗位的

该县信访局局长潘作良

我国官方明确十六种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

国家明确规定群体事件滥用警力可被“双开”

新华网消息 路透社25日报道,中国24日晚些时候公布了对公民上访事件进行处理的新规定。新规定说,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官员将被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国家媒体和中央政府网站均公布了上述新规定。新规定还表示,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理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官员也将受到惩罚。 
    最新公布的规定向官员发出警告,不得拖延处理上访事件,不得加剧冲突,不得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新规定还警告说,不得对上访事件瞒报或误报。 
北京一名研究上访制度的法学教授说:“这些规定的特点是,着重强调政府官员的责任,而非上访者的责任。这可谓向前迈出了一步。” 
    港台媒体报道称,中国自7月起,各地县、市、区委书记就陆续展开接待上访者事宜,目的在“听取民众意见,排查疑难案件”。而这次颁布的有关信访纪律处分规定,则希望通过党纪政纪处分,约束官员在处理上访问题时滥用公权力。 

大连警方开展专项行动 严肃处理违法上访
 
http://news.QQ.com2008年07月11日15:25  中国新闻网
    昨天,记者从(辽宁大连)市公安局获悉:为严厉打击影响奥运稳定、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闹访、缠访、无理访、到非正常上访区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从即日起至奥运会结束期间,我市(大连)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集中整顿信访秩序专项行动,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违法上访行为。 
    为狠刹闹访、缠访、无理访、以非正常方式和到非正常上访区上访等违法上访的歪风邪气,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对“违法上访”问题做出了最新的司法解释,在非正常上访区上访,不论个体访还是集体访,不论是否实施过激行为,一律认定为违法行为;对公安机关已裁决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的违法上访人员,再次实施非正常上访行为的,予以劳动教养;到外国驻华使领馆区“告洋状”,属严重的非正常上访行为,直接予以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 
    从7月1日开始,我市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依法处理了27名违法上访人,其中2人被劳动教养、22人被行政拘留。另有45名违法上访人近期也将受到劳动教养、行政拘留、行政警告等处理。 
对此,警方也告知广大市民:提出信访事项一定要走正常上访诉求渠道。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案件通报 
     今年3月6日,上访人王某到全国人大代表驻地某宾馆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王某曾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先后两次被行政处罚,屡教不改,经大连市劳教委批准对王某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2007年8月末,信访人钱某因被单位除名一事到中央领导人住地违法上访,采取跪地、堵门、阻止中央领导人车辆行驶等方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钱某的上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钱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今年3月中旬,信访人王某对村里分的口粮田不服,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大喊大叫,拒不听取工作人员劝导,并辱骂信访干部。根据王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信访人周某对沿海滩涂承包方案不服,煽动、纠集10余名村民进京上访,拥堵国家信访局接待大厅,大声呼喊口号,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根据周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周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今年3月中旬,居住在同一地区、但因不同案件上访的信访人陈某等人串联一起,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上访,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根据陈某等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分别给予陈某等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非正常上访区:即正常的信访接待场所之外的单位或地点。如:国家机关办公地点、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周边、驻华使领馆区、中央领导人住地以及涉奥场所(包括分赛区)等。 
    非正常方式:侮辱、威胁或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不走或滋事,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或冲击国家机关,扬言爆炸、行凶,携带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非法静坐、游行、示威,携带尸体或人体器官,毁坏公物,拦截公务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冲闯重点地区和部位,自杀、自残、散发张贴书写宣传品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等行为方式。(新商报 公宣) 
(新华网 )
       警方要求民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善待上访者
     
http://news.QQ.com  2008年07月09日16:00     

信访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名上访者,解决好他们的合理诉求,这是记者昨日上午从乌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的。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上海袭警案发生后,乌市警方应如何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沙区分局政委王举红和天山区分局局长王飞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王举红说,教育民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接触形迹可疑人员时注重细节,多观察其表情、举止。另外,加强公安机关的技防设施,在各机关出入口及其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目前,沙区公安分局机关已经安装了监控设备。 
    王举红表示,最关键的一点是本着依法、依情的原则处理好群众的上访,尤其是个人上访,要对多次上访人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沙区公安局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真对待每一名上访者,切实解决好合理诉求,杜绝“推、拖、扯、支”行为。各责任单位对信访工作要真正负起责任,发现矛盾苗头后,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王飞说,要求民警值班或处警时,必须携带对讲机,一旦发生袭警抗法事件,民警可在第一时间请求增援,最大限度避免伤亡。针对公安执法环境的复杂性,要求分局和派出所就门卫的安保、窗口的接待、应急处置能力等各环节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并落实领导值班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