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科博亿董事长:雷人!税务总局发声明称公告系伪公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2:01:46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8月15日消息,近日有人以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出解读。对此,国税总局今日发表声明称,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将依法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
  
  


    昨天那各大媒体都报道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及其解读,很是合理的解决了“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民心稍稍得到安抚。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又来一份声明,说昨天那个公告是伪造的。有这么雷人的么?
  
  
    那份公告,多家正规媒体向公众报道,就连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这么权威的官方媒体也进行了报道,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又跟公众说那是假的,有人伪造的,这不是在戏耍公众,愚弄公众感情?连央视和新华社都不值得信任,那让我们信任谁?公信力在哪里?连央视和新华社都在播放假新闻,那还能怪公众信谣言吗?他们都分辨不出哪个新闻是真哪个新闻是假,普通老百姓哪里长得这双慧眼?
  
  
    新闻的生命力就在于真实!为何现在的新闻,连央视和新华社这样专业媒体人员都分辨不出新闻的真假?出了这样的雷人新闻,要让公众何去何从?愤怒惊讶之余,不由得对昨日各新闻媒体报道这个伪公告,进行了比对,想找出到底是哪个媒体率先发布这个假新闻,其他媒体未加识别而直接引用的。
  
  
    经比对了几家门户网站登出的这则新闻,据有限的查证目前是广州日报最早登出,其他媒体引用,但是在后来各个媒体相继报道时,新闻的来源地又发生了变化,中央各媒体关于此报道的行文,新闻来源只有两个,一个说是国税总局说,一个是有人说,就是没有说具体是谁说。有人说不知谁说,国税总局又声明没有说,那这些中央媒体凭什么就可以把个没考证的新闻发布出来?
  
  
    我们经常能在新闻报道中,见到模糊的通报,不是有关部门就是有关单位,为何这些新闻通报也不能公布其真实名字?涉及具体案件新闻,公民用化民理解,那是为了保护公民隐私;涉及新闻出处单位,为何也要隐藏单位名称?难道单位也有隐私要保护?公家部门不是让公众监督的么?隐藏成有关部门,公众到哪里去找那个神秘的强大的有关部门监督去?
  
  
    就以这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及其解读为例,当时要是标注新闻来源是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不是直接可以查证?如果不是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而是记者采访调查,附上调查具体人员,新闻媒体主编在把关这则新闻时,不也可以轻易查证?怎么会弄得集体都失去标准!
  
  
    出现这么低级的笑话,伤及媒体的公信力,不只是个别记者个别媒体的问题!不是只找出首发伪造公告的记者和媒体就能挽回媒体的公信力,抚平公众的情绪,媒体应该深思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原因在内部,原因在其潜规则!不是将新闻来源经常处理成有关部门的潜在习惯,使新闻把关者失去判别标准,使公众无法分辨真假,哪会弄出这样天大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