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主动脉附壁血栓:中国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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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期(总第264期)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1年07月19日

吉林省全面启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
编者按:自去年10月试点工作推进会以来,试点工作在各地蓬勃开展,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全国级试点城市、近百个省级试点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安徽、江西、四川、上海等省市的试点工作对象包含了全部五类青少年群体。近期,吉林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体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把重点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相结合,明确由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针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全面试点。二是将全省所有地市级城市都作为试点城市,对五类青少年群体开展分类试点。现将有关情况编发简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6月,吉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重点围绕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青少年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确定试点方向。
1.闲散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由通化市、松原市承担,通过开展“闲散青少年引导行动”,推动建立学校、社区、教育管理、劳动培训等部门有效衔接的工作配合机制,致力于改变此类青少年“失学、失业、失管”的闲散状态。
2.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由吉林市承担,通过开展“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矫正计划”,依托公安、司法行政和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掌握的大量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排查、教育、矫治工作中探索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3.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试点工作。由长春市、白城市承担,通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成长计划”,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导,广泛动员共青团、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及各种社会组织开展生活救助和心理干预,引导他们克服自卑心理,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4.农村留守儿童群体试点工作。由白山市、延边州承担,开展“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依托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学校摸清群体底数,推动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建立长期结对帮扶关系,通过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活动,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亲情关爱的缺失。
5.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由四平市承担,通过开展“流浪乞讨青少年保护行动”,协调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努力解决乞讨流浪青少年家庭回归、就学就业等问题,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稳定的社会系统或社会组织当中。
此外,吉林省立足本省预防犯罪工作的整体规划,将刑释解教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列入各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任务,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刑释解教青少年关爱帮扶工程”,推动各地针对25周岁以下的刑释解教青少年群体,积极提供符合其身心特点的技能培训、心理关爱、政策法规教育、生活救助、就业创业指导等帮扶措施,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帮扶制度,努力实现刑释解教青少年“就学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力争降低本省刑释解教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率。同时,为强化工作力量整合,深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突出试点工作实效,吉林省还明确由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辽源市、农安县、延吉市等三个城市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全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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