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顺根紫砂:脱控的野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1:26:49
 

脱控的野兽 (A Monster Out of Control)

——从一桩美国公民的家庭团聚案看美国政府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蹂躏

佛州布衣

 

引言

人类进化到文明社会,建立了一系列文明准则,从而把人与野兽相区别。这些文明准则的总和,被称为“普世价值”,并为各个国家的人民所接受。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人民都为普世价值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美国人民的贡献尤为显著。与此同时,各个国家的政府都在或者拒绝接受,或者明里接受暗里践踏这些普世价值,其中以美国政府的践踏尤为变态。这种人民与政府的断裂曾被浩如烟海的政治学著作阐述过。作为一个熬日子的普通人,我没有政治学的理论修养,说不出这种断裂的理论解释;作为一个连熬日子的权利都被剥夺的美国“屁民”,我只能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那些不相信我们国家也照样存在这种断裂的人:美国政府的野蛮绝不输任何其它政府。由此,便有了这篇小文。

我是一位美国公民,更确切地说是一位美国屁民。新世纪最伟大的词汇发明,应属“屁民”一词。“屁民”没有国界。它是各国普通百姓在其政府眼里的定位。也许一些生活在中国的人认为我们美国老百姓不属于屁民之列,毕竟我们的政府是民选的。由人民选出的政府自然不能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因而我们美国百姓无沦为屁民之虞。这其实是一种误解。政府(无论什么政府)的邪恶在于它难以遏制,见缝就钻的权力扩张。美国政府权力扩张的邪恶欲望在某些领域受到民意的遏制之后,会在不太受民意遏制的地方以百倍的疯狂和邪恶发泄出来,从而在那些地方造成对公民基本权利比专制政府更为惨烈的侵犯和践踏。最终还是以我们沦为屁民收场。我个人的经历就是证明。

我是一个老派的人:相信婚姻,热爱家庭生活。2008 年初我结识了一位中国女士。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彼此有一种“蓦然回首”找到了她(他)的感觉。2008年10月我们在中国结婚。事情本来很简单,按照我国现行移民法,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其配偶可来美与其团聚。这既是法律,亦是人之常情,更是人伦天理。做梦也不会想到与新婚妻子在美国团聚会有什么波折。

由于工作的原因,婚后两周我即回到美国。新婚燕尔,除了新婚者都有的那种幸福感之外,还觉得在与妻子在美国团聚之前,有大量的事情要做:准备材料向移民局递交妻子来美的申请;与朋友们商量在妻子来美后,安排在我们的教堂补办一个西式婚礼;跟家庭医生商讨家庭计划(生一个孩子);等等。

递到移民局的申请在2009年2月份得到了批准。批准后的申请转入国务院下属的签证中心审核。由于签证中心的疏漏,审核拖了很久才完成。六月份,卷宗转入我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领事馆,进入我妻子的赴美签证核发程序。

2009年9月底,我妻子到广州领事馆接受签证面谈。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十分钟左右。签证官要求我妻子再补一些材料。十一月初,我们补齐了所有新要求的材料。

2009年12月初,广州领事馆通知我妻子,拒绝签发她的来美签证。理由是我们的婚姻“不真实“。

我听到这一消息都懵了。我们夫妻两人相亲相爱,双方家庭全都认可;合法的婚姻登记,正常的夫妻生活。这婚姻怎么就不真实了呢?如果这都不是真实婚姻,那什么才是真实婚姻呢?

生平第一次遇到这种奇事,一时有点不知如何应对。正当手足无措之际,广州领事馆又在12月28日通知我妻子,说如果我妻子再补交一些材料,比如我们之间通话的电话记录或Email,他们会重新考虑我妻子的签证申请。

这可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好消息。我当时估计是领事馆复审时发现我妻子的的签证申请不应在被拒之列,又不好说他们搞错了,故而让我们补点材料,也就过了。屁民面对政府时总是太天真。后来才知道广州领事馆此举是拿我们开涮。这是后话。

我们开始按要求准备材料。领事馆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最近的电话单以及Email。我和我妻子不太用Email,因为我不太会中文打字,英文妻子又看不太懂。再说我的国际长途电话是包年的。一年交三百多美元,随便你打,所以我们每天都煲电话粥。电话公司提供的电话单是现成的。Email也有一俩份。我告诉妻子先别急着把电话单和Email寄给领事馆,因为我2010年2月份要去中国陪她过春节。到时我再把我的中国签证,入境记录,以及我们在一起过春节的照片,连同电话单和Email一起递交给广州领事馆,这样证据会更加充分,也更有说服力。

2010年春节过后,我们把上述材料整理成册,我又附上一封信,寄给了广州领事馆。我和妻子都觉得这次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我们递交的材料,无论是范围还是说服力,都远远超过领事馆的要求。如果他们还有一点公平之心或半点人性的话,这签证也该给了。

材料递交到广州领事馆后,几个月没有任何消息。直到2010年7月23日,在拖了5个多月之后,领事馆才通知我的妻子:再次拒绝签发她的签证。理由仍然是我们的婚姻“不真实”。

我们至此才明白,领事馆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给我妻子签证。2009年12月初拒签之后,当月底又要我们补材料,声称会重新考虑我妻子的签证,只不过是耍我们,是在程序上拖我们,否则无法解释在我们提交了如此充分的证明材料,又拖了五个多月之后,仍然拒签。如果不说让我们补材料,重新考虑我妻子的签证,他们就得将卷宗转回移民局重审。这样我们的申请就会很快进入下一个程序。它这一假装“再给你一次机会”,就白白耗去我们七个多月的时间。至此,领事馆的签证官已经是心理变态,更不要奢谈什么公平和人性了。

面对这样一个蛮不讲理的政府机构,只有走上访之路,由屁民变访民。2010年7月28日,我写信给这个机构的首脑 —— 国务卿克林顿,向她陈述广州领事馆决定的无理和荒谬,希望她能从一个做妻子和母亲的角度,理解一个家庭被拆散的人的痛苦,并请她给予帮助(信的全文见附件1)。我本来也没指望她亲自过问此事。按照惯例,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该给一个不痛不痒的答复。信,如泥牛入海。我始终没有得到国务院的任何回音。屁民的地位再次得到确认。

我在给克林顿写信的同时,也于7月30日给我国时任驻华大使洪博培先生写了一封信,向他陈述广州领事馆官员的作为已经越过了现代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文明道德底线,希望他能予以纠正,并附了一份写给克林顿的信给他。洪博培先生收到我的申诉后,批转给使馆签证处。由于使馆签证处不负责处理移民签证,便将我的申诉转给广州领事馆,请他们重审,并给予答复(见附2)。9月14日,广州领事馆给我寄来他们的答复:我妻子的卷宗已于7月23日转给移民局,故无法重审。至此,所有的努力都无法改变广州领事馆荒唐无理的决定。我们的申请进入移民局重审程序。

2010年10月26日,移民局以信件的方式通知我,他们已经收到我们被退回的申请以及国务院要求他们重审的通知。从此我们的申请被搁置起来,再无音信。几次打电话去问,答复都是没时间处理,让我耐心等。在搁置我们的申请7个月之后,直到2011年6月底,在国会议员办公室的干预下,移民局寄来“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 (撤销申请的意向通知) 。主要是将领事馆拒绝我妻子签证的理由转告我,让我提出反驳,并要求我提供证据证明我们的婚姻是合法的;还要提供婚礼照片,婚后我再去中国探望我妻子的证据,婚后我们电话通话记录,Email;所有的往来信件,汇款单,婚后每次相聚的照片;还有我妻子的名字要作为配偶,在她第一次签证面谈之前,就要出现在我被工作单位雇佣的文件上以及我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的保单上,等等(见附3)。

广州领事馆的拒签理由十分荒谬,不难反驳。根据移民局的通知,领事馆拒签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宣称我们提供的婚前通话记录和Email不可核查;二是我妻子在签证面谈时说我们是2008年1月份经人介绍通过电话认识的,而我提供的书面说明说的则是4月份。

我在提交给移民局的书面反驳(全文见附4)中说,领事馆拒签的第一条理由不成立:我们提供的电话单来自电话公司。上面列有我的名字,住址;我的电话号码;我妻子的电话号码;电话公司的电话号码;通话的时间及长度,等等。我们提供的Email清楚地标有我的邮箱地址,我妻子的邮箱地址。所有这些信息都极其容易核查:打个电话或发个Email不就核实了吗?再说,如果这种信息无法核查,那为什么一开始还要求我们提供呢?

至于第二点,我在反驳中指出:我问过我的妻子。她说面谈时的确挺紧张,口误也是可能的。既然如此,我只能说我妻子是说了我们相识于2008年1月份这样的话。即便如此,我们仍然都说是相识于2008年。她记得是1月,而我说的是4月,还是同一年;只不过几个月的差别。请注意,面谈只有十分钟左右,要回答那么多问题,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都会十分紧张,出现一点诚实的小错误也就在所难免。作为州政府某个部的审计主管,我也经常面试到我们部门的求职者。在面试的过程中,也经常遇到一些求职者讲述的工作经历与他们在简历上列出的有些出入,就如同我妻子在签证面谈时出的小错一样。这都是一些诚实的小错误,不同之处在于我妻子面谈的紧张程度与找工作面试的紧张程度不可同日而语。一个理性的人绝不会因为这点小错误就拒绝录用一位合格的求职者;同理,一个理性的人也绝不会仅仅因为我妻子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出这点小错就毁灭我们的家庭。广州领事馆的拒签决定无视所有的合法文件,强有力的证据,以及清楚的事实,因而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移民局要求要求我提供证据证明我们的婚姻是合法的,我的回答是:我们婚姻的合法性在于我们双方自愿到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证据就是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书。这已经早就提供了。我们结婚时没有举行婚礼,原因是我想在我妻子来美后,在我们的教堂里举行一个西式婚礼,对我妻子来说,或许更有意义一些。我没有婚礼的照片,但我提供了帮我准备布置婚礼的朋友们的宣誓书,证明我在婚后同他们商讨了布置婚礼的事情(当时估计我妻子婚后不到一年即可来美,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天真)。其他的证据都按要求提供了。至于在我国现行法律下无法提供的文件,譬如妻子与我拥有共同账户,享有我的医疗保险等等,都做了说明,并提供了州政府人事部门和我开户银行的宣誓书,证明在现行法律下,不可能有这样的文件。除此之外,我还提供了我的家庭医生的宣誓书,证明我婚后返回美国的当月,曾经从医学的角度,与他讨论过与我妻子要一个孩子的事情。我们后来又多次讨论过这个问题。

在将我的答复及新的证据寄给移民局之前,我请国会众议院议员Steve Southerland 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过目(部分文件复印留底),让他们知道我向移民局提供了哪些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需要他们协助时,他们心中有数。议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十分惊异,简直不相信移民局的要求竟会如此侵犯个人隐私。移民局已于6月24日收到我的答复及提交的文件和相关证据。可至今尚无任何消息。

我之所以列出国务院和移民局对我们夫妻团聚的正当申请的处理过程,在于使大家能从这一过程的本身看出我们的政府对天理人伦的蔑视,对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践踏。一个简单的,合法的夫妻团聚的申请,被我们这个标榜公平,正义,自由,人权的政府弄成了要穿越千山万水,永无尽头的长途跋涉。他们越过现代人类文明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他们忘记了先贤们提出的“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至理名言。他们不知道我们这个国家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我们尊重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他们忘记了我们这个民族形成的历史,背叛了我们最基本的价值观。一个简单的夫妻团聚案,折射出我们政府蛮横不公,虚伪无耻,以及暴戾变态的嘴脸。


蛮横不公:

公平,是我们立国的基石之一。熟悉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我们在殖民地时期与宗主国的争议就始于“无代表权不纳税”的公平原则。公平是我们争取独立的起因;公平是我们国家独立之后政府运作的基本原则之一。这是我们国家文明的标志。这就是我为什么在我的申诉中一再说:我理解生活是不公平的,但政府应该公平。

美国现政府的堕落,表现在它的蛮不讲理和对公平原则的践踏。我国移民法第一章第204款规定美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后,其配偶可移民美国,实现家庭团聚。而在实践中,我们的政府将此条移民法变成了一个陷阱:婚姻的“真假”要由它来定。在这个定“真假”的过程中,如果它说你的婚姻是假的,那么所有证明婚姻真实的证据都没有任何意义。合法的结婚证明,婚后在一起的证据,夫妻间不在一起时每天通话的记录,夫妻间经济上的帮助,等等,等等都不成为婚姻真实的证据;就连共同拥有财产,甚至一起生了孩子都不算,都可能是为了移民而制造出来的假证据(见附3,移民局“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第二页第三段)。在这种情形下,一个象我一样守法的公民,出于相爱的感情和组成一个家庭的愿望,与一个外国公民结婚,原以为是收获一份幸福,却恰恰跌入这个邪恶的政府设下的陷阱而万劫不复。那份人世间最基本的公平在哪里?既然如此,还要那劳什子移民法干什么?

法律上的公平原则中有“谁告诉谁举证”,以及无罪推定。我们政府对法律公平原则的践踏在于“它告诉,你举证”和有罪推定,而它又拒绝采纳你提供的无罪证据,其结果自然是你必定有罪。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荒唐不公的事情吗?

我在2010年7月28日写给克林顿国务卿的信中问到:“如果一对夫妻合法结婚,相亲相爱,互相支持,双方家庭认可,都不算是真实婚姻,那么请告诉我,什么才算是真实的婚姻呢?”当然,对于屁民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是不屑于答复的。

什么是婚姻的构成?如何界定它的真实?这其实用不着长篇大论去阐述。是个人就知道,两人(一男一女)相亲相爱,到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这婚姻就是真实的。甚至连“相亲相爱”都不是婚姻构成的要件。某人的老公拉不上自己的裤拉链,闹出惊动全世界的大丑闻,与她显然有些不太相亲相爱,但也没有人说她的婚姻不真实。怎么我们这种合法登记,倾心相爱,相濡以沫,共奔未来的婚姻就不真实了呢?

我国移民法保障公民享有家庭团聚的权利,到了我们政府哪里却成了我想给你这权利,你就享有这权利;我想不给,你就没有这权利。这种蛮横不公,是彻头彻尾的流氓行径。

虚伪无耻:

我们政府举得最高的旗帜莫过于人权和自由。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们的政府天天都在指责其他一些国家的政府侵犯人权。国务院每年发布的人权报告,都要把其他国家的人权纪录梳理一番,似乎它已经站到了人权的道德制高点上,不知它是否有“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2009年12月14日,克林顿国务卿在乔治城大学发表演讲,阐述我国政府21世纪人权目标。她说:“我们的21 世纪的人权目标是把人权变为人类的现实。第一步是使人权的涵义更为宽泛。当然,人民必须免受专制的压迫,免受折磨,免受歧视,免于被他们的领导人囚禁和“消失”的恐惧。但他们还必须免于无法实现愿望的痛苦 ——享有食物,健康,教育的愿望,以及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平等的愿望”. (见附1 第3页,第一段)

这话说得多么美妙动听。可惜那是针对别人的。她所领导的国务院以毫无人性的行政举措,无端让自己国家的公民妻离子散,从而活得毫无尊严。他们对无权无势的普通公民的毫无来由的精神折磨与行政歧视,与文明和人道背道而驰。那种对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的侵犯,对法律的不尊重,即便在没有人权保障的国家,亦不多见。我很想问问克林顿国务卿:作为一个美国公民,我“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平等的愿望”何时才能实现?

一个肆无忌惮地践踏本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政府,却信誓旦旦地要“把人权变为人类的现实”,这种虚伪和无耻,让我这个“婚内鳏夫”头皮发麻。

人权纪录备受我国国务院指责的政府之一是中国政府。为了比较,我通过网络查了中国政府对本国公民的外国配偶的签证处理办法。网上的资料显示,中国政府的处理方式极为人性化。以中国男性公民与越南女性公民结婚为例,双方在越南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之后,女方可在中国驻越使馆立即取得移民签证,与丈夫同行中国;有结婚意愿而不在越南登记结婚者,女方可在申请赴华签证后15天内取得签证,到中国结婚。别忘了,中国可是世界上人口压力最大的国家。无论中国政府的人权纪录被我们国务院描绘得如何不堪,中国政府毕竟守住了现代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文明道德底线。而美国政府却在这一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文明道德底线面前彻底失守。

为了在更大的的范围内比较,我也查了其他国家对类似签证的处理。网上的资料显示,日本,新加坡,台湾 与中国的处理方式基本相同;荷兰大约一到两个月;英国的签证等得稍长一些,大约三个月左右。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在这一点上像我们的政府那样没有人性和丧尽天良。

美国政府在野蛮对待本国公民的同时,却假惺惺地“关注”其他国家民众的人权状况。这种虚伪和无耻,让人瞠目结舌。我与妻子结婚已经三年,却在美国政府野蛮残忍的对待下,至今天各一方,看不到任何团聚的希望。如果美国政府自认为它已经进化到了文明的层次,从而有资格对其他人指手划脚,那就应该拿出点文明的样子来作为证明。在这里我想借龙应台先生的一句话送给我国政府:请用文明说服我。否则就不要弄出一百步笑五十步的笑话,让我们美国人民陪着丢脸。

暴戾变态:

世界上有些政府,为了维护统治权,限制甚至完全剥夺人民的各种基本政治权利。这与民主和自由的普世价值背道而驰,但人们能知道这些政府的行为动机是什么。唯独美国政府拆散本国公民家庭的野蛮行为,其动机令人费解,除了彰显它暴戾变态之外,无法找到其他解释。

有中国的朋友告诉我,在中国有些人以假结婚的方式,骗取移民美国的资格,从而导致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对所有以婚姻为基础申请的移民签证,无论婚姻真假,均予以拒签。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事情。我从诚实与守法的层面上谴责所有那些以假结婚骗取移民美国的人。但是,我国政府的人性沦丧与他们的作假无关。道理很简单:在我们国家,有许多人犯有抢劫,谋杀,诈骗等罪行,难道我们的政府能以此为由,将全体人民都关进监狱吗?如果不能,那怎么又能因为有人以假结婚骗取移民美国的资格而拆散经由真实婚姻组成的家庭呢?

我几十年如一日遵纪守法,更把自己的全部职业生涯献给了反诈骗,反金融犯罪,以及反(州)政府部门的贪渎浪费。所从事的工作按先后顺序是:税务审计,金融犯罪调查,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与调查。仅仅因为想有一个家,在我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与一位中国公民步入婚姻的殿堂,就被美国联邦政府毫无根据地诬陷为从事婚姻诈骗,结婚三年而不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这种令人发指的人身迫害,除了显示美国政府的暴戾之外,还能说明什么?

三年来,我们已经向国务院和移民局提供了结婚证,亲朋好友的宣誓书,数不清的照片,我多次去中国探望妻子的的签证和入境记录,工作单位的证明,几百页的电话通话记录和Email,三年的汇款单和邮寄物品的清单,我的家庭医生的宣誓书,证明我在婚后的当月与他从医学的角度探讨与妻子生一个孩子的问题,等等,等等。有些信息极其侵犯个人隐私,但我们都按要求提供了。我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可提供的了。即便如此,仍不能向他们证明我们的婚姻是真实的。有句话说得好:你永远无法唤醒一个装睡的人。到目前为止,我们唯一没做的就是当我们夫妻在一起时,请他们进我们的卧室去证明我们的婚姻的真实性了。美国政府的作为,完全超出合理举证的范围,已经是彻头彻尾的心理变态了。

美国政府的变态,还表现在那种不可理喻的自恋。他们把我妻子申请与我团聚看成是为了来享受它的“福利”,从而在有关此案的每一份文件中都不忘强调这一点;进而从这一点出发,断定我们的婚姻不真实。让我们来看看我妻子来美国与我团聚,享受了他们的什么福利:我妻子受过良好的教育,又有自己创业的经验。她来美后无论工作还是自己创业,赚到的每一分钱都要按章纳税;如果不工作,我的工资足以养家。我妻子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美国社会的负担,这一点他们心知肚明,早就审查过了。我妻子来美所能享受到的“福利”就是能与丈夫生活在一起。我真想不出除此之外这个如此破败的政府还能给移民提供什么福利。夫妻团聚是人伦,即便算是福利,这一福利既包含在最基本的人权之内,也是现行美国移民法所允许的,实在没有理由为此而受到美国政府如此变态的折磨。

在美国政府的眼里,人穷就是罪,就不配享有做人的基本权利。夫妻团聚这一基本人伦,在我们政府这里成了“福利”。只要你不是亿万富翁或国际名人,与美国公民结婚就是来偸它的“福利”来了,因而这婚姻就是假的;连婚姻内所生的孩子,都是为了制造证据而生出来的。实在真难以想象,一个由人组成的政府会变态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

美国政府在这样一个简单的家庭团聚案上的蛮横不公,虚伪无耻,以及暴戾变态,是它开始全面转向法西斯化的表现。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美国政府把一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弄得千疮百孔,日趋没落。对内,它政治上日益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发展到以国家安全为由,不经法院批准就窃听公民的电话通讯,限制公民的出行自由(许多人莫名其妙地上了禁飞的黑名单);经济上不断压迫中产阶级的生存空间(以联邦所得税为例,中产阶级的实际税率为27%,富裕阶层为18%,大公司的平均实际税率为5%),急剧拉大贫富差距。对外,它不经联合国授权就入侵一个主权国家,草菅人命。如今,又毫无来由地迫害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不知道美国政府如此变态地折磨我们,能从中得到什么。能帮助它平衡预算吗?

也许有人认为我从个案中得出如此结论有以偏概全之嫌。我不这样看。首先,在现代文明社会,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不公 (Injustice to One Is Injustice to All),这是公认的原则;其次,我在受到这种迫害之后,开始搜集这方面的资料,才发现我的遭遇不是个案。只要你不是富豪或名人,美国政府基本上都以这种变态的方式处理,我的不幸遭遇有普遍意义;再次,这种变态的迫害是系统化的,不仅仅是联邦政府内的几只“烂苹果”所为。在这个不可思议的处理过程中,所有的救助机制全部失灵。我曾求助于国务卿克林顿,我所在选区的参议员Bill Nelson, 前国会议员Allen Boyd, 前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等。其中除了洪博培先生曾施以援手之外,其他人均未给予任何实质性帮助。克林顿的工作人员甚至连个答复都没给。在此我想说几句题外的话。在我求助的官员中,只有洪博培先生显示了对人伦的关注。毕竟他出身于一个极有教养的家庭,有一种贵族式的对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重。那种没有教养的人,理解不了公平,正义的真实含义。不管她/他做到什么高位,都丝毫显现不出一丝人性的光辉,内心只有一片黑暗。

我一向认为我们国家是近现代人类文明的引领者,并为此感到骄傲。我们所奉行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准则,已成为全世界绝大多数人民认同的“普世价值”。令人痛心疾首的是, 在独立宣言签署二百三十五年后的今天,我作为一名美国公民不仅失去了“追求幸福的权利”,还失去了家庭团聚的权利。美国政府在处理过公民家庭团聚案上的所作所为,与文明和人道背道而驰。那种对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的侵犯,对法律的亵渎,即便在没有人权保障的国家,亦不多见。



不幸的遭遇促使我开始思考什么是政府,其存在的理由和目的是什么。我个人的经历证明,政府(无论是极权政府还是民选政府)是富人及特权阶层寻欢的器官,穷人肛门里的痔疮。它存在的理由和目的就是让富人快活,让穷人痛苦。其他的所有说辞都是“步子迈得太大”(马邦德语)。

有些国家的政府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强拆平民百姓的住房。我们的政府不拆民房,却拆散平民的家庭。不同国家的政府做法不同,但殊途同归,都让平民百姓痛苦不堪。美国政府丧失了带领这个国家走出危机,走向繁荣富强的能力,却具备了把它的利爪伸向平民的能力。这个罪恶的政府把无数善良诚实的人们推入一个由法律构成的陷阱,施以变态的折磨。请看看世界日报记者韩杰近期的报道:

“纽约毕斯特、慕嘉模及克莱纳(Barst Mukamal & Kleiner)律师曹杨亲民最近办理一起美籍华人申请大陆妻子的移民案。当事人在2002年递交移民申请,但至今没有获准。移民局两次批准,广州领事馆两次拒绝。”

“广州领事馆对婚姻绿卡的拒绝率很高。许多申请都要求补件,有的补件能通过,有的补件不能过。领事馆认为,如果真的婚姻,可以拖得很久,但是假的婚姻不会拖那么久。假结婚一般是为了赚钱,如果办不成,他们就会退回申请”。

(点评:请看看广州领事馆的官员还有没有一点起码的人性:“如果真的婚姻,可以拖得很久”。拖多久才算很久?十年?二十年?什么样的婚姻可以经得起这样拖?拖不起就是假婚姻。如此,这世界上哪里还有真婚姻?)

“纽约移民律师王维山说,去年一些美国移民律师集体给美国国务院和国会写信,对广州领事馆的做法表示不满。其不满的原因是,领事馆拒绝移民申请后,并不提出具体理由,只说句「怀疑婚姻不真实」就退回了。信中列出二、三十种拒绝的理由,甚至「不懂英语」也是其中一条。这些律师指责广州领事馆「太主观武断」”。

(点评:这哪里是什么“主观武断”。这是彻头彻尾的变态!)

“曹杨亲民说,她曾经经手一个申请案件。女方已经来到美国,与公民结婚整整十年,但没有拿到绿卡。女方无法工作、旅行。他们接受过分别问话,但因处理案件的移民官调走了,档案放在那里没有人管。「申请四五年后又回到原点。」今年3月,受益人才拿到绿卡。「我打电话通知他们,他们听了连说十年了,就哭出声来。」”(点评:无语。)

“她 (曹杨亲民-笔者注)说,假结婚的就不用说了。就是真结婚,有人也拖不起,就分手了。「绿卡老是下不来,许多人感情淡了。」(点评:这个没有人性的政府制造了多少家庭悲剧。)
    
“许多华人申请配偶被拒是因为经济能力不足。例如,有的人年收入很低,不到 一万元,后来又加上副担保。有的人的申请被拒绝是因为双方年龄差别过大,领事馆的理由是,年龄差别过大,不容易产生感情。(点评:杨振宁与翁帆的年龄差别大不大?)不过,这也不是 绝对的。她曾经办理一个申请,女方是公民,比男方大20岁。但是,女方是个富婆,不仅年收入上百万,还有许多不动产。移民局认为,她这么有钱,根本不需要 靠结婚赚钱,因此批准其申请。”

(点评:看到没有?人穷就是罪,人穷就是贼。这就是美国政府的逻辑。这个政府如果不是富人及特权阶层寻欢的器官,穷人肛门里的痔疮,那它又是什么?)

我一生奉行公平原则。美国政府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如果不想接纳以婚姻为基础的移民,它完全可以通过国会立法禁止美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或者明确规定,美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美国政府将不允许其配偶移民美国。该公民可移往其配偶所在国家。这样的法律也许不太近人情,但只要明示,就算公平。违者后果自负。但美国政府现在的做法却是,法律允许公民的配偶移民美国,而当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后,却以种种借口不许公民的配偶进入美国实现家庭团聚。这种以法律为圈套套死守法公民的变态行径,这种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丑恶嘴脸,实在让人不齿。

我做梦都不会想到这个政府会如此野蛮与变态。更不会想到一个在文明社会理所当然的家庭团聚,会成为这样一个悲剧。“这是一个奇迹”!



生活在极权政府统治下的人们,对极权政府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但对民主国家的政府,尤其是对我国政府,却深深误读。从网络上看,许多生活在中国人,对美国社会的误读是多方面的;而对美国政府的误读则是全方位的。每当从网络上读到一些善良的人在被逼得走投无路时,向到访的我国国务卿喊冤,向我国驻华使馆控诉,期望我国政府帮助改善他们的人权状况,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他们可能不知道,我们政府打出人权旗号,不是真的关心他们的人权状况,只是为了向对手眼里插棒槌。一个对本国公民的基本权利都以一种变态的方式予以践踏的政府,怎么能会关心其他国家人民的基本权利是否受到侵犯?打着人权的幌子谋取利益是美国政府的一贯行为。年龄稍大一些的人,也许还记得美国七十年代后期的“人权外交”。当时卡特政府为了遏制前苏联,以人权为矛,猛戳苏联政府的软肋,弄得苏联政府着实有些狼狈。而当时另一个大国政府的人权纪录远比苏联政府的人权纪录糟糕,但美国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对此不置一词,还与其结为联盟,以对苏联。卡特总统可是美国现代史上最具慈悲情怀的总统啊。他尚却如此,更何况小布什与克林顿这等虎狼之辈。这些善良人们的希望次次落空,也就在意料之中。

中国的自由派群体也在无意中误读美国政府。在他们的眼中笔下,美国政府是世界人权自由的中流砥柱,从而无意中误导了许多人。这种误读来自于缺乏在美国长期生活的经历,也源于混淆了美国人民和美国政府的区别。美国人民是世界人权自由的中流砥柱;而美国政府已经堕落为人权自由的践踏者。在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我十分尊敬中国的自由派人士。我个人认为,中国的自由派人士,是一个无私无畏,忧国忧民;以启迪民智为己任,为推动进步而牺牲的群体。那个伟大国家在政治和社会层面上的进步,绝大部分是在他们的推动下取得的。就连他们的批评者也不否认。7.23 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宋鲁郑先生发表题为“高铁悲剧的冷思考”的文章。在感谢政府,批评自由派人士对事故的反应之后写道:“当然要感谢的还有自由派群体。他们对西方的问题保持沉默他们有权力保持沉默,自然有助于西方不去反省。而对中国问题的苛责,却令中国更快的前行!”

我想说的是我深深理解这种误读,因为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也一直在误读美国政府。美国政府代表美国人民践行普世价值的观念曾在我脑海里根深蒂固。很多很多年前,我在中国某大学读书时,美国锡拉丘兹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政治和历史学教授凯查姆先生(Ralph Ketcham)来学校讲学,我做翻译。演讲结束后听众提问。有位女生问道:美国是不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需要解释一下:在当时的语境中,国家和政府是等同的。)我在翻译这个问题的同时,认为自己已经有了凯查姆先生的答案:Yes。凯查姆先生回答之后,我根本没听他说什么,就脱口而出:“是”。听到台下哄堂大笑,我才意识到凯查姆先生说的是“No”。那次出丑,表面上看是我没有仔细听凯查姆先生的回答,而真正的原因是在我的内心深处,认为美国是全世界最自由民主的国家。任何与此不同的观念都是不可想象的。因而也就“听不清”凯查姆先生说什么了。

(我后来的人生却因那次出丑而获益匪浅。几十年来它随时提醒我遇事不要做先入为主的结论,而要仔细聆听别人的看法。如果说我在现在所从事的职业上还有一点成就的话,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那次出丑。)

凯查姆先生无愧于著名学者的称号。他的睿智和犀利是当时愚钝的我的无法理解的 (现在的我依然愚钝,看不到美国政府把移民法变成了陷阱,从而跌落进去)。美利坚民族是一个坚持不懈地追求民主自由的民族;但美国政府却与这一追求渐行渐远。二十多年之后,这个政府在肆无忌惮地践踏本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在国际社会招摇撞骗,丢我们的脸。它甚至堕落为我们弱势群体肛门里的痔疮,让我们痛苦不堪。我们离建立一个真正自由民主国家的目标依然遥远。

我希望中国的自由派群体对美国政府有像对中国政府那样的清醒认识,在继续推动中国政治进步的同时也推动美国政府由野蛮转向文明,因为有一个如此野蛮的美国政府,也是全世界的人权灾难。我希望他们不再“对西方的问题保持沉默”,因为在今天这辆世界列车上,我们都是乘客,没有看客。

结语

个人面对暴虐的政府犹如鸡蛋面对石墙,看上去任何抗争都会以鸡蛋的粉身碎骨而收场;但人活着要有尊严,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就要奋起抗争,以身撞“墙”。这是个人的悲剧,却是族群的希望。在世界日趋文明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在鸡蛋与石墙的抗争中站在了鸡蛋一方。只要所有受暴政压迫的人们都奋起抗争,最后就一定能撞垮那堵罪恶的墙。唯此,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不再面对那堵墙。在此我套用一位因竞选地方人大代表而连累儿子的赞助被取消的父亲的话敬告美国政府:我已感知得到你的强大,我也希望你认同我的坚韧,我跟所有人说过,我会坚持这个国家的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当我连一个完整的家都保不住的时候,还怕什么。文明必然前行,我卑微地告诉你,你拦得住一头猛烈的火车,拦不住一只顽强的蚂蚁屁民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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