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逸鸣作品:请严重关注佛说饮酒过患-摘自益西彭措堪布《走向解脱——三乘根本戒概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22:39:11
摘自益西彭措堪布《走向解脱——三乘根本戒概述》
(第二部分)之五:饮酒学处
若饮酒,居士犯支分罪与自性罪,虽不犯根本罪,但饮
酒的过失很大,且很容易导致违犯四根本罪。
1、饮酒过患
一、总说
《圣欢喜(比丘)经》中说:“耽著饮酒人,自他皆无
利,愚痴色转劣,莫饮如含毒。”意即欢喜饮酒的人,对自己
身心造成损害,对他人的善心也会失去,脸色也会变得黯然失
色。
《八师经》云:“酒以能害人,故云毒水。”
《大萨遮尼乾子经》云:“酒为放逸根,不饮闭恶
道……宁使身干枯,终不饮此酒……。”
《正法念处经》云:“诸天报满命终时,若先世有偷盗
业,尔时见诸天女夺其所著庄严之具奉余天子。若先世有妄语
业,闻诸天女所说,生颠倒解,谓其恶骂。若先世以酒施持戒
人,或破戒而自饮酒,临终迷乱,失其正念,堕于地狱。若先
世有杀生业,寿命短促,疾速命终。若先世有邪淫业,见诸天
女皆悉舍己,共余天子互相娱乐,是则名为五衰相也。”天人
五衰相出现时,前世饮酒、施酒所感的果报较其余根本罪的果
报还要严重,饮酒的危害由此也可见一斑了。
《善恶所起经》指出了饮酒的三十六种过失,《圣欢喜
(比丘)经》、《大智度论》指出了饮酒的三十五种过失。巴
智仁波切引用经续论典的教证对《圣欢喜经》所列的三十五种
过失作了解释,我们在此略作引用。
在《圣欢喜经》中佛对圣欢喜比丘说:“谷酒、酒粉是
放逸的来源,有三十五种过患”。哪三十五种呢?
1、资财散失:饮酒的人原来拥有一些财物,但饮酒上瘾
后,把这些财物都用来买酒,而不以此去作奉养父母等事,并
且饮酒没有满足的时候。嗜酒的人最后往往会倾家荡产,弄到
拆屋当柴烧的地步,并且酒后神智不清,把家弄得乌七八糟,
如厕所一样。
2、众病之门:饮酒会使胆、眼睛、血液、胃等新增疾
病,旧病恶化,导致服药、开刀都已不起作用,结果导致死
亡。饮酒后并会在骑马、爬陡峭山坡时摔死,这些醉酒人横死
的地方在几代之后还会被认为是不吉祥的地方,有的在饮酒后
往后一仰,倒地就死了,酒醉致死人的房子充满了臭气,他的
尸体比一般尸体更令人厌恶,在送往尸陀林时人们象对待不净
粪一样尽量避免接触。
3、生起斗诤:人品贤良的转坏,说许多不该说的话,对
怨敌说不该说的话,对母亲、姐妹也会谈论不净行方面的话
题,所造下的绮语的罪业多如高山,与父母、挚友会互起争
吵、打斗,矛盾恶化的互相砍杀,矛盾小的互相争吵,仅仅饮
一次酒,就可能会造下一生中都追悔莫及的事。
4、睹无义:即以不善为友,而趋入不善行。
5、恶名远扬:出家僧人饮酒,会招致包括天人的耻笑,
护法不予护持,他人不相恭敬,最后甚至到了穷困潦倒、无处
觅食的地步。在家人饮酒,人品会退失,先前他人还会来询问
家庭等大事,但此时再无人来相问了。总之,无人赞叹饮酒,
相反,饮酒会导致恶名普扬。
6、智慧渐寡:醉酒后,虽自以为没有过失,但别人都看
到了他的过失,其心中忆念无意义的事,口中吐词含糊不清,
即使是通达五明的智者,讲、辩、著都已无能为力。富有能力
的人在做调伏怨敌、保护亲友、赚钱等事情时计划失误,成功
的计划变成失败的计划,以前曾说的话都已忘记。
7、所应得物不得;8、已得即失:智慧福报减少的缘
故,所应得到的财物会得不到,已得到的马上失去,最后大多
在饥饿中死去。
9、泄露秘密:饮酒的人,口中把不住关,把应当保密的
都说出来了,并且受了密乘戒的人都会失坏“不向外泄露秘
密”的这条三昧耶。并且世间上人因醉酒后言语琐碎,而把不
应让怨敌听的话都说了出来,而且会在公众场合裸露身体,毫
无廉耻。
10、业际颠倒:不饮酒时不说妄语,饮酒后开始作说妄
语等不善行,以前的善业荒废,所作事业虎头蛇尾,不能成
功。
11、能力减弱:原先精力旺盛,但饮酒后精力耗散,象
在三叉路口徘徊的乞丐一般,脚不能承载身体,手拿不起碗,
成为了一个没有能力的小孩子。怨敌伺机制造违缘,非人吸走
他的精气,而甚至招致小孩的耻笑。
12、不敬父亲;13、不敬母亲;14、不敬沙门;15、不
敬婆罗门:饮酒后看不起父、母、沙门、婆罗门,对他们产生
邪见,一刹那间摧毁以前所种下的善根。
16、不敬尊长:饮酒后轻毁国王、长官等,会导致财产
被没收,最后会导致丧命。
17、不敬佛:仅仅饮酒,就违背了佛所制定的戒律。
18、不敬法:仅仅饮酒,就已藐视、轻毁法宝。
19、不敬僧:不随圣僧。
20、不敬戒律:对先前严谨守持的戒律不再恭敬。
21、失毁戒律:饮酒是一切堕罪的根本,由此犯根本
罪,造下无量的恶业。
22、不护根门:不应看的去观看,不应说的去言说,不
应听的去听闻等,不知守持根门。
23、纵色放逸:饮酒使人从谨慎变成放逸,从而追求女
色,使持戒人破戒,世间人失去惭愧心。
24、疏离父母双方的亲友、以及大臣:不用说善人与智
者,就连自己的亲人也都会远离,最后只能与恶人为伍。
25、众人不悦:饮酒人随至何处,都被圣者、凡夫嫌
弃。
26、与众人不合:饮酒人随至何处,在圣者、凡夫前不
受欢迎,被指出众多过患,被疏远而形单影只。
27、行不善法:饮酒后神智模糊,会不由自主地去行不
善法,出家僧人造根本罪,犯根本戒,在家人犯下斗争、杀、
盗、妄等痛苦的因。
28、受持非法:不但不了知经书中指出的饮酒的种种过
患,还对佛宝、法宝、僧宝生起邪见;反而把过失作为功德,
如认为饮酒有功德、利益;远离正法,受持非法的行为。
29、弃舍圣法:饮酒后作了非法,同时也就弃舍了正
法。
30、无惭无愧:从佛法角度来讲,饮酒后逐渐破了戒
律,但没有后悔心,并且口出狂言,傲慢炽盛。从世间法角度
来讲,对谁都不尊重,混淆亲怨。不遵循因果,无惭无愧,被
他人视作肮脏的呕吐之物而远离。
31、与恶人为伍,不向智者求教:饮酒之人,甚至会听
从想杀害自己的怨敌的唆使,不向有利于自己的智者请教,对
他们的教诲也不言听计从,从而毁坏了今生后世的许多善根。
32、常行放逸:与疯子一样,身常裸形,不感羞耻;口
中话碎,但无人愿听;心不知取舍,行无节制;在危险万分的
山、水、火、猛兽前都不会引起一点警觉;在路口处上吐下
泻,脏如臭粪,仰天而卧,犹如一具僵尸;今日该做的事推到
明天,明天的事推到后天,荒废了应该行持的闻思修等佛法和
世间法的善业,身语意三门仅是放逸度日,空耗岁月。
33、不遵圣法:不遵循无垢的经续而行。
34、远离涅槃:不但直接远离解脱和解脱道,而且与其
结缘的人都会有极大损害。
35、作疯子之行,死堕恶趣,感受痛苦,若转生为人,
则成为疯子,并无记忆力。
最后,佛总结说:“圣比丘,谷酒、酒粉为放逸之处,
有如此三十五种过患,当应了知。”
有时饮酒但习染不深的人,在皈依了上师三宝,亲近了
持戒谨严的僧人、居士后,他们的习气会逐渐得以淡化,而最
后戒绝饮酒。也有些嗜酒如命的人,离开了酒就象失去了快乐
一样,郁郁寡欢,他们应该反思一下,假若酒与欢乐真的那么
不可分割,那么人们的欢乐都应该从饮酒中来,或不饮酒的人
便永远与快乐无缘了,但这显然不现实的。诸佛菩萨、天人等
都不赞叹饮酒的凡夫,在他们看来,以酒为乐的人只能是怜悯
或厌离的对象。
众多经论中说:饮酒时似觉安乐,但过后肯定会招来无
量的炽热痛苦。
《本生经》中,指出了饮酒的十一个过失:
1、身体衰败、意识不清,走路蹒跚,四处游荡,分不清
是否是食物,抓到手上就吃。
2、意无自在,智慧消减,犹如旁生,被怨敌取笑,福报
失坏,而仍无察觉,身体乱动,口里乱说。
3、远离惭心,裸形奔于城市而无察觉;远离愧心,所作
一切都是无愧的行为。
4、犹如狗犬,呕吐之物遍于全身,躺于街头,狗来舔身
也不觉知。
5、连父母前也说恶语,并且打骂父母,对给予酒等财物
的主人也生嗔恚心,而结下怨仇。
6、甚至连对至亲也作争斗,依此缘起而产生互相砍杀等
恶性事件。
7、纵然权势炎炎,但饮酒后以恶劣行为失去了高位,财
富也逐渐失去。
8、饮酒后哭笑无常,言而无信,脸色变得憔悴,眼眶充
满泪水,一切成为他人呵斥的来源。
9、饮酒后对己不利,语言不经思考,体察善恶的老年人
饮酒后也会不知取舍。
10、连天人的福报也会失坏,如往昔有一天人,饮了
酒,以此而起争斗,作了恶行,被天人摈除,而贬罚成了阿修
罗。
哪个好好用瘦腿霜左旋哪种眼霜去皱效果好日霜什么护手霜好用有效的哪种眼霜好11、一切发心,行为都已颠倒。
《分别善恶经》云:“今生饮酒醉,地狱饮烊铜。”
《正法念处经》云:“惯饮酒的人,堕于号叫地狱。”
《佛说五戒功德经》中云:“饮酒之人,堕于热地狱,
数千年中身遭焚烧。”又云:饮酒人将五百世转身为夜叉,五
百世转生为狗,无量次转生为疯子。
《狮子请问经》云:“若递酒给人,五百世转生为断臂
人。”
《仙人增者请问经》云:酒、毒、武器、杀生所得的肉
用于布施是不清净的,还会有许多过失。
但对护法供养酒却没有这些过失,因为以他们证悟的力
量,酒已不是世俗上一般意义上的酒,不会产生各种过患,并
且因酒的世俗缘起力,能增进力量、证悟等。
二、别说
一、与小乘别解脱戒相违。
《沙弥戒经》云:“宁饮烊铜,慎无饮酒。”
《毗奈耶经》中佛对诸比丘说:“汝等若以我为师者,
凡是诸酒不应自饮,亦不与人,乃至不以茅端滴酒而著口
中。”
巴智仁波切说,不但是出家的比丘和沙弥,就连在家居
士,以发端沾酒入口也是不开许的。《别解脱经》中说:“饮
能使人醉的谷酒、酒粉得堕落罪。”
龙树菩萨的《戒律根本论》说:“病人不得饮酒如草头
许。”
释迦光尊者在《戒律三百颂自释》中说:“佛云:‘若
以我为师者,乃至不得以茅端滴酒而著口中’。故不得自饮,
亦不得予人。”
《正法念处经》、《毗奈耶经》中还说:若做酒、买
酒、劝酒,居士造支分罪与自性罪,若未忏悔,则堕地狱。
《医学释续》云:有人饮酒后起初乐于放逸、散乱,中
间形同疯子,不守戒律,最后如同无心之尸体,睡无定处。
《医学释续》是佛讲说医学的续典,在这里佛也明确指出了饮
酒的过患,没有开许饮酒。关于用酒来治病,佛只开许用酒来
涂拭疮口,并且从未开许可以咽下口,并且规定了入口一滴如
草头露,便已造罪。若无病而以酒涂皮肤,居士得支分罪,若
口腔有病,可含酒漱口,漱完口后吐出,不得咽下,不咽下无
犯。
《四分律》中说若药遍寻不得,也可以酒作药入口。而
《毗奈耶经》中规定得更严格,即便医生说不饮酒必定死去,
也宁愿抛弃性命,而终不饮酒。
为何连草头所沾的那么一滴酒也不能开许呢?《俱舍
论》的注释中作了解释:一方面是有的人喝一滴也会醉酒,另
一方面是酒能上瘾,到后来会失去自控而越喝越多,最终导致
醉酒。
优婆毩多尊者说:“五无间罪、五堕罪和一切过失的来
源是酒。”世亲菩萨在《俱舍论自释》中说:小乘有部中的戒
律派说,饮酒是恶趣之因,放逸之根源,永无开许,故不能饮
用。释迦光尊者说:“故酒是一切过失的根本,连草头许也不
能饮用。”法友律师在《戒律根本论大疏》中说:“小乘有部
中有说饮酒是自性罪,如杀生等均是恶行。”
二、与大乘菩萨戒相违
《圣者央掘魔罗请问经》中说:“饮酒后转生为淫人、
黄门,因为饮用了极为不清净的酒的缘故。”
《大乘长善净恶(布萨)论》中说:“众过依于酒,故
应尽断除。”
在《报恩经》以及小乘的《大毗婆沙论》中都讲述了这
么一个公案:在迦叶佛时代,有一禀性贤良的五戒居士,一天
因吃饭时,菜里盐放得太多,而口渴难忍,他急于解渴,便把
家中的酒喝了,结果酒醉而失去了理智,这时邻居的鸡跑到他
的家里来,他把鸡捉了杀掉下酒,不一会儿,邻家的女主人跑
来找鸡,又一时性起把女主人强奸了。事发后,他被邻居家告
到了官府,官府在审问时,他又全然否认所犯的恶行。就这
样,因为不谨慎喝了酒的缘故,这位本来持戒相当不错的居士
接连犯下了偷盗、邪淫的根本罪,以及杀生与妄语的支分罪,
给我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教训。
《宣说大乘菩萨行境经》中云:喜欢饮酒的人,饮酒后
常作放逸行,受到智者呵斥,今生后世渐成愚痴,所以有智慧
的人应遣除对酒的欢喜心,尔后方能获得功德,对他人也应作
如此宣说。
《大涅槃经》等经中不但对饮酒作了遮止,还对卖酒、
出售武器、贩卖人口作了遮止,还规定了不能到王宫、妓女、
猎人、种姓下劣者、卖酒人那里去。甚至连卖酒人那里也不准
去,可见大小乘经论中都对饮酒作了严格的遮止。
三、与密乘戒相违
密乘的三昧耶主要分为共同的三昧耶和不共同的三昧耶
两种,共同的三昧耶即是显宗的别解脱戒和菩萨戒,从上看出
遮止了饮酒,而不共同的三昧耶也同样遮止了饮酒。
事续部中的一续典中说:应断除肉、酒、大蒜、葱,受
用清净饮食。
《不空绢索续》中说:欲想得到成就,应断除饮酒。
《清净续》中说:不能饮用酒等物,不能做对众生有损
害的事。
《大坛城续》中说:能醉人的酒,不能布施,也不能劝
人布施,因为酒是一切过患的根本。
《金刚顶续》中说:酒是一切衰损的根源,故应断除。
《不动愤怒续》中说:具足智慧的人不应饮酒,因会受
世间人的呵斥,故应断除饮酒。
《时轮金刚》的二十五条戒中,也专门有遮止饮酒的一
条戒。
《胜乐续》和《文殊根本续》中说:若修密者醉酒,堕
号叫地狱。
巴智仁波切总结饮酒的过患说:“总之,饮酒会导致犯
舍弃众生的根本罪,欺骗作为供养处的上师和欺骗众生等四黑
法,因此应予以断除。”
2、犯缘
一、基。凡是以米、麦、花、果等原料酿成,能醉人的
都称为酒。若饮只有酒色,无酒香、酒味,不醉人的不犯,如
酒被煮掉后,饮用所剩下的水不犯。若以酒煮药,已无酒味、
酒香的不犯。
二、发心。酒作非酒想,仍获相应罪,非酒作酒想,获
支分罪。
三、加行。手拿酒瓶,送酒入口,买酒送人等。
四、究竟。只要酒入咽喉,便已得罪。
3、开缘
小乘视烦恼为毒,因为小乘没有圆满证悟法无我空性,
无法成就大乘见道那样的功德,因此佛在别解脱戒中对饮酒并
没有作直接开许,而只对病人在涂疮、漱口上稍作了开许。
大乘一方面需同样遣除自相续的烦恼,另一方面在发起
菩提心后,不再对烦恼畏惧,而是在殊胜的见解摄持下,直接
投身到轮回中忏罪积资、圆满福慧。故大乘菩萨在菩提心摄持
下,在必要时连四根本戒都可以开许,如大悲商主以慈悲心杀
一贼人而圆满了万劫资粮,同样饮酒也有这样的开许。
若是已证悟成就的瑜伽师,开遮则不同,因成就者证悟
世出世间万法都是假立幻化而成的,比如中观不但认为涅槃的
万法是空无自性,而且轮回的万法也同样是空无自性。故《般
若十万颂》中说:安住于无生的空性中,对幻化的万法不起执
著,就不会造恶业。已获究竟证悟的圣者更是体悟了一切法都
是大平等、大清净,其本性都是智慧,了无罪业可得。在凡夫
面前有酒色、酒香、酒味、能醉人的酒,不能令成就者醉倒,
其实已不成为我们意义上的酒,成就者喝这种“酒”不会造下
恶业。而戒律是为了防恶止非的,因此也就无需为圣者制定类
似于针对石女的儿子的杀戒。
巴智仁波切等祖师指出开许饮酒是指下列两方面的情
况,一是生起次第、圆满次第等的修法已得稳固的瑜伽师,他
在吃下毒药后,能凭自己修行的力量完全把毒化解掉,这时他
可以被开许饮酒,因为酒在他而言已变成了甘露,故怎么饮用
都不会犯戒,就象一般鸟类吃了剧毒必死无疑,而孔雀吃后非
但无害,还会使羽毛更为鲜艳一样。如布瓦巴、寂天菩萨、那
洛巴和汉地的济公和尚等成就者,一次强盗们把酒供养给了那
洛巴后,那洛巴把酒都立即化成甘露喝了下去。二是没有具足
上述功德的密乘弟子。密乘无上续部的三昧耶中规定在参加密
乘灌顶及会供时应该饮酒吃肉,但在密乘中,他们在参加密乘
灌顶及会供时只能以手指沾酒,轻触舌面,这样既不会破小乘
饮酒戒,也不会破坏修行密法的缘起。以前萨迦班智达等在作
秘密灌顶时,就是用糖、酸奶、酒等在舌头上碰一碰,会供时
也以大部分上供给了护法,只留一点在舌头上轻碰。
巴智仁波切还强调说:如果没有稳固的生、圆次第的修
法,还没有把酒转化成甘露的能力,分别心没有一刹那安住的
时候,还以修密为借口去饮酒,他们所产生的只是世俗的过
患,而不是出世的功德,只有堕入地狱,绝对不可能得到密乘
的悉地。同样,现在上师法王如意宝也在一再如此强调。
4、饮酒是自性罪还是佛制罪
自性罪(又称性罪)是不论佛有无制定此戒,其行为的
本身(自性)即是罪业,如四根本罪等。犯罪所感恶业的轻重
因具体行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佛制罪(又称遮罪)是违反了
佛制定的戒律所产生的罪业,是由对佛、法不恭敬所致,如非
时食等,因此所受的果报远远比自性罪要严重。其犯罪所感恶
业的轻重可从戒律学处中了知。有的自性罪与佛制罪互为交
叉,比如杀生等四根本罪,既是自性罪又是佛制罪。
关于饮酒,有的说是自性罪,也有的说是佛制罪。世亲
菩萨在《俱舍论自释》中说:小乘有部中的戒律派认为饮酒是
自性罪,俱舍派认为饮酒是佛制罪;巴智仁波切引用《圣欢喜
经》说明饮酒是自性罪;释迦光尊者在《戒律三百颂自释》中
说饮酒是佛制罪。
我们从《善恶所起经》、《圣欢喜经》、《大智度论》
等经论中指出的种种饮酒过患,以及佛甚至对病人也未开许饮
酒中可以知道,饮酒本身是自性罪,又从佛所制定的戒律中,
居士得支分罪中可以得出,饮酒同时又是佛制罪,因此说饮酒
既属自性罪,又属佛制罪。
5、断除饮酒的功德
断除饮酒后,与以上饮酒过失相反的功德都可以得到。
如《佛说五戒功德经》中说,不饮酒的人获得三十六种功德,
如马上能知所知法、不作疯狂行为、不放逸、有惭有愧、转生
人天等等。
不饮酒是衡量三戒清净的标准之一,能获得五道十地的
功德,获得暂时与究竟的解脱。
6、酒戒是五戒的基础
因为饮酒本身的极大过患,以及导致失坏其他戒律。因
此萨迦班智达、宗喀巴大师、巴智仁波切、麦彭仁波切等祖师
在传居士戒时都强调首先必需守持酒戒,即若只守五戒中的一
戒,这一戒就必需是酒戒,若守多戒,须在酒戒上再增受其余
的戒。
但现在一些人学密法而不戒酒,以为饮酒是密乘中必不
可少的行为,另外有一些人看到了这些不如法行为后,也误以
为容许饮酒是密乘的一大特点,因此而产生了对密法的误解。
这就把恶劣的非法行为误以为是无上密法,真正的密法又少有
人能够弘扬,这也是末法时代混乱、颠倒的一大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