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豪解说超恐怖游戏1:佛门财物当敬畏 因果法网无处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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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财物当敬畏  因果法网无处逃
●了悟子   很早就想写篇文章,谈点有关“敬惜佛门财物、忏悔念佛报恩”的感想,但一直没敢动笔。一则因为身为居士,业力凡夫,起心动念,无不是罪,哪有资格对别人说三道四;二是深知佛门因果重大,报应可畏。“啼得血流无用处,不如缄口过残春”,乃是上策。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世风的浊化,我的忧虑和伤感有增无减。不忍正法衰,不忍众生苦,未学终于要斗胆说两句了,并承担与忏悔一切罪过,不为自己求名利,但愿众生得离苦。    首先请允许我顶礼恭请诸位佛子,求您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细心读读《佛说善恶因果经》、《佛说因缘僧护经》、《大乘金刚经论》、《大宝积经》,莲池大师的《竹窗随笔》、《缁门崇行录》,《印光大师嘉言录》等圣经贤传,其原文都非常优美流畅、平实易懂,无须翻译,心诚自通。佛无妄语,师不欺我,读后必深信因果,谨言慎行。先从莲池大师的《竹窗三笔》中摘录一则分享——
   出家利益。古德云,最胜儿(ni),出家好。俗有恒言曰,一子出家,九族升天。此则赞叹出家,而未明言出家之所以为利益也。岂曰“不耕不织,而有自然衣食之为利益”乎?岂曰“不买宅不赁房而有自然安居之为利益”乎?……古人偈曰:“施主一粒米,大似须弥山,若还不了道,披毛戴角还。”又云:“他日阎老子与你打算饭钱,看你将何抵对?”此则出家乃大患所伏,而况利益乎哉!所谓出家之利益者,以其破烦恼、断无明,得无生忍、出生死苦。是则天上人间之最胜,而父母宗族被其泽也。不然,则虽富积千箱,贵师七帝,何利益之有?吾实大忧大惧,而并以告诸同业者。
   这种“涕泗交零,稽首顿首以劝”的千古警语,在古圣先贤的著作中比比皆是,可惜如今不多见了。请看《梁武帝问志公禅师因果文》中的一段:
  梁武帝问师曰:“佛法微妙,能度生死苦海,超脱轮回烦恼。而有人幼少出家,深受师恩,及长却不乐修行,侵损常住,还俗娶妻。这种人日后如何?”志公曰:“此辈罪根深厚,福力浅薄,不信出家是解脱道,不知犯错忏悔后仍可得安乐。……佛门中钱米财物,来自十方施主,他们缩衣节食布施,原为僧人安心修道资粮。僧人不精进修道已觉惭愧,却搬去还俗娶妻,罪报难逃,直入地狱,求出无期!”   当初有个杨和尚,是个德行端正、学有所成的高僧。一日想外出参访善知识,刚要出门,就被护法神蛇王扯住,要他还一匹绢再走。杨和尚说:“我在寺中,未曾欠债,还什么绢?”蛇王说:“难道你忘了,当年你曾经拿纸一张,包果子送给你母亲。算到今日,连本加息该还一匹绢!”僧人不服,质问蛇王为何不去管管那些胡作非为的人,独来找自己麻烦?蛇王说“旁人不学好,自有恶报时,一旦恶贯满盈,我自然会找他算帐,将他打入地狱,受罪满期,再作畜生,偿还夙债。你若愿入地狱,我也就不扯你了。”僧人大惊,却又不解何故欠一还万。蛇王告诉他说:“我受佛咐嘱,管理寺院财物,大到金银财宝,小到粒米寸丝,都有信施记录,因果连十方,舍一得万报;浪费、侵损常住,日夜计忽追还。因此你用过一张纸,今日需还一匹绢。”杨和尚听后胆碎心寒,连忙拜倒请罪,并迅速筹得一匹绢,归还寺庙。乃作一偈,警诫后人:
“日勤操劳夜坐禅,免得伽蓝算饭钱。
  若不听吾警诫言,堕落地狱万千年。”
说罢此偈,腾空而去。蛇王作偈赞曰:
“侵占常住地狱因,偷盗财物祸相随。
拿纸还绢腾空去,债业牵缠怕轮回!”
   志公禅师讲完这桩公案,又道:寺院有余钱米,切莫图利借人,应当用于弘法利生,慈善布施,才对得住佛法和施主……僧道受供,要知惭愧。我食一粒米,农夫汗淋漓,今生不得道,披毛戴角还。故应诵经念佛,用功修持,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与众生积福消灾,同登佛道,同证菩提。同样的道理,我们居士也要舍得布施,广修供养。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广辟大福田,圆满波罗蜜。偈曰:“若要开通佛法门,殷勤供佛及斋僧。常住三宝最珍重,莲池九品帐目清。”
      正因为因果重大,罪福悬殊,所以历代高僧大德莫不恪守清规,严持戒律,真修实证,冰清玉洁,嘉言懿行,万古流芳!历史上不乏“杨歧灯盏明千古,宝寿生姜辣万年”之类的佳话。印光大师在《复邵慧圆居士书》中解释道:“杨歧灯盏者,杨歧方会禅师,在石霜圆会上作监院,夜间看经,自己另外买油,不将常住油私用。宝寿生姜者,洞山自宝(寿)禅师,在五祖戒禅师会下作监院,五祖时有寒病,需用生姜红糖熬膏,以备常服。侍者往库房求此二物,监院曰:‘常住公物,何可私用?拿钱来买!’戒禅师即令持钱去买,且深契其人。后来洞山住持缺人,有求戒禅师举所知者,师云‘卖生姜汉可以!’”
   印光大师初读《沙弥律仪》,了知盗用常住财物的报应,“心甚凛凛”,因此,“凡整理糖食,手有粘及气味者,均不敢用口舌舔食,但以纸揩而已。……近世俗僧,多以钱财用之于结交徒众俗家,光一生不愿结交,不收徒弟,不住寺庙。”可谓精严戒德,道行卓绝。“法语超尘俗,慈心普蕴涵,春风来大地,秋月照寒潭。”如此高风亮节,令人肃然起敬!
   与古德相比,现今的世风颓废,道业衰微、人心不古,大有不堪言处;耳闻目睹,学佛者莫不痛心疾首。《竹窗随笔》云: “古人学者,宾主相见,才入门便以此一大事因缘递相研安究。而今群居杂谈,率多世谛(俗务);漫游千里,靡涉参询。遐哉古风,不可复矣!”“予单丁行脚时,忍饥渴,冲寒暑,备历诸苦。今幸得把茆盖头,虽不识修行,而识惭愧。云水(僧)乍到,供事惟勤;己身受用,不敢过份。盖谓‘曾为浪子偏怜客,穷汉起家,惜土如金’也。而今乍人缁门,便住现成庵院,事事如意,喻似富家儿,不谙民间疾苦。纵才智兼人,无赖参访,而闭门自大,习成我慢,增长无明,亦所失多矣!”
书中亦有“以斋僧钱作僧堂,而有火枷之报”,“有为之功,多诸过咎,天堂未就,地狱先成”,“不见僧过,非为僧言”等针贬时弊、振聋发聩的至论。以出家人的功德,尚且担负因果,而我辈凡夫俗子,六根不净,三业污浊,起心动念无不是罪!倘若因缘成熟,除了下地狱还有别的结果吗?!余思之再三,惊心动魄,每每仰天浩叹,愧疚欲死!从此忏悔消旧业,念佛度残生,断不敢争强好胜,拨弄是非也。静坐常思己过,闲居莫论人非,死心塌地念佛,志求上品上生,同出苦轮,同圆种智,方不虚此生、不负佛恩也。   未学愚钝,无以供养诸师大德,只有一片赤子之心,数句浅陋之言,敬劝诸位居士同修:“佛门财物当敬畏,举头三尺有神明!”所以,进入寺庙当以拜佛参学为重,至诚恭敬,心净业清,如入皇宫,如履薄冰,克己守戒,谨言慎行。盖佛法利益,唯于恭敬中求。而佛门乃十方常住之圣地、人天供养之福田、诸佛护念之净土。一饮一啄,因果如山。清净布施者,功德无量;贪图财物者,罪恶滔天!一点偷心,万劫钩缠;半缕邪念,轮回路险。白吃白住,谁说合算?悬崖勒马,迷途速返!岂不闻《果报录》所载“毛侃骗僧钱米堕地狱”之事实乎?有诗为证:
“幽州毛侃异人流,负骗山门债难酬,
生前造作无边业,死后泥犁(地狱)苦未休。
奉劝丛林往来客,敬惜僧物莫贪求!”
   《宝梁经》说:“宁可吃自身肉,不可偷三宝财物。”唐朝洞山良价禅师有诗曰:“常住须凭戒力抉,莫将妄用恣贪图。掌他三宝门中物,惜似双亲两眼珠。暗里纵能机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诛。丝毫若也无私取,免至来生作马驴!”痛哉斯言,可为警钟!
    谨以此文彻底忏悔本人全家以及有缘众生过去所作的一切罪业,祈愿业障消除,六根清净,一切罪业,化为泡影。离苦得乐,明心见性,往生净土,圆满佛乘,超凡入圣,利乐有情!
【附录】“杨歧灯盏明千古,宝寿生姜辣万年”
印光大师
 
  光初出家,见“杨岐灯盏明千古,宝寿生姜辣万年”之对联,并沙弥律,言盗用常住财物之报,心甚凛凛。凡整理糖食,手有粘及气味者,均不敢用口舌舔食,但以纸揩(擦手)而已。
   “杨岐灯盏”者,杨岐方会禅师,在石霜圆会下作监院,夜间看经,自己另买油,不将常住油私用。
   “宝寿生姜”者,洞山自宝禅师(宝寿乃其别号),在五祖师戒禅师会下作监院。五祖戒有寒病,当用生姜红糖熬膏,以备常服。侍者往库房求此二物。监院曰:“常住公物,何可私用?拿钱来买!”戒禅师即令侍者持钱去买,且深契(佩服)其人。后洞山住持缺人,有求戒禅师举所知者,戒云:“卖生姜汉可以。”
 
  (印光大师《复邵慧圆居士书一》)    佛经中关于偷窃常住财物之报   地藏菩萨本愿经及诸多律藏中,都有说明,偷窃常住财物是五无间罪,因为寺院常住物是十方三世三宝共有,非一僧一寺院所有,故而若于某寺犯罪,则欠十方三世所有寺院,所以,罪过极重,只有如理如法于大乘门中进行忏悔,或能消除。  《地藏经》:“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遇破用常住者.说亿劫轮回地狱报。”  《觀無量壽經》: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中生者,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祗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以諸惡業,而自莊嚴。如此罪人,以惡業故,應墮地獄,命欲終時,地獄眾火,一時俱至。』   有的师兄疑问:为什么偷窃常住罪过如此大?    所謂常住(梵語nitya-sthita),略稱常,為無常之對稱。佛法僧三寶常住之地曰常住。此常住地上,屬十方三世常住三寶所共有之物,即曰常住物。如寺院之房屋、田地等不動產、法器、炊具、交通工具等動產皆是也。限於當處,不得出外,但得受用,不得分賣,故曰常住物。   盜常住物及僧眾物之罪極重,應墮地獄(梵語naraka)。
【常住物】指常备以供僧伽受用的僧物。又称僧物或常住。其义虽可通于三宝物,但一般指大众受用的财物(即僧物)。如僧房、田园、果树等不可移动者,以及什具、经卷等可移动者。又米谷钱帛之类虽贮置但严掌其出入,永备大众受用,亦称为常住。
《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十四云:
‘若有四方常住僧物,或现前僧物,笃信檀越重心施物,或华或果或树或园,饮食资生床褥敷具,疾病汤药一切所须,私自费用或持出外,乞与知识亲里白衣,此罪重于阿鼻地狱所受果报。’
此谓伽蓝房舍等可供四方僧伽受用的资具,称为常住物。若私自占有,或买卖即犯重罪。
‘僧有四种。一者常住常住,谓众僧厨库、寺舍、众具、华果、树林、田园、仆畜等,以体通十方不可分用,总望众僧如论断重。僧祇云:僧物者纵一切比丘集亦不得分。此一向准入重摄。二者十方常住,如僧家供僧常食,体通十方唯局本处。若有守护望主结重。同共盗损应得轻罪。(中略)三者现前现前,必盗此物望本主结重,若多人共物一人守护,亦望护主结重。四者十方现前,如亡五众轻物也。’
此谓僧物中,厨库寺舍等为常住常住;供僧之常食等为十方常住;现前僧物为现前现前;亡僧之遗品为十方现前。前二种为四方僧物,后二种为现前僧物。
是以方等经华聚菩萨:五逆四重我也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
   《观经》:“遇善知識,以大慈悲,即為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廣讚彼佛,光明神力,亦讚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此人聞已,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地獄猛火化為清涼,風吹諸天華,華上皆有化佛菩薩,迎接此人。”《大悲心陀罗尼经》:“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 神妙的陀罗尼章句——略说大悲咒(节选)
益西彭措堪布   我们一生造了多少罪业,每个人自己心里清楚,尤其是发心为常住作事的师父们,对于佛、法、僧物是不是如律行持?自己的戒律是否圆满、清净?……真正检查起来,心相续中造了无量无边的罪业。如果想清净罪障,每天持五遍大悲咒就能有力地净罪。时间这样短,效率这样高,何乐而不为呢?主要是贵在坚持,对大悲咒生起不怀疑的信心。每日持五遍,就可以获得无量功德、灭无边罪业。用这七、八分钟作世间其它事,能积累什么殊胜资粮?有什么能力忏除重罪?何况每天持大悲咒,有九十九亿恒沙诸佛护念,这对于我们五浊恶世的修行者来说,是多么大的护佑。
   在众多罪业当中,有一类罪业果报极严重而又极容易造下,那就是侵损常住财物,错用、浪费常住财物。很多寺庙的住持、管家,因为不懂因果或者不谨慎取舍因果,时时会随自己自以为是、随心所欲的习气,造下堕地狱的恶业。这一类的事非常多!下面看一则公案:
   以前湖洲有一座白雀寺,住持叫弱庵律师。寺院里建一座大悲殿,缺少一块石阶。施主潘某捐二十金来建修石阶。弱庵律师认为庙里没有厕所,僧众有很多不方便,就自作主张,拿这笔钱先修建厕所。不久,律师死了,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后来有个沙弥忽然得了疯癫症,住持把他关在一间房子里。一会儿他逃了出来,问是谁解了绳子,他说是弱庵和尚。大家都认为他打妄语。律师马上附在沙弥身上说:“他确实没有说妄语,就是我呀!我因为错用、亵渎大殿石阶,冥府里常常用大石头压我,苦不堪言!你们快替我取下石头,用水洗干净之后,把石阶铺完,而且召集僧众给我念《梵网经》,我的苦楚才能解脱。
   他的徒弟就去为他起石块、诵经,做完之后,律师才离去。沙弥于是清醒过来。(《现果随录》)
   这是把修佛殿的钱用在修厕所上。修佛殿的钱属于佛物,修厕所的钱属于僧物。住持自作聪明,自以为可以随意支配,岂知把佛物乱用在僧物上,始终无法逃脱因果,这块大石头最终压在自己身上,苦不堪言!像这一类的因果债,放眼看一看,有多少人在随随便便地造,有多少功德款被随意错用、有多少公私不分、又有多少人把常住财物作为私人用?!
   《观佛三昧经》说:“盗僧蔓物,超过杀八万四千父母的罪业。”《方等经》上华聚菩萨说:“五逆四重,我也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宝梁经》说:宁可食自己身肉,也终不用三宝物,感召大苦报,以罪业要一劫受苦、超过一劫受苦,因为侵损三宝财物的缘故。
   【若诸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纵忏亦不除灭。今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谢,然始除灭。今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
   “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就是侵占、损坏、食用常住的饮食和财物。比如,借用常住财物不还,在家人去寺院受用常住饮食不给钱,常住财物不善加保管导致损坏,常住功德款挪为私用或者错用,等等。
经中这样说:如果有众生侵损常住的饮食、财物,本来千佛出世也不通忏悔,即使忏悔也不能灭罪。现在持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如果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谢,然后才开始除灭。现在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前来作证,一切罪障都得以消灭。
   上面是举“侵损常住饮食、财物”一例说明“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的重罪,以大悲咒的威力可以灭除无余。其它严重的罪业还有很多,念大悲咒同样能消除!
 偷盗常住财物,罪不通忏
    问:偷盗常住财物可否往生?  答:这个我不能答覆你,你去读《地藏经》,《地藏经》上释迦牟尼佛讲过,你去看看就晓得。佛说五逆十恶的罪佛能够救,偷盗常住这个罪佛不能救。(净空法师·答香港参学同修之五十六 2006/12/1)  问:四众弟子未深入经藏,常在道场活动,有意无意中盗十方常住物。请问、居士如何忏悔?出家众如何忏悔?  答:这个事情,果报很可怕。《地藏经》上讲得很清楚、很明白,你一旦明白了,以后决定不做。无论在家、出家,都不可以盗用,十方常住物要爱护;如果有意无意没有照顾周到,都有罪过,我们自己用心不善,没有好好去照顾到。什么叫做忏悔?后不再造就是真正忏悔。这当年章嘉大师教给我的,他告诉我,“佛氏门中,有求必应”,你有求而没有应,这是自己业障深重,把你这个缘障碍住。应该怎么办?业障忏除了,你所求的就现前了,真的是有求必应。怎么个忏悔法?后不再造,五十年前老师教我的。我在这一生当中用这个方法消业障,长智慧,非常有效,真正是有求必应。我愿求的,没有一样是没有感应的,都是依照老师教导的方法去做。所以在这个地方我也是常常提出来供养大家。(净空法师·学佛答问·净宗学院之四 2006/3/4)  问:学生以居士身分常住寺院,自己购买机器刻录老法师光盘免费结缘流通。请问是否应交电费?  答:应交,在寺院里头要交电费。或者是这个寺院里对你客气一点,那你对寺院要有供养,这个供养决定要超过电费,你这就功德无量。这里头还有个方法,不交电费也行,做什么?把功德回向给常住,这寺庙里,我替寺庙做功德,这也行,这也能讲得通。寺庙里没有做,我替它做,替它弘扬佛法,这个都行。由此可知,凡事都不是一定的,面面都圆融。(之三十三 2006/5/19)  问:请问利用道场的资源,达成个人名闻利养的目的,会有什么果报?  答:佛在经教里面对于偷盗讲得很多,讲得非常清楚,这属于偷盗。如果你偷盗一个人的,个人的财物,你将来只还一个人;如果你偷盗国家的,像中国这么大,就很麻烦,中国有十三亿人,你的债主就有十三亿。国家的财物你要偷盗,麻烦可大了,十三亿,你到哪辈子还得清?所以这个不能不晓得。道场财物叫三宝物,佛在经上常讲,你造五逆罪,佛都有办法救你;你偷盗常住物,就是道场的物,一切诸佛共同来救你都救不了。为什么?佛门太大了,佛教这个团体太大,遍法界虚空界,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国家有限。遍法界虚空界所有佛教这些道场都有分,你在这里偷盗就全部都有分,这个帐就算不清了,果报在阿鼻地狱。这个不能不知道。因为偷盗有偷盗的习气,无始劫的习气,不知不觉就犯了。占一点点小便宜,这是人之常情,以为没有过失,不知道结罪有这么严重。(之六十 2007/1/26)《因果问答》 http://www.dizang.org/wd/yg/index.htm侵损常住,罪堕地狱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摘录)
净空法师主讲   地藏菩萨本愿经·观众生业缘品:
【若有众生,侵损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这是造极重罪业的第三种。我们一定要记住:第一个是不孝父母,第二个是不敬三宝,第三个是侵损常住。侵是侵犯,损是损坏,常住结罪很重,这是属於偷盗戒,诸位都应当要知道。一般人把这些事情看轻了,以为这是小事,微不足道,不知道犯了严重的过失。佛在经上讲得很清楚,我们一定要细心体会。  常住有四种,所谓「常住常住」,是指寺院、庵堂、道场里面这些不动产,土地、田宅、房屋,所以称之为常住常住。只可以受用,决定不能变更买卖,这是常住物,你要是变更买卖,罪业极重。第二种叫「十方常住」,十方常住就是我们常讲的四事供养:饮食、衣服、卧具、医药。这是十方信徒供养出家人,不是指定某一个人的,这个道场里面所有出家人都有分。如果你据为己有,这是盗戒。第三种叫「现前现前」,这是我们得到信徒的布施。这个布施范围比较小,只是现前的这些出家人。不像前面讲十方,十方那是所有一切出家人统统有分。古时候出家人没有家,只要是道场都可以挂单,都可以受用,他应当要接受。因为这个供养是供养十方,所以一切出家人都有分。第四种叫「十方现前」,现前之物;譬如出家人往生了,他遗留下来的物品,这叫十方现前。虽然是现前,他所遗留下来的东西十方都有分。所以结罪是从这个地方结的。  世间的偷盗,你偷一个人的,你欠一个人的债。这一生你夺取别人的,你来生要还他,这是一定的道理,因果报应。我们夺取,将来在来生遇到缘了,我们财物也被别人夺取。我们要去侵占别人的,将来别人也侵占我们的。所以人与人之间有四种缘:报恩、报怨、讨债、还债,生生世世永远搞不完。我们到这个世间来干什麽?就是讨债还债、报恩报怨来的。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恩要报,怨算了,不要再搞,就把这个帐消了;我们欠别人的要还,别人欠我们的不要了。把这个帐从这一生都把它了结了,这样才能专心念佛,才能够往生净土。如果你恩怨债务常常记在心里面,到时候佛来接引拉都拉不动,你在这个世间事没有完,这种事是没完没了的。 
 欠一个人的,你还一个人,这事好办。如果是地方政府的,譬如说这一个城市、这个地区公共的设施,你要是盗取麻烦就大了。为什麽?结罪要知道,公共设施是这一个地方人,纳税的财物来建设的。你要盗取,这个债主,这一个都市的人都是你的债主,你一个一个的还,你要还到什麽时候才能还完?诸位一定要晓得,公共设施,决定不能盗取,罪太重了。如果这个设施是国家做的,麻烦就更大了,将来结罪,全国人都是你的债主。现在有许多人不知道这个罪的轻重,随便破坏公共设施,这个罪太重太重了,这是向一国人结罪。寺院庵堂叫三宝物,这个罪比盗一个国家财物的罪还要重,为什麽?它是通十方,尽虚空、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人都有分,你这个结罪要向尽虚空、遍法界结罪,这麻烦更大了。所以,盗三宝物,哪怕盗一针一线、一草一木,都堕阿鼻地狱。有人说,这个好像太不合道理了,一草一木、一针一线算什麽,为什麽有这麽重的罪?你一想它主人是谁?你就明了。它主人是尽虚空、遍法界一切出家人,你向他们结罪。 
 盗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限於偷盗,盗在佛经里面的解释叫“不与取”。常住负责管理的人,他要权衡、要衡量,你要的东西该不该给你;该给你,他要不给你,他犯戒,他也犯盗戒,他据为己有,故意刁难不给你;不该给你,他给你也犯戒,所以相当不容易。管理三宝的财物,一不小心就造严重的果报,这个道理我们一定要懂得!我们如果说浪费三宝物,也是这个戒条。我们为三宝节省一分钱,是你自己种福,你种的福很大很大。为什麽?你是供养十方一切出家人,在他们面前修福;换句话说,你要是浪费侵损,你这个罪过就很重。可惜今天懂得这个道理的人愈来愈少了。现在谁讲戒律?讲戒律人家骂你。你讲戒律,一个听众都没有;但是那是讲真话。所以地藏菩萨讲「阎浮提众生,起心动念无不是罪」,这话是真的,一点都不过分。念念在造罪业,念佛往生谈何容易,这是我们一定要知道、要警惕,要晓得果报的严重性。   【若有众生,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前面两句这是举罪。『沙门』是修行人,并不是指僧尼,僧尼比沙门更殊胜。「沙门」,在家居士都可以称沙门,这两个字是梵语音译,它的意思是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瞋痴,所以出家、在家都可以称沙门。你只要认真修行,如理如法的修行人都可以称为沙门。沙门这个名称在印度是普通的称呼,所有一切的宗教徒,不一定是佛教,只要认真学习断恶修善,通常都称沙门。佛教传到中国来之后,沙门就变成中国佛教出家人的通称,可是诸位要晓得它通在家,称沙门是比较谦虚一个称呼。他装作沙门,他不是真的修行,装著修行目的必然是欺骗众生。这一段经文青莲法师在科判里面,把它判作破戒诳人,诳是欺诳、欺骗人。
  下面这是说他的罪状,『破用常住』。你不是真正修道人,十方供养是供养修道人,你真修道,他就得福了。他供养你修行,你修得很好,最低限度你来生得人身,生天享天福,他沾一点光。如果你要堕三恶道,你就亏负於他,你就欠他的债,这是佛家所谓“施主一粒米,大如须弥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要还债的。如果你在这一生当中真的修行,往生极乐世界去作佛,他的福就更大,他这个福田就真正种上了。由此可知,出家人这碗饭很难吃。“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世间行业很多,你为什麽要选择出家?选择出家,说老实话,不往生极乐世界,就堕入阿鼻地狱。我们要有高度的警觉,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非常严肃。   『欺诳白衣』,白衣是在家信徒,你欺骗他们,违背了佛的教诫。『种种造恶』,造恶是贪瞋痴慢,造作无量无边的罪业。这是第四类堕阿鼻地狱,阿鼻是无间,第四类的人。末后一类偷常住物,这是用盗心来窃盗,比前面侵损还要严重。 
 【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榖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后面两句是他应当得的果报。四种常住。你要是用盗心,偷盗的心窃取,或是你自己用,你偷盗自己来享受,或者是给你家亲眷属去享受,都犯这个罪,这个罪非常非常之重。《观佛三昧经》里面说,盗三宝物,他的罪过超过杀八万四千父母;杀害父母,前面就是阿鼻地狱罪业了。偷盗三宝物,那个罪比杀父母的罪还要重。重到什麽程度,我们无法想像,佛在经里面举的比喻,比杀八万四千父母那个罪过还要大。华聚菩萨在经上说,五逆四重我也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华聚菩萨是等觉菩萨,跟观音、势至、地藏菩萨是相等的,他们说的话是真话,不是假话。 
  (永远牢记:佛门一粒米,大如须弥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