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好为什么不演岳思盈:宋教仁——民主政治的开始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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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鸿谷 



  1905年8月20日,中国同盟会在东京赤坂区召开成立大会。由此,中国有了统一的全国性的反清革命组织。孙中山当然兴奋。此前10年的革命奋斗,孙先生对自己的革命命运颇为悲观:“不过欲有以振起既死之人心,昭苏将尽之国魂,期有继我而起者成之耳。”同盟会的成立,孙中山转向乐观:推翻清朝的革命大业可以及身而成。


  在广泛的乐观情绪里,宋教仁却另有冷思考:“慓忽敢死者易得,条理缜密之士盖寡,非先植其基,虽满洲倾覆,犹足为忧。”


  革命与建设,不可偏颇。宋教仁提出的问题当然重大。只是这一思考,未必被同盟会里的热血青年所认可。查索史料,坚定支持宋教仁的革命党成员只有杨笃生。更有意思的是,当时杨笃生是清廷考查各国政治大臣的随员。宋教仁在日本勤力翻译各国政治制度文献,即为杨笃生邀请。


  与意欲推翻清朝建立“共和”制度的同盟会对应,此时,清廷正在思考如何“君主立宪”。


  传统中国如何进入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转型,当是关键所在。在那个时代,两种不同的未来政治路向——“共和”与“君主立宪”,各自起步,开始竞争。


  100多年后,更心平气和地看待当年,无论“共和”,还是“君主立宪”,都只是外源性的政治制度资源而已,并非传统中国内生而出的制度。那么,真问题便是:外源性的制度资源,如何适应传统中国的政治土壤?其解决之道,决定放权“立宪”的慈禧,设计了一个9年的宪法预备期;而在孙中山先生的“革命方略”里,革命成功后,进入“军法”、“约法”时期——同样是9年时间,然后过渡到“宪法”时期。只是,计划赶不过变化。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如果说此前“共和”与“立宪”尚有竞争的话,此刻,清朝将亡,“立宪”无本可依,“共和”制度当然无可阻挡。历史以这种突如其来的方式,给中国人一次实践民主政治的机会。这当然值得后人再三思考讨论。


  以“力量(暴力)”获权的传统政治模式,在此机会突然降临之际,能否就此顺利进入民主的“授权”的现代政治轨道?这当然离不开具体的政治制度设计。“条理缜密”之士宋教仁脱颖而出。他所设计的“责任内阁”制度,以这样一种权力逻辑建构——国民选出议员,议员组成国会,国会多数党组成内阁(政府),执掌权力。那么,总统呢?虚位而已。


  权力由民所授,而非以力搏获。相比于传统中国政治,这当然是崭新的制度安排。


  只是,更冷酷地看,人事与制度——以钱穆先生所揭示传统政治的两端,来观察民国初立时期的政治运行。制度已经设计出来,核心问题则转向“人事”。换一种说法,这一制度的设计,尤其在其启动之际,是均衡的还是倾斜的,将可能保证谁的权力,实为重点。制度当然不可能独立于人事之外。


  宋教仁设计的制度里,虚位的总统,遂成人事之争的关键。


  辛亥革命以清帝逊位而告成功,中国传统的君主专制制度也由此终结。如果我们稍稍深入一些观察辛亥革命的实际,清王朝颠覆,实则由三种政治力量合力促成:清朝“立宪”运动产生的立宪人士为一方,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为另一方,而说服清帝逊位,完成“临门一脚”的袁世凯当然同样是一方政治势力。这三方,无论哪方,都难言已经准备就绪。历史并没有遂孙中山之愿,给出中国政治人物与国民予9年民主政治的“培育期”。


  清朝已亡,三方政治力量如何分配政治权力,考验各方智慧。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当然是权力分配,只不过不拘一时,而为长久设计。如何均衡与公正,自是关键。


  责任内阁制度当然是人民授权的制度,但回到当年的权力现场,真正的悖论就是:以授权和分权为要素的民主政治、权力的各个部分,比如内阁与总统权力如何均衡,才是重点。而事实上,在这两者的权力分配上,又对应着具体的、已经在位的人。结果,规则制定方,按李剑农先生的批评,“对人立法”,过渡限权总统袁世凯。规则已经偏离政治所需的权力均衡与制约。所以,袁世凯不免抱怨:“当为全国制定宪法,不当为防制一人制定宪法;制定宪法必取消防御主义。”出身传统政治系统、强悍如袁世凯,又如何可能将这种限权法律放在眼里呢?


  由此,现代政治在中国甫经起步,破坏的危险即已存在,本应公正与均衡的规则又有失当,制度建设遂为人事之争而替代,回归传统旧道,没有意外。


  细观民国初年的民主政治运作实际,我们可以得出的基本认知当是:政治制度是一个多方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与结果。这一过程在当年,更是传统以力获权,与以民授权的现代政治方式的转换时期,这个局面,空前复杂。所以,它其实需要足够充足智慧与时间成本,来完成整体性的均衡与适应。可惜,权力太诱惑,谁也等不及。


  果真革命易,建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