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超任江西省副省长:谁拿了“达芬奇”巨额退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13:53

近日,达芬奇天价家具是否为100%意大利原产被媒体热炒。特别是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达芬奇公司很可能利用在保税物流园区“一日游”赚取了3600万元的出口退税。假如该报道属实,那么达芬奇公司不但以假乱真欺骗了消费者,甚至还存在偷逃或骗取国家税款的嫌疑。

国产洋品牌“一日游”的秘密

按照央视的报道,达芬奇家具进口和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进出口贸易国为中国境内,也就是说它的原产国是中国,出口和进口国分别也是中国。这些家具先是运入保税物流园区或出口至境外,然后再进口至国内,通过这种“一日游”的方式轻松获得了出口和进口的全套手续,国产货摇身一变成了洋家具,身价倍增。

那么,什么是“一日游”呢?从贸易方式上讲,是由国内上游加工企业将采购的中间投入品或半成品,先出口至园区或境外并获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经加工后再由国内下游加工企业办理进口手续。这种操作方式最大的特点是改变了现行“货物实际离境方可退税”的操作模式,实现了国内货物出口至园区即可退税的业务需求,缩短了采购货物和出口退税的时间,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实现成本控制。

事实上,“一日游”现象已不是个案,目前在纺织、服装等加工制造业中也大量存在。企业除了成本因素的考虑,更重要的是看重了“一日游”背后的税负差异。

以达芬奇公司天价家具事件为例,其征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征、退税率之差为2%。如果在国内成立生产厂家,税差部分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同时,还要缴纳包括所得税在内的各种税费。而如果通过保税物流园区产销,就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运营成本也将大大降低。

假设达芬奇公司在保税物流园区外成立生产企业A公司,该公司全部产品都出口至园区,当期出口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成本为300万元,其征、退税率之差结转成本为1000×(17%-15%=20(万元),利润为1000-300+20=680(万元),出口退税=1000×15%=150(万元)。

而如果A公司在园区内成立,其成本为300×(1+17%-15%=306(万元),利润为1000-306=694(万元)。在忽略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根据税法规定,出口退税不并入利润所得额,则在区内成立生产企业要比区外成立企业的利润高14万元。

“达芬奇”的获利轨迹猜想

据《法制日报》报道,达芬奇事件曝光后,上海海关立即对达芬奇公司出口报关单据进行了逐票核实。经初步核查,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0949日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注册。2011年,达芬奇公司在上海口岸共申报进口186票进口商品。

由此我们可以猜想,达芬奇家具在国内生产出口后,经改头换面重新报关进口主要有两种操作方式:

一是入区转进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有关规定,一般进口货物保税,特定进口货物免税,出口货物入区退税,区内货物流转免税,货物进入国内市场征税。达芬奇公司正是看到了这一政策的优势,从国内购买低价的家具,进口至园区内进行加工改换品牌,再以高价进口至国内进行销售。这样国内代工企业可以享受到出口退税,园内的达芬奇公司又能享受免税政策,同时,进口到国内的家具由于价格较高,进口增值税与国内销项税额抵扣之后,其应纳税额也不会太大,可谓“一利三得”。

二是出境转进口。出境的操作方式类同出口保税物流园区,只不过在成本上要高于园区。假设出口意大利的一批家具,所需海运费用6400元、港口费用2600元、通关费用300元、陆运费用3000元,时间流转大约为60天。那么,如果将此笔货物通过园区进行结转,无海运费用和港口费用,只需通关费用300元、陆运费用3000元、园区操作费用1100元,时间流转大约为10天。两种方式相比可以看到,出口意大利需要运输成本123006400+2600+300+3000),而进入园区所需运输成本为4400元(0+0+300+3000+1100),节约成本65%,在时间上也缩短了50天。

到底是谁拿了巨额退税?

据央视报道2010年“达芬在中国创下40多亿元的销售额。那么,按照10%的“出口退税收入”计算,除去运费(成本的1%),假设“达芬有10%的家具来自中国,那么它就从中赚取了3600万元。如果更大胆地假设,“达芬有50%的货物都是中国制造,又贴上外国的标签,那么该公司2010年就赚取了1.8亿元的退税所得。如果这个比例按100%计算,“达芬比直接内销多拿到的退税就可以高达3.6亿元

达芬奇公司是否赚取了巨额出口退税,首先要从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谈起。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其出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为零。实现出口退税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与出口退税权;二是进行账务处理并已报关出口离境,且已收汇核销应纳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国产货物

据报道,达芬奇公司是一个品牌家具代理的进口商,这家公司既没有国内生产家具出口的能力,又不具备申报出口退税的条件,因此是不可能赚取巨额出口退税的。那么,到底是谁拿了巨额退税?

笔者分析有3种可能:一是达芬奇公司在国内设有生产家具出口的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专门出口境外或保税物流园区,在出口单证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达芬奇公司关联企业便可以获得出口退税二是达芬奇公司在国内设有专门的进出口外贸公司,主要就是收购新款样式的家具或委托国内有生产能力的家具厂按其提供的样式进行加工生产,并将收购的家具出口至境外或园区内的“大本营”进行加工换牌转为高档货。这样,达芬奇公司所属的国内外贸公司不仅兼有收购廉价家具提供家具资源的重任,还有为达芬奇公司赚取出口退税的能力。那么,在国内设有外贸公司与生产厂家对比,哪个更利于成本节省、周转资金和赚取出口退税呢?应当是投入成本少、便于操作的外贸公司。三是达芬奇公司在国内没有关联企业,只是依靠国内的生产商为其加工并出口。722日,达芬奇公司发出公开信,称其代理的“汤玛斯”美式家具确实存在部分产品在中国生产并通过上海保税区进口至中国的情形。但这部分家具是不是就是那10%,目前还不得而知。3600万元退税究竟是不是“达芬拿了,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