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二狗的妖孽人生25200:婚姻法司法解释未偏向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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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法律 #婚姻法# 【婚姻法是社会变迁最敏感的反应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与时俱进,如1、随房价上涨,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父母给儿买房儿媳没份;2、一方个人财产婚后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非共同财产;3、随绿帽案增多,专门规定亲子鉴定。很多人批评该司法解释,但是否思考过中国人的情感现状?为何变成这样?金钱至上的社会,对感情能有几多期许?http://126.fm/1M8zNG

    2011-08-12 23:41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16)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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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瀚 法律,学者 #群己权界#【财富与财产】《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引起巨大争议。《婚姻法》及其三次司法解释,理念上的缺陷在于缺乏人文关怀。由此导致的技术缺陷,在于整个婚姻法体系里没有对婚姻中的财富和财产进行区分(只分财产不管财富),这导致了通常妻子在家庭中付出更多的家庭服务这一家庭财富被完全忽视,司法实践因此而不可能将此财富折合为财产考虑。

    昨天 12:06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2)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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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T老愚 (老愚) 专栏作家 #左撇子剃刀#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是高物价时代重构两性关系的尝试:试图消除那些靠婚姻手段获取财富的女子的野心,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也试图强化情感与信任因素,鼓励男女以爱缔结神圣的婚姻。有女人担心这个解释会让女人吃亏,使其更不愿意结婚。打消了利益企图,解除了男人的顾虑,才有持久恩爱的婚姻。抱不劳而获想法的女人,当然失望了。

    昨天 12:32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7)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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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蹄蹄 专栏作家,原创 :婚姻法里那个共同财产的概念好像是女的比较吃亏啊。女的普遍赚钱少,照顾男的饮食起居,男的就该给零用钱。共同财产导致零用钱攒到离婚时候一起算,到时候男的还要机关算尽不给钱,如果财产归个人,就该每个月都给钱,明明有钱还不给我,就是对我不好,赶紧离,省得浪费青春。你看走投无路跳楼讨薪的民工都是年薪制,绝对没有日结的。

    2011-08-12 14:15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22)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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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娴 专栏作家 #婚姻法 中国《婚姻法解释(三)》中,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条款,引起很多议论。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规定夫妻婚后双方获得的财产为共同所有,但有6条除外,其中第1条就是:由赠与所得的财产或第三者死亡是留给夫妻一方而非双方的财产。因此,这样的规定还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

    昨天 13:25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1)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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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岳散人 专栏作家 :还是说个正经的吧。最高法那个关于“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原则上说归登记方所有”之所以招人讨厌,是因为男女平权不是表面上“妇女能顶半边天”,而是在社会角色差异与生理差异之下,承认特殊性的基础上进行权利平衡。在这方面,看上去的平等其实就是实际上的不平等。

    2011-08-13 14:52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227)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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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蓝眼睛 (贾佳) 专栏作家 :由新婚姻法的各种讨论,大家就可以明白:世界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想法,因为不要总是说:女人是什么样的,男人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一个样,也别再说女人现实男人懦弱,女人有不现实的,男人有不懦弱的,凭主观论断,势必是狭隘的。

    2011-08-13 23:25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43)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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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丹律师 (颜宇丹) 法律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我的理解是:父母在婚内出资为儿女买房,不可能明确约定只赠与儿女一方,那样太没人情味。但当儿子儿媳或女儿女媳关系恶化离婚时,父母当然不希望自家的财产落入外人腰包,所以遵循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赠与自己儿女一方的。

    2011-08-12 17:00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1)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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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诒和 作家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有份”… 高院对婚姻法的最新解释一公布,立即热议。有人说这是男人的福音,损害了弱者的利益;有人说这是婚姻中“彻底的AA制”;有人认为:这可能会改变年轻人是择偶观念。起码不再首选“富二代”,不再为房子结婚,意味着婚姻回归感情。是吗?

    52分钟前  来自网易微博 转发(13) | 收藏 取消收藏 | 评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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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律師 :我在@纵横法律网 写了#法律 博文《婚姻法"新解释"便宜了谁》 欢迎朋友们过来看看。#深圳律师 http://163.fm/K2BxE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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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iwehoiew :对话题为《为了避免小叔子抢我房产,准备要老公写下100万借条》的帖子回帖:看你这样称呼你小叔子和你婆婆,想必你的为人也好不到哪里,我始终觉得兄弟之间不会有什么过节的,要有也是因为女人引起的,所以说,你和你家婆都不是什么好性格的人。要回头想一>>http://163.fm/WoJoZ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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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yerA1律师 :我在@纵横法律网 写了#法律 博文《婚姻法"新解释"便宜了谁》 欢迎朋友们过来看看。#深圳律师 http://163.fm/K2BxE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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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hrfeju :在网易房产论坛【业主吹水】版下发表了话题为《水的硬度与人体健康问题》的帖子>>http://163.fm/VuREf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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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luobing :在网易房产论坛【青羊区】版下发表了话题为《青城庄园为你的健康保驾护航》的帖子>>http://163.fm/Mk06i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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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律師 :我在@纵横法律网 写了#法律 博文《我的婚姻谁做主——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六大焦点》 欢迎朋友们过来看看。#深圳律师 http://163.fm/Hi9W8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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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assy :新婚姻法的结果:老婆替小三还房贷。男人离婚更自由,小三也会更加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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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yerA1律师 :我在@纵横法律网 写了#法律 博文《我的婚姻谁做主——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六大焦点》 欢迎朋友们过来看看。#深圳律师 http://163.fm/Hi9W8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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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yerA律师 :我在@纵横法律网 写了#法律 博文《我的婚姻谁做主——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六大焦点》 欢迎朋友们过来看看。#深圳律师 http://163.fm/Hi9W8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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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事基 :作为一名有正义感的黄山人,请在事情真相公布前,拒绝购买黄山“岸上南山”的房子|黄山房产 - 黄山论坛|黄山社区-黄山地区最大的论坛社区 - Powered by phpwindhttp://163.fm/IRm3Q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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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农民众#小三没错# 至少别人合法!! 你争什么争!! 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 婚姻法新解释不过是把丑话说在了前头!! http://163.fm/HecX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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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luobing :在网易房产论坛【成都置业指南】版下发表了话题为《青城庄园为你的健康保驾护航》的帖子>>http://163.fm/GDP5u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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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农民众#小三有错# 婚姻法新解释不过是把丑话说在了前头!! http://163.fm/HecX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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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ongshengbu :在网易房产论坛【珠江御景湾】版下发表了话题为《小区物业维修收费真是高得出奇!》的帖子>>http://163.fm/AWbWG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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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luobing :在网易房产论坛【业内论坛】版下发表了话题为《青城庄园为你的健康保驾护航》的帖子>>http://163.fm/P1uc2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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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玉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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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详细]

质疑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说,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在维护共同财产制、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弱者利益方面还有欠缺,需要改进。因为女性共同还贷以后,实际上就放弃了个人买房的机会,尽管以后有补偿,但远远不够。新司法解释的规定缺乏性别视角,忽视了老百姓的婚嫁习惯。  [详细]

争议1-不动产归属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争议2-关于小三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争议3-堕胎权

◎条文: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近年来生育权纠纷案件增多,特别是一些女性看重事业,怀孕后单方做了人流,而男方不知情发生生育纠纷。法条保护了妇女自主生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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