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巡4.0乞丐版:“两高”报告反对票居高不下呼唤司法公正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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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反对票居高不下呼唤司法公正 [原文地址]

“两高”报告反对票居高不下呼唤司法公正
2011年03月17日 14:01
来源:人民网 
2011年3月14日 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对高院、高检工作报告分别进行了表决,其中高院工作报告赞成2242票,反对475票,弃权155票;高检工作报告赞成2306票,反对434票,弃权130票。笔者从网上搜集了五年来“两高”工作报告的表决情况,如下表:

1988年3月29日,人大台湾代表团黄顺兴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的表决中公开投反对票,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自1954年召开以来,第一次公开出现不同声音。由此开始,反对票的出现已经成为中国政治民主生活的常态现象,也令人欣喜地看到了表决器上的民意。但是,长期以来,“两高”反对票和弃权票之高,表明司法不公正已经成为影响民众生活的一大公害。
古罗马法学家有句名言:“法律是善良公正之术。”古今中外,人们都将“法”字解释为一种准绳、尺度。我国东汉许慎著《说文解字》讲:“法”平之如水,从水;触之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从水、从去,意味着公平、正直。“法”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是民众权益的保护神。当公民和法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当弱者受到强者的欺凌,当社会的良知受到恶势力的践踏,受害者能够寻求的、能够用来伸张正义的就是“法”。所以,公正是法律的精髓,公正是司法的灵魂。缺失公正的司法自然无公信力可言。公正执法能够给人民群众以切实的安全感,对党和政府充满信心;如果不能公正执法,人民的权利就不能得到切实保障。管子说:“私情行而公法毁。”徇私舞弊之风盛行,国家的法律制度就被破坏了。而且,每一次不公正的执法都会成为对人民群众一次新的威胁,成为对社会正义的又一次亵渎。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十次作恶本身对社会的危害还大。因为作恶不过是弄脏了水流,不公正的判决则把水源破坏了。”
但是,近年来的司法腐败已令人触目惊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症,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据人民网在今年两会前的统计,网友对两会热点词“司法公正”的关注排名第二。这说明,人们对我国司法公正状况充满关切和忧患;同时,也折射出司法公正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位置。现实中流传一个顺口溜很能说明问题。“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但至少“吃”已经很不够了。看看文强案件就很有代表性,办案人员眼里的文强——“我感到他的身上有三种气很重:酒气,淫气,霸气。”“他除了上班,就是喝酒、进夜总会、嫖娼三部曲。”“他太贪,连他自己都说,送钱的太多了,确实记不住了。”这种司法腐败容易引起民众法律信仰危机,民心丧失殆尽,导致社会失控。因此,必须坚决整治司法腐败,强化对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让其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大大减少司法腐败的几率,树立、恢复、加强公众对司法的信心,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当然,司法机关也必须严格自律,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圣经》记载,当以色列人在约旦东岸继续前进的时候,他们的领袖摩西告诫他们,要选大家公认的有智慧的人为审判员和官员,“他们必按公正的审判,判断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接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的人眼睛变瞎。”清朝时淅川厅署仪门联云:“受一文枉法钱,是为民贼;有半点偏袒意,难对神明。”执法者当以此自律,做到刚直不阿、不徇私情、公正廉明的清官形象,自然就会赢得人心、赢得信任、赢得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