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勃威到底能吃不能:46个公章讨薪斗不过“中国没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39:43

46个公章讨薪斗不过“中国没办法”

      前不久,深圳为迎接大运发文“严禁非正常讨薪”,上访讨薪就在此列。在舆论的批评下,立刻改口为“依法反应讨薪”。可是苏先生的遭遇则提醒我们,“依法反应讨薪”往往是场看不到尽头的马拉松。南方日报报道,苏先生曾是广州某服装厂的员工,2008年11月份,工厂老板突然消失,但工厂欠多名员工的工资共计22.3万元。多年来,他们一直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目前已走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及执行等所有法律程序,“走完所有程序,我手上已有46个行政部门盖的公章,但仍然拿不到钱”。

 

苏先生的遭遇是当下依法讨薪的共同困境,这也是很多农民工讨薪“创意迭出”的原因。跳楼秀、上访堵路或许能引发关注尽快解决问题,但是依法讨薪将会面临:讨薪期间不可能找工作,找代表签名、写材料、打电话、仲裁费、执行费、生活费、路费等无不需要费用,46个公章来回步步是钱,讨回的钱还能剩多少?苏先生家里被停电报复,“停了一年多的电,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有一些讨薪人还要再加上本人被打、妻子被拘留等等精神损失,整个讨薪过程的交易成本根本是不能承受之重。

 

总结起来,讨薪民工几大拦路虎包括:欠薪老板的“躲”、劳动监察部门的“拖”、劳动仲裁委的“高门槛”、卫生局的“骗”,还有就是司法部门的“没办法”。其实我国相关法律很多,条条都可以为苏先生维权。法律早就有“合同诈骗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等等,刑法修正案还增设了“恶意欠薪罪”。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往往“没办法”最大。

 

劳动监察没办法,仲裁没办法,一审二审没办法,46个公章也没办法。虽然法学家贺卫方有一句戏言说,有了宪法、有了刑法,也有了刑事诉讼法,但是大家都不努力的话,最终我们只能有一部法律这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没办法”。讨薪难种种案例中,我们遗憾的发现很多时候真是这部“没办法”说了算。

 

解决渠道不多吗?但程序繁琐周期长,包工头或用人单位有充足时间逃避责任,逃避制裁;主管部门不忙吗?各地基层维权部门积案如山疲于应付;职责不明确吗?明确但不衔接,重大情况通报滞后,农民工多方求助无门可入;执政能力哪去了?各自为政,重复工作,行政和司法资源大量浪费,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战机。所有环节都在“没办法”指导下,再多的法官和公章也只是虚张声势。

 

对付恶意欠薪难题,行政执法部门“有办法”在前,才不会导致司法部门“没办法”在后。司法部门“有办法”作定心丸,农民工才不会落得个“没办法”跳楼。为何总理替民工讨薪一讨一个准?因为任何一个相关部门只要不以“没办法”相推脱,对付黑心老板就个个都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