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师结界突破在哪打:兩岸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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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年表(1949至今)

 

1949.10

台灣:「反共抗俄,消滅共匪,殺朱拔毛,解救大陸苦難同胞。」

中共:「一定要解救台灣」、「活抓蔣介石」。

中共宣布向蘇聯一邊倒的外交政策,在大陸建立政權。

國民黨退守台灣。

 

1949.12.31

中共:「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在一九五O年的光榮戰鬥任務,就是解放台灣、海南島和西藏,殲滅蔣介石匪幫的最後殘餘,完成中國統一的事業,不讓美國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在我國領土上有任何立足點。」(「告前線戰士和全國同胞書」)

 

 

1950.6.28

毛澤東號昭「全國和全世界的人民團結起來,進行充分的準備,打敗美帝國主義的任何挑釁。」

6.25美國加入韓戰,第七艦隊進入台海。

6.27杜魯門發表「台海中立化」聲明。

 

1954.7

毛澤東:「我們在朝鮮停戰後沒有即時提出『解放台灣』的任務是不妥的。」

1953.7韓戰結束。1954.7越南停戰協定簽訂。中共進行東南沿海作戰計畫。

 

1954.8.22

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發表「解放台灣聯合宣言」(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

台美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1954.12.8

周恩來發表聲明,指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一侵略性的戰爭條約。

 

 

1955.4.18

周恩來:「台灣是內政問題,反對美國干涉。」

萬隆會議召開。

中共試圖以武力解放台灣之餘,試探以和平解放為另一方式,標示解決台灣問題的基點開始轉變。

 

1955.7.30

周恩來:「中國人民解放台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方式解放台灣。」(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

 

 

1956.1

周恩來:「為爭取和平解放台灣,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而奮鬥。」(「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報告」)

 

 

1956.2

中共:「告台灣軍政人員書」

 

 

1956.6

周恩來:「我們願意同台灣當局協商和平解放台灣的具體步驟和條件,並且希望台灣當局在他們認為適當的時機,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他適當地點,同我們開始商談。」

 

 

1956.9

劉少奇:「解放台灣的問題完全是我國的內政問題,我們願意用和平談判的方式,使台灣重回祖國的懷抱,而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武力,那是在和平談判喪失了可能性,或者是在和平談判失敗以後。不論採取什麼方法,解放台灣的正義事業一定能夠取得最後的勝利。」(「八大」)

 

 

1958.2.10

周恩來:「美國在中美會談中堅持要中國承認它霸佔台灣的現狀,是同它企圖製造『兩個中國』的陰謀分不開的。」(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

 

 

1958.9.6

周恩來發表台灣海峽地區局勢聲明。

 

 

1958.10.6

國防部長彭懷德發表「告台灣同胞書」

 

 

1958.10.25

國防部長彭德懷發表「再告臺灣同胞書」

 

 

60年代初

中共:「一綱四目」

 

 

1967.1

駐美大使周書楷:「一九六七年可能成為光復大陸的決定年。」

1966年「文革」運動,派系鬥爭,無暇顧及台灣問題。

美國參加越戰,台美關係平順。

台灣經濟建設超越大陸。

 

1960.6.17

人民解放軍福建前線司令部發表「告臺、澎、金、馬同胞書」

 

 

1964.12.21

周恩來強烈譴責美國長期霸佔臺灣,力圖阻撓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和製造「兩個中國」或「一個中國、一個臺灣」的陰謀。(第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

 

 

1971.8.20

中共外交部聲明:「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堅決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臺』或類似的荒唐主張,堅決反對『臺灣未定位』的謬論,堅決反對『臺灣獨立』的陰謀。」

美駐聯合國代表喬治.布什向聯合國正式要求把「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的議題列入聯合國大會第二十六屆會議議程。

 

1971.10.22

新華社發表「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評論文章

 

 

1971年底

中共:「中共即中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共進入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

台灣進入外交黑暗期。

 

1972.02.04

外長周書楷:「台灣今後『將採取彈性作為』,願與無敵意國家加強關係。」

 

 

1972.03.08

外長周書楷:「台灣準備與共黨國家逐步作外交接觸。」

2.27中共與美發表「上海公報」()

 

1972.06.30

蔣經國院長立法院報告:「我們站在民主集團一邊乃是永不改變的基本外交政策。」

 

 

1973.11.12

台灣蔣經國:「堅持反共立場,不與魔鬼交往」,但面臨「被包圍的孤立的局面」,不得不「根據和以往不同的觀點,來決定今後外交上所採取的方針。」

「國民黨四中全會」

 

1979.1.1

「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

1978.12.16中共與美建立「外交關係聯合公報」。1979.1.1雙方建立正式外交關係。

 

1979.1.30

鄧小平在華盛頓重申「中國希望和平解決臺灣問題」。

 

 

1979.4.4

蔣經國總統提出「三不」政策

 

 

1981

葉劍英發表「進一步闡明關於臺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即「葉九條」。

 

 

1982.4.2

國民黨「十二全」通過「貫徹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案」

8.17中共與美發表「八一七公報」。

 

1983.6.26

鄧小平提出兩岸和平統一的最新構想,即「鄧六條」。

 

 

1984.6.23

鄧小平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1987.10.16

中共國務院辦公廳公布臺灣同胞到大陸探親旅遊接待辦法。

 

 

1987.11.2

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

 

 

1988.3.14

中共檢、法單位發布「關於不再追訴去臺人員建國前罪行」。

 

 

1988.7.7

中共國務院公布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

國民黨「十三全」通過「中國國民黨現階段大陸政策」案。

 

 

1988.8.18

行政院成立任務編組的「大陸工作會報」,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有關大陸事務。

 

 

1988.9.22

北京成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

 

 

1988.10

國務院成立「臺灣事務辦公室」。

 

 

1989.1.30

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丁關根表示對臺工作分三個方面:「加強對臺經貿工作;進一步做好臺胞接待工作;促進兩岸學術、文化、體育、科技等領域的交流。」

 

 

1989.6.27,28

「國臺辦」、「經貿部」宣佈對臺政策不變。

 

 

1990.5.20

李登輝總統於第八任總統就職演說宣示:「如中共當局能推行民主政治及自由經濟、放棄在臺灣海峽使用武力,不阻撓我們在一個中國前提下開展對外關係,則我們願以對等地位建立雙方溝通管道、全面開放學術、文化、經貿與科技交流。」

 

 

1990.6.11

江澤民重申:只要雙方坐下來;真正本著「一個中國」的原則商談祖國統一,而不是搞「兩個中國」、「一中一臺」、「一國兩府」,一切問題都可以提出來討論、商量。(全國統戰工作會議開幕式)

 

 

1990.6.29

「國是會議」主張「功能性的交流從寬、政治談判從嚴」,並以專責的政府機關和授權的民間中介機構處理兩岸關係。

 

 

1990.10.7

總統府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研商制訂「國家統一綱領」。

1991.1.30陸委會成立。

2.19海基會成立。

3.14國統綱領通過。

5.1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1991.6.7

中央對臺辦發表「六七談話」。

 

 

1991.7.2

中共對外經濟貿易部發言人提出進一步促進兩岸經貿交往的五項原則。

 

 

1991.12.16

北京成立海協會。

12.17國務院發布「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1992.8.1

國統會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意說明。

 

 

1992.12.3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強調當務之急,是解決事務性的實質問題,有關「一個中國」的表述內容,我方立場始終未變,仍是依據國統綱領及國統會的決議。

兩岸預備辜汪會談的協商及工作。

 

1992.12.22

海協會副會長唐樹備針對我方外交報告書中所標示務實外交基準點是「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階段性平等,和平競爭」時表示,大陸方面不贊成兩岸對等政治實體的提法,這種提法無助於兩岸關係的改善。

 

 

1993.1.21

外交政策白皮書,表示我外交政策是「一個中國、兩個實體、階段性平等」理念,並積極尋求我在國際的生存空間,並以重返聯合國為長遠目標,中國統一為最終目標。

 

 

1993.3.18

陸委會公布「辜汪會談背景說明書」,明定其性質屬事務性及功能性商談,不涉及政治性問題。

兩岸針對辜汪會談地點及其會議性質進行預備磋商。

 

1993.4.27

辜汪會談於新加坡舉行三天。

 

 

1993.8.31

中共以「臺灣問題與中國統一」白皮書,向國際說明臺灣問題現況,其癥結,中共政府解決的立場與主張。

陸委會副主委高孔廉針對中共對臺政策白皮書發表五點初步分析,認為其對兩岸關係發展只有負面影響。

1992.8.29辜汪會談後續第一次事務性商談於北平舉行,大陸方面企圖擅改協議議題及先順序。

 

1993.9.16

陸委會發表對中共「臺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的看法--只有『中國問題』,沒有『臺灣問題』之回應聲明。

9.9行政院長連戰指示相關單位對中共白皮書予以回應,讓中共及國際間瞭解我重返聯合國的立場和主張。

 

1994.1.7

陸委會提出「現階段兩岸文化交流指導原則」。

辜汪會談後續事務性商談存在僵局。

 

1994.5.26

陸委會發布兩岸直航說明書,唯有在有尊嚴、有秩序、有安全情況下始能達成直航目標。

2.1第一次焦唐會談。

3.5中共「人大」通過「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1994.7.5

陸委會公布政府首部大陸政策白皮書「臺海兩岸關係說明書」。

 

 

1994.9.23

行政院長連戰:「由於中共東山演習,外交方面對我加入聯合國與亞運處處以『零和』態度孤立,打壓我們,因此國統綱領尚無法進入中程階段。」

 

 

1994.10.15

陸委會發表「兩岸文教交流政策說明書」。

 

 

1994.12.13

經建會蕭萬長主委提出現階段不違反國統綱領原則下,可規劃境外航運轉運中心,以貨物不通關的方式擴大兩岸間實質往來。

 

 

1995.1.30

江澤民總書記發表「江八點」,堅持「一個中國」、「一國兩制」框架下,提出發展兩岸關係的八項主張。

辜汪會談後續事務性商談及第三次焦唐會談,雙方仍無共識。

 

1995.2.21

行政院長連戰回應「江八點」,提出「面對現狀增加交流,相互尊重,追求統一」報告。

 

 

1995.4.8

李登輝總統於國統會發表「建立兩岸正常關係,塑造統一有利形勢」談話,並提出建立現階段兩岸正常關係六點主張,即「李六點」。

 

 

1995.4.27

中共外交部聲明反對我高雄市爭辦2002年亞運會。

 

 

1995.6.7

中共發表抨擊性文章。

李登輝總統赴美進行私人訪問。

 

1995.6.22

錢其琛就九七後處理台灣與香港關係提出七項原則(錢七條)。

 

 

1955.7.7

陸委會:「政府對於推動務實外交與大陸政策一向是採取雙軌並行不悖態度,絕不會犧牲其中一項為代價來推動另一項。」

共軍發布將進行軍事演習。

陸委會指此舉危害亞太區域安全及兩岸人民利益。

6.30海協會電告,中共決定推遲兩岸制度化協商。

 

1995.7.21-26

共軍在台海進行導彈射擊。

 

 

1995.7.31

中共國防部長遲浩田:「解放軍」對統一問題絕不會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如果臺灣當局一意孤行製造分裂,絕不會坐視不管。」

 

 

1995.8.11

陸委會主任委員蕭萬長:」中華民國政府反對臺獨立場相當堅定,也是幾十年不變的基本立場,但卻遭中共當局刻意扭曲。」

8.2-6人民日報新華社發表評李文章。

8.10共軍宣布將在東海進行演習。

陸委會聲明此為「不友善且不負責任的行為」。

 

1995.9.9

李總統赴金門巡視表示:中華民國在臺、澎、金、馬的存在事實,不容否認,我們堅持依據國統綱領原則與步驟,最後統一在民主、自由、均富制度下,而不是「一國兩制」之下。

8.15-25中共對臺灣附近海域進行第二波導彈射擊。

 

1995.10.21

中共中央軍委會副主席張萬年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發布的訪問談話指稱,如果臺灣宣布獨立一定動武。

 

 

1995.11.24

新華社發表「中國的主權屬於全體中國人民」一文宣稱:無論臺灣當局領導人的產生方式如何改變,都不能改變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地位。

10.24「柯江會談」,達成以「三公報」原則處理臺海問題的共識。

 

1996.1.24

行政院長連戰重申,我們不願意把兩岸關係停留在隔空喊話的方式上,大家應面對面就相關問題進行商談,而已中止的兩岸協商管道如能重啟,可以談到雙方都關心的一些議題。

 

 

1996.1.30

「江八點」發表週年紀念,李鵬發表談話,強調只要臺灣當局不僅是口頭上而且行動上放棄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臺」,兩岸關係才能正常發展。

 

 

1996.4.23

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在柬埔寨重申「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及外力介入或臺灣獨立將使用武力。

3.5-3.21共軍共舉行七次演習及飛彈射擊訓練。

 

1996.5.5

陸委會主委張京育表示目前恢復協商的障礙在中共方面,既然海協會回函婉拒重開協商大門,我方目前不會透過特別方式去表達我方的意願。

4.29海基會致函海協會建議恢復辜汪會談及制度化協商。

4.30海協會回函拒絕恢復辜汪會談及制度化協商。

 

1995.5.20

李總統就職演說中有關兩岸關係部分有:一、呼籲兩岸正視處理結束敵對狀態問題。二、兩岸隔海分治事實及追求國家統一目標。三、開創「中國人幫中國人」的新局。

 

 

1995.6.23

國臺辦發言人重申「一個中國」原則。

 

 

1995.6.26

江澤民於西班牙接受訪問時表示:兩岸和平統一談判,可以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進行談判協議。對兩岸領導人會面問題歡迎臺灣領導人以適當身分到大陸訪問。

 

 

1996.8.5

中共核武談判代表沙祖康對美國媒體表示:中共已無條件承諾不對包括美國在內的任何國家首先使用核武,但臺灣只是中國的一省,而不是一個國家,所以這個承諾並不適用於臺灣。

 

 

1997.1.19

陸委會主委張京育在「兩岸文化交流十年回顧與期許座談會」中,呼籲兩岸政府與人民應致力於資訊、文化、思維「文化三通」的交流工作,才能解決兩岸深存的心結。

 

 

1997.3.9

中共十五屆人大會議通過「國防法」,以法律形式制定其國防基本原則和防務政策,顯示中共有意化解國際間對「中國威脅論」的疑慮。國防部長遲浩田稱此法對臺獨和其他企圖分裂國家活動保持高度警愓和戒備。

 

 

1997.3.12

行政院長連戰宣示不排斥兩岸直接會談,關鍵在於雙方如何談及地位是否對等。

 

 

1997.5.22

外交部長章孝嚴在布魯塞爾歐洲議會演講時表示:臺灣是政治實體,世界應正視此事,並呼籲協助臺灣建立適當國際地位。

 

 

1997.5.23

行政院新聞局公布「中美關係與務實外交」說明書,表述我基本立場。強調我們應擁有主權國家權利,促國際正視我主權國家地位,並堅持反對「一國兩制」。

 

 

1997.6.14

李總統接受華盛頓時報訪問時指出:希望香港主權移歸後,能繼續繁榮發展,期望港臺雙方加強交流合作,但反對以香港模式解決中國統一的問題。

 

 

1997.6.16

陸委會發表「中華民國政府對九七香港情勢的立場與政策」說帖。

海基、海協兩會確認「臺港海運商談紀要」,順利完成換文手續。

 

199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