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晒衣架图片大全:2011武汉体育学院体专自主招考须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19:59:31
',1)">',2)">
武汉体育学院2011年湖北省体育专业自主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本站地址:http://www1.wipe.edu.cn/www/zsxx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 18659  日期:2011-4-3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下发的体育专业自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及规则规定,并在考试中严格执行。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日期:4月5日-10日。 (二)考试时间:上午7:00、下午13:00开始点名。 专项考试:4月5日-6日 素质考试:4月7日-10日 (三)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3项素质+专项 1、素质:100米、原地推铅球、二级蛙跳 2、专项:设10个项目,考生任选其中一项参加考试。项目如下: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套路、散打、体操。 (四)计分办法:总分为100分,3项素质各为25分,专项为25分。 投掷项目:考生连续投掷三次,取最好成绩。 跳跃项目:考生按排列顺序依次进行,共进行三次,取最好成绩。 (五)考试程序 1、专项考试:上午7:00、下午13:00考生按项目(除田径项目外)、时间安排分别到各专项考场报到点名,参加专项考试;田径专项考生按照时间安排到学校综合馆点名,由带队人员带往考场考试。 2、素质考试:上午7:00、下午13:00考生按考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综合馆内点名,由带队工作人员带领本组考生参加三项素质考试。 (六)考试日程安排附后 考试日程安排 专项考试安排表
日期
考试项目
考场安排
说明
4月5日
上午
100米栏、110米栏、15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跳高、铅球(男)
西田径场(其中铅球在东田径)
所有报考该专项考生
4月5日
下午
三级跳远、铅球(女)、铁饼、标枪
西田径场(其中铅球在东田径)
所有报考该专项考生
100米
西田径场
100米专项考试地区(宜昌、黄冈、咸宁、潜江)
4月6日
上午
100米
西田径场
100米考试地区(黄石、十堰、荆门、孝感、仙桃、天门)
篮球
篮球馆
篮球考试地区(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
武术套路
重竞技馆一楼
恩施地区考生
排球
排球馆
所有报考该专项考生
乒乓球
小球馆一楼
游泳
游泳馆
体操
体艺馆三楼
4月6日下午
100米
西田径场
考试地区(襄樊、鄂州、荆州、随州、恩施)
篮球
篮球馆
篮球考试地区(其他所有考生)
武术套路
重竞技馆一楼
其他地区考生
羽毛球
小球馆三楼
所有报考该专项考生
散打
重竞技馆五楼
足球
足球场
4月11日上午
100米
西田径场
武汉所有考生
素质考试安排表




日期
考生所属市、州
4月7日上午
荆州、潜江
4月7日下午
襄樊、恩施
4月8日上午
黄石、十堰、仙桃
4月8日下午
宜昌、荆门、神农架
4月9日上午
孝感、随州
4月9日下午
武汉(新洲地区)、鄂州、咸宁
4月10日上午
黄冈、天门
4月10日下午
武汉(除新洲)
三、有关要求与规定 1、测试专项时,考生到各专项考场点名(除田径以外);田径专项考生到综合馆点名。考生测试素质时,根据考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综合馆内按准考证上编组顺序进行点名。点名不到者以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论处。 2、考生在点名处点名后,由带队人员按编组统一带入考场,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并认准带队人员,随时按带队人员要求行动。掉队漏考者,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补考一次,由学校招办根据情况安排考试,考生缴纳补考费用。为保证公平,凡补考者从体育考试总成绩中扣减1分。 4、考生因在考试中犯规而取消考试成绩者,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补考一次,由学校招办根据情况安排考试,考生缴纳补考费用。为保证公平,凡补考者从体育考试总成绩中扣减1分。 5、考生如对考试工作有意见,应向学校考试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不得纠缠主考工作人员,影响考试工作。如有发生者,视其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6、为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公正选才,我校将在考点设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处理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事件。在体育术科考试期间设有举报箱和曝光台,请大家互相监督。对违犯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当年录取资格。 (1)代替别人考试或让别人替自己考试。 (2)不服从考评员安排或在考场打架斗殴、扰乱正常秩序者。 (3)贿赂考评员和工作人员者。 (4)有其他舞弊行为者。 (5)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 四、举报投诉与申诉渠道 考试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箱和举报投诉申诉电话,举报投诉箱设在学校行政楼大厅,举报投诉申诉电话为87190168,8719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