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木庭院装修效果图:“黑”护工 护理方法靠老乡“传帮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2:28:36
“我被护工多收了400元,找谁投诉”?“护工偷偷给患者吃安眠药,怎么办”?近期,本报记者接到福建省福州市一些市民有关“黑”护工的反映。记者调查发现,由于这些“黑”护工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没有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及手续,与患者家属也多是口头约定服务,没有专门管理部门对他们进行管理,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以维权。


护工供不应求催生黑市
    近年来,护工群体发展速度快。据记者调查,目前,福建省的三级甲等医院,有护工600人左右,一些规模较小一点的医院,一般也有200-400人的护工队伍。但是,这些护工中90%以上的都是未经护理培训的“黑”护工,只有极少一部分与医院的护工站有联系。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护理市场上的护工大多数来自四川、江西等地。一名从事护工多年的人士向记者介绍说,刚开始时,一部分来自四川的农民工进医院做卫生工等杂工,后来由于病患多,且医院护理力量不够,一些重病、年老患者以及家属不在身边或家属工作繁忙的病人,特别需要人帮忙护理,于是,一部分在医院打工的农民工就转行当起了护工。随着医院病患持续增多,市场需求量增大,而入门门槛又低,从事护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
    “医院里的护工都是我的老乡,而且大多数都认识。我们的活一般都是老乡介绍的,没经过什么登记注册。”在福州市某医院,来自四川的护工老李对记者说。


“黑”护工未经专业培训
    由于目前护理市场上的护工大部分是由农民工转行而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护理质量无法保证。福州市某医院护工老肖告诉记者:“简单的拍背、擦澡、吸痰这些,我们做久了、看多了,也会一些。刚来的时候,有经验的老乡会教一点,正规培训则没有。”
    8月23日,在福州市第一医院,记者以请护工为由,询问几位女护工是否接受过专门培训,她们回答说:“都是自己学会的,打针、擦洗等工作做过很多年了,你放心好了。”
    由于仅靠耳濡目染和老乡“传帮带”,在“黑”护工护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由于护理方法不当而造成的小事故。此外,由于“黑”护工无人管束,其职业道德水平令人担心。“有些‘黑’护工为了省事,给病人喂安眠药。”某医院一位正规护工告诉记者,他看到邻床的一位病人因痛苦吵闹不停,“黑护工”竟给他喂下安眠药;一些“黑”护工为了自己能早点睡觉,擅自调快病人的输液速度;有的不按规定给护理对象服药,还偷走病人的贵重药品、钱物等。
    福州市某医院护工站一位管理人员说,正规护工的个人资料都登记在册,如果屡遭护理对象投诉,工资可能被扣,甚至被开除出护工队伍,而“黑”护工没有这方面的约束,导致他们有恃无恐。另外,“这些‘黑’护工大部分都没有健康证,其健康状况如何,病人家属难以知道。他们整天在抵抗力很弱的病人身边,有可能对病人治疗、康复起反作用”。


宁当“游击队”不做“正规军”
    面对日益庞大的护工群体,不少医院设立了护工站,收编护工人员。但由于管理护工的事务琐碎,一些医院将护工人员委托公司进行社会化管理。但好景不长,一些护工站在运营一段时间后,护工就流失掉了。
    据了解,护工流失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护工站收取的管理费太高。一位辗转过福州市多家医院的护工小陈告诉记者,护工站规定,每天要缴纳10%的管理费,按现在护理一天的市价70~80元计算,一天要上缴7~8元钱的管理费,而老乡们介绍的活,一般只要交第一天工资就可以了。由于护工站缴费贵,护工们逐渐脱离了“组织”。
    另一方面,一些专门机构如家政公司也招收护工,但其管理较为松散,家政公司往往扮演的是中介的角色,负责介绍工作,并按总收入10%~15%提取中介费。不少护工觉得这种松散的管理方式更好,便离开了护工站。
    对此,福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医院在管理护工的态度上存在问题,现在医患纠纷不断出现,如果医院在护工管理上介入过深,一旦出现纠纷,患者家属就要找医院。所以,一些医院就当起了“甩手掌柜”,对护工管理不闻不问,避免承担责任。


护工市场亟待规范管理
    事实上,护工的存在,解决了很多病患家属的燃眉之急。但国家目前没有针对护工管理的法律法规。2004年9月,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护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要严格选聘护工,做好护工岗前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包括职业道德、医院基本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污染、清洁、消毒、灭菌的基本概念及生活护理常识等。9月8日,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考务科工作人员许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该省没有护工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没有培训护工的机构。
    福建省卫生厅医政处吴处长表示,目前卫生系统只对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护工一般由医院自行管理,医院应加强对护工的管理,特别是做好岗前培训。
    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级讲师陈玲珑认为,护工属职业技能工种,护工培训不可或缺,应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按职业技能工种准入和管理,规范护工队伍。陈玲珑建议,可以由医院、卫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合作,提供护工技能培训,让护工持证上岗。
    福州宽达律师事务所白奇龙律师认为,应出台相关的法规,明确界定护工身份以及护工的主管部门。同时,赋予医院相应的管理权,在护工进入医院前,先在医院护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验证身份、考核护理技能,获得许可后方能护理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