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道神秘商人怎么召唤:【法眼】我缘何厌恶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4:25:39
【法眼】我缘何厌恶死刑
作者: 邓子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2011-07-28 18:37:41
 来源:南方周末
相关新闻
“死刑不是灵丹妙药,民意不能替代法官审判” 【未来力量】生死判官
标签
死刑 法治 改革  评论90条 打印 | 字体:大 中 小 最近,死刑该不该废除又成了公共舆论的讨论热点。在中国,废除死刑还只是个“百年梦想”。现在的重点只是如何限制死刑的适用,毕竟人死不能复生。作为对限制死刑的“补偿”,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将有期徒刑增加到25年,并且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人,规定了限制减刑的制度。当然,一旦废除死刑,还应有“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作为替代,并不如某些网友所想的,“死刑取消了,我可以随意杀人了”。
其实,我也曾是死刑的支持者,法学教育并未改变我对死刑的信奉。真正彻底改变我的,不过是生活中的几件小事:
十多年前,在图书馆,我偶然翻到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的《90年代中国惩治腐败大案要案纪实》。书中两幅照片令人过目难忘:一幅是“东北枪毙大贪污犯王守信”;一幅是“检察官在刑场监斩”。前一幅照片很简洁,但它所传达的强烈的暴力,远不是处决一个五十多岁女犯所必须的;后一幅照片给我造成的震撼,使我实在无法描述……
也是在图书馆,我读到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在缅甸观摩的一次绞刑:犯人的双臂被捆缚,在通往绞刑架的路上,尽管狱吏们紧紧抓着他,有一次,他还是稍稍向一旁挪了一下,为的是避开路上一个小水坑。看到这里,奥威尔说道:直到此刻我才认识到,消灭一个健康的、有意识、有知觉的人意味着什么:在一个生命极为旺盛的时候将它扼杀,这是无以名状的不义之举。这个人还没有死,他像我们一样活着。他身体的每个器官都是健全的,却在死刑这庄严的蠢行中备受煎熬。当他站在绞刑架的活动踏板上时,当他在空中下坠尚有刹那生命时,他的指甲仍在生长。他的眼睛看着高墙,他的大脑还在回忆、展望、思考——甚至思考如何避开水坑。他和我们是共同走着的一群人,看着、听着、感觉着、理解着同一个世界;然而不出两分钟,随着突兀的一声脆响,我们中的一个就离去了——少了一个心灵,少了一个世界。
在一次讲座中,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曾经提到:如果你去过一次刑场,感觉会很不同。我曾经去过一次,印象非常深刻。那个罪犯穿着懒汉鞋,鞋掉了,我的一个同学就上去帮他把鞋提了起来。这时发生一件事我终身难忘:那个罪犯挣脱着转过身来给他磕了一个头。现场顿时寂静一片,没有一点响声。紧接着,就听到押解人员说“快走快走”……
看过苏珊·莎兰登和西恩·潘主演的电影《死囚上路》,也叫《死囚168小时》,我彻底动摇了,开始意识到,坚持“人是不可杀的”,才是真正的对生命的敬畏。如果制度上保留死刑,就意味着人是可杀的,只要你有好的理由。而哪个杀人者在杀人时没有“好的”理由呢!
在一次聚会中,邻座小声告诉我,同席那个帅气的、沉默寡言的人,曾经在刑场执行过任务。一时间,我再也吃不下东西,开始想到:凡是有死刑的国家,必定有一批以杀人(杀的基本都是罪大恶极的人)为职业的人。与其他任何职业都不相同,没有人会为这个职业而自豪。我认定,这个世界不该有这样的职业,从此我决定,支持废除死刑。
上一页1下一页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开心网 分享到QQ微博 分享到Myspace 分享到豆瓣 分享到鲜果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分享到搜狐微博
10 顶 我要打分:3/5 (共5票)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 傅剑锋 实习生 许 凯 沈茜蓉 网络编辑: 上官兰雪
 
评论(已有90条)
文明上网,登录发言热门评论 所有评论
6   19 izualyang 7天前
眼睛里只看到死囚,看不到受害者和家属么。
“坚持人是不可杀的,才是真正的对生命的敬畏”,那么不敬畏生命的杀人犯反而有特权么?
制度上保留死刑,对于死刑判决慎重再慎重,这才是对生命的敬畏。0   16 luozhenger 7天前
我常想中国每年杀的死刑犯是全世界最多的,但这并阻止许三多式的人物的前赴后继。死刑是一种古老的残忍的刑法,在中国更多的意义是一种对生者杀鸡蛋吓猴的作用,猴被吓多了,也就不怕了。中国的法律不在于严,而在于密,在于不漏。国人的违法成本太低了,被发现的概率太低了。尤其是贪污腐败的案件发现的太少了。中国的法律的地位太低,中国的监督太少是犯罪太多的根本原因。根本的原因不解决,就是剥皮、腰斩又能够解决得了个什么?
2   13 donquixote236 7天前
太不具有说服力了  你只说了对死刑犯的同情、对生命的敬畏 
当你在死刑常看到受刑的犯人时
死刑犯是一个和正常人无异的人 当然没人愿意去杀一个正常的人
却闭口不谈他曾经犯下的罪恶、受害者的痛苦
生命可贵 但一个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8   5 xli7 6天前
我反对死刑,原因很简单:宁可错放三千,不可错杀一人。这个世界不存在滴水不漏的法律制度,涉及死刑的案件审理过程没有人敢保证100%不出错。因为制度里面是人,不是神。
4   8 jallywam 7天前
我认为 死刑有两个目的 惩罚和公平 举个简单例子 你弄坏一件东西需要赔钱 那末你弄死一个人就需要陪命 另外 一个成年人需要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相信每一个杀人犯在杀人之前都知道是什莫后果 结果他还是杀了 不能因为临死前的种种可怜状态就无视公平的惩罚 现在这个社会本身就缺乏公平 所以我认为 死刑不只不能取消 还要更多的使用 宣传 甚至转播 这不是宣扬暴力 这是在告诉大家做事之前想想后果 尊重生命的表现应该是预防死亡 而不是宽恕犯人 3   5 shukunyaya 5天前
他们说,道德规章跟法律条例是不一样的,一边的循循的教导,另一边就是严厉的教训。所以当民事上升到了刑事,法院就从劝导变成了惩罚。剥夺资产,剥夺自由,甚至剥夺生命,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所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可是死刑,这个作为最严厉的惩罚,就能阻止那些刑事案件的发生了吗?我知道有些东西,自己的辩驳是苍白无力的,而死刑即使一直存在,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试想如果有谁连自己死都不怕,那还有什么可以阻止他的呢。所以当那些人犯下了死刑的罪行,他们在犯罪之前,就做好死的准备了吗?有句拼命的话,说“大不了一死!”如果自己不想活了,是不是就能随意找几个人陪自己一起死了呢,反正那些受害人的家人,只要听到罪犯判了死刑,用他的生命祭奠受害人的在天之灵就好了,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想法。当人被剥夺了身边所有的东西之后,剩下的就只有最后的一条命了。死了,就一了白了了。这不失为最轻松的一种方式,安乐死,枪决,都是一瞬间的事情。多少罪不致死,出来了还要面对整个社会背弃的目光,艰难的活下来的人才是勇者。一边是死,一边是活受罪,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勇气这样的活着的。所以,当一个罪以致死的人被判决,就算他杀害的是我的家人,处死他,就能换回家人的生命么,让他一死了之,我更情愿他能通过刑法,知道自己的过错,每年带着他罪犯的身份,在我已逝亲人的坟前磕头认错,更让我家人感到欣慰。因为有些过错,不是用死就能逃避的。
0   6 tanksaso 7天前
只有死刑的存在,才会有对生命的敬畏,社会上才会少一些烧杀奸掠、才会少一些极端的贪污腐化,社会才多了一些公正和容让,少了一些血腥和暴戾。对死刑犯的怜悯和叫屈,才真正是不人道和对公平正义的践踏!
5   1 lichenbo 4天前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其他人生存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人权。
1   3 queenstreet 7天前
这是一个很令我纠结的话题喽中国的死刑适用范围之宽泛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国整个司法制度的落后与不开化一个人犯了罪当然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姑且不论这种惩罚的力度如何掌握,就中国的现实情况而言,死刑所能保障的是惩罚的实施,假如没有死刑,中国现实的政治环境以及国人无所不在的裙带关系下,我们用什么去保证惩罚的实施呢?
0   4 aaron0617 5天前
死刑存废在中国其实远远不止一个是否对生命存在敬畏的问题,而是更加深层的“如何对犯下重罪的人寻求处断方式”的问题,我们应当寻求到一种能够为公众和文化氛围所接受的方式,来取得一个社会性的心理衡平,这样,才不会在面对主张废除死刑的声音时,人们总是追问“那么对他所犯下的滔天大罪如何看待”的质疑。然而,我相信,寻求到这样的一种合乎时宜并且宽容的处断方式,需要的不仅是制度的塑造,还有国民素质的提升和文化的嬗变罢。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