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翅膀的大灰狼 应该:“红与黑”:革命历史上的真假叛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03:59

“红与黑”:革命历史上的真假叛徒(上)

  

传统文化仇视叛徒

 

中国革命涌现了许多慷慨悲歌的先烈,也曾出现过许多经不起考验的叛徒。前者,仅就1927年3月到1928年上半年的统计,在国民党的“清党”运动中,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被杀害的即达31万之多,陈延年、赵世炎、罗亦农、向警予、陈乔年、夏明翰、郭亮等这些人们熟知的中共杰出人物,就是相继牺牲在白色恐怖之下的。此后,在1938年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开幕式上,总书记张闻天曾宣读了一个开幕词,他在回顾了中共自五中全会以来的历史后,动情地说宣读了一份多达90位牺牲者的名单,并带领与会者全体起立默哀。

其中,许多先烈的牺牲是因为叛徒出卖而导致的,如陈延年、赵世炎、罗亦农、彭湃、杨殷、颜昌颐、邢士贞、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恽代英、杨匏安等,有的甚至是直接死在了叛徒的手下,如项英、周子昆。因此,人们格外地痛恨叛徒。

为了吸取历史教训,叛徒也应该有一份类似“中共高级叛徒名录”的历史档案,如张国焘、向忠发、顾顺章、白鑫、卢福坦、王云程、李竹声、盛忠亮、龚楚、孔何宠、何畏、涂振农、邢仁甫、曾洪易、余洒度、旷朱权、郭炳生、赵凌波、郭潜、徐梦秋、袁晓轩,等等。但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一向倡导“气节”,于是叛徒历来受到人们的鄙视和不屑,在大量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只剩猥琐和丑恶,以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一本翔实的《叛徒史》。

同样,革命领袖毛泽东也深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仇视叛徒。

在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强调党的建设,其中他还特别强调革命气节的教育。他说:中国共产党人在开展或将要开展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就需要学习季米特洛夫讲的四条”,即 “1. 要无条件地献身于工人阶级的事业,忠实于党,并且在敌人面前——在战斗中、在监狱中、在法庭中——受过考验的;2. 要极密切地接近群众;3. 要能独立地自觅方向,不怕担负决策的责任;4. 不但在对一切违背布尔什维克路线的现象作不调和的对抗时,而且在对阶级敌人作斗争时,都要守纪律,受布尔什维克的锻炼”。在延安整风时,这四条在党内得到了广泛的普及教育。毛泽东还曾说:“你是不是无限忠心,要用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季米特洛夫讲得好,这要在战斗中,在监狱中,在法庭上经受考验的。”他还说:革命者要讲革命道德,其中,不能光听其言,也不能在某一时间观其行,要“永久奋斗”, “三十年前的汪精卫,二十年前的康白情、罗家伦、张国焘,他们都很英勇,但是都有一个缺点,就是奋斗比较差,没有‘永久奋斗’的精神”。(1939年5月30日在延安庆贺模范青年大会上的讲话)汪精卫曾经是反清的英雄,几乎成为“烈士”,后来却是让人齿冷的第一大汉奸;康白情、罗家伦、张国焘,则是北京五四学生运动的佼佼者,后来先后脱离革命,张国焘更成为中国革命的大叛徒。毛泽东特别鄙视“有一些人,他们嘴上道德、气节乱喊一阵,但在政治上是不坚定的,中途会变节的,这是无道无德”。

了解了这些,对延安整风时期发生的“审干”、“反特”扩大化风波就不会惊诧了。当时大量爱国青年涌入延安以及国民党“反共限共”政策的制定,都让当时中共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不能掉以轻心,毛泽东也在一篇《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文章中说:“毫无疑义应该充分注意拒绝敌人和资产阶级政党派遣进来的分子,拒绝不忠实的分子。对于这类分子的拒绝,应取严肃的态度。”其中,“对于叛徒,除罪大恶极者外,在其不继续反共的条件下,予以自新之路;如能回头革命,还可予以接待,但不准重新入党”。(《论政策》)这是当时对叛徒的一个政策。

                     

李秀成、瞿秋白为何被点名?

 

历史上的一些问题,看似没什么直接关联,但其微妙之处却足以让人深思。到了“文革”前夕,革命时代已经过去,建国已十几年,谁能想到“叛徒”风波这时再次掀起惊天大浪?

1963年,《历史研究》第4期发表了一篇由中南海工作人员戚本禹(“中办”信访科科长,后为《红旗》杂志历史组编辑组长)写的《评李秀成自述》,戚本禹在这篇文章中把太平天国著名将领李秀成说成是“叛徒”,随即在史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如历史学家罗尔纲就不同意他的观点。戚本禹与罗尔纲展开了论战,当时戚本禹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就在此时,江青把戚本禹的文章送达毛泽东,毛泽东阅后表示赞成戚本禹的观点,并在文章旁边批写了16个大字:“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晚节不忠,不足为训。”据说当时江青还代表毛泽东约见了戚本禹,并对戚本禹说:“你的文章写得很好,主席看了,表扬了你,说你给党立了一功。因为你的文章里提到了叛徒问题,主席认为党内叛徒问题长期以来没有解决,你的文章提出了这个问题,所以主席表扬了你。你要继续写下去,写完以后,你可以请教康老在钓鱼台‘九评’的班子,他们会给你出主意。”果然,经过康生的“调教”,1964年,戚本禹又发表了第二篇文章《怎样对待李秀成的投降变节行为?》,其中明确地提出了“叛徒”问题。到了翌年6、7月间召开的中央会议上,毛泽东突然又说:瞿秋白也是“晚节不终”。

李秀成、瞿秋白,这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历史人物,此时提出来重新加以评价是什么意思呢?过了几年,即在“文革”掀起的翌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出狱问题材料的一个批示,重新提出了所谓“叛徒”问题。6月,康生又在一次谈话中,表扬“红卫兵”在运动中“挖出了许多叛徒和变节分子,作了许多贡献”。在他的煽动下,以“揪叛徒”闻名全国的南开大学“八一八红色造反团总部”下发了《对各“抓叛徒”战斗队的命令》,中共中央也作出了《关于‘抓叛徒’问题的通知》(中发〔67〕200号)。《通知》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展以来,红卫兵小将和革命群众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揭露了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长期包庇的叛徒集团,挖出了一批混进党内的叛徒特务分子,对于纯洁党的组织,对于彻底批判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通知》同时也作出了一些规定,要求“必须经过周密的调查,采取慎重的态度。不要根据不充分的,未经核实的材料,自行宣布某人为叛徒。不要轻易公布材料”,“应当把重点放在清查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中的叛徒”等。

渐渐地,“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中的叛徒”浮出水面——原来暗指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刘少奇的所谓历史问题也因此浮出水面:“远在抗日战争爆发前夕,他竟大肆宣扬活命哲学、投降哲学、叛徒哲学。”(《彻底批判中国的赫鲁晓夫》,《文汇报》1967年4月2日社论)

1969年召开的中共九大上,在林彪所作的政治报告中称:“现已查明,刘少奇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叛变投敌,充当内奸、工贼,是罪恶累累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

吊诡的是,时间到了1973年,中共十大又宣布了一项决议:“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卖国贼林彪的党籍。”被指责为“叛徒”的,还有上了林彪“贼船”的陈伯达。

                     

“叛徒”一度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关于对待历史上的“叛徒”问题,除了对革命者“政治道德”的气节大义的考量之外,如果是一个十分具体的指称,则应该对有关事实十分慎重,因为它涉及当事人的政治生命。在政治运动中,它可以是鞭笞和打击革命队伍中出现的真正叛徒的严厉道德武器,也可能滥用为政治斗争中的工具——这样一来,就混淆了是非,不免造成冤案。

试举例如下:

 

“胡风反革命集团”中的“叛徒”

在揭发和批判“胡风集团”时,毛泽东曾根据舒芜提供的胡风等人的书信材料在“按语”中写道:“他们的基本队伍,或是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特务,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动军官,或是共产党的叛徒,由这些人做骨干组成了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这其中就有醒目的“共产党的叛徒”一条。然而,在被定性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成员的2100多人中,能够被指为“叛徒”和“变节分子”的,大概只有绿原一人,因为他曾被定为“中美合作所”的“特务”和“变节分子”。但真实情况是绿原于1944年在后方译员训练班受训时,国民党曾要他去“中美合作所”工作,绿原从胡风处得知“中美合作所”是国民党特务戴笠控制的一个特务组织之后,根本就没有去;至于又说他是“变节分子”,则是根据绿原1940年在重庆被国民党逮捕过,并且供出了他于1939年在湖北恩施读高中时曾和几个同学办过壁报的情况。但当时的绿原只是一个中学生,并不是共产党员,因此他与“叛徒”、“变节分子”毫无联系。

 

“丁、陈反党小集团”中的丁玲

1955、1957年,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先后揪出了“丁、陈反党小集团”和“丁、冯反党集团”。丁——著名女作家丁玲,此前还是中宣部文艺处处长、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学讲习所所长、《文艺报》主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陈——陈企霞,当时亦为《文艺报》主编;冯——冯雪峰,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文艺报》主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

发生在1955年和1957年的这两个“反党集团”案件,主要由历史积怨和现实冲突的积聚所形成,是周扬为书记的中国作家协会党组错误划定的。当时丁玲的一个历史问题成了关键,即她曾于1933年在上海被国民党特务拘禁,至1936年离开南京辗转至陕北,后来指控者称其“自首叛变”——与“叛徒”丈夫冯达继续同居并生有一女、接受国民党每月100元的生活费、给国民党写有一份声明(大意是“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未经什么审讯,以后出去后愿居家读书养母”),等等。这一结论制定后,当时颇有反对的声音,于是进行复查,最后中宣部复查小组将之改写为“变节性行为”,但当事人丁玲仍不同意。不久,“反右”运动爆发,重新拟定的结论是:“1933年丁玲被捕后,自首叛变,从南京回到陕北,是敌人派回来的。”显然,这一结论更加严重了。这一结论,毛泽东当然知道,而周扬当年那篇著名的文章《文艺战线上的一场大辩论》,也是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的。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丁玲与毛泽东都是湖南老乡,丁玲还和毛泽东当年的妻子杨开慧是长沙周南女子中学的同学。丁玲成名后,热爱文学的毛泽东当然熟知她。1936年丁玲来到陕北,毛泽东和当时中共中央的领导人为她召开了欢迎会,此后两人经常交谈,毛泽东还为她写了《临江仙》的词作,其中有一句“洞中开宴会,招待出牢人”(见本页左下角)。延安整风运动开始后,对干部进行了普遍审查,当时主持其事的康生首先对丁玲被捕的历史提出质疑,随即丁玲向毛泽东申诉,毛则让她向中共中央组织部(陈云、李富春)提请审查。最后,审查结论认为:“党内有些同志曾经传说过丁玲同志在被禁于南京的三年中曾经自首,但中央组织部直到今天未听到任何同志提出丁玲同志曾经自首的具体证明,也未见过丁玲同志发表过自首文字和屈服于国民党的文字,因此认为这种传说不能凭信。”

毛泽东也在这个结论上添写道:“因此,应该认为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问题是这个“应该认为”到了后来严酷的政治环境下,特别是毛泽东本人对“叛徒”的理解趋于僵硬之后,原来丁玲的这段历史问题,就已经不是毛所能接受的了。(周扬等人到后来也一直认为丁玲有“历史污点”。但在“文革”中,周扬也被打成了“叛徒”。事后,周扬回忆说:当时,他对所谓“说理”的批判还可以承受,最难接受的是硬让你承认是叛徒。他说:“我没被捕过,怎么会是叛徒!不承认就动手打人。”当时周扬的一双耳朵都被打聋了。)

因此,1955年“反胡风”和1957年“反右”运动之间的“丁、陈反党小集团”和“丁、冯反党集团”的案件,由于有了丁玲历史上的“自首”问题,就成为指控者非常方便的一个口实。这一“集团”的人数也不断增加——除丁、陈、冯三人之外,还有丁玲后来的丈夫陈明,以及李又然、艾青、罗烽、白朗、秦兆阳等。而毛泽东曾过目所有指控的材料,并提出重新公开发表和批判丁玲等在陕北时写下的《三八节有感》等文章,他还在“再批判”的“编者按”中改写和加写道:“丁玲在南京写过自首书,向蒋介石出卖了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她隐瞒起来,骗得了党的信任。”

丁玲获知这一切时,只能怅怅地发问:“难道他就一点也不了解我吗?”(未完待续)                

                         

 (作者系文史学者)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1年第4,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