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橘子洲头门票:尊严来自实力——给亲爱的前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7:52:45
这个故事之前在电视上看到,今天又在主持人的博客上看到。主持人以她的视角复述了这个故事,摘录如下:“刘先生现在想来也不知道离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其实前妻人还是很好的,当年自己最穷的时候,前妻家人非常反对她们的爱情,是前妻自己很坚定,拿出自己的私房钱帮着他做生意,一点点日子才过好了的,共同患难的感情很珍贵。”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前妻对自己的意见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多,不许自己单独出门,凡事得先征求她的意见,即使这样,春节前得一天,前妻还是提出了离婚。刘先生真的不想失去这个家,特别是儿子还不到两岁,他跪下来求她别离婚,可是前妻似乎铁了心,不离婚就别出门,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选择了协议离婚。”

“离婚后的刘先生经常在网络上聊天,以前就认识一位年轻的姑娘,但只是认识,很少说话,这个时候可能心情太糟糕了,他们两个经常互诉衷肠,渐渐的,两个人见面了,而且开始有了感情。这期间,刘先生回过很多次家,想和前妻复婚,可是都被前妻赶了出来。”

“两个月后,20岁的网友走进了35岁刘先生的生活,这个男人突然发现,原来生活可以更加美好,他们恋爱了。前妻得知刘先生开始了新的恋情,态度立刻180度大转弯,也开始关注他了。这位前妻我见过,很精明强干的一个女人,她说当时离婚就是觉得这个男人不在乎自己了,想威胁他,没想到他这么快开始了新的生活,她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他,于是有了开场的那一幕,她每天拼命的给前夫打电话,她抱希望这个男人回心转意,她觉得对方只有20岁,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男人不过玩玩而已。”

说实话,这个复述对前妻是不公允的——她为什么会从一个拿出自己私房钱给心爱的男人,跟心爱的男人一起共患难的女人,变成一个泼妇?这里,她的老公有没有责任?孩子不到两岁,刚刚生育过后的女人,会不会有产后抑郁?是否会脾气暴躁?为什么老婆会不允许老公单独出门?这里面有没有老公不够关心她或者已经冷暴力了?还有,什么叫网上聊天,“以前就认识一位年轻的姑娘,但只是认识,很少说话,这个时候可能心情太糟糕了……”很多老婆受不了老公,尤其是刚刚生了孩子,本来就有产后抑郁的老婆,这个时候最受不了的就是老公在网上跟年轻女孩子聊天!她作为老婆当然不能忍受!她为他做了这么多了,她没有工作,她的工作就是伺候他,她会做饭,她做的饭让老公赞不绝口说还是回家的饭香,但现在他却不关心她,只知道出门应酬!老婆甚至会想,当年你穷的时候,你怎么不出门应酬呢?于是老婆犯了主持人所说的致命错误!

我现在来讲几个没有犯致命错误的老婆故事——都是真人真事,欢迎对号入座。

一个男人,出轨,生了一个儿子,原配忍辱负重。但小三经常公开当众“劫持”这个男人,把这个男人领回自己家,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原配哪做的不够好吗?男人要这样对待她?也是一起共患难过来的。原配离婚,男人娶了小三。小三为现任妻子,数年后男人私奔。理由是妻子管得太严。问题是如果管得不严,原配就是前车之鉴。遭遇这样的男人,就像遭遇一场自然灾害,泥石流,地震,山洪,会把好端端的女人逼成疯子。然后,反过来,说我怎么可能和疯子一起生活呢?

一个男人,认识了一个小很多的女人,男人不愿意离婚,因为怕失去财产。于是就冷暴力。凡是老婆不喜欢的事情都做。十年的夫妻,如果想折磨你,太知道你受不了什么了。终于老婆受不了,提出离婚。于是男人就坡下驴…

一个男人,用同样的手段反复折磨老婆,老婆死都不提离婚,于是最后男人赢得了自由——家里红旗,家外彩旗。过上了“老婆基本不动”而财产也逐渐转移的生活……

一个男人离婚,当初因为内疚净身出户,但离婚后,小三又哭又闹,于是丈夫提出复婚,妻子答应了。复婚之后,妻子发现丈夫跟小三还在来往,再次要离婚,男人提出分家产!

同上。男人因小三离婚,离婚后提出复婚。被聪明的妻子坚决拒绝。妻子说你真爱我,我们不必复婚,都这岁数了,你就跟我一起生活就好。男人生活了两天,就露了马脚——男人不是想复婚,他只是想借着复婚,重新分割家庭财产,好让他和小三的生活更幸福一点!

讲了这么多故事,我想说的是,有的时候不能看表面!同样的事情,不同的讲述,是不同的故事!男人要复婚,也有很多种!

我承认这个案例中的前妻有不够聪明的地方,她是想要男人的关心爱护珍惜温存,她的男人没有给她。她怀疑男人有别的女人(我想她内心一定有这样的怀疑),而男人在离婚后迅速搞了一个90后,也绝对不是省油的灯。我认为她要的没有错——女人要婚姻,本来就是想要一份感情,就是想要一个男人的包容和珍惜,否则的话,女人有什么必要要婚姻?我们年轻的时候,你们爱我们,允许我们哭,允许我们闹,允许我们河东狮吼,但是在我们年老以后,有了皱纹,你们就要我们给你们自由,最好不要管你们,你们爱干什么干什么,请问这样的婚姻,对于女人又有什么意思?而最逗的是,男人都希望妻子是“古墓派”,像小龙女那样,在男人盛年的时候,直接消失18年!完后,男人老了,如果没有别的女人收留,我们在给他养老!

我个人认为,所有的专家,应该对这个前妻说的就是:当男人变心的时候,即便他嘴上还说对你有感情,但你要看他行动。他无论你怎么哭闹,都不肯陪在你身边,都非要出去半夜三更回来,那绝对不是你不宽容,而是他有问题。

专家应该对男人说,婚姻是需要爱和珍惜的。你的妻子虽然脾气大,但你想过没有,你是否不够关心她爱护她?不说她跟你共患难这件事情,她给你生了孩子,你想过没有,她跟你大闹的时候,她可能产后抑郁,她可能最需要人照顾?而你却跟年轻女孩子网上聊天,虽然也没什么,但是会不会更加刺激她?她为什么非要离婚?是因为她希望你能呆在家里陪她!她的要求可能过分了,但是你能不能考虑到她刚生了孩子,特殊时期,激素内分泌都有问题,她希望老公多陪伴自己算合理吧?就算不合理,看在她曾经为你付出的份儿上,你不能也为她付出一回?

如果男人执意不回头,专家应该对男人说:请你走吧。分财产去法院,如果在这里,我们建议你净身出户!而不是对女人说:如果你试图拿着财产,那么这个男人一旦走了就永远不回头了!最后让女人在哭泣中把车钥匙给了男人,男人跟90后拥抱,晒幸福,还拿走了车!

专家还应该对女人说:这个跟你离婚半年的男人,就在网上找了一个之前就认识的90后,而且俩人在你面前这样肆无忌惮的晒幸福,这样的男人不值得任何留恋。你应该像老虎·伍兹的前太太学习,或者向土豆网王微的前妻学习,他们的老公苦苦哀求不要离婚,但她们不仅坚决离婚,而且让前夫付出高昂的赔偿——这是女人让自己今后生活得更好的保障。一个女人,岁数大了,全部青春跟一个男人共同创业,男人打拼江山,女人辞掉工作,全力后勤保障,然后男人找了一个小姑娘,这个时候,专家们却在对女人说,你不要试图用拿着这些东西让男人回头,你要对他宽容,你要自己再找一份工作——呀呸!

专家们真的不应该当着这个男人的面数落泣不成声的前妻——她所有的委屈!就像我们经常看到几个儿女分家产的节目——伺候老人赡养老人的那个孩子,被其他所有孩子攻击,认为他对老人不够好。废话,这十几年是他伺候老人,总会让你们挑出毛病吧?这十多年,是这个女人拿出自己的私房钱给这个男人,他们共同生活了十年,中年妇女,挑毛病随随便便就能挑出一大把吧?男人富贵了发达了,想把这个老婆换掉,随随便便找个理由,甚至不找理由,就对你冷暴力,你能怎么着?

老婆为什么不让老公回家?我认识很多这样的老婆,老公没钱了,就回来了,休养好了又出去了。老婆当然会怒不可遏。这样的婚姻确实没有存在的必要——但专家们,请你们停止数落老婆,请你们对这个女人说,女人必须学会无情,才会有人尊重她的感情。你不要对那些不尊重你不爱护你的男人哭泣,没有用,有一个成语叫“纣王无道”,如果你的男人是纣王,你只能怨自己不是妲己,你不能质问他为什么为一个女人,良心不要了,江山不要了——有的男人就是“三垮男人”,他们就是要事业垮了,身体垮了,钱包垮了——他们喜欢!

亲爱的专家们,请你们告诉前妻,自尊自爱自立,不是在离婚的时候把财产拱手奉送给男人,而是像捍卫国土一样,捍卫你的权利——不止因为这是你应得的,而且这是你今后幸福的保证。一个女人,青春已经没有了,人到中年,身体各方面都很难跟年轻人争,再加上之前你一直是做他的后勤——倘或你一直在工作,这个单位不要你,凭着你积累的工作经验,你还可以跳槽,但你偏偏是做老婆这个职位的,你下岗了,除非平常就红杏出墙,否则哪那么容易就找一下家接着“上岗”?

最后的最后,亲爱的专家们,没有爱情的婚姻诚然不道德,但仅仅因为爱情消失就离婚而且还跟前妻抢财产的婚姻更不道德——请你们不要助纣为虐,非要把责任归到发妻头上,是发妻脾气大等等。婚姻就是相互的包容,男人难道不应该在婚姻中承担起呵护女人的责任?至少是相互包容吧?我脾气大,你让一让,不行吗?我还没生病瘫在床上要你伺候呢!在古时候“始贫贱后富贵”是犯罪,新中国不算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婚姻关系是契约关系,你承诺与一个人结婚,你离婚,那么你就是违约,要付起码的违约金,在我们可爱的新中国,直接指责发妻脾气不好,然后专家把发妻一通责备,就可以公开跟发妻抢家产了!

亲爱的专家们,对曾经给前夫共过患难的前妻宽容一点吧,你们在批评她们责备她们的时候,请告诉她们,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一种男人,不值得爱,对这种男人,你越绝情越把财产拿在手里,你就离自己的幸福越近!你越宽容越以为放弃财产能求得男人的留恋——请参见中国近代史,各种丧权辱国的条约一签再签,但没有换来和平而换来的是更深的耻辱——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尊严来自实力!



写给所有为情所困挣扎在情感泥沼中的女人:
如果辛普森夫人不肯离婚,她就只能忍受一个酒鬼老公,而不可能嫁给爱德华八世,也不会缔造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传奇…无论是亦舒还是梁凤仪还是辛普森夫人,她们都使离婚成为走向新生活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