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到张家界大峡谷:正确认识平台贷风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3:21:27
        平台贷款风险权重的调整大约影响银行资本充足率0.2%-0.5%,2.5%拨贷比要求可容忍全行业平台贷款不良率上升的上限为7.7%,上市银行可容忍的上限更是高达14%;银行拨贷比和不良率越低可容忍的平台不良率上限越高。
  在4万亿元计划刺激和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下,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和平台公司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
  关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存在多种统计口径。我们更倾向于使用银监会口径的数据(9.1万亿元),因其更多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去把握:一是由政府主导或控制;二是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承担还贷责任。据此认定的政府融资平台主要包括三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例如土地储备中心)和机关法人(交通厅、公路局等).
  2011年一季度大约有2.8万亿元平台贷款已经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剩余在平台名单管理的还有6.3万亿元。4月2日银监会向商业银行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严格了退出条件,"对于《通知》印发前已经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并按商业化原则运作的贷款,各银行应重新逐一审定是否为公司法人且满足三项退出条件(注:全覆盖+定性一致+三方签字);不合要求但此前已纳入一般公司类的贷款需要重新将其归入平台贷款管理,并于6月末前完成。"因此,二季度严格退出条件之后,预计6月末平台贷款余额可能会上升至7万亿元。
  近期平台贷款违约报道频现报端,先是云南公投,后是上海城投。如果仅仅是云南公投事件市场尚可接受,毕竟云南地处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平台贷款出点问题完全可以理解,但上海城投事件一经报道,部分投资者信心的最后一道防线被彻底击垮:试想,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平台贷款都出问题,全国其他地区的平台贷款资产质量怎样可想而知!
  客观来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肯定存在或这或那样的问题,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否真如媒体报道那样骇人听闻,我们需要理性分析和研究。
  平台贷对银行影响几何
  从平台公司自身现金流覆盖的情况来看,全覆盖和基本覆盖的比例一般都在70%以上。根据《通知》的要求,2011年6月末要按照平台贷款最高300%的风险权重来计算资本充足率,我们估算对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在0.2%到0.5%之间,受影响较大的前五家银行依次是工行、中行、农行、中信和浦发。
  假定各家银行从2011年起均以平均节奏,保证2.5%拨贷比要求2015年顺利达标,那么各期末银行所计提的贷款拨备存量可覆盖和容忍的平台贷款不良率上升的上限是多少呢?
  假设:1。每年拨贷比上升相同百分比,到2015年达到2.5%;2。非平台贷款和平台贷款不良拨备覆盖率必须满足150%;3。将目前非平台贷不良率较低的银行(包括招行、浦发、民生、中信、兴业、深发展、光大、北京、宁波)的不良率略为上调,其他银行非平台不良率维持不变;4。贷款增速逐年递减(见表);5。平台贷款余额6.29万亿元不变。
  自上而下测算表明,如果2.5%的拨贷比要求在2015年顺利达标,全行业可容忍平台贷款不良率上升的上限为7.7%。换言之,如果平台贷款不良率上升不超过7.7%,整个银行业将不需要多计提拨备,亦即银行的账面利润将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
  所不同的是,原来实现2.5%拨贷比要求,主要是针对非平台类贷款计提;如今若平台贷款不良率上升,则改由针对平台贷款计提,只是拨备计提对象实现了结构性调整。体现在具体指标上,因为拨贷比=不良率×不良拨备覆盖率,原来计划"2.5%拨贷比=较低不良率×较高不良拨备覆盖率",现在情况"2.5%拨贷比=较高不良率×较低不良拨备覆盖率",较高不良率正是平台贷款不良率上升所致。
  自下而上使用同样的方法,分别测算16家上市银行对于平台贷款不良率的容忍程度,上市银行整体在2015年可容忍的平台贷款不良率上限为14%,比整个银行业要高出一倍左右。这主要是因为目前上市银行的资产质量(不良率)显著优于非上市银行。具体到各家上市银行,深发展、北京、宁波、建行、浦发对平台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较高,农行、民生、南京的容忍度相对较低,但仍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平台风险认识常见误区
  误区一:忽略平台自身现金流的偿还能力
  部分投资者在评价平台贷款的风险时,往往假设平台自身没有多少现金流,贷款本息偿还主要依赖政府。事实上,平台项目自身现金流对平台贷款本息的覆盖比例约在80%左右。
  误区二:将平台贷款的规模猜想式地放大
  尤其受央行6月1日公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的表述,"截至2010年年末,各地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占当地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基本不超过30%"的影响,2010年底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7.92万亿元,按30%计算即等于14.4万亿元。但细心解读你会发现,央行报告强调的是个体基本不超过30%,而不能简单理解为总体数据。
  因此,据此计算得到的14万亿元被明显夸大,预计央行口径2010年底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9.6万亿元。其实,从风险管理角度,银监会统计的平台贷款数据参考意义更大一些。截至2010年11月末,银监会统计的平台数据约为9.1万亿元,2011年一季度大约2.8万亿元转成了一般公司类贷款管理,剩余6.3万亿元为狭义口径且按照名单制管理的平台贷款。
  误区三:容易将媒体披露的个案全面化理解
  鉴于媒体自身行业的特点,为吸引读者眼球,在平台贷款相关报道中,个别媒体难免会增加一些失实夸大细节,容易误导部分投资者将平台个案事件全面化理解。试想,换成其他非平台类贷款,如果用镁光灯去聚焦,非平台类贷款经常也会遇到或这或那大大小小的风险案件--否则,银行风控部和资产保全部就没有设置的必要,如果同样集中火力去报道,肯定也不乏素材。如果所有个案问题都要全面化理解,非平台类贷款同样面临重大系统性风险,这明显与事实不符。
  误区四:清理增加灵活性会使银行越陷越深
  在平台清理规范过程中,银监会主张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鼓励对"续建、在建"项目适当注入流动性,以保持平滑运转和清理规范的可持续性。对此有人担心,继续给平台公司新发放贷款只会让银行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对这个问题的理解,需要强调两点:
  1。适当注入流动性有其必要性。正所谓弓拉满则弦易断,如同古人打仗,四面围城必须要留一条活路,否则战斗将非常惨烈。比如贷款100万元,已贷70万元,若后面的30万元不进去,可能就造成不良,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必须综合权衡好。
  2。新增平台贷款并非无节制。在建、续建的项目可执行既定的融资计划,但压缩重复建设的贷款,并禁止新建项目的贷款,即保续建、压重建、禁新建。新增平台贷款需要严格执行"四贷四不贷"要求(参见银监发【2011】191号)。平台贷款不得展期、借新还旧。平台贷款还旧借新参照新增贷款条件和要求执行,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需符合一般公司类贷款条件。
  3。把住总量递减,降旧控新。平台新增贷款仅仅针对在建和续建项目,监管层同时要求平台贷款总量逐渐递减,督促商业银行压缩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并通过清理规范方式将政府融资平台从平台类客户中退出(整改为一般公司类).
  误区五:公司类贷款转回意味资产质量恶化
  根据《通知》的要求,平台贷款要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需要符合1+3项要求,"1"指平台必须是企业法人;"3"指"全覆盖+定性一致+三方签字"。"全覆盖"指各债权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定性一致"指各债权银行均同意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三方签字"指各债权银行均已就平台风险定性和整改措施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并通过三方签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融资平台及债权银行)进行确认。
  预计二季度将会有相当部分原先已整改为一般公司类的贷款重新转为平台类贷款,但这并非是资产质量恶化所导致,主要是由于这些贷款不满足"企业法人"这一要求,例如政府事业机关、行政中心等融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