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手车奔驰200:論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籌資的比較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4:44:23

論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籌資的比較分析

    論文摘要:文章通過對我國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籌資的比較分析,為我國非營利組織尋找多樣化的資金來源管道提供參考。
  非營利組織的籌資是根據非營利組織的特點和對資源的需求,通過可能管道依法籌措非營利組織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資金,從而使非營利組織完成某一社會使命的行為。而營利組織的籌資是根據營利組織的特點和對資源的需求,通過可能管道依法籌措營利組織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資金,從而使營利組織實現營利目的。儘管許多非營利組織正在逐漸擴大收費產品和服務的範圍,但是它們的主要收入來源還是來自多方面的籌資(包括政府撥款)。因此,如何有效的籌資是非營利組織的重要任務,也是非營利組織面臨的一大難題。
一、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籌資的區別  
  (一)籌資目的不同
  營利組織(如企業)籌資目標具有單一化,籌資的目的就是營利。企業籌資是通過滿足四個方面達到營利的目的:一是實現企業資金流量的增加;二是實現企業擴張;三是調整資本結構;四是保持營利的控制權。無論怎樣,營利組織的籌資都是要滿足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營利。而非營利組織籌資追求的是多種目標,謀求組織自身和組織的利益,增加收入,使組織發展壯大,滿足群體利益,最終目標與任務在於造福整個社會。其籌資第一個目的是保證組織的基本運作是非營利組織籌資的最低額度。非營利組織的設立、生存需要資金額度是非營利組織籌資需達到的第一個目標,也是實現籌資第二個目標的基礎。籌資第二個目的是實現非營利組織的社會任務。社會使命的完成與否是非營利組織籌資的出發點和歸宿點。這兩個籌資目的歸結點是實現非營利組織的社會使命。
  (二)籌資手段不同
  營利組織的籌資管道和方式主要有:向政府引入投資或股權籌資,向其他組織和個人除引入投資或股權籌資外、還進行負債性籌資,包括:借款、發行債券、租賃、商業信用籌資等。營利組織向政府、其他組織和個人進行籌資具有有償性,需用未來的現金或勞務進行償還,並給付一定資金成本。而非營利組織的籌資管道和方式主要有:向政府申請財政撥款和補貼,申請專案支持和政策支持。向其他組織和個人收取會費,吸收捐贈,或個別進行負債籌資,挖掘自身潛力,利用組織資源進行合法運營,進行收益性籌資。非營利組織除負債性籌資外,向政府、其他組織和個人進行籌資具有非償還性的特點。通過對資金等財產物資的使用達到資金提供者的除資金以外的某種目的。
  (三)籌資績效考核指標不同
  營利組織籌資目的就是營利,對其籌資績效考核指標可以通過利潤指標進行考核,利潤指標對營利組織籌資的及時性、足額性提供量化分析依據,也便於不同組織之間進行比較。而非營利組織籌資的目的是實現其社會使命,社會使命最終要達到什麼程度,在實現目標的各個階段需要多少資金,什麼時候籌集資金成本最低,籌集到的資金進入組織後能產生多大的效益,能在多在程度上幫助組織實現自己的目標等沒有一個具體衡量標準,使籌資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難於考核評價,因而籌資各部門責、權、利無法十分明確。因此,沒有完善籌資績效考核指標是非營利組織籌資困難的原因之一。
  (四)籌資對政府依賴程度不同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而政企分開後,營利組織(如企業)對政府的依賴程度越來越低,在籌資方面很難再得到政府的資助和補貼,在向金融機構融入資金時也難得到政府的擔保,營利組織需要獲得資金,只能走入市場,通過借貸有償使用資金等方式或通過銷售產品、提供服務從而取得收入。如果產品不適銷,不能滿足市場需要,那麼營利組織會出現入不敷出,嚴重的只能以破產而告終。而非營利組織籌資的主要依賴政府。特別是由政府機構演變產生的組織或在社會上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非營利組織,可以通過各種管道從政府手中獲得各種撥款、補貼、專案支持、特許權。非營利組織籌資依賴政府的原因是因為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有共同使命,都是服務大眾,為大眾提供公共物品。

二、非營利組織籌資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要明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公益使命並在活動中貫徹執行
  非營利組織和其他許多組織一樣,都是為了完成某一具體的社會使命而存在,而不是為了自身的生存而存在,但與其他一些組織不同的是,非營利組織提供的產品有著自身的特性和本質,這一特質就是公益。這是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的根本區別的標誌。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彼得·杜拉克精闢地指出,非營利產品“是改善人類生活和生命品質的一種無形的東西——使人獲得新知,使空虛無主的人獲得充實與自在,使天真無邪的兒童長成有自尊、有自信的青年,使有傷痛的患者獲得痊癒……因此,經營非營利事業應以‘使命’為重,不能像商界那樣以追求利潤為目的,只在乎商品的‘賣與買’的交易,而是要全身心地投入創造出價位、視野、觀念、設想和服務來點化人類,改善環境與社會。它的精神是仁愛的、利他的、為公眾利益著想的,作法應是兼具系統化、持續性和前瞻性的”。
  任何一個非營利組織,如果無法實現其具體的社會使命,那麼該組織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更不用說發展了。在某種意義上來說,社會使命是一個非營利組織的命脈。因此,非營利組織只有在其具體社會使命為社會所認同時才能籌集到實現使命所需的資金。而為社會所認同的社會使命必須是解決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重大的、緊迫的現實問題。也就是說,該組織要解決直接影響社會整體利益的某個特定群體的需要,就必須體現出真正的社會公益性,為社會公益服務。但同時,公益使命還應當基於實踐,具有可操作性,並能夠在實踐中長期堅持下去。因此,非營利組織的使命應當從該組織自身的基本性質即非營利性和公益性出發,結合組織工作的基本特點去設計。正如希望工程發起人徐永光所說:“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永遠是中國青基會機構文化的靈魂,並體現在中國青基會的各項機構行動之中”。
  (二)要靈活運用多種籌資方法,積極探索多樣化的籌資管道
  非營利組織要靈活運用多種籌資方法,如利用義賣、義演、廣告勸募、傳媒報導勸募、電視勸募、上街勸募、開會勸募、寫信勸募、還有專業籌資、分成籌資、舉辦營利事業但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籌資,利用市場籌資以及提供服務收取合理費用等,這些都為人們所熟知。此外,還可以進行聯合籌資和協同籌資。協同籌資是以非營利組織為主體,選擇社區亟需資助的項目,協同當地政府、企業、媒體和公眾,集中資金、物資和人力資源共同推動這一項目。同時,非營利組織的籌資目標和方式方法應隨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斷有所變化,因為經濟社會在發展,人們思想和意識也在變化,如何適應並推陳出新地創造和借鑒新的籌資模式,使人們不產生厭倦情緒,取得新的籌資效果,是擺在非營利組織面前的重要課題。
  非營利組織應當積極探索多樣化的資金來源管道,而不應當僅被動地依靠來自政府的補助和社會自發志願捐贈。尤其是在市場經濟時代,非營利組織也要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這就要求其拓展籌資管道和籌資方式,利用一切方法來籌集資金。以上海慈善基金會為例,上海慈善基金會這幾年陸續推出了“娛樂慈善”、“快樂慈善”、“消費慈善”、“體育慈善”、“文化慈善”、“科普慈善”等概念,讓人們看一場,聽一場音樂會,看一場體育比賽,參加一次舞會,都是一種參與慈善活動的形式。只有適應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創新組織的籌資管道,才能保證組織在不斷變化和充滿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健康發展。
  (三)要加強非營利組織成本效益和績效管理的研究與運用
  第一,在成本管理方面,非營利組織主要通過預測、決策、計畫、控制和分析來降低成本或者耗用水準。首先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發揮預算在機構運行計畫、控制和評價中的獨特作用,而且要加強對財務預算的跟蹤分析,這樣才能看到預算是否合理,是否需要改進,通過提出調整方案、改變資源分配的決策方式和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使財務管理更加規範、有效,使組織在不降低服務品質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因此,我國非營利組織要嚴格控制機構開支,壓縮行政管理費用。同時要動員志願者參與非營利組織活動,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公益問題、降低組織成本。第二,在效益管理方面,效率在營利組織中佔有極其重要的位置,但對非營利組織而言,公平原則顯得更為重要。非營利組織在制定戰略時,往往會首先考慮公平地對待每一個委託人而寧願犧牲效率。非營利組織如果對資源的管理與運用效率太差,將導致社會資源配置不當,降低整體福利水準。第三,在績效管理方面,非營利組織要想更好地發展必須進行績效管理,尤其是成本、支出、耗費的控制。由於非營利組織財務特徵之一是不存在利潤指標,這也就導致它的評價方法不同于典型的營利性企業,不能根據工作量評價,也算不出個人創造的價值。
  (四)要注意處理非營利組織與政府和營利組織的關係
  1、要處理好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關係。在我國,如何處理好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關係是至關重要的。非營利組織在宗旨上與政府的目標是相似或相近的,因此,它在爭取政府支持方面具有優勢。我國的《公益事業捐贈法》也明文規定國家鼓勵公益事業的發展,對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給予扶持和優待。但作為非營利組織必須保持自身的獨立性,既要取得政府的支持但又不能依賴於政府。因此,如何確定與政府的合作關係,做政府的“夥伴”,而不是做政府的“對立者”或“代理人”,是非營利組織發展中的一個長期的重要問題。
  2、要注意處理好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的關係。營利組織是非營利組織最大的潛在投資者和捐助者。營利組織除向非營利組織注入資金、承購債券外,還有產品、勞務、設施、技術等。處理好營利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的關係,首先要分析營利組織參與非營利組織的目的,針對各種目的,結合組織自身情況進行創新,提供服務。其次分清主次,重點突破,要分析容易獲得籌資的營利組織,重點處理好與這些組織的關係。對想利用非營利組織網路,獲得長遠回報的營利組織,可利用非營利組織的政府背景、自身品牌在與營利組織合作中各取所需,為籌資墊定基礎。對願意承擔社會責任,樹立企業形象的營利組織,可採用出讓“冠名權”等方式籌資。非營利組織在組織各項公益活動時,也可冠以營利組織單位名稱或商品名稱,吸引營利組織進行籌資。也可針對各個非營利組織自身的特色,開展一些影響較大的活動,以吸引營利組織對冠名贊助的積極性。對需要改善周邊與內部環境的營利組織,非營利組織可與之結成“夥伴關係”。非營利組織幫助營利組織管好治安、管好周邊環境、做好職工培訓、職工就業安置等工作,讓營利組織主動撥款,形成非營利組織固定的資金來源,從而達到雙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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