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片蓝膜和绿膜哪个好:解放军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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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5日 14:37:42  来源: 新华网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2011年7月24日,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及奖励证书。
总政治部根据《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了一、二级英雄模范勋章和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等纪念章,重新设计制作了一、二、三等功奖章和奖励证书。并对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的颁发对象、颁发时机、佩带办法以及证章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军奖励证章历史
 
颁发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各类证章是人民军队的一项重要奖励形式。我军颁发奖章始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史上影响较大的全军集中颁发证章主要有3次,分别是:1933年“八一”建军节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向特殊功勋的红军官兵颁发红星奖章;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人员授予国家勋章、奖章;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向军队离休干部授予功勋荣誉章。除此以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各部队分别颁发过数百种奖章和纪念章,但由于种种原因,直至上世纪七十年代,对受奖励人员全军一直没有制发统一的奖章。
 
1979年3月23日,总政治部下发《关于颁发战时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的通知》,规定对立三、二、一等功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对大军区、军兵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对军委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并由总政统一制作了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1979年10月20日,总政治部下发《关于对平时立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颁发立功奖章和英雄模范奖章的通知》,规定对平时立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也颁发立功奖章和英雄模范奖章,从1979年12月1日开始实行。从此全军有了第一代统一的奖励证章,至今已使用3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