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点击器:中国军队新式勋章/纪念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28:18
 中国军队新式勋章/纪念章           经中央军委胡主席批准,总政统一设计制作的军队新式一、二级英雄模范勋章,一、二、三等功奖章和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等五类纪念章,从今年“八一”建军节起正式启用。  这次设计制作新式奖励证章,突出政治性和荣誉性,体现军队特点和时代特色,使各类证章更加庄重、精致、美观,富有激励作用和纪念意义。  在图案样式上,以军徽为共有元素,注重内在联系,形成一个体系,突出红旗、桂叶、长城等元素,寓意英雄模范是一面旗帜、立功受奖光荣、保家卫国荣耀;  在规格设计上,证章尺寸普遍增大、更显厚重,一、二级英雄模范勋章和一、二、三等功奖章直径分别为70、65、60、55、50毫米(原奖章直径分别为:45、43、41、38、36毫米),纪念章的直径均为45毫米;  在材质上,金、银、铜质纪念章分别按铜质镀金、铜质镀银和紫铜材质制作,英雄模范勋章和一等功奖章中间军徽用纯金制作,二等功奖章主体为纯银,彰显了荣誉的层次性。   同时,每枚证章均设计有刻印章名的附章和略章,配有木盒和说明卡片、绶带,勋章、奖章证书分开设计,用防伪纸张制作,力求精美配套。  在新修订《纪律条令》中,除原有奖励证章外,还增加了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5类纪念章。  增设5类纪念章是这次奖励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军委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丰富奖励项目,增强奖励工作的实效性。部队官兵普遍反映,现行奖励项目比较单一,与外军相比奖项明显偏少。  贯彻落实军委领导的指示要求,借鉴外军和地方的有益做法,新修订的《纪律条令》增加了颁发纪念章的内容,明确国防服役纪念章用于褒奖长时间服现役的官兵。  卫国戍边纪念章用于褒奖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官兵,献身国防纪念章用于褒奖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光荣牺牲或致残的官兵,和平使命纪念章用于褒奖执行国际维和、联合反恐等涉外军事任务的官兵,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用于褒奖执行军委赋予的作战、抢险救灾、处突维稳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官兵。  勋章、奖章颁发给2011年8月1日后受到相应奖励的人员;7月31日前受到奖励的,不予补发或换发。纪念章颁发给2011年8月1日后符合《纪律条令》有关规定条件的人员;2011年7月31日前退出现役或牺牲、病故的,不予补发。  国防服役金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35年以上的官兵;银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20年以上、不满35年的官兵;铜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官兵。  设置这样的年限主要是考虑服现役满35年以上的官兵,基本上是师职以上干部,其中绝大部分将服役至退休,因而给其颁发最高等级的金质纪念章。  同时,服役满10年的官兵一般为营连职干部或中级士官,服役满20年的官兵,一般为团职干部或高级士官,对符合这些条件的官兵,相应颁发铜质或银质纪念章。  献身国防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纪律条令》规定得非常明确,其中金质纪念章颁发给军队烈士,银质纪念章颁发给因公牺牲军人,铜质纪念章颁发给因公致残军人。  卫国戍边纪念章颁发给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官兵,颁发条件比较复杂。其中,对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不满2年的;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不满4年的。  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3年、不满6年的;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不满8年的;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5年、不满10年的,可授予铜质纪念章。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时间,累计超过以上相应规定时间2倍或3倍以上的,可授予银质或金质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