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卖出租车: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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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规定,根据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三代核电机组、千万吨炼油设备及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成套棉纺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对《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7)附件2中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免税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三代核电机组(见附件1)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见附件2),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千万吨炼油设备及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成套棉纺设备(见附件1)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见附件2),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财关税[2009]55号附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项目和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3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征收进口税收。
三、国内企业申请享受本通知附件1有关领域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应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有关规定执行。从事三代核电机组的制造企业或承担核电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的业主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物资申请享受本进口税收政策的,应在2011年7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按照财关税[2009]55号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文件;从事千万吨炼油设备及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成套棉纺设备的制造企业在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口物资申请享受本进口税收政策的,应在2011年7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按照财关税[2009]55号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文件。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财关税[2009]55号规定审查企业的申请文件,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企业出具受理证明文件。申请企业凭受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放行手续。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在2011年8月31日前将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财关税[2009]55号规定对企业资格进行认定,在2011年9月15日前将企业资格认定及认定依据通知财政部等相关部门。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财关税[2009]55号规定对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的业主资格进行认定,在2011年9月15日前将企业资格认定及认定依据通知财政部等相关部门。
五、取得认定资格的企业,根据财关税[2009]55号文有关规定,在免税额度内办理有关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免税手续。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按规定将上一年度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财政部备案。
六、根据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本通知附件2对财关税[2010]17附件2中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免税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进行了调整。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在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2和财关税[2010]17附件2中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免税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财关税[2010]17附件2中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免税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废止,本通知附件2中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免税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继续有效。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第45号 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央储备粮油2009年至2010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第16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1】第27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及2011年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1】第36号 财税[2009]94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16届亚洲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1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31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第39号 财税[2010]107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第5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5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4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9]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2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