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嫁豪门总裁大结局:深圳证交所的“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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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6日 06:19 AM

深圳证交所的“出生证”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陆一 字号最大 较大 默认 较小 最小 背景                    评论[3条] 打印 电邮 收藏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在中国证券市场并不算很长的20年发展历史中,有一件历史公案一直延续在其中,每一年的12月份都会浮现出来引起一番讨论和争议。

上海证交所一直把1990年12月19日作为自己的所庆日,而深圳证交所却对外宣称自己是1990年12月1日率先试营业,并也在每年的12月1日庆祝自己的生日。

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早期,两家证交所都各自归属地方政府管理时,这样的争议一直没有平息。就是在两家证交所都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之后,这样的争议还是若隐若现、没有间断。据中国证监会第一任主席刘鸿儒回忆:“2003年1月,我作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代表,参加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大会上朱镕基总理说,他看到一个材料,说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之前,问我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他曾专门向邓小平同志汇报过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事情,对此比较了解。我回答说,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试营业在先,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正式开业在先。”

因此,在我们筹备“中国资本市场20周年成就展”时,从写作大纲开始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历史事实的展示来不得任何投机取巧,尊重历史也就是尊重我们自己,所以这成了我们在策展过程所面对的第一个无法绕开的问题。

在一开始,我们在大纲里用一句话:“1990 年,中国政府允许在有条件的大城市建立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于1990 年12 月先后开始营业。” 既表述了历史史实又回避了先后的争议。

在最初的形式设计中,我们也仅仅用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筹备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各自开业典礼的照片和老大楼照片来展示这个历史过程。

但从我个人角度来说,作为一个这段历史的研究者,始终感觉这样的描述和表达方式,并不能真正反映历史的真实。

一个机构的成立,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体制环境中,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应该是一个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对客观和真实的衡量标准,不然的话,任何有关谁先谁后的争议都失去了评判的标准和基础。

但我为什么在20周年成就展的设计中一开始会采用回避争议的表达方式呢?其实这背后的原委,和这段争议有关的历史资料缺失有很大关系的。

2008年5月底,我已经将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历史的拙作《闲不住的手——中国股市体制基因演化史》基本完稿,但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那就是我手里只找到有关上海证交所所有的成立的请示和批复的文件。这里面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报的《关于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请示》(沪银金管〈90〉5123号)(插图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请示》(沪银发〈1990〉234号)(插图2),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给上海市分行的《关于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复》(银复〈1990〉387号)(插图3)。而有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请示和批复,却只有一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文件《关于同意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复》(深府办〈1989〉996号)(插图4),但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的这个批复是完全不足以给深圳证交所的成立提供一个合规的法律基础的。

根据我对历史史实的考证和研究,相比较而言,筹备建立证券交易所,深圳市其实在某些方面比上海准备得更充分和前行一点。

1988年5月,深圳市委书记、市长李灏就提出深圳要利用政策优势,创建资本市场,通过这个市场,使企业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转换企业运行机制,调整特区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而李灏当时更主要的想法是,作为改革开放实验田的深圳,在资本市场的实验探索中也应该先行一步,为在全国推广而积累更多的经验,让深圳在通向资本市场之路上也做一回“拓荒牛”。

因此,在1988年6月到9月,深圳市举办了四期资本市场基本理论培训班。1988年11月,深圳市政府成立了资本市场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小组和顾问小组。

1989年9月8日,深圳资本市场领导小组起草并向深圳市政府上报了《关于筹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告》。1989年11月15日,深圳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同意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复》,并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小组。当时主要成员只有王健和禹国刚。而在1989年1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小组就拟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

1990年11月22日,深圳市领导经视察交易所筹备情况后决定: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集中交易。同时,决定由深圳市委书记李灏进京向中央有关部门说明建立证券市场的必要性,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批准。

所以,尽管深圳证交所在1990年12月1日抢先试营业了,但那时没有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同意建立的批复,也就是说在试营业时确实没有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合法出生证。

正因为如此,在1990年12月1日试营业之后,深圳市委书记李灏等多次到北京争取、周建南(原电子工业部部长、时任中顾委委员)受江泽民委派专门来深圳对证券市场作调研、刘鸿儒几次带领中央多部委联合调查组来深圳调查,在这些给中央的汇报中都要求“尽快批准正式成立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公司(均已报人民银行总行)”。

而据我的调查考证了解,有许多亲历者的回忆中都说:深圳正式得到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建立深圳证交所的时间是1991年4月11日,据此举行深圳证交所开业典礼是在1991年的7月3日。

我并不想因为我自己上海证交所研究人员的身份,给这样一本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历史的著作落下一个只偏重上海证券市场历史资料的公众印象。于是我开始停顿书稿的交付而转向寻找有关深圳证交所建立的请示和批复文件等历史资料。但在2008年底我书稿出版前,无论从什么地方都无法找出这些文件资料,深圳证交所的朋友甚至去所有可能发现这些文件的机构找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证监局、深圳市体改办、深圳市档案局……但最终的结果都是没有!

为此,我的书稿整整被搁置了三个月,最终我只能带着遗憾交稿付印了。

新书出版后,我在赠送新书给深圳证交所现任总经理宋丽萍和其他深圳证交所的管理层朋友时,多次表达过这样的遗憾,并半开玩笑地说:你们深圳证交所可是至今都属于“无证经营”啊!

此后,我仍旧没有放弃寻找深圳证交所的出生证明文件等历史资料。为此,在我交往多年的老朋友唐杰被任命为深圳市分管金融的副市长后,我几次和他见面要求他帮助寻找深圳证交所的“出生证”。可惜的是无论他利用分管副市长的身份反复查询,结果还是没有。

一晃一年多过去了,2010年5月,中国证监会决定在年底中国资本市场20周年庆祝活动中举办“中国资本市场20周年成就展”,我参加了成就展的策展工作。可是直到10月初,深圳证交所上报上来的展出资料素材中有关深圳证交所成立的文件,仍旧是当年那个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的批复件。

为了解开这个历史谜团,我希望能够在成就展的筹备过程中为深圳证交所寻找到当年准许他们出生的证明文件,这最后的途径只有人民银行总行的档案了。一直到了10月底,我才通过各方面朋友的帮助,最终从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找到了当年给予深圳证交所出生证明的所有档案资料。

为此,我们修改了成就展相关内容的展陈设计,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给上海市分行的《关于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复》(银复〈1990〉387号)和批复给深圳特区分行的《关于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复》(银复[1991]182号)两个文件,作为主要的历史资料展陈品,用同一个评判标准来说明上海和深圳证交所先后成立的历史史实。至于谁先谁后,就无需再多加一个字的说明,类似争议在史实和中国证券市场整体发展过程面前已经显得毫无必要了。事实也正是这样,有关这方面的议论,在整个成就展的后期审查和展出过程中,再没有出现过。我想,也许以后也不应该无谓地再延续了吧。

通过对历史资料的分析研究,同时也纠正了广为流传的亲历者回忆的偏差。

其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给予深圳证交所的出生证明文件一共有两份,一份是“《关于〈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批复》(银复[1991]154号)(插图5,见右),一份是《关于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复》(银复[1991]182号)(插图6,见右下)。前者的批复日期才是1991年4月11日,而后者的批复日期则是4月16日。由此可见,批准深圳证交所成立的日期应该为1991年的4月16日,而不是坊间流传了20年的4月11日。

同时,有关上海证交所出生的几个相关日期,其实在对外表达中也是有所含混的。真实的历史事实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给上海市分行的《关于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复》(银复〈1990〉387号)日期是1990年11月14日,上海证交所举行成立大会的日期是11月26日,而长期作为所庆的12月19日,准确说来其实应该是上海证交所开业的日子。

因此,以后上海证交所若要举行成立周年庆,也许应该选择11月26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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