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内勤就是打杂的吗:网络上的权利义务应是对等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3:47:25
网络上的权利义务应是对等的 邹玮 赖犁 陈仁杰 王志明   于建嵘与现场听众展开热情互动,有问必答。

  晶报首席记者 邹玮/ 文 记者 赖犁 实习生 陈仁杰/ 图

  于建嵘在做完“网络时代的民意表达”主题演讲后,与现场听众展开热情互动,听众踊跃发言,于建嵘有问必答,掌声、笑声、喝彩声此起彼伏,现场掀起一个又一个高潮。

  网络上的权利义务应是对等的

  听众:就从郭美美这次事件来说,很多人利用自己的职权,出于一种被关注的心态,公布了相关的隐私,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于建嵘:对于郭美美的情况,网络上的权利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你要披露人家的私人信息,你就要承担法律追究你的责任,所以在郭美美事件中,我一直对郭美美个人信息没有转载过,也不过多评价。我要研究的是红十字会的问题,为什么要求红十字会必须披露信息?因为你是一个公众机构。

  所以我认为要把握一个原则: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足以解决今天的一些分歧。

  互联网本身就是关系网

  听众:有人说,互联网干不过关系网。互联网的民意表达到底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

  于建嵘:我认为互联网本身也可以形成一个关系网,往往可以从一个人的关注找到另一批人,互联网正在形成第三种权力,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权利可能是将来我们要关心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考量。互联网在形成一种舆论、一种压力,这种压力已经在形成公共社会的权力。

  发微博不要把话都讲完

  主持人:我早上留意了一下,于老师的粉丝接近85万。我想请教一下于老师,您提到微博对中国社会建设承担了非常大的作用,在微博的时代,你们会承担更大的责任,怎么看待这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