铍离子怎么写:百余年前红十字“非政府组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58:12
 以我们今天的中国国情来衡量,让中国红十字脱离政府“独立”,简直是太不切合实际的空谈。不过在百余年以前,在中国的战火中诞生的红十字会,还真是个非政府组织

  中国红十字会现在成了新闻热点。大家感觉搞不清的一个定义是,这红十字会究竟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非政府组织?可是据说它又是享有副部级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由政府拨款。用该会王汝鹏的话来形容,叫做“传统体制,民间属性”。

  但如果按《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的规定,世界上所有的红十字会都应该是非政府组织。该章程序言中的第四条,即为“独立”:“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这样做,也是为了实现她的另一个原则“中立”:“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

  当然,以我们今天的中国国情来衡量,让中国红十字脱离政府“独立”,简直是太不切合实际的空谈。不过在百余年以前,在中国的战火中诞生的红十字会,还真是个非政府组织。

  中国大地上本来没有红十字会这样的慈善组织,虽然在民间有富人在灾荒时向穷人施粥救济的传统,但是与红十字会的观念差别还是很大,特别是在“中立”这个原则上,一旦战争打响,敌我双方的伤员都要一视同仁救治,这在国人看来很新鲜。

  在1894年甲午战争时,日本人方面出现了一支包括医生和护士组成的“赤十字会”,他们救治日本兵的同时也救治了中国伤兵,奉行的就是这个原则,当然,这也是日本人新从西方学来不久的做法,但这一举动很让中国人惊奇。当时就有中国报刊呼吁效法,这种呼吁也含着一层意思,英美人在这方面比我们先进也就罢了,日本人是我们的对手,不能让日本人在这方面走到我们的前面!

  1904年在中国东北爆发的日俄战争,直接催生了中国第一个红十字会“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这是由上海以沈敦和为首的一批商人成立起来的,真正的民间性质。这个红十字会的名字包含“万国”二字,很是有些古怪。原因是,一开始沈敦和们想成立的是“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想让交战双方能够以红十字的原则,让他们进入战区的救护得到方便。但考虑到中国尚未成立正式的红十字组织,日俄各方未必对这个“东三省”的红十字会认账,不如在上海拉上各国洋人,打出“万国”的旗号,这样红十字会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这个“万国”红十字会在1904年3月成立,它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从中再推出9名“办事董事”,其中西董7人,包括有英租界总董、法租界总董,华董2人,包括有沈敦和。而清政府,这时因“局外中立”,并不出面。

  这个红十字会的第一个行动是募捐,到了5月时,已经募到了20万两。而且清朝廷也表现得相当热心,以光绪帝的名义颁发了内帑10万两。

  接下来,一年多里,万国红十字会共接运131177名中国难民脱离险境。另一方面,红十字会在牛庄(今营口)设立战地医院。这里集中着在此避难的东三省各国传教士,建立医院主要由西方医生们负责,为难民们疗伤并设立难民庇护所,整个行动中,共救治伤员26000人,出资遣难民返乡者2万人。

  特别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中方还是西方的红十字会员们,此次行动全部是志愿行动,不支薪水。

  或许,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纯洁”最为贴近国际红十字章程的红十字救治行动。

  1907年,“万国”红十字会宣告终结,“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清政府决定指派当时首屈一指的洋务企业家,在1901年被晋升为会办商约大臣的盛宣怀做红十字会会长。朝廷当时还有议论把红十字会配合军方需要隶属军方指挥。当时,忧心忡忡的沈敦和曾向盛宣怀“力陈利害”,他说,如果红十字会归军方筹办,遇到有战事时,只能随本国军队后方行动,这与原红十字会的中立宗旨相悖——他又说,原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系募捐中外捐款所成,难以归并。

  但是,这已经不是沈敦和能够扭转的趋势了。往下的岁月里,新成立的民国政府虽没一下子就把红十字会收编为国有,但却一步步加强控制,强力任免红会的官员,缩小红十字会的独立权利。到后来,红十字会的董事会已经形同虚设。而真正将红十字会收编为国家管理的,是1933年在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从那一年起,民间的捐款大量减少而政府拨款大量增加。到了1943年,红十字会干脆被以战争为理由军管。

  也就是说,中国红十字会由非政府组织变成政府组织,并不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这里面所映射出来的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和心理,耐人寻味。

  今天我们争论红十字会的管理,红十字会的性质,红十字会的账目,我们是否应借此机会对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做一个重温和理解?我们原本对红十字会精神本质究竟有多少了解呢?所以这里我不厌其烦,想再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序言中的那七条再贴一下:

  人道: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

  公正: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

  中立: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

  独立: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志愿: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普遍:世界上的所有红十字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请注意,这里有第五条:志愿。做红十字会是不能以赚钱为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