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齿铜牙纪晓岚4陆琳琅:重庆实名举报贪官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04:12
重庆实名举报贪官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时间:2010-09-01 13:11  作者:冯超  新闻来源:重庆晨报

  快来举报贪官吧!只要举报属实,将贪官绳之以法,追缴回来的赃款,就有你一份。昨天,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推出举报奖励办法,首次明确了具体的奖励比例。

  奖励与追赃金额挂钩

  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一直以来都存在隐蔽性强的问题。昨天,市检一分院出台了重庆首个《职务犯罪有奖举报办法》,以期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发现机制。

  该院副检察长梁木生介绍,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行为以及渎职、侵权等行为,市民都可以举报。

  在“办法”当中,最显著的规定,就是将追赃的多少,与奖励金额进行了直接挂钩。举报得越准确,追缴赃款越多,举报人所能得到的奖金就可能越高。

  办法规定,对于举报的职务犯罪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结后,没有追缴到赃款赃物的,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3000元以下奖励。如果查处3人以上,或被查处的罪犯有厅、局级以上干部的;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社会影响大的,可以给予3000至5000元的奖励。

  对于追缴赃款不满10万元的,按追缴赃款的5%给予奖励;追缴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6%奖励;50万以上,不满100万的按7%奖励;100万以上的按8%奖励,但是不超过10万元。

  最多可获奖9%的赃款

  实名举报对于侦破职务犯罪帮助相当大。因此,昨天市检一分院公布的“办法”当中,特别规定,如果是实名举报,将在奖励金额比例的基础上,再上浮1%进行奖励。

  一分院职侦局局长陈卫民举例说,如匿名举报人所举报案件追赃金额为100万元,按8%计算奖励金额为8万元,如是实名举报,则按9%计算奖励金额,则最后举报奖励金额为9万元。

  同时,如果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奖金可以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20万元。而对于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奖励金额并不封顶。

  如果是联名举报或者一案多人举报的,将根据各举报人作用大小,在奖金总额内进行分别奖励。

  发帖举报也可获奖励

  昨天,一分院介绍,如果在网络论坛上发帖提供线索,经过立案查证查实,并作出有罪判决,只要能够查实发帖人的真实身份仍可对该举报人进行相应的奖励。

  梁木生介绍,一分院在网上的举报网址是:http://yifenyuan.cqjcy.cn,由举报中心派专人管理,具有安全性及保密性。市民也可以通过这个网址进行举报。

  举报完成后,电脑会自动生成一专属举报人的密码,举报人凭该密码登录上网查询举报结果。所举报的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举报人凭该密码领取检察机关的举报奖金。一分院建议举报人最好通过正规途径举报,这样更有利侦查,也有利于举报保密。

  其余的举报方式还有3种:走访举报、书信举报、电话举报。

  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可到一分院举报中心进行举报;采用书信举报的,可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179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采用电话举报的,可拨打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

  追缴金额如何算?

  梁木生介绍,追赃金额以上缴财政的数额为准,挽回经济损失不计算在内。追赃和挽回经济损失是有区别的,梁木生举例说明,如,受贿100万元的案件,法院判决生效后,将100万元上缴财政,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追赃100万元。而如果是挪用公款100万元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生效后,扣押款物应返还受害单位,并不上缴财政,所以就称为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

  获奖励有何条件?

  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职侦局局长陈卫民介绍,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经一分院立案查证属实,且被告人已被生效判决认定有罪。即举报人无论向重庆市的哪个检察机关举报,但最终由该院立案侦查属实,且被告人已被生效判决认定有罪,都可以作为奖励对象。

  二、举报人与举报事项无牵连,即同案犯等不得作为奖励对象。

  三、明确举报人的真实身份。即无论通过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包括网络匿名举报的举报有功人员,只要我们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均给予举报奖励。

  举报人能否保密?

  一分院承诺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提供秘密举报室和24小时保护举报人服务。同时“办法”规定,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采取秘密方式进行,在指定地点或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点领取奖金。另外,在查证、奖励、宣传过程中,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同时,规定举报奖励卷宗材料定密归档等,从制度上充分保证被奖励人员的信息不被泄露,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本组稿件/本报记者 冯超

  昨天,第一批11500元的有奖举报奖金,在一检院内发放到了四位举报人手里。由于保密规定,这四位举报人并没有与记者见面,检方也没有公布他们举报的是哪些案件。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潘金贵,参与了“办法”的制定全过程,他称,这是重庆第一个职务犯罪有奖举报办法,该办法的内容设置,从立法角度来看,在全国领先。

  潘金贵说,“办法”最值得赞赏的地方,就是操作性强,改变了过去有奖举报奖金评定随意性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