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站房施工中标单位:谁强奸了副市长的女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35:02

谁强奸了副市长的女儿

近日,有媒体刊发新闻,报道贵州六盘水市前副市长到北京戴着口罩远处指点女儿上访、贵州警方办案不积极等问题,引起网民强烈关注......

一、为何副市长的女儿会选择上访?

古有秦香莲、小白菜,今有龙美伊,上访这玩意儿非常符合我们的国情与特色!为什么副市长的女儿有法不依,非要选择去京城找包青天鸣冤呐喊呢?是不是都是被古代的烈妇们教坏了啊?

副市长这官帽呢,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可是如果连市长的女儿都选择去上访,如果连市长的女儿都沦为弱势群体,那么其他那些更处弱势的渔民呢?谁来还他们的女儿一个公道?

我想,一位好端端的市长千金,如果不是确实是受了不白之冤,又怎么可能会放着大好前程不顾自毁清誉千里迢迢赴京告状?

二、为何前副市长不敢承认支持女儿上访?

龙美伊的老爸是谁呢?前副市长而已!龙美伊要状告的人是谁呢?省政协常委周世立。所以为了不影响“贵州形象”,当然唯一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田万昌列为“维稳对象”啦。

本人,一介布衣,可是如果我的亲人受了冤屈上京城寻找包青天的时候,我一定会站出来全力支持他,哪怕是那些守候在京城的黑保安公司将我抓起来严刑拷打也在所不辞!可是为什么前副市长没有这份勇气呢?女儿被强奸后去京城上访了,你却躲在病房里安心养病,难道这就是你身为人父唯一所能做到的吗?

究竟是抚着良心承认帮助了女儿,还是昧着良心成为强奸犯的帮凶,这当然是你作为一位高素质父亲的权利了。

三、面子比法治更重要吗?

说来惭愧,为了面子,我们的大桥一座接一座的坍塌;为了面子,我们在政绩考核时不惜往自己脸上贴金;为了面子,我们完全可以颠倒黑白奴役法规;为了面子,我们完全可以全民高歌赞颂“河蟹”......

面子,完全是个害人的混蛋。当一位市长的千金丢掉“面子”选择告状的时候,有人却为了“维稳”而要求其家三缄其口,这究竟是一种什么逻辑?难道说面子比法治更重要吗?

正是在这种“面子”大于“法治”的情况下,我们国家的败类才会一年接一年一批接一批地更猖狂更穷凶极恶吧!

四、为什么两年难还受害者一个清白?

网上传言说,两年来,贵州警方对龙美伊被强奸案侦办一直不积极,并指案件侦查进展缓慢,“时隔两年案件调查至今无果”。

记者调查得知,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贵州公安机关一直积极侦办此案件,贵州省委主要领导也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侦办此案,省、市信访局也多次召开各种会议督办案件。今年6月,贵州省纪委、省公安厅又专门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

一起一点也不复杂的强奸案,却仅仅因为对象是位ZF高官,不但两年时间无法查清此事,还必须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多么可悲!

为什么美国民众受了冤屈不去寻找奥巴牛?为什么香港民众受了委屈不去拦截曾因全?而在我们这里,为什么这些明明通过司法程序就能解决的问题,却非要等到上级领导作出批示才着手查办?

五、为什么一位高级官员要和一位中央戏剧学院的女大学生进出大酒店?

贵阳市公安局2010年9月3日《龙美伊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阶段性报告》指出,龙美伊和周世立于2008年11月在北京的一家KTV相识,后二人不断来往,多次在贵阳和北京的宾馆住在一起。2009年6月13日,龙美伊和亲属到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中华北路派出所报案,称其在2009年1月8日被周世立强奸,但报案当日龙美伊因喉部声带手术不能讲话而无法与民警沟通,直到7月17日痊愈后才到中华北路派出所反映情况。之后,云岩分局刑侦大队依法传唤周世立到中华北路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警方到贵州、北京两地有关酒店取证,还去了龙美伊就读的中央戏剧学院调查,并对周世立询问并取证,采集了血样送检进行DNA对比。

常可笑的是,一位省政协高级官员,竟然在贵州北京两地和一位女大学生进出大酒店,难道这就是官员口中时常歌颂的河蟹和面子?

为什么喉部声带手术就不能与民警沟通了?难道这位大学生不会写字吗?当然喽,从1月8日一直拖到7月17日,这样一来不久证据不足一切河蟹了吗?既维护了面子工程,又保护了高级人才,不是两全其美吗?这当然就为后文中的拖了五个月才去报案难以求证做了严格的铺垫。

很明显,一开始为了“面子”不敢调查,等到后来迫于压力开始调查的时候,一切又回归到难以取证了,真不愧是身负特色的司法机关啊!

六、为什么不予以立案受理?

中华北路派出所开展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后,考虑到该案证据薄弱,故没有对嫌疑人周世立实施刑事拘留,而是于2009年11月24日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1月30日,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对周世立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2010年,经过大量补充调查,中华北路派出所再次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周世立,检察院再次不予批准逮捕;2010年8月云岩分局向检察院提请对周世立不予批准逮捕进行复议,云岩区检察院维持原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从事情发生的1月一直拖到11月才提请检察机关介入,这不能说不是一种高效率的办案表现!再切实的案件,如果拖到一年后才“认真”调查取证的话,恐怕当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了!

估计如果受害者是一位比周氏更高级别官员的女儿,恐怕不用等到受害者去京城上访后再等到省领导作出层层批示后才展开“认真调查”吧?

估计如果强奸犯是一位暴力平民,恐怕公安与检察机关早已双管齐下立案侦查了吧?

一年前是不予受理,一年后是无法受理,这“面子”,维护得的确够严实的嘛......

到底是谁强奸了前副市长的女儿?值得深思!

一派丑陋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