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淬火好还是不淬火好:近代中国第二个平等条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11:45:58
从1840年起,中国和外国签订的一切条约都是不平等的条约。但到了二十世纪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德两国之间不平等的双边外交关系1921年,德国的魏玛政府和中国的北京政府签订了《中德协定》该协定既确立了双方平等的国际地位,这是中国与外国列强签订的第一个平等条约。
而第二个平等条约是和苏联政府签订的,叫《中苏协定》。事情是这样的,之前中国政府紧随西方列强的屁股后面,不愿意承认苏联政府。为了打破外交僵局,到了1923年苏联副外国人民委员加拉罕来到中国,促进中苏建交,此时西方列强是中苏共同的对手,北京各团体开会欢迎、设宴招待加拉罕,中俄亲善的空气相当浓厚。委派了王正廷(民国著名外交家,二十世纪初留学日本,参加过巴黎和会,后任将介石的外交部长,第一个国际奥会委员;任过驻美大使)筹办中俄交涉事宜,但是中苏建交谈判颇为复杂,因为涉及到许多历史遗留的权益问题。整整一年后,双方好不容易达成了妥协,草签了一个协定,同意中苏立即恢复平等的领事关系,中国政府和前帝俄政府所订立之一切公约、条约等全部废除,苏联政府承认外蒙古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中东铁路纯系商业性质等等,体现了平等互利的原则。
在草签协定之前,没有先向外交部长和内阁上报批准,这就惹恼了外交总长顾维钧,顾维钧提出草案中尚有大疑点,不能承认,而内阁也一致附和。美国和法国驻华公使,更是向北京政府施压,表示不满中俄新约,北京政府最后宣布王正廷越权,条约还要再修改。苏俄闻讯很生气,单方面宣布结束中苏之间的正式谈判,眼看中苏建交功亏一篑,国内各界掀起了轩然大波。
不过,后来在中共的倡导下,各社会团体纷纷通电,要求政府承认苏联签订协定。于是在1924年5月31日,《中苏协定》在北京正式签字了,除了庚子赔款有所修正之外,其余条款都保持了王正廷与加拉罕草签协定时的内容,这是继《中德协定》之后,中国与大国缔结的第二个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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