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核桃程芝扮演者是谁:园林绿化景观综合性工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22:06:4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工期、质量、奖项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二、评审程序
(一)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形式评审标准:
清标因素
清标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标准:
清标因素
清标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艺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为2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景观综合性工程
其他要求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0年12月 至2011年2月 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每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4.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响应性清标:
清标因素
清标标准
投标范围
景观(地面铺贴、水景、亭廊、亮化等)、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
工期
90日历天
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陆万 万元
权利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第二步 经济商务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  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7 人。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类专家独立评审,工程造价由经济类专家独立评审,其它共同评审。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18分,陈述及答辩2分,工程造价70分,工期2分,质量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奖项6分,总分100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18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
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分
冬季栽种措施、苗木管养期措施及方案
2分
苗木养护;
2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工程造价评审(70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3、工期(2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4、质量(2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5、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答辩题目一般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分(6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0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来承担过1例单项合同价200万元以上(含)的类似工程得1分,2例及以上得2分,最多得2分;
(2)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同类型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按如下方式计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得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得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得1.5分,有效期三年;最多得3分。
(3)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同类型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按如下方式计分,其中:省辖市级得0.1分,省级得0.3分,国家级得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本项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每一项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得1分。
(4)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5)业绩有效期计算从获得质量等级(荣誉)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书与文件颁发日期不一致的以文件颁发日期为准。
(6)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型工程是指园林绿化景观综合性工程。
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充分的业绩原件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