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与林徽因:央行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9:48:54

央行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

2011-03-26 08:26:10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第二部分 国际金融市场运行

2010年,随着世界经济持续复苏,全球金融交易活动趋于活跃,全球主要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在经历了金融危机的冲击后,主要经济体金融市场不断恢复,继续主导着国际金融市场格局,新兴市场经济体在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有所上升。

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影响,美元对欧元、英镑等货币总体走强,但对日元以及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全年贬值幅度较大。美元、欧元和英镑短期利率从历史低点有所回升,日元短期利率则小幅下降。主要国家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探底后小幅回升,全年降幅较大。主要股指走势分化,经济持续复苏带动美国、德国以及北欧国家股指上涨,而受主权债务危机影响较大的部分南欧国家股指跌幅较大,日本股市因日元升值削弱日本企业盈利能力而下跌。受流动性充裕、避险需求较旺盛、新兴市场经济体复苏强劲等因素影响,国际黄金期货价格大幅上涨,创历史新高,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走高。

为吸取金融危机教训,增强金融体系抵御风险、防范危机的能力,2009年以来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启动了大规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

2010年,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相关国际组织制定了关键性金融改革动议,主要国家在金融监管改革立法上也取得突破。改革主要集中在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加强场外衍生产品市场监管、加强对冲基金监管、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改革薪酬制度、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重构将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并以此支持全球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增长。

一、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交易量和格局

2010年,随着世界经济持续复苏,全球金融活动也趋于活跃,主要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出现不同程度增长。发达国家仍然主导着国际金融市场格局,而新兴市场经济体在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有所上升。

(一)伦敦、纽约和东京仍是全球三大外汇交易中心,全球外汇市场成交量稳步上升

1、伦敦、纽约和东京仍是全球三大外汇交易中心。

全球外汇市场交易的地理格局变化不大,伦敦、纽约和东京仍是全球三大外汇交易中心。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每三年一次的调查,2010年,英国在全球外汇交易中的领先地位进一步上升,其在外汇市场交易中的份额由三年前的34%升至2010年4月的37%。美国位列第二位,市场份额由三年前的17%升至2010年4月的18%。

日本以6%的份额位居全球第三大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份额排名第四至第七的国家或地区分别为新加坡(5%)、瑞士(5%)、香港特别行政区(5%)和澳大利亚(4%)。

2、全球外汇市场成交量稳步上升,外汇掉期仍是主要交易工具。

全球外汇市场日均交易量约为4.0万亿美元,较2007年增长20%。在各类交易工具中,外汇掉期仍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其市场份额为44%,较三年前下降7个百分点;而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占总成交量的比重分别为37%和12%,比三年前分别上升7个和1个百分点;期权和其他交易工具占比下降1个百分点至5%。3、美元仍是外汇交易的主导货币,土耳其、中国、韩国等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在外汇交易中的比重上升。

外汇市场交易币种中,美元仍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但其市场份额略有下降。2010年4月,按双边统计,美元的份额由三年前的85.6%降至84.9%。欧元、日元的市场份额有所上升,英镑的份额则有所下降。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在外汇市场交易中的比重上升,如人民币元、俄罗斯卢布、印度卢比、巴西雷亚尔和土耳其里拉等货币的市场份额都有所上升(见表2.1)。

4、报告交易商与其他金融机构间的交易占比明显上升,首次超过报告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占比,跨境外汇交易占比继续上升。

从交易对手方的角度来看,2010年国际外汇市场成交量的上升主要归功于包括非报告银行、对冲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和中央银行等在内的其他金融机构参与的交易额的增长。2010年4月,报告交易商与其他金融机构间的交易额占比上升8个百分点

至48%,首次超过报告交易商之间的交易额占比(39%)。报告交易商与非金融客户间的交易额占比下降5个百分点至13%。

外汇交易活动更加全球化,跨境外汇交易额约占全部外汇交易额的三分之二。2010年4月,本地外汇交易额占比为35%,跨境外汇

交易额占比上升3个百分点至65%。

5、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Group)的外汇期货成交量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的外汇期货成交量继续保持全球领先低位。2010年其成交量最大的三个品种 欧元、日元、英镑期货全年分别成交8623万手、3186万手和3022万手,分别较上年增长58.5%、40.1%和21.6%。

(二)英国是跨国借贷业务的集中地,全球场外利率衍生品市场规模小幅增长

1、英国是跨国借贷业务的集中地。

英国仍是国际跨境银行业务最大的交易中心。据伦敦国际金融服务协会(IFSL)的统计,2010年3月末,在跨境借出方面,英国占全球跨境借出总余额的份额为18%,其次是美国(11%)、日本(8%)、法国(8%)、德国(6%)、新加坡(3%)和香港(3%);在跨境借入方面,英国占全球跨境借入总余额的份额为21%,其次是美国(12%)、法国(9%)、德国(6%)和日本(3%)。

2、全球场外利率衍生品市场规模小幅增长。

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全球场外(OTC)利率衍生品市场名义余额达451.8万亿美元,比2009年末小幅增长0.4%。其中,利率远期、互换和期权的名义余额分别为56.2、347.5和48.1万亿美元,比2009年末分别增长8.6%、-0.5%和-1.5%。

3、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和纽约 泛欧交易所集团(NYSEEuronext)短期利率期货成交量大幅回升,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和纽约 泛欧交易所集团的短期利率期货成交量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2010年,全球成交量最大的三个短期利率期货品种 3个月欧洲美元存款期货(CMEGroup)、3个月欧元存款期货(NYSEEuronext)、3个月英镑存款期货(NYSEEuronext)分别成交51096万手、24850万手和11294万手,分别较上年上升16.8%、29%和9%。

(三)美国、欧元区、日本、英国在全球债券市场占据绝大多数份额,全球债券市场未清偿余额下降

1、美国、日本占据全球国内债券余额的绝大多数份额,美国、英国、欧元区占据全球国际债券余额的绝大多数份额。据BIS统计,2010年6月末,全球债券市场债券未清偿余额为89.28万亿美元,较2009年末下降5.2%。其中,在本国市场上发行的国内债券未清偿余额为63.71万亿美元,比2009年末下降1.0%;在境外市场上发行的国际债券未清偿余额为25.57万亿美元,比2009年末下降2.2%。

国际债券市场方面,按发行人居住地的国别划分,美国、英国、德国、荷兰、法国和西班牙发行的国际债券未清偿余额在全球排名前六位。其中,美英德三国的国际债券余额占据全球总余额近半成份额。

国内债券市场方面,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中国和德国的债券未清偿余额在全球排名前六位。其中,美日两国的国内债券余额仍然占据全球总余额近六成份额,中国占比由3.7%上升至4.5%。

2、金融机构是国际债券的主要发行人,政府则是国内债券的主要发行人。

截至2010年6月末,国际债券发行方面,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占比最大,为78.5%,其次是公司发行人和政府,市场份额分别为12.6%和8.9%。国内债券发行方面,政府发行的债券未清偿余额最大,占比55.5%,金融机构次之,市场份额为33.7%,而公司发行人的份额为10.8%。

3、欧元、美元仍是国际债券发行的主要币种。

国际债券的发行币种以欧元和美元为主。2010年6月末,以欧元和美元标价的国际债券未清偿余额分别占43.5%和40.0%。其他占比较大的货币是英镑(8.1%)、日元(2.8%)、瑞士法郎(1.4%)、加拿大元(1.3%)、澳大利亚元(1.1%)。

4、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和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的长期利率期货成交量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2010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和欧洲期货交易所两个交易量最大的品种 10年期美国国债期货和10年期德国国债期货全年分别成交29372万手和23148万手,较上年分别上升54.7%和28.1%。

(四)全球股票市值继续回升,中国股票市场规模增长显著1、全球股票市值大幅回升,市值排名前五位交易所集中在美国、日本、欧元区和英国。

2010年全球股票市值继续增长,据世界交易所联盟(WFE)的不完全统计,2010年末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约为54.88万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接近2007年末的水平。全球股票市值最大的五家交易所依然是纽约交易所集团美国区(NYSEEuronextUS)、纳斯达克(NASDAQOMX)、东京证券交易所集团(TSE)、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LSEGroup)和纽约交易所集团欧洲区(NYSEEuronextEurope),2010年其股票市值较上年分别上涨13.2%、20.1%、15.8%、4.6%和2.1%。五大交易所股票市值在全球股票市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4.4%、7.1%、7.0%、6.6%和5.3%,合计占比50.4%。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0年股票市值微升0.4%,仍然位居全球第六位,但其占全球股票市值的比重下降近1个百分点至4.9%。香港交易所(HKEx)股票市值增长17.6%,全球占比为4.9%,位列第七位。印度的两家证交所 孟买证交所(BSE)和国家证交所(NSE)股票市值分别增长24.9%和30.4%,分别位列全球第九位和第十位。巴西交易所(BM&;FBOVESPA)股票市值上升15.6%,居第十一位。

2、全球股票市场融资规模上升,纽约交易所集团美国区和香港交易所的股市融资额位居全球第一、二位,香港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融资额位居全球第一、二位。

2010年,全球股票市场共融资(包括首次公开发售和再融资)9661亿美元,较上年上升13%。NYSEEuronext(US)、HKEx、BM&;FBOVESPA、上海证券交易所和LSEGroup的融资规模位居全球前五位,其占全球股票市场融资额的比重分别为21.5%、11.3%、10.4%、8.6%和6.3%。其中,HKEx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融资额在全球股市总融资额的比重有所上升,分别上升1.8个和3个百分点,HKEx由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

2010年,全球股票市场首次公开发行(IPO)融资规模为2962亿美元,较上年大幅增长146%,占全部融资规模的比重由上年的14%上升至30.7%。其中,HKEx和深圳证交所的IPO融资规模分别位居第一位和第二位,全球占比分别为19.4%、14.9%。之后依次是NYSEEuronext(US)、上海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证交所和LSEGroup,其全球占比分别为11.4%、9.9%、8.2%和6.8%。

3、全球股票成交规模继续下降,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股票成交规模跻身世界前五。

2010年,全球股票成交规模继续下降。具体来看,全球证券交易所股票(含投资基金)成交金额63.09万亿美元,较上年下降28%。

成交金额最大的五大交易所分别是NYSEEuronext(US)、NASDAQOMX、上海证券交易所、TSE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全球占比分别为28.2%、20.1%、7.1%、6.0%和5.7%。其中,NASDAQOMX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额较上年分别下降7.0%和11.1%,NYSEEuronext(US)、TSE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额较上年分别增长1.6%、2.3%和28.9%。中国的两家证交所同时跻身于五强之列,总份额12.8%。纽约两大证交所总份额由上年的58%下降至48.3%。

4、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和欧洲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成交量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据WFE的不完全统计数据,2010年CMEGroup和Eurex成交的股指期货合约分别为69515万手、40777万手,较上年分别上升-1.1%和10.9%,位居全球第一位和第二位。NSE、日本大阪证券交易所(OsakaSE)和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NYSELiffeEurope)的成交量分别为15635万手、14760万手和9427万手,分别位居第三至第五位。

(五)伦敦、纽约是世界黄金现货、期货交易中心,全球黄金交易量上升

伦敦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场外交易中心,其次是纽约、苏黎世、东京、悉尼和香港;黄金的交易所市场交易主要在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和印度多种商品交易所(MCX)进行。

场外市场方面,2010年伦敦贵金属协会(LBMA)的黄金成交清算量为46.29亿盎司,较上年下降10%;黄金清算金额为5.7万亿美元,较上年上升14%。

 

交易所市场方面,据各交易所统计数据,NYMEX、MCX和TOCOM三家交易所的成交量分别为44.73亿盎司、5.22亿盎司和3.92亿盎司,较上年分别增长27.3%、18.9%和2%。

(六)纽约、芝加哥和伦敦保持在商品期货市场的领先地位,全球商品期货成交量继续增长据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的统计数据,2010年全球在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期货产品共成交26.97亿手,较上年增长30.3%,其中农产品(000061)、能源产品和金属类产品分别成交12.46亿手、6.51亿手和8.01亿手,较上年分别增长41.2%、10.0%和34.2%。CBOT、NYMEX和

LME继续保持各自在农产品、能源产品和金属类产品期货交易方面的领先地位。

二、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价格走势

2010年,世界经济在继续复苏的同时仍然面临一些风险因素。

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影响,美元对欧元、英镑等货币在上半年和年末走强,其他时间保持弱势,美元对日元以及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全年出现较大幅度贬值。尽管美联储、欧央行和英格兰银行维持宽松货币政策不变,且美联储启动了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措施,但经济的持续复苏以及市场流动性的变化推动美元、欧元和英镑短期利率从低点有所回升;因日本银行降低指标利率、扩大流动性供应规模,日元短期利率下降。主要国家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探底后小幅回升,全年降幅较大。主要股指走势分化,美国、德国以及北欧国家股指涨幅较大,而受主权债务危机影响较大的部分欧洲国家股指跌幅较大,日本股市因日元升值削弱日本企业盈利能力而下跌。受流动性充裕、避险需求较旺盛、新兴市场经济体复苏强劲等因素影响,国际黄金期货价格大幅上涨,创历史新高,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走高。

(一)美元对欧元、英镑先强后弱,总体走强,但对日元和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贬值幅度较大

上半年,受美国经济复苏势头良好、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不断深化令投资者避险情绪持续升温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持续走高,6月7日报收年内最高点88.41。其后,美国经济复苏步伐放缓,投资者对美联储重启量化宽松措施的预期逐步升温。另外,随着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引起的恐慌情绪逐渐减退,投资者风险偏好有所上升,美元指数回落。11月后,由于爱尔兰债务问题使欧债危机再度升温以及朝韩发生冲突,投资者避险需求上升,美元指数上升。年末,美元指数报收于79.028,较上年末上升1.5%。

欧元兑美元汇率先降后升。年初以来,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趋于严重,投资者对欧元区经济复苏减缓的担忧升温等因素影响,欧元兑美元汇率一路振荡下跌,6月7日报收1.1914美元/欧元,为2006年3月以来最低。此后,随着欧元区公布的经济数据好转,主权债务危机引发的恐慌情绪逐步减退,欧元兑美元汇率稳步回升。但11月后,爱尔兰债务危机爆发,市场对多个欧洲国家财政状况担忧加剧,欧元兑美元汇率振荡下跌。年末,欧元兑美元汇率报收1.3377美元/欧元,较上年末下跌6.6%。

英镑兑美元汇率先降后升。年初以来,受英国经济数据表现疲弱、英国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英镑兑美元汇率总体下行,5月18日收于1.4301美元/英镑的14个月来低点。此后,在英国公布的经济数据有所好转、英国政府通过大幅削减财政支出的预算案、英国多家银行通过欧洲大型银行压力测试等因素影响下,英镑兑美元汇率总体保持振荡上涨走势。11月后,受欧债危机再次蔓延,市场对英国政府大力削减政府开支计划可能影响英国经济复苏进程的担忧有所升温等因素影响,英镑兑美元汇率再次下跌。年末,英镑兑美元汇率收于1.5599美元/英镑,较上年末下降3.4%。

美元兑日元汇率大幅下降。年初以来,受日本公布的多数经济数据表现良好、希腊等国的主权债务问题引发投资者避险情绪升温等因素影响,美元兑日元汇率一路振荡下行至3月初。之后,随着市场风险偏好逐步回暖以及投资者担心通缩压力影响日本经济复苏,美元兑日元汇率振荡上行。5月起,在投资者担忧全球经济复苏前景,以及市场对美联储进一步实施量化宽松措施的预期令避险资金大量涌向日元等因素影响下,美元兑日元汇率一路振荡下行,10月29日收于历史最低点80.39日元/美元。其后,在日本经济复苏乏力和通缩压力无法缓解的影响下,美元兑日元汇率有所回升,年末收于81.15日元/美元,较上年末下跌12.7%。

人民币1年期不可交割远期汇率(NDF)总体下行。1至4月,人民币1年期NDF呈盘整走势。5月起,由于市场对中国退出经济刺激政策的预期升温,海外市场对人民币升值预期减弱,人民币1年期NDF振荡上行至6月7日,报收6.797人民币元/美元的10个月来高点,后走势较为平稳。9月中下旬起,受加息预期升温等因素影响,人民币1年期NDF明显下降,10月15日收于6.392人民币元/美元的两年多来低点。其后,人民币1年期NDF有所回升,年末,报收6.435人民币元/美元,较上年末下降3.4%。

美元对大多数新兴市场经济体的货币贬值。美元对韩圆、泰铢、印尼盾、巴西雷亚尔、马来西亚林吉特和新加坡元分别贬值3.7%、10.0%、4.4%、4.8%、9.9%和8.7%。

(二)美元、欧元和英镑短期利率上升,日元短期利率下降2010年,美联储、欧央行和英格兰银行均宣布维持指标利率水平不变,日本银行10月降息至0-0.1%。由于市场对美联储货币政策走向的预期由可能率先退出宽松货币政策转向可能进一步扩大量化宽松规模,故美元短期利率先升后降;英镑短期利率因通胀水平较高而总体上行;欧元短期利率因主权债务危机引发的流动性忧虑而上升;日元短期利率因市场保有对日本银行可能进一步推出量化宽松措施的预期而出现下降。

美元各期限LIBOR先升后降。年初以来,美国经济稳步复苏,市场维持对美联储将率先退出宽松货币政策的预期。受此影响,美元各期限LIBOR上升。7月中旬后,随着美国经济复苏步伐放缓,投资者对美联储进一步采取量化宽松措施的预期逐步升温,各期限美元LIBOR下降。年末,3个月期美元LIBOR收于0.3028%,较上年末上升5.2个基点。

欧元各期限LIBOR上升。一季度,鉴于欧洲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市场预期欧央行近期将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欧元各期限LIBOR下降。4月起,由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发展,投资者对欧洲市场可能出现流动性紧张的忧虑升温,各期限欧元LIBOR上升。年末,3个月期欧元LIBOR报收0.9388%,较上年末上升28.4个基点。

英镑各期限LIBOR上升。年初以来,英国CPI同比增幅一直高于英格兰银行2%的通胀目标,令市场对英格兰银行加息的预期升温,各期限英镑LIBOR上升。至8月,对英国经济复苏前景不稳定的担忧令市场对英格兰银行或将扩大量化宽松规模的预期升温,各期限英镑LIBOR略有下降。其后,英格兰银行表示放宽和收紧货币政策的时机均不成熟,英镑各期限LIBOR保持平稳走势。年末,3个月期英镑LIBOR报收于0.7323%,较上年末上升12.7个基点。

日元各期限LIBOR下降。年初以来,日本银行多次表示若经济出现明显下行风险,将采取进一步量化宽松措施,10月5日,日本银行将现行利率由0.1%下调至0-0.1%,同时宣布设立总额35万亿日元基金用于购入资产,为市场进一步提供流动性。受此影响,各期限日元LIBOR下降。年末,3个月期日元LIBOR收于0.1881%,较上年末下降8.9个基点。

(三)主要国家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探底后小幅回升年初至4月上旬,美国中长期国债收益率呈盘整走势。4月中旬起,受投资者避险情绪持续升温、美国CPI连续下降以及美联储可能

将进一步购买国债等因素影响,美国中长期国债收益率一路振荡下行,其中10年期国债收益率于10月7日收于2.3878,为2009年1月来最低点。10月中旬后,在美国经济数据持续好转削弱了投资者的避险需求、美国政府大量发行新债、减税计划延长等因素影响下,美国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有所回升。年末,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报收于3.2968%,较上年末下降54.1个基点。

德国、英国中长期国债收益率走势与美国基本相似。年初至8月末,主要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发展、欧元区经济复苏尚不稳固等因素影响,德国、英国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总体呈现振荡下行走势。9月起,受德国、英国公布的主要经济数据表现良好支撑,德国和英国中长期国债收益率上升。年末,德国和英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收于2.968%和3.396%,较上年末分别下降41.3个和61.7个基点。

日本中长期国债收益率基本追随美债走势。年末,日本10年期国债收益率收于1.116%,较上年末下降17.5个基点。

(四)全球主要股指走势分化

年初以来,在投资者看好美国经济复苏前景、市场对通胀的担忧减缓、许多大型金融机构一季度财报表现强劲等因素支撑下,美国三大股指一路振荡上涨。4月下旬起,受避险需求上升、美国金融监管趋严等因素影响,美国三大股指振荡下跌,道指7月2日收于年内最低点9686.48。其后,在多数上市公司二季度财报表现良好、美联储推出新一轮量化宽松方案、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延长以及美国经济数据向好等因素提振下,美国三大股指总体振荡上涨。其中,道琼斯指数12月29日收于两年来高点11585.4。年末,道琼斯、标准普尔和纳斯达克指数分别报收11577.5点、1257.6点和2652.9点,较上年末分别大幅上涨11.0%、12.8%和16.9%。值得关注的是,5月6日美国股市出现异常波动,其中道琼斯股指在收盘前两小时一度暴跌9%左右,随后又快速反弹,全天则下跌3.2%。5月6日美国股市的异常波动事件促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重新评估交易规则和交易方式(高频交易、程序交易)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作为初步解决方案,美国开始试行股市交易的“熔断机制(circuitbreaker)”。

欧洲国家股指走势分化,德国、英国及北欧国家股指走势强劲,而受主权债务危机影响较大的部分欧洲国家股指跌幅较大。年末,德国DAX和英国金融时报100指数分别收于6914.2点和5899.9点,较上年末分别上涨16.1%和9.0%;丹麦OMXC指数、芬兰OMXH指数、瑞典OMXS指数全年分别上涨31.2%、18.7%、23.1%。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影响,法国CAC40指数、意大利标普MIB指数、西班牙BCN全球100指数和希腊金融时报ASE指数全年分别下跌3.3%、13.2%、19.7%和41.1%。

亚洲股票市场上,由于多数国家和地区经济复苏较为强劲,中国香港、韩国、印度、泰国的主要股票指数全年分别上涨5.3%、21.9%、17.4%、40.6%。受流动性收紧政策等因素影响,中国上证综指全年下跌14.3%;日经225股指在日元持续升值压力下全年下跌3.0%。

(五)国际黄金价格大幅上涨,创历史新高

 

年初,在黄金ETF的黄金持有量下降、美元走强等因素影响下,国际黄金价格振荡下跌。2月5日,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黄金期货价格收于1052.2美元/盎司的年内最低点。其后,因欧洲爆发主权债务危机,市场避险需求强劲,全球主要黄金ETF持仓量不断增加,国际金价一路上涨。7月,由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暂时缓和以及全球主要黄金ETF减持黄金,国际金价有所下跌。从8月起,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蔓延,部分央行启动新一轮宽松货币政策引发通胀担忧以及11月朝韩冲突爆发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市场避险情绪不断升温,再加上黄金消费旺季来临、美元持续走弱等因素影响,国际金价一路上涨,不断刷新纪录高点。年末,COMEX黄金期货价格收于1421.1美元/盎司的历史新高,较上年末大幅上涨29.8%。 

专栏2.1 低碳金融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围绕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活动,即低碳金融,或称碳金融,它泛指所有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

具体地说,碳金融是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银行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活动。

碳金融市场发展迅猛。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金融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交易规模逐年成倍增长,交易平台和交易工具日趋多元化。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全球碳交易量从2005年的7.1吨上升到2008年的48.1吨,年均增长率达到89.2%;碳交易额从2005年的108.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1263.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26.6%。2008年,以配额为基础的市场交易额为920亿美元,占全部碳金融交易总额的72.8%;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成交金额为72亿美元,占全部碳金融交易总额的5.7%;以清洁发展机制(CDM)为基础的核证减排量(CERs)现货、远期、期货和期权市场交易金额为260亿美元,占全部碳金融交易总额的20.6%。据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碳金融市场规模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关碳金融市场的指数也被开发出来。纽约-泛欧交易所2008年推出低碳100欧洲指数,标准普尔等指数部门也建立了自己的低碳环保指数。

绿色金融的发展。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融合进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3年6月,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荷兰银行等10家国际领先银行宣布实行“赤道原则”(EquatorPrinciples,简称EP),即参照国际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制定的、旨在管理与发展项目融资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套自愿性原则。“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审慎考虑环境和社会风险,强调环境、社会与企业发展和

谐统一,推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标从早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向“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诉求”的新阶段发展。某种程度上,率先实行“赤道原则”的银行已经成为推动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和公司治理理念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的领跑者。三年后实行“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近年来,“绿色保险”,“绿色资本市场”领域的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发展十分迅速。未来,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支持低碳产业的发展,既包括支持传统钢铁、有色金属、建筑等传统产业的升级与改造,也包括推动多晶硅、智能电网、碳存储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支持低碳能源的开发使用,随着煤、石油和天然气等传统石化能源储量的逐渐趋于枯竭,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2008年世界各国对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已经达到1150亿美元,预计到2012年将达到4500亿美元。三是支持低碳技术的运用。四是开展碳金融交易,预计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第一大商品交易市场。

低碳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根据《京都议定书》,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并不需要承担义务,因此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近几年来,注册成功的CDM合作项目以及CER核发量在中国增长迅猛。在全球碳市场中,中国已成为CER一级市场上的最大供应国。据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的信息显示,截止到2009年11月25日,中国已注册项目671个,占CDM执行理事会全部注册项目总数的35.15%,已获得核发CER1.69亿吨,占核发总量的47.51%,项目数和减排量均居世界首位。2009年11月,国务院决定,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至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这必将促进中国低碳金融的发展。近年来,中国金融业积极开展低碳金融创新,取得了明显进展。在相关管理机构的大力倡导下,各政策性和商业银行纷纷制定绿色信贷政策,设立绿色信贷部门,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所谓绿色信贷,是指商业银行参与节能减排项目、新技术、新能源的开发,为符合有关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一定的市场盈利前景的环保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目前中国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开办了绿色信贷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大宗商品期货价格大幅上涨,部分品种价格创阶段或历史新高

2010年,主要大宗商品期货价格呈现先盘整后大幅上扬的走势。

上半年,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美元走强等因素影响下,主要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振荡盘整。进入下半年,在美元贬值、流动性过剩、恶劣天气导致供需失衡以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下,主要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持续走高,部分品种价格创阶段或历史新高。

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前期高位盘整,后期振荡上涨。年初以来,在美国原油库存始终处于高位,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投资者担忧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将降低原油需求等因素影响下,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基本在70~85美元/桶的区间内振荡。5月20日,西得克萨斯原油期货价格收于68美元/桶,为2009年10月以来最低。从9月起,在原油库存逐步降低、市场看好中国原油需求、美国经济逐渐向好、北半球多国面临严寒气候以及朝鲜半岛局势紧张和伊朗核问题等因素影响下,国际原油价格振荡上涨。12月23日,西得克萨斯原油期货价格报收91.5美元/桶,为2008年10月来最高。年末,西得克萨斯和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收于91.4美元/桶和94.8美元/桶,较上年末分别上涨15.2%和21.6%。

期铜、期铝价格前期呈倒“N”型走势,后期振荡上涨。年初以来,因LME铜库存持续增加,伦敦期铜价格振荡走低。2月起,在智利发生地震、美国经济复苏步伐趋稳、中国铜进口数据表现良好以及LME铜库存降至年内最低等因素影响下,期铜价格振荡上涨。从4月下旬起,由于市场担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及中国采取的调控措施将使金属需求下降,期铜价格振荡下跌至6月8日6165美元/吨的年内最低点。其后,在美元走弱、美国推出新一轮经济刺激计划、LME铜库存下降、现货铜ETF产品在美国上市增加精铜需求等因素影响下,期铜价格振荡上涨,至年末报收9600美元/吨的历史最高点,较上年末大幅上涨30.2%。2010年,期铝价格基本跟随期铜价格走势,年末报收2470美元/吨,较上年末上涨10.8%。

橡胶期货价格大幅上涨,创历史新高。2010年,在全球汽车业持续复苏、宽松货币政策导致流动性充裕、气候异常影响产量、橡胶库存处于低位、东南亚产胶国货币升值使出口价格上升以及产胶国采取增税保价措施等因素影响下,国际橡胶期货价格大幅上涨。仅在第二季度,受中国国家储备局两次抛储天然橡胶、欧债危机深化使市场对经济增长前景的担忧加剧以及橡胶需求增速有所放缓等因素影响,橡胶期货价格振荡下跌。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的天然橡胶期货价格于12月27日报收414.4日元/公斤的历史最高点,年末报收408.7日元/公斤,较上年末大幅回升53.2%。

农产品价格前期盘整,后期大幅上涨。上半年,在美元走强,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供应充足等因素影响下,国际农产品期货价格呈小幅盘整走势。进入下半年,在恶劣天气影响北半球粮食生产前景、美元贬值、中国等粮食进口国需求旺盛、期货市场买盘涌入等因素影响下,国际农产品期货价格大幅上涨,接近2008年的历史最高水平。年末,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大豆、玉米和小麦期货价格分别报收1409美分/蒲式耳、640美分/蒲式耳和832美分/蒲式耳,较上年末分别大幅上涨33.7%、47.8%和47.0%。

专栏2.2商品指数及指数化投资

1、国际市场上的商品指数。

全球历史最悠久的商品指数是由美国商品研究局(CommodityResearchBureau)推出的CRB商品指数。该指数最早可追溯到1957年,指数最初涵盖2种现货、26种期货商品。到目前为止,CRB商品指数已经经过十次调整。其最近的一次调整发生在2005年,路透(Reuters)与Jefferies金融产品部合作修正了CRB指数,并将其重新命名为Reuters/JefferiesCRB指数,简称为“RJ/CRB指数”。2008年,Reuters与汤姆森(Thomson)合并,2009年该指数被重新命名为ThomsonReuters/JefferiesCRB指数,简称为“TRJ/CRB”。

于1991年和1998年分别推出的高盛商品指数(GSCI)和道琼斯 AIG商品指数(DJ-AIGCI)是国际市场上资金跟踪量排名前两位的商品指数,是全球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长期投资者投资商品市场运用得最多的商品指数。2007年2月,标准普尔公司从高盛公司手中购买了GSCI指数,并将其重新命名为标准普尔高盛商品指数(S&;PGSCI),同年标准普尔终止了公司原有的标准普尔商品指数(SPCI)。2009年5月,瑞银收购了DJ-AIGCI,并将其重新命名为道琼斯 瑞银商品指数(DJ-UBSCI)。

1998年和2003年推出的罗杰斯国际商品指数(RICI)和德意志银行流动商品指数(DBLCI),分别定位为全球覆盖范围最广的商品指数和全球最具有流动性的商品指数,也分别是综合指数中成份商品最多(36个)和最少(6个)的指数。

2006年,雷曼商品指数(LBCI)、美林全球商品指数(MLCX)、蒂派森商品指数(DCI)、CX商品指数、CYD商品指数等被相继推出。2007年,瑞银彭博固定期限商品指数(CMCI)面世。

总体而言,在CRB商品指数之后,金融界涌现出数以百计的商品指数。这当中有涵盖众多商品类别的综合指数,也有只跟踪具体商品类别的分类指数。

2、国际市场的商品指数化投资。

随着2002年以来全球商品价格的持续走高,商品指数化投资管理的资产规模呈现快速增长。其中,商品指数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从2002年的10亿美元,骤增至2007年的1500亿美元,2008年突破2000亿美元。这些商品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国际著名的商品指数(如,TRJ/CRB、S&;PGSCI、DJ-UBSCI、RICI、DBLCI等),其中跟踪量最大的S&;PGSCI和DJ-UBSCI指数,占整个商品指数投资的85%以上。

商品指数投资类型大体包括管理基金、OTC掉期、交易所交易产品(ETF/ETN)三种。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对冲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等)主要采用前两种投资工具,个人投资者则主要通过ETFs/ETNs参与商品指数投资。同时,提供商品指数工具的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可直接参与指数对应的商品期货合约交易。

从1986年纽约期货交易所(NYFE)和CRB合作推出世界上第一个商品指数期货产品 CRB商品指数期货开始,商品指数衍生品开始逐渐进入大众视野,但直到21世纪商品指数衍生品才真正发展起来。2006年2月德意志银行推出了全球首只商品指数ETFs,2006年6月巴克莱银行首创了ETNs,很快其它金融机构便纷纷跟进并发行了挂钩各种资产和指数的ETFs和ETNs。当前,在国际金融市场上,OTC掉期规模远大于交易所交易的ETFs/ETNs,ETFs的市场份额又远大于ETNs,而商品指数期货和期权的交易量则较小。2008年,ETNs的市场规模约60亿美元,而ETFs的市场规模约6000亿美元。

根据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2008年公布的数字,从商品期货市场的持仓量角度看,商品指数投资者中,散户投资者(包括ETF、ETN等使用者)占25%,指数基金占24%,国家主权基金占9%,机构投资者占42%。商品指数直接相关的投资金额达到全美期货行业投资的17%。可见商品指数化投资已经在商品期货市场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3、中国的商品指数。

 

2006年,中科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联合格林期货公司推出了中科 格林期货指数,包括商品期货指数和粮食期货指数。2009年4月,南华期货公司联合第一财经推出了“第一财经·南华期货中国商品指数”。2009年6月,文华财经资讯有限公司正式对外发布了基于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的实时综合价格指数及谷物、金属、石化三个分类指数。2010年9月,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金融指数研究室推出了北大汇丰中国商品期货指数,简称“北大汇丰指数”(“PHCCI”)。2010年12月,东海期货宣布正式推出由东海期货、东海证券程序化交易小组和龙软公司联合开发的国内首个实时跨界的大宗商品指数系列 东海动态商品指数(简称东海指数)。2010年12月,中证指数公司发布了包括中证商品期货综合指数在内的9条商品期货指数。中国可研究和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权威的、可交易的商品指数。 

三、改革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宏观审慎管理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暴露出现有金融监管制度存在的系列重大缺陷,这包括:缺乏减轻金融体系顺周期性、避免危机发生时风险快速传递的有效政策工具,银行业机构资本质量和流动性管理水平不足于应对危机,场外衍生品、对冲基金、信用评级机构等未得到有效监管,薪酬制度过度激励风险行为,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力等。为增强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降低由内部关联性和顺周期趋势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成为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性环节。2009年以来,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吸取危机教训,启动了以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修复金融监管体系漏洞为主线的大规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2010年,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在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加强场外衍生产品市场监管、强化对冲基金和评级机构监管、改革薪酬制度、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取得改革突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有关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了关键性的金融改革动议,主要国家在相关改革立法上也已取得显著进展。

国际社会和主要国家开展的大规模金融监管改革,反映了其对金融危机的反思以及其在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上达成的共识。改革有利于修补原有金融监管体系漏洞,提升金融体系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2010年的系列改革开启了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大幕,为增强金融体系稳定性及进一步深化金融监管改革打下了基础,(一)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金融危机后,加强执行宏观审慎政策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之一。

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当局认识到,仅仅依靠微观审慎监管而忽视对宏观系统性风险的关注,已不足以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顺周期倾向和高度的关联性,局部冲击会通过机构和个人的顺周期行为得到加强并扩散至全球,通过金融业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反馈效应蔓延至实体经济。宏观审慎政策寻求将金融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来管理、评估以及提供适当的政策反应,目的是增强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减轻由内部关联性和顺周期趋势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监管内涵广泛,与微观审慎监管很难截然分开,一些微观审慎措施也具有宏观审慎意义。2010年,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在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正在对各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政策工具有效性进行调查,计划于2011年提出主流做法和监测系统性风险的必要工具。全球金融体系委员会(CGFS)对目前各种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设计和运用进行研究,评估它们在避免危机或减弱危机影响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国际金融组织正在研究制定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主要作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抑制顺周期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拟订了巴塞尔协议Ⅲ,提出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以增强金融体系在周期内各个时点抵御风险的能力。CGFS研究制定了新的保证金和扣减率(marginandhaircut)规范,以降低场外衍生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顺周期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建议将现行的“实际减值损失法”变更为“预期损失”或“现金流”法,以对信贷损失进行早期确认,降低信贷的顺周期性。

二是强化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成立脆弱性评估委员会(SCAV)对系统脆弱性进行评估,研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政策框架和影子银行体系,IMF和FSB联合开展早期预警演练。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强化针对核心金融基础设施的国际标准。

美国2010年7月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规定,设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SOC),并赋予其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权利和责任,包括:第一,认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对委员会认定的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的机构或业务提高监管标准,如提出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杠杆限制、流动性和风险管理要求等;第二,收集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和市场行为的信息并向国会报告;第三,对用来减少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措施所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持续研究;第四,关注国内、国际的监管建议和发展,分析对美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FSOC在极端情况下有权直接拆分对金融稳定存在威胁的金融机构。新法案还强化了美联储的监管职能,要求其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建立全面覆盖的风险处置和清算安排。

英国2010年6月通过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决定,在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PolicyCommittee,FPC),负责宏观审慎管理。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还决定撤销FSA,设立隶属于英格兰银行的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RegulationAuthority,PRA),负责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建筑业协会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进行审慎监管。另外,新规强化了支付结算体系和中央交易清算所的职能,并决定新设立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管理局(CPMA),该机构后改名为金融行为准则局(FinancialConductAuthority,FCA),负责监管所有金融服务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

 

欧盟2010年9月通过泛欧金融监管法案。在宏观审慎层面,欧盟建立了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uropeanSystemicRiskBoard,ESRB)以监督整个欧洲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委员会作为早期预警机构,主要负责监测整个欧盟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宏观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并在必要情况下提出应对措施。一旦运行顺利,该机构将改变目前欧洲各国仅就国家和机构层面进行风险分析的做法。但是,该机构只能从事宏观审慎分析,没有权利对其成员国采取措施,也不能为其成员当局创造新的宏观审慎工具或政策。在微观层面,欧盟新成立了三个超国家欧洲监管局(ESAs) 欧盟银行监管局、欧盟证券与市场监管局以及欧盟保险与职业年金监管局分别负责对银行业、证券市场和保险业实施监管。

法国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被赋予系统性风险和危机处理的管理权,负责应对系统性风险和强化金融稳定。法国还设立信贷调解组织(MC),专门解决银行和企业间的争端,以防止信贷急剧萎缩而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支持企业融资。法国还强化了政府和监管机构在金融稳定方面的指导作用,要求政府和监管机构指导大型银行采取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行风险压力测试、完善审核支付限额、限制金融高管薪酬发放等具体措施。

日本国会于2010年5月通过《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要求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专栏2.3 中国金融管理当局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全面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清算银行(BIS)、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等国际组织和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工作,为有关国际金融标准的形成做出了贡献。同时,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顺利开展了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利用国际清算银行提供的平台,参与探讨并深入研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领域的重要问题。自2006年周小川(专栏)行长当选为BIS董事会成员以来,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与全球主要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对话与合作,及时了解和把握世界经济形势和国际金融热点问题,并就全球经济平衡、货币合作等重要政策进行协调。作为FSB和BCBS的成员,人民银行继续深入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政策、银行体系资本和流动性、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金融监管标准的制定与修改。人民银行充分借鉴BCBS的改革成果,结合国情研究建立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研究减少监管真空、制定金融控股公司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管规范,研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管理。此外,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通过加入FSB识别不合作国家(地区)专家组、同行评估小组、执行情况监测网络工作组、脆弱性评估工作组和跨境危机管理工作组等,加强金融稳定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银监会作为FSB和BCBS的成员,全面参与国际监管标准的修订工作,协助完成多项调研和专题评估工作。银监会还参与资本定义、杠杆率、流动性指标的全球定量测算(CQIS)工作,完善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杠杆率和流动性比率等监管工具,设定合理的时间表,稳步推进各项标准的贯彻落实,推动国内银行业向新的国际标准过渡。2010年,银监会还成功举办了中国银行(601988)(国际)监管联席会议,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就银行集团的经营情况进行信息交换,就相应监管手段和方法进行沟通协调。此外,银监会继续加强与有关监管当局的日常交流,协助开展对中资银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的申请审批;加强与海外机构东道国监管当局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合作,出具监管意见;在已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合作协议的框架下,与境外监管当局合作,实施跨境现场检查。

中国证监会积极参加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多边合作,深入参与IOSCO相关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在2010年6月召开的IOSCO蒙特利尔年会上,证监会再度当选为执委会成员,尚福林(专栏)主席连任执委会唯一副主席。证监会深入参与IOSCO技术委员会各常设委员会、新兴市场委员会各工作组以及执委会战略方向等特别工作组工作,在修改和拟定IOSCO新的战略方向、监管原则和监管合作原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证监会还认真参与G20宏观经济政策互相评估、FSB薪酬评估、风险披露评估等评估工作,积极促进评估机制和内容合理化。此外,证监会继续加强双边跨境监管合作。截至2010年底,证监会已与43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签署了47项备忘录。

“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为加强对成员经济体的金融体系稳健性而开展的一项评估活动,目前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按照中国领导人在二十国集团峰会上的承诺,中国于2009年8月正式启动FSAP评估。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了中国FSAP评估工作。按照中方与基金组织/世行中国FSAP评估团达成的工作安排,中国FSAP评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方高质高效地完成了FSAP问卷、数据和信息需求的答复工作,成功组织了FSAP评估团来华开展的两次现场评估,完成了对17家主要商业银行的压力测试。FSAP评估团初步评估结果认为,受益于中国政府推出的金融体系多项重大改革以及中央银行和各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中国金融体系在过去30年取得了长足进步,有效抵御了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FSAP评估团还对中国下一步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顺序安排提出了建议。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继续推进FSAP评估及其后续工作。

(二) 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

金融危机暴露出当前银行业资本要求偏低,资本质量不高(普通股和留存收益占比低,混合资本工具吸收损失的能力不强),风险加权资产测算不客观等问题。2009年12月,BCBS发布了《增强银行业抗风险能力》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与监测的国际框架》的征求意见稿,这两个文件被业界称为“巴塞尔协议III”。2010年9月,BCBS正式完成巴塞尔协议III的修改。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包括:

提高资本质量、一致性和透明度。修改资本定义,扩大资本覆盖面,增强各国资本计量的一致性和透明度。银行业的普通股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将分别由目前的2%、4%、8%调整为4.5%、6%、8%。

建立资本缓冲机制。银行业应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由此,银行业普通股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充足率要求将分别提高至7%、8.5%、10.5%。在信贷过快增长的时期,银行还需要建立占风险加权资产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逆周期资本缓冲中的资本应由普通股或其他具有充分吸收损失能力的资本构成。逆周期资本缓冲占风险加权资产的具体比例由各国视信贷/GDP比率与其长期趋势线的偏离程度而定。

引入杠杆率作为最低资本要求的补充监管手段。未经风险加权调整的杠杆率指标可作为最低资本要求的补充。过渡期内就3%的一级资本杠杆率标准进行测试。

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具备更强的吸收损失能力,即各国监管当局应适度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低资本标准。

建立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框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了两大国际统一的流动性风险计量监管指标 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分别反映金融机构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和中长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流动性覆盖比率定义为压力情境下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与超过30天的时间期限内净流出现金的比率,该比率的监管要求是应大于等于100%,即要求在压力情境下银行的流动性至少能坚持30天。净稳定资金比率定义为压力情境下一年内可用的稳定资金与需要的稳定资金的比率,该比率的监管要求为应大于100%,即要求银行在一年内可动用的稳定资金大于其需要的稳定资金,该指标反映了银行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在以上两大指标以外,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还提出了合约期限匹配程度、融资集中度、可自由运用资产规模等国际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工具。

考虑到经历了二战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后,各国经济的恢复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全球银行业资本实力的恢复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银行业达到新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设立了长达8年的过渡期,部分要求的过渡期甚至达到13年。在巴塞尔协议III框架下,各国开展了本国的相关立法进程。美国监管当局于2010年一季度出台了有关融资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初步指引。欧盟委员会正在修改《资本要求指令》,计划于2011年年底前通过立法程序。日本国会通过的《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决定重新设定对金融机构自有资本比例的要求。

(三) 加强场外衍生产品市场监管

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要问题是缺乏透明度,市场效率有待提高,交易对手风险可能威胁金融系统稳定。G20匹兹堡峰会要求,2012年底前所有标准化场外衍生品应在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平台上交易,并通过中央对手方清算,同时,所有场外衍生品合约应向交易数据库报告。据此,FSB会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扩大中央对手方使用的政策建议。

美国金融改革法案要求大部分金融衍生品通过交易所交易并通过清算所清算;要求银行将信用违约互换(CDS)以及农产品互换、能源互换、多数金属互换等高风险衍生产品剥离到特定子公司,其自身可保留利率互换、外汇互换等业务。欧盟将建立统一的中央对手方法律框架、清算标准化合约要求和交易信息库立法等。日本在2009年6月通过的《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对场外衍生品交易实行集中清算以及交易信息的保存和报告制度。

(四) 加强对冲基金监管

长期以来,对冲基金受到的监管较少。金融危机爆发后,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成为各界共识。IOSCO公布了对冲基金监管原则以及全球对冲基金信息收集模板,以帮助监管机构收集和交换对冲基金的信息,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来防范对冲基金行业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10年11月通过了对对冲基金(含私募基金)的监管新规,并计划于2011年7月21日起生效实施。

监管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施强制登记制度。规模以上对冲基金(含私募基金),必须以投资顾问机构名义在SEC注册登记并接受监管;规模较小的对冲基金及其他投资顾问机构将由各州监管机构注册登记监管;管理资产规模不足1亿美元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免于注册登记。二是强制信息披露。对冲基金必须接受监管机构检查和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将文件和账目对SEC开放,接受SEC包括会计和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规定,提供并披露现行条例下的隐蔽信息、交易信息(包括仓位信息)、投资方信息等。三是限制银行对对冲基金的投资。银行对冲和私募基金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本的3%,也不得超过银行一级核心资本的3%。

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4月提出《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在欧盟层面建立全面、有效的对冲基金监管框架。欧洲议会于2010年11月正式通过欧盟对冲基金监管法案,法案规定在欧盟金融市场上运营的对冲基金必须先向监管机构注册,以取得护照,并接受监管;对于设在欧盟成员国的对冲基金,它们只需向一国监管机构注册,即可取得在欧盟全境运营的权利,但对非欧盟的对冲基金,欧盟统一护照的发放尚需等两年过渡期结束后,由2011年新设的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负责。

英国规定,2010年7月起,对冲基金必须在英国金融服务局注册并接受监管。

日本金融厅将在金融商品交易法基础上进一步扩充要求注册的对冲基金,以及对冲基金在资产运用过程中有关风险管理状况的报告事项。

(五) 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

当前信用评级机构形成了准监管地位,危机中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行为造成市场参与者行动一致,这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G20要求采取措施减少官方机构对信用评级的依赖。BCBS早在制定巴塞尔II时就推出信用风险估值的内部评级法,强调银行不应过度依靠外部评级机构。当前,BCBS正在研究解决将外部评级用于监管资本框架所产生的不当激励问题。IOSCO发布了《信用评级机构在结构性融资市场上的作用》,建议增大评级机构的独立性,避免评级机构利益冲突,加大评级机构的信息披露以及与市场参与者的沟通。

美国金融改革法案要求在SEC内部设立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办公室。欧盟委员会2010年7月公布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案修订稿,提出由欧洲证券及市场监管局统一监管欧盟境内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解决评级市场寡头垄断问题,欧盟委员会正在研究建立一个欧洲评级机构来同三大评级公司竞争的可行性。英国金融服务局要求从2010年7月开始所有信用评级机构在FSA注册并接受监管。日本国会于2009年6月通过《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要求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注册,对债券发行实行“双评级”制度(其中至少有一家本土评级机构的评级)。

(六) 改革薪酬制度

当前的薪酬机制过于奖励短期财务业绩,会助长高管的过度风险承担行为,鼓励过度投机。危机后加强薪酬监管的呼声日渐高涨。薪酬监管首先被运用于政府救助的金融机构,因为这些机构一部分利润来自政府担保或救助,而不完全是自身经营成果。2009年FSB制定了《稳健薪酬实践原则》和《稳健薪酬原则实施标准》。

美国金融改革法案授予上市公司股东对于公司高管薪酬和“黄金降落伞”事宜拥有非约束性投票权,同时允许联邦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金融企业薪酬体系实施监管,防止管理层承担过多风险(为此,美联储发布了银行业薪酬指引)。2009年3月,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将对接受政府救助资金的公司征收90%的奖金税。

英国政府2010年初出台新规定,针对年薪超过100万英镑的雇员,要求其总薪酬的60%必须在接下来的3年中递延支付;对银行向员工支付的任何超过2.5万英镑的奖金征收50%的一次性税收。不过,由于部分金融机构强烈反对(威胁要将部分人员和业务迁离伦敦),英国政府在2011年初决定取消对超额奖金征收50%一次性税收的规定,改为要求银行业在奖金问题上增加透明度。

根据欧洲议会2010年7月通过的立法草案,法国于2010年12月正式公布“金融行业薪酬监管规则”,规定法国金融行业50%的薪酬将以股票或其他形式的金融工具支付;金融机构发放的奖金至少有40%必须分三年支付,奖金额度越大,延期支付比例越高,最高可达60%。

(七) 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金融消费者保护是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

根据美国金融改革法案,美国将整合现有多家联邦机构(包括美联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货币监理署、储蓄管理局、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国家信用社协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的消费者保护职能,设立专门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CFPB),统一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综合保障。CFPB内部将包括公平信贷与平等机会办公室、金融教育办公室、研究部、投诉追踪与收集部、社区事务部等部门。

 

欧盟拟建立涵盖全欧盟的金融消费者担保计划。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存款担保计划的担保额,将其从5万欧元提高至10万欧元;提高中小投资者损失赔偿额,将由于金融机构原因造成的中小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额从2万欧元提高到5万欧元;推广涵盖全欧盟的保险担保计划。

英国联合政府决定整合现有机构(包括金融服务局、公平贸易局等)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设立金融行为准则局(FinancialConductAuthority)。

日本金融厅也计划出台规则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包括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方面的规定等。

另外,各国际组织和各主要国家还就大型金融机构跨境处置、征收金融机构税、强化国际会计准则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改革。

专栏2.4 金融消费者保护

金融消费者是指接受金融服务业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包括专业性投资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涉及每个普通公民的切身利益,其对金融机构合规运作、改善社会形象,提升消费者信心,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乃至经济安全均具有重要意义。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催生了许多较为复杂、缺乏透明度的金融产品,而金融消费者普遍缺乏金融专业知识,容易受到误导而购买一些不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为此,金融消费者保护首先是要求金融机构对普通金融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高透明度、简单性等特点,其次,监管机构要赋予金融消费者维权的渠道,要利用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促进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

美国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起步较早。在社会需求与政府推动的双重背景下,自1968年开始,美国国会颁布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为执行这些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美国国会授权美联储、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联邦监管机构负责制定条例具体落实,并且与其他金融监管任务(如安全和审慎监管)相互补充。除美国外,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出台了多项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并授权相关机构行使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职能。

1997年,澳大利亚设立专门的审慎监管局(APRA)和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分别负责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以及保护消费者利益。2000年,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在对金融经营者的监管方面加入了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内容,明确规定金融服务局负责监管各项金融服务,同时设立单一申诉专员和赔偿计划架构,为金融服务消费者,提供进一步保障。日本在借鉴英美法律制度的前提下,也结合实际,出台了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主要国家和国际机构开展了大规模的金融监管体系重构,特别是加大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力度。2009年6月,美国政府公布了名为《金融监管改革 新基础:重建金融监管》的改革方案。该改革方案在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领域有针对性地提出三方面措施:一是新成立一家独立的消费金融保护机构使消费者和投资者不受金融系统中欺诈行为的损害;二是从增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简单化、公平性等方面进行消费者保护改革;三是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促进退休证券投资计划。2010年7月,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了致力于保护消费者、解决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等问题的《多德 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这项法案最引人瞩目的一项内容是,美国将成立一个全新的、专注于消费者保护的机构 消费者金融保护署(ConsumerFinancialProtectionBureau),新机构将之前分散在美联储、美国证交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整合起来,以避免多头负责制度下职责重叠以及监管真空或漏洞等现象的发生。消费者金融保护署的领导人由总统委任、参议院批准,预算由美联储直接拨付,并且享有独立的规则制定权限,可以不经国会批准而迅速针对行业中的不端行为采取行动,包括从事检查、实施罚款等惩戒措施。2008年,澳大利亚成立了全国金融督察服务署,其独立争议解决程序涵盖银行、证券、集合退休金信托等领域的消费者投诉。2010年,英国政府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决定整合金融服务局和公平贸易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成立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管理局,2011年该机构改名为金融行为准则局。经合组织(OECD)在讨论加强各成员国金融市场合作的会议中,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列为四个基本目标之一。

四、2011年国际金融市场前景

2011年全球经济复苏的基础将进一步巩固,但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金融危机的影响逐步消退,经济活力和市场信心逐步恢复,政策环境总体宽松,这些有利于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运行创造良好环境。但另一方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发达经济体的高失业率和家庭的“去杠杆化”对需求形成压制,货币竞争性贬值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同经济体的货币财政政策走向仍将分化,新兴市场面临通胀压力和资产价格泡沫风险,地缘政治风险可能蔓延,这些不利于世界经济的稳定复苏,也会引发国际金融市场的阶段性动荡。

2011年,受美国经济复苏缓慢、低利率和“双赤字”等因素影响,美元总体走势可能偏弱。不过,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风险依然存在、地缘政治风险可能蔓延,这些因素有利于美元在总体弱势中实现阶段性走强。

随着世界经济逐步走出危机阴影,2011年主要经济体宽松货币政策的力度会有所减弱,由此,主要经济体短期利率会进一步回升,但因经济复苏动力不足,主要经济体短期利率回升幅度不会太大。随着全球经济继续复苏以及中长期通胀预期上升,主要国家中长期国债收益率将从低位进一步回升。

在世界经济继续复苏、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环境保持宽松、企业盈利状况逐步改善的情况下,2011年全球主要股票市场可能会在振荡中有所上涨。

 

2010年,原油、基本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在新兴市场经济体需求强劲、金融市场总体流动性较充裕的情况下实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2011年,上述需求因素依然存在,另外,全球异常气候越来越多、部分地区政治社会局势动荡使得一些大宗商品的供给受到限制,因此,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仍有上涨空间。预计2011年主要大宗商品价格仍会保持高位运行。

2011年,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通胀风险仍会较大,而发达经济体的通胀压力会逐步显现,黄金的保值投资需求仍会较为旺盛,这将支撑黄金价格在高位运行。如果爆发较大地缘政治冲突、且紧张局势持续时间过长,受避险需求推动,黄金价格可能继续创下历史新高。但值得注意的是,黄金价格已处于历史高位,其下调风险不容忽视。

 (本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