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针小动物:[读书笔记1]林黛玉的家产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8:28:14
『剧照 』 [红楼] [读书笔记1]林黛玉的家产问题
  作者:窗外冷雨 提交日期:2008-08-12 16:43:24 访问:1351 回复:4 楼主
林黛玉的家产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的时候我会想到,但又不愿意深想,正如我不愿意把黛玉这样一个超凡脱俗的绛珠仙子与这些钱财琐事联系在一起。可是一遍遍读红楼,一遍遍咀嚼这些名家写给我们的红学作品,让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再被忽略了。我们生活在现实里,这个现实不论是在几百年前还是几百年后,总是要吃饭穿衣,总是无法避免地要面对这些钱财琐事,林黛玉也一样。像她这样一个客居在贾府的孤女,即使有贾母宝玉的万般怜爱,可她一样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无依无靠”,甚至担心自己“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这种自卑敏感的心理归根到底还是缘于经济上的不独立。
虽然林黛玉口口声声说自己一无所有,但是,身为读者的我们,却不大相信。毕竟林黛玉的父亲也是钦点的巡盐御史,并且祖上曾四代为侯,林如海死后没有遗产留给黛玉?谁会相信呢?问题是,林如海留给黛玉的遗产有多少?这些遗产又到哪里去了呢?书中纸字未提,只有循着书中给出的一些线索和暗示来推断了。
在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我们知道,当时贾府已经在走下坡路了。封建大家庭总是逃脱不了“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宿命,贾府也一样。即使这样,在黛玉生活在贾府的这些年里,贾府还是维持着表面的繁华与奢侈。在王夫人回忆起黛玉母亲贾敏时,说她“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象个千金小姐的体统。如今这几个姊妹,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可以想见,在贾敏未出嫁时,贾府的经济状况要比现在强很多,而身为贾母最疼爱的女儿,在为她选择丈夫时,怎么可能不考虑到“根底家私”、“门当户对”这些现实的条件?既然贾母肯将贾敏嫁给林如海家,至少说明在当时,林家与贾家是门当户对的。
封建大家庭由盛转衰,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分房制度。在封建社会里,地主们主要靠房产与土地来获得收入,贾府也不例外,而分房却让贾府的总财产不断减少。在书中提到,贾蔷是宁府的正派玄孙,后来贾珍因“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为了避嫌疑,就分了房舍,让贾蔷搬出宁府,自立门户过活去了,这样,宁府的财产就会因此而减少。在秦可卿去世以及贾府祭宗祠时,作者都列过同族子孙的名单,这些子孙在自立门户时,都可以分得一些贾府的家产。在小说第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一回里,凤姐曾与平儿说:“家里出去的多,进来的少。凡百大小事仍是照着老祖宗手里的规矩,却一年进的产业又不及先时。”贾府的大部分主子都是安享荣华富贵者,包括王熙凤本人,都是打着自己的如意小算盘,想着法子从官中多谋些钱财到自己的小金库,不会为了家族的整个利益谋划,更没有人去想着多置办些田地房产的,所以贾府只能坐吃山空,随着贾府产业的不断缩减以及收入的不断减少,这个大家族走向衰败几乎不可避免。
不过林家就不一样,从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强调,林家的人丁不旺,黛玉可以说是林家唯一的继承人,而且林家也没那么多败家子儿,所以说,林家的家产基本没有被分割的可能,那么在林如海去世后,留给林黛玉的财产还是相当可观的,那么,留给黛玉的遗产究竟有多少呢?
林如海祖上已四代为侯,到林如海这一代,是从科举出身。林如海原来的职位是兰台寺大夫,这个职位相当于国家图书馆馆长,是一个很儒雅清逸的职位,让书香之家的林如海担任这个职位,是再自然不过了。紧接着,作者又安排林如海担任巡盐御史一职,明清时期扬州的盐商之富有闻名天下,而巡盐御史就是管理盐务的官员,盐商能否赚到钱全得仰仗他。既然巡盐御史是这样一种重要的职位,那么我们自然会联想到,林如海在这个职位上能捞到多少好处?或者说,林如海在任时,能积聚到多少财富呢?林如海是怎样一个官员?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还是利用职权中饱私囊?其时只要曹雪芹花不多的笔墨就能让读者知道林如海是怎样的一个官员,但曹雪芹偏偏惜墨如金,只字未写。曹雪芹虽然没有写林如海如何当巡盐御史,却详细地描写了他与贾雨村的交往。贾雨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贾雨村当年受甄士隐赞助上京赶考,中了进士当了几年官后被人参了一本,说他“生情狡猾,擅篡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所以被革了职,作者给他的评语也是“有些贪酷之弊”。后来贾雨村给林黛玉当了家庭老师,并受林如海举荐,在贾府的协助下任应天府知府,而他上任后的第一件官司就是为了巴结四大家族徇情枉法,乱判了葫芦案,之后他又在王子腾的帮助下升了官。在他当官期间,他为了贾赦能得到几把旧扇子,不惜栽赃陷害,弄得人家家破人亡。这样一个被革职的官员,如果没有林如海的推荐,如何能再回到官场并飞黄腾达呢?可是作者偏偏就安排林如海作为贾雨村的“伯乐”,这样的安排,难道是作者的疏忽?
在贾雨村听到“都中奏准起复旧员”的消息后,本想托林如海为他写推荐信的,没想到林如海早已为他主动考虑周全,甚至连复职所需要的费用都安排妥当了。复职是需要花很多钱打通各种关系的,林如海连这一层都为贾雨村想到了,可见林如海与贾雨村的关系相当不错,至少不仅仅是雇主与家庭教师之间的关系了。贾雨村在林如海家呆了那么久,林如海不可能不知道贾雨村被革职的原因,也应该清楚贾雨村的为人,但还是与之交好,足见二人关系之密切。林如海能想到用钱财去打通各种关系,说明他很清楚官场的潜规则,而且还运用的很熟练,那么他在巡盐御史这个职位上,如果不懂得官场的潜规则,这官能当的长久么?更何况在这样一个职位上,他根本不需要敲诈勒索,只要按照官场的潜规则办事,盐商们的孝敬就会使他的腰包迅速膨胀。
其时林如海当什么官,都是曹雪芹说了算。作者先是安排林如海当兰台寺大夫这样一个极雅的官,这与林黛玉的清逸身份也很般配,然后曹雪芹又安排林如海当巡盐御史,而且是钦点的,这种职位就可以让林如海在不违背法度的情况下就能轻松地积攒财富。曹雪芹的祖上就是巡盐御史,即使这只不过是曹雪芹的随意之笔,对比曹家祖上的风光,也能得出林家很有钱的结论。那么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林家的钱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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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窗外冷雨 提交日期:2008-08-12 16:43:50  1#
林如海在世时,林家的财产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小说开始不久作者就安排林如海死了。当然如果林如海不死,那么林黛玉就不会在贾府长住了,所以林如海必须死。但是作者并未交待林如海死后其家中的财产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便成了一个谜。林如海的死被作者安排在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里,在这之前,林如海写信要接黛玉回去、贾母派贾琏与黛玉同去以及后来贾琏办理完林如海丧事回京的文字都被穿插在秦可卿之死以及她的葬礼之间,与秦可卿隆重的葬礼相比,描写林如海之死的文字实在少的可怜,甚至于让读者总是忽略了林如海之死的重要性。
小说第十二回末尾时写到,年底时林如海写信给贾母,因为身染重疾,要接黛玉回去,贾母定要贾琏送黛玉回去,并且要再把黛玉带回来。林如海信中的内容不得而知,但是林如海此时已得重病,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他生前最牵挂的就是这个爱女,而贾母现在作为林黛玉唯一可托付的人,林如海对贾母的嘱托与交待是少不了的。此时黛玉年纪还小,又是个姑娘家,贾母必须派一个得力的人料理林如海的丧事,还要处理林如海的家产。在小说开始冷子兴就说到,贾琏王熙凤夫妇虽然是大老爷那边的人,但一直住在二老爷这边,协助管家,各类事务都很熟悉,显然是接收林家财产的最合适人选了,所以贾母就派了贾琏陪黛玉回苏州。
林如海的死被安排在第十四回,有一个很准确的日期——九月初三,并且贾琏写信给贾母,说年底就可以回来了,并讨老太太示下。以前我曾经提出过一个疑问,林如海写信给贾母接黛玉回去是年底的事,而林如海又是九月初三,大约秋天的时候,这样说来,贾琏和黛玉在扬州呆了有一年的时间。在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的那晚(也就是秦可卿死的那天),王熙凤和平儿还在算贾琏和黛玉现在到哪儿了,估计也是启程没多久吧。后来秦可卿的葬礼中,贾珍委托王熙凤管理宁府一个月,一般葬礼也就举行七七四十九天,在这过程中,去苏州的昭儿回来报告了贾琏带来的口信以及林如海的死亡时间——九月初三。如此算起来,贾琏在苏州怎么样也不会呆了大半年之久,而且这几回内容比较连贯,不太可能是作者的疏忽将日期算错。那么就是说,从林如海生病到死亡这段时间有大半年,而在这大半年里,贾琏一直在苏州,而在林如海死后,贾琏又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料理林如海的后事。按当时的交通状况,从苏州到北京,一个月时间也足够了,那么其余的时间,贾琏都在忙什么呢?
贾琏作为贾母派去苏州的“特派专员”,其主要任务就是料理林如海的后事,而在林如海生前,对于爱女将来的归宿以及其遗产的问题应该与贾琏也有许多交待,即使如此,林如海死后也需要花很长时间来处理其遗产问题。在小说第七十二回在贾琏与王熙凤面对贾府财政紧张问题一筹莫展时曾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可是纵观全书前八十回,除了林家的遗产,也找不到一处可以让贾府发“三二百万财”的机会,贾琏在回贾府前派人向贾母报告说“诸事停妥”,这既是对贾母交待任务的汇报,也说明,贾琏已将林家的财产接收完毕。
那么接下来一个问题:林家的巨额财产流入贾府后用在哪里了?在荣国府,二门内的月钱都是由王熙凤负责发放的,不过潇湘馆的月钱却是由贾母处送来的。在小说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一回里,佳蕙给黛玉送茶叶时,正碰上贾母给黛玉送钱来,黛玉正分给她的丫头们,黛玉顺便抓了两把给佳蕙。按照荣府的管理制度,姑娘及丫头的月钱应该由王熙凤负责发放,如果是因为黛玉是亲戚,那么黛玉的丫头除雪雁外都是荣府的人,他们的月钱怎么也由贾母处发放呢?如果是因为贾母格外疼爱黛玉,那么作为贾母最疼爱的孙子宝玉,怡红院的月钱又是由王熙凤发放的,所以说对这个问题最合理的解释是,贾母那里有一笔专门的钱财,黛玉的日常费用都是从这里开支的。这笔钱财是从哪里来的?身为林如海的托孤人及黛玉的最合理监护人,林如海留给黛玉的遗产理应由贾母掌管,所以说,贾母给潇湘馆送的月钱,其时就是从这笔遗产里支出的。
不过与林如海留给黛玉的巨额遗产相比,黛玉的日常生活花不了那么多钱,那么其余的大部分遗产花到哪里去了呢?从小说开始,贾府的经济就开始走下坡路,到小说第五十回,王熙凤对平儿说了一番话,说家里出去的多,进来的少,凡大小事又是照前祖宗手里的旧规矩,却一年进的产业又不及先时,省俭多了外人笑话,可是再不省俭,再几年就赔尽了。连黛玉每常闲了替贾府算经济帐时都能得出进来的少,出去的多的结论,可见这种情况已持续了很长时间了。贾琏在七十二回说“再发个三百百万的财”时,说明这笔钱中大部分已被用掉了,可这笔财产用到哪里去了呢?在林如海死后,的确有一项大事件可能将林家的财产消耗殆尽,那就是为了迎接元春而修建省亲别墅——大观园。
修建大观园需要多少钱?作者没有说明,但是他在建造过程中曾写到“聘请教习,采买女孩子,置办乐器行头”就花了三万两银子,“置办花烛彩灯并各色帘栊帐幔”又花了二万两银子,这些费用与整个大观园的建造装修、园林的设计与布置相比,还只是个小零头,由此推算,整个大观园的修建以及为准备元春省亲,所花银两必然是一个天文数字。即使对于贾府这样富有的世袭公侯之家,一下子拿出这么大一笔钱也是相当困难的。何况在小说开始冷子兴就介绍说贾府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这样说来,贾府根本就没有建造大观园的经济实力。在此时,作者安排林如海死去,贾府接收林家的巨额遗产,建造大观园的费用问题也就解决了,林如海也算是死得其时了。
不过贾母身为黛玉的监护人,怎么忍心让外孙女的财产被消耗殆尽?但是贾母也必须维护家族的最高利益。在开国之初,贾家靠战功博取了功名与家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坐吃山空的状况已使贾府的在走下坡路。如今元春成为皇上宠爱的妃子,成为维持贾府辉煌的一棵救命稻草,贾府怎能不尽其所有办好省亲这件事呢?再说只要黛玉成为贾家的媳妇,那么黛玉的财产自然也就属于贾府了,现在贾府只不过提前动用了而已,从这一点上说,贾母希望黛玉嫁给宝玉,也不算对不起林如海和黛玉了。
最后一个问题:黛玉对于自己的家产持有怎样的态度呢?
黛玉从小寄居在贾府,虽然吃穿用度都和贾家的几位姑娘是一样的,但她经常说自己“一无所有”,是“贫平的丫头”,说明黛玉对于自己的处境是相当敏感的,尤其是寄居在贾府这样一个上下全是势利眼的大家族里,即使她小时候不懂得经济事务,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些问题她也不得不考虑。在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风雨夕闷制风雨词”里,黛玉甚至向宝钗谈起了买卖、土地及房产来了,即使贾府最优秀的姑娘探春也说“咱们是主子,自然不理论这些钱财小事,只知道想起什么要什么”的话,可是身为孤女的黛玉,在这方面的觉醒却是必然的。
在第六十二回宝玉过生日一回,黛玉曾向宝玉说:“咱们家里花费也太大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黛玉在贾府里就是个弱不禁风的大小姐,而且又不管事,她不可能像王熙凤那样对于贾府的收入支出了如指掌,更不可能接触各种帐目,而她要得出上面这些结论,就必须知道“进”有哪些,“出”有哪些,各自的数量又是多少,这些信息的取得必须靠平日的细心观察。黛玉对于贾府的经济状况都能虑到这些,那么她怎么可能不考虑到自己父亲留给自己的遗产?这些遗产在哪里?不过黛玉在小说故事情节的展开,黛玉的性情也发生了很大改变,先前她“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到后来她尖刻的一面渐渐消失,变得友善大度起来。开始她很在意自己的“一无所有”,在意自己的物质贫乏,在意自己的百万遗产不知去向,但后来,这些问题没能成为黛玉心灵的枷锁,为了与自己的知己宝玉相知相爱,即使用自己五世先人积累的财富来换取,又算什么呢?这也是黛玉的难能可贵之处吧,这样的黛玉,不是更像一个“绛珠仙子”?
(完)
作者:窗外冷雨 提交日期:2008-08-12 16:47:18  2#
总算写完了一篇读书笔记,我发现读永远要比写容易,虽然这本书我都读了三遍了,可是真要让我自己把书里的东西尝试着自己来表达,还真困难呢。假如让这些东西永远停留在脑子里,我又不甘心,所以即使这很让我感到吃力,我也要尝试着记些东西才行。
作者:窗外冷雨 提交日期:2008-08-12 17:00:51  3#
不过说真的,写完这些东西,我就不想再回头看一眼了,即使我知道其中有很多语法和拼写错误,甚至逻辑上的错误,我也懒得再改了,回头哪天闲了再改吧,虽然这个“闲了”可能是永远。
唉,自己写这些东西从来不敢给别人看,生怕别人笑话,可是不接受别人的批评与建议,又如何进步呢?真是两难!
作者:貂斑华 提交日期:2009-01-15 14:00:14  4#